① 6種國際貿易方式是什麼
國際貿易方式,是一種用於國際間的貿易方式。其范圍擴大化,交易類型復雜化。 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式亦日趨多樣化。除採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主要的國際貿易方式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拓展資料:
一、包銷:
包銷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擇適當客戶,也可採用包銷方式。
包銷指出口人(委託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
它除了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採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
二、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三、寄售:
寄售是一種委託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並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方式。
「寄售」是一種有別於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託的(貨主)先將貨物運往寄售地,委託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託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後,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做法。
四、招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確定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准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的行為。
投標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五、拍賣:
拍賣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一定的地點和時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後拍賣人把貨物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准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或是習慣上採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煙葉、兔毛、皮毛、木材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進行的。
六、期貨:
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並藉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於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准期貨合同」進行的期貨買賣。
② 主要的拍賣方式有哪幾種
拍賣(auction) 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的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規定的時間與場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規則,將要拍賣的貨物向買主展示,公開叫價競購,最後由拍賣人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拍賣有以下八種形式:
1、英格蘭式
也稱「增價拍賣」或「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2、荷蘭式
也稱「降價拍賣」或「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拍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起拍價後及最低增幅,由競買人競相應價,拍賣人依次升高叫價,以最高應價者競得。若無人應價則轉為拍賣人依次降低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以第一位應價者競得。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3、密封遞價式
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
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式。
4、標准增量式
這是一種拍賣標的數量遠大於單個競買人的需求量而採取的一種拍賣方式(此拍賣方式非常適合大宗積壓物資的拍賣活動)。賣方為拍賣標的設計一個需求量與成交價格的關系曲線。競買人提交所需標的的數量之後,如果接受賣方根據他的數量而報出的成交價即可成為買受人。
5、維克瑞式
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易趣網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6、速勝式
這是增價式拍賣的一種變體。拍賣標的物的競價也是按照競價階梯由低到高、依次遞增,不同的是,當某個競買人的出價達到(大於或等於)保留價時,拍賣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7、反向拍賣
反向拍賣也叫拍買,常用於政府采購、工程采購等。由采購方提供希望得到的產品的信息、需要服務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價格定位,由賣家之間以競爭方式決定最終產品提供商和服務供應商,從而使采購方以最優的性能價格比實現購買。
8、定向拍賣
這是一種為特定的拍賣標的物而設計的拍賣方式,有意競買者必須符合賣家所提出的相關條件,才可成為競買人參與競價。
拍賣發展史:
經歷了2009年宏觀經濟的觸底回升和2010年的穩健回歸,2011年以來,我國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動消費增長,高儲蓄、低消費模式正迎來改變。
而在世界經濟復甦乏力、貨幣政策轉向穩健、消費刺激政策逐步淡出等綜合因素影響下,2011年我國國民經濟增長速度將有所放緩,GDP全年增長速度為9.2%,增速比2010年回落1.2個百分點。
2011年,中國拍賣行業經營呈現「穩中趨緩」的特點,全年成交總額為6260.7億元,與2010年的6648.2億元基本持平,同比小幅下降5.8%。在完全同步於當期GDP增長的同時,拍賣行業也呈現出增長率明顯放大GDP變化的特點,拍賣業已經進入業務規模及結構的同步調整階段。
2011年拍賣行業平均傭金率為1.88%,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務全年成交576.2億,僅占總成交額的9.2%,但傭金總額為67.8億元,佔全行業傭金收入的57.5%,以11.8%的傭金率高居行業之首。
而土地使用權拍賣業務成交2844.8億元,傭金僅為11.1億元,傭金率不足0.4%。「賺數字,不賺傭金」的現象已非常明顯。
數據監測顯示,受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拍賣行業細分領域成交規模也在較大程度上受到影響:
2011年房地產調控力度的持續加強,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拍賣業務的下滑帶動全行業成交總額下行。
2011年土地使用權拍賣成交2844.8億元,較2010年的歷史最高點減少100億;而以商業房產為主的房地產拍賣所受的影響尤為強烈,較2010年勁減513.7億,成交額為1811.9億元,降幅達22.1%。兩項成交額所佔比重從2010年80.3%下降到74.4%,減少5.9個百分點。
法院委託拍賣業務則相應受到政策環境的影響。多年來成交額一直穩定占據行業成交額15%左右的法院委託拍賣業務在2011年所佔比重下降為13.2%,成交額較2010年下降41億。以司法委託拍賣為主要業務來源的部分拍賣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
較為樂觀的是2011年全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在調整中保持穩步增長。全年成交576.2億,較2010年的397億元增長45.2%,成交額在業內的比重首次從歷年來5%左右的水平上升到9.2%,創文物藝術品拍賣板塊在業內比重的歷史新高,但45.2%的增幅較之於2010年的74%已出現了明顯回落。
拍賣的三個基本特點(或基本條件):
1、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後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布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最後確定最高價金為止。
3、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
拍賣技巧:
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仔細看樣,定好心理價位。
看樣是競買活動順利進行的的第一個步驟,顧客在觀看拍賣樣品過程中,應對物品的真偽、成色、規格等細細觀察。如果發現與拍品目錄不符或有未註明的瑕疵,可即時向拍賣行提出詢問,然後決定是否參與競買。
拍品上標有參考價,顧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關商店或市場去了解一下同類檔次的價格,將幾個價格相比較後,確定自己競買的最高出價、即「心理價格」。心理價格是根據顧客對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該物品的市場價格和增值潛力等幾方面組成的,這些因素和心理價格成正比關系。
2、熟悉拍賣規則。
拍賣有許多基本規則,不同的拍賣會又有一些特殊的規定,競買人參加拍賣會,應仔細閱讀拍賣的規則規定。
競價時,應按照拍賣師宣布的競價方式出價;每次加價不得低於加價幅度,否則叫價無效;每件拍品成交後,買主應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並在限定的時間內付清價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運用競價技巧。
拍賣場上,競買者應冷靜觀察場上的競價情況,穩定自己的競價心態,守住心理價格。競價時,一般可按加價幅度輪番出價,但價格接近心理價位時應謹慎,避免受拍賣場上競價氣氛的影響,盲目超出心理價位的界限。
如果拍賣場上氣氛平淡,競買人可不急於出價,稍後,可出其不意地跳過加價幅度,一下子提高出價,擺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勢。
幾輪出價後,常會嚇退一些經驗不足的競買人,使競價獲得成功。還有一種比較省力的競價方式是,在競價低潮時,競買人直接報出心理價格數,使他人一下子被出價氣勢所迷惑,在猶豫不決時成交。
網路-拍賣 (公開競價的買賣方式)
③ 貿易方式
貿易方式是指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各種方法。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貿易方 式亦日趨多樣化。除採用逐筆售定的方式外,還有包銷、代理、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期貨交易、對銷貿易等。
包銷(exclusive sales)是國際貿易中習慣採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國出 口業務中,根據某些商品的特點和擴大出口的需要,在適當的市場上,選 擇適當客戶,也可採用包銷方式。
包銷(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託人)通過協議把某一種商品或 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個地區和期限內的經營權給予國外某個客戶或公司的貿 易做法。盡管包銷也是售定,但包銷同通常的單邊逐筆出口不同。它除了 當事人雙方簽有買賣合同外,還須在事先簽有包銷協議。 採用包銷方式,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同包銷協議所確定的。兩者簽訂 的買賣合同也必須符合包銷協議的規定。包銷協議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包銷協議的名稱、簽約日期與地點。
二、包銷協議的前文
通常在前文條款中,明確包銷商---委託人之間的關系是本人與本人的關 系(principal to principal) 即買賣關系。
三、包銷商品的范圍
委託人(出口人)經營商品種類繁多,即使是同一類或同一種商品,其中 也有不同的牌號與規格。因此,在包銷協議中,雙方當事人必須約定包銷 商品的范圍。
四、包銷地區
包銷地區是指包銷商行使銷售的地理范圍。
通常有下列約定方法:
1、確定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
2、確定一個國家中幾個城市;
3、確定一個城市等。
確定包銷地區的大小,應要考慮下列因素:
1、包銷的規模及能力;
2、包銷商所能控制的銷售網路;
3、包銷商品的性質及種類;
4、市場的差異程度;
5、包銷地區的地形位置等。
五、包銷期限
包銷期限可以長也可以短。在我國的出口業務中,往往在簽訂包銷協議時 明確規定期限,通常為一年。其他國家市場的習慣做法,在包銷協議中不 規定期限,只是規定中止條款或續約條款等。
六、專營權
專營權是指包銷商行使專賣和專買的權利,這是包銷協議的重要內容。專 營權包括專賣和專買權。前者是委託人(出口人)將指的商品在規定的地 區和期限內給予包銷商獨家銷售的權利。出口人負有不向該區域內的客戶 直接售貨的義務。後者是包銷商承擔向出口人購買項商品,而不得向第三 者購買的義務。
七、包銷數量或金額
包銷協議中除規定上述內容外,還應規定數量或金額。此項數量與金額對 協議雙方均有同等的約束力。有時在協議中規定數量與金額,則包銷商必 須承擔向出口人購買規定數量和金額的義務,出口人必須承擔向包銷商出 口上述數量和金額的責任。
八、作價辦法
包銷商品的作價辦法,有不同做法。其中一種做法是在規定的期限內,一 次作價。即無論協議內包銷商品價格上漲、下落與否,以協議規定價格為 准。另一種做法是在規定的包銷期限內分批作價。由於國際商品市場的價 格變化多端,因此採用分批作價較為普遍。
九、廣告、宣傳、市場報導和商標保護
包銷協議的當事雙方是買賣關系,因此委託人(出口人)不實際涉足包銷 地區的銷售業務,但他十分關心開拓海外市場。為宣傳其產品所用的商 標,委託人常要求包銷商負責為他的商品刊登一定的廣告。例如,有些包 銷協議規定:「買方負責和出資在其包銷地區為賣方的??????機器設備舉辦 展覽,招攬訂單,在當地報刊上登載廣告。」有些協議規定:包銷商應這 期訪問有希望達成交易的客戶或賣方要求包銷盡量提供市場報導等。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權 (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訂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為。由此而 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
1、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系屬於委託買賣關系。代理人在代理業務 中,只是代表委託人行為,如招攬客戶、招攬訂單、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 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他本身並不作為合同的一方參與 交易。
2、代理人通常運用委託的資金進行業務活動。
3、代理一般不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者簽訂合同。
4、代理人賺取的報酬即為傭金。
代理的種類
在資本主義市場上,通常有下列幾種代理:
1、總代理(general agency)總代理是在指定地區委託人的全權代理。
他除了有權代理委託人進行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也可 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他有權指派分代理,並可分享代理的傭金。
2、獨家代理(theexclusive agency or soleagency)
3、傭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
傭金代理又稱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區、時間及期限內,同時有幾 個代理人代表委託人行為的代理。傭金代理根據推銷商品的實際金額和根 據協議規定的辦法和百分率向委託人計收傭金,委託人可以直接與該地區 的實際買主成交,也無須給傭金代理傭金。
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一種委託代售的貿易方式,也是國際貿易中習慣 採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寄售方式運用並不普遍,但在某 些商品的交易中,為促進成交,擴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靈活適當運用寄售 方式。
「寄售」是一種有別於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委託的(貨主)先將 貨物運往寄售地,委託國外一個代銷人(受委託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 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進行,貨物出售後,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 的一種貿易做法。
在國際貿易中採用的寄售方式,與正常的賣斷方式比較,它具有下列幾個 特點:
1、寄售人先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市場(寄售地),然後經代銷人在寄售地 向當地買主銷售。因此,它是典型的憑實物進行買賣的現貨交易。
2、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是委託代售關系,而非買賣關系。代銷人只根據 寄售人的指示處置貨物。貨物的所有權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屬寄售人。
3、寄售貨物在售出之前,包括運輸途中和到達寄售地後的一切費用和風 險,均由寄售人承擔。
寄售貨物裝運出口後,在到達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貨的辦法,先行一 銷,即當貨物尚在運輸途中,如有條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則仍運至原 定目的地。
招標與投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人在時間、地點、發出招標公告或 招標單,提出准備買進商品的品種、數量和有關買賣條件,邀請賣方投標 的行為。
投標(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 招標單的規定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
實際上招標、投標是一種貿易方式的兩個方面。
目前,國際上採用的招標方式歸納起來有三類、四種方式,即
dd>1、競爭性招標(inte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 是指招標人邀請幾個乃至幾十個投標人參加投標,通過多數投標人競爭, 選擇其中對招標人最有利的投標人成交易,它屬於兌賣的方式。
國際性競爭投標,有兩種做法:
a、公開投標(open bidding)。公開投標是一種無限競爭性招標 (unlimited competitive)。採用這種做法時,招標人要在國內外主要 報刊上刊登招標廣告,凡對該項招標內容有興趣的人均有機會購買招標資 料進行投標。
b、選擇性招標(selected bidding)。選擇性招標又稱邀請招標,它是 有限競爭性招標(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採用種做法時,招 標人不在報刊上刊登廣告,而是根據自己具體的業務關系和情報資料由招 標人對客商進行邀請,進行資格預審後,再由他們進行投標。
2、談判招標(negotiated bidding)
談判招標又叫議標,它是非公開的,是一種非競爭性的招標。這種招標由 招標人物色幾家客商直接進行全同談判,談判成功,交易達成。
3、兩段招標(two-stagebidding)
兩段招標是指無限競爭招標和有限競爭招標的綜合方式,採用此類方式 時,則是用公開招標,再用選擇招標分兩段進行。
政府采購物資,大部分採用競爭性的公開招標辦法。
拍賣
拍賣(auction)是由專營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一定的地點和時 間,按照定的章程和規則,以公開叫價競購的方法,最後拍賣人把貨物給 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通過拍賣進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質的易標准化的,或是難以久存的, 或是習慣上採用拍賣方式進行的商品。如茶葉、煙葉、兔毛、皮毛、木材 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過國際拍賣方式 進行的。
拍賣一般是由從事拍賣業務的專門組織,在一定的拍賣中心市場、在一定 的時間內按照當地特有法律和規章程序進行的。
拍賣程序不同於一般的出口交易,其交易過程大致要經過准備、看貨、出 價成交和付款交貨等四個階段。
拍賣的出價方法有以下三種:
1、增價拍賣,也稱買方叫價拍賣。這是最常用的一種拍賣方式。拍賣 時,由拍賣人(auctioner)提出一批貨物,宣布預定的最低價格,估價 後由競買者(bidder)相繼叫價,競相加價,有時規定每次加價的金額額 度,直到拍賣人認為無人再出更高的人。
2、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tchauction),這種方法先由拍賣喊 出最高價格,然後逐漸減低叫價,直到有某一競買者認為已經低到可經接 受的價格,表示買進。
3、密封遞價拍賣,密封遞價(sealed bids;closes bids)拍賣又稱招 標式拍賣。採用這種方法時,先由拍賣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體情況和拍賣 條件等,然後由各習方在規定時間內將自己的出價密封遞交拍賣人,以供 拍賣人進行審查比交,決定將該貨物賣給哪一個競買者。這種方法不是公 開競買,拍賣人有時要考慮除價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國家的政府或海 關在處理庫存物資或沒收貨物時往往採用這種拍賣方法。
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要商品交易所內按 照一定的規則,用喊叫並藉助手勢進行討價還價,通過劇烈競爭達成交易 的一種貿易方式。
期貨交易不同於商品中的現貨交易。眾所周知,在現貨交易的情況下,買 賣雙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點和時間達成實物交易。賣方必須交付 實際貨物,買方必須支付貨款。而期貨交易則是在一定時間在特定期貨市 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內,按照交易所預先制訂的「標准期貨合同」進行的 期貨買賣。成交後買賣雙方並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權。因為期貨交易具有下 列幾個特點:
1、期貨交易不規定雙方提供或者接受實際貨物;
2、交易的結果不是轉移實際貨物,而是支付或者取的簽訂合同之日與履 行合同之日的價格差額;
3、期貨合同是由交易所制訂的標准期貨合同,並且只能按照交易所規定 的商品標准和種類進行交易;
4、期貨交易的交貨期是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交貨期確定的。不同商品,交 貨期不同;
5、期貨合同都必須在每個交易所設立的清算所進行登記及結算。
期貨交易的種類
期貨交易,根據交易者的目的,有兩種不同性質的種類:一種是利用期貨 合同作為賭博的籌碼,買進賣出,從價格漲落的差額中追逐利潤的純投機 活動;一種是真正從事實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前一種在商業習慣上稱 為「買空賣空」,它是投機者根據自己對市場前景的判斷而進行的賭博性 投機活動。
所謂「買空」,又稱「多頭」,是指投機者估計價格要漲,買進期貨;一 旦貨期漲價,再賣出期貨,從中賺取差價。後一種在商業習慣上稱「套期 保值」,又稱為「海琴」。
對銷貿易
對銷貿易(counter trade)在我國又譯為「反向貿易」、「互抵貿易」 、「對等貿易」,也有人把它籠統地稱「易貨」或「大易貨。
我們一般可以把對銷貿易理解為包括易貨、記賬貿易、互購、產品回購、 轉手貿易等屬於貨物買賣范疇,以進出結合、出口抵補進口為同特徵的各 種貿方式的總稱。
④ 什麼是競價
常見方式
增價拍賣。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拍賣方式。拍賣時,由拍賣人宣布預定的最低價,然後竟買者相繼出價競購。拍賣行可規定每次加價的金額限度。至某一價格,經拍賣人三次提示而無人加價時,則為最高價,由拍賣人擊槌表示成交。按拍賣章程規定,在拍賣人落樣前,叫價人可以撤銷出價;如果貨主與拍賣人事先商定了最低限價,而竟買人的叫價低於該價,拍賣人可終止拍賣。
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源於世界上最大的荷蘭花卉拍賣市場,由拍賣人先開出最高價格,然後漸次降低價格,直到有人表示接受,即達成交易。這種拍賣方式買主之間無反復競價的過程,且買主一旦表示接受,不能再行撤銷 。由於減價拍賣成交迅速,特別適合於數量大,批次多的鮮活商品。
編輯本段招標式拍賣
密封遞價拍賣。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
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
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法。
編輯本段集合競價
所謂集合競價是指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⑤ 國際貿易中主要貿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銷
出口企業為了在別國推銷自己的產品,不一定通過自己辦銷售店的辦法,可以和國外的某家企業達成包銷或獨家經銷(exclusive sale)協議,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獨家經營權利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對方,即包銷商。
至於具體的買賣合同需要另行簽訂,但要受包銷協議條款的約束。如果出口企業通過協議只是把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在某一地區的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一家企業,並無排他性,則這家出口企業還可以把該經營權給予其他企業,這些企業就是一般經銷商。
二、代理
出口企業也可以通過和國外企業達成代理協議,委託代理商在市場上招攬生意,或從事其他委託的事務。委託商對由此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負責,代理商只收取約定的傭金。根據代理商職權范圍大小,可分為獨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獨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約定的地區和時期內擁有獨家經營權,即委託商不得將該商品直接或間接地銷售給代理區內的其他買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這種獨家經營權。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這樣一種銷售方式,出口企業和國外的代銷商訂立寄售協議,把貨物運交代銷商,代銷商出售貨物後,扣除協議規定的銷售費及傭金後把錢交付給寄售商。
四、招標
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單位需要采購商品或興辦某工程時,說明有關條件,邀請有興趣的企業在指定期限內按照一定程序報價,即投標。然後由招標人開標與評標,選擇最滿意的投標人進行交易。這種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經常採用。
五、拍賣
拍賣(auction)是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在拍賣場以公開叫價的方法,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交易方式。不易標准化鮮活產品或藝術品、古董等的國際貿易是通過拍賣來完成的。
⑥ 什麼是競價交易
證券市場的市場屬性集中體現在競價與成交環節上,特別是在高度組織化的證券交易所內,會員經紀商代表眾多的買房和賣方按照一定規則和程序公開競價,達成交易。證券交易所內的證券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競價成交。目前,我國證券交易做採用兩種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方式和連續競價方式。所謂集合競價,是指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上交所和深交所每個交易日的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深交所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上交所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為每個交易日9:30-11:30,13:00-14:57。
⑦ 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式區別
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有3點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招標的概述:招標是一個招標投標行業術語, 指招標人(買方)事先發出招標通告或招標單,品種、數量和有關的交易條件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准備買進的商品名稱、件,邀請投標人(賣方)參加投標的行為。
2、拍賣的概述:拍賣 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的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規定的時間與場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規則,將要拍賣的貨物向買主展示,公開叫價競購,最後由拍賣人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3、掛牌出讓的概述:掛牌出讓(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二、三者的特點不同:
1、招標的特點:
(1)招標是由參加投標的企業按照招標人所提出的條件,一次性遞價成交的貿易方式,雙方無須進行反復磋商。
(2)招標是一種競賣的貿易方式。
(3)招標是在指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進行的,並事先規定了一些具體的條件,因此,投標必須根據其規定的條件進行,如不符合其條件,則難以中標。
2、拍賣的特點:
(1)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後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布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最後確定最高價金為止。
(3)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
3、掛牌出讓的特點:
(1)掛牌時間長,且允許多次報價,有利於投資者理性決策和競爭。
(2)操作簡便,便於開展。
(3)有利於土地有形市場的形成和運作。
三、三者的相關規定不同:
1、招標的相關規定:
《招標投標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邀請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一種招標方式。這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允許招標人向有限數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供應商或承包)發出投標邀請書,而不必發布招標公告。
因此,邀請招標可以節約招標投標費用提高效率。按照國內外的通常做法,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前提條件,是對市場供給情況比較了解,對供應商或承包情況比較了解。
2、拍賣的相關規定:
正式拍賣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照拍賣目錄規定的次序逐筆喊價成交。拍賣過程中,買主在正式拍賣的每一次叫價,都相當於一項發盤,當另一競買者報出更高價格時,該發盤即行失效。拍賣主持人以擊槌的方式代表賣主表示接受後,交易即告達成。
拍賣成交後,買主即在成交確認書上簽字,拍賣行分別向委託人和買主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傭金一般不超過成交價的5%。買主通常以現匯支付貨款,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倉庫交貨條件到指定倉庫提貨。
3、掛牌出讓的相關規定:
(1)若在規定期限內只有一個申請人,且報價高於最低交易價,並符合其它交易條件的,則此次交易成交。
(2)在規定期限內有二個以上申請人的,允許多次報價,土地使用權應由出價高者獲得。報價相同的,由在先報價者獲得。
(3)若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申請人,或者只有一個申請人但報價低於最低交易價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條件的,委託人可調整最低交易價,重新委託交易中心交易。
⑧ 競價購買與一口價購買的區別
一口價
一口價格屬於拍賣的一種競價方式,拍賣也稱競買,資本主義制度一種買賣方式」,這是79年版本辭海中的解釋,相隔十年以後出了第二版,上面是這樣說的:「拍賣也稱競買,商業中的一種買賣方式,賣方把商品買給出價最高的人」,應該說這是一大進步,是改革開發的結果。拍賣品是不是都是處理商品,現在外面很多拆房子,換季拍賣等,實質上是一種大甩賣、賤賣,我們所說的拍賣是一種高檔次的行為,不是削價處理,價格是不固定的,必須要有二個以上的買主,要有競爭,價高者得,沒有這三個條件的不能稱為拍賣。
競價
增價拍賣。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拍賣方式。拍賣時,由拍賣人宣布預定的最低價,然後竟買者相繼出價競購。拍賣行可規定每次加價的金額限度。至某一價格,經拍賣人三次提示而無人加價時,則為最高價,由拍賣人擊槌表示成交。按拍賣章程規定,在拍賣人落樣前,叫價人可以撤銷出價;如果貨主與拍賣人事先商定了最低限價,而竟買人的叫價低於該價,拍賣人可終止拍賣。
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源於世界上最大的荷蘭花卉拍賣市場,由拍賣人先開出最高價格,然後漸次降低價格,直到有人表示接受,即達成交易。這種拍賣方式買主之間無反復競價的過程,且買主一旦表示接受,不能再行撤銷 。由於減價拍賣成交迅速,特別適合於數量大,批次多的鮮活商品。
密封遞價拍賣。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
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
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式。
⑨ 競價的定義
您好!競價-競價的常見方式編輯本段 </SPAN></SPAN></SPAN>增價拍賣。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拍賣方式。拍賣時,由拍賣人宣布預定的最低價,然後竟買者相繼出價競購。拍賣行可規定每次加價的金額限度。至某一價格,經拍賣人三次提示而無人加價時,則為最高價,由拍賣人擊槌表示成交。按拍賣章程規定,在拍賣人落樣前,叫價人可以撤銷出價;如果貨主與拍賣人事先商定了最低限價,而竟買人的叫價低於該價,拍賣人可終止拍賣。
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源於世界上最大的荷蘭花卉拍賣市場,由拍賣人先開出最高價格,然後漸次降低價格,直到有人表示接受,即達成交易。這種拍賣方式買主之間無反復競價的過程,且買主一旦表示接受,不能再行撤銷 。由於減價拍賣成交迅速,特別適合於數量大,批次多的鮮活商品。
競價-招標式拍賣編輯本段 </SPAN>密封遞價拍賣。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
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
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法。競價-集合競價編輯本段 所謂集合競價是指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連續競價編輯本段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