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的方法有哪些
摘要 1、現場記錄:監理機構認真、完整記錄每日施工現場的人員、設備和材料、天氣、施工環境以及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情況;
2. 淺論如何加強監理檢測手段,提高監理工程質量
二十餘年的監理實踐證明,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實施,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建設投資,加快了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提高了工程質量,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使工程建設市場形成了新的運行機制。但是,監理工程要搞好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必須要在監理過程中了解工程質量檢測的內容,掌握工程質量檢測的監理方法,做好工程質量檢測監理工作。(剩餘2437字)
3. 工地復工前監理檢查內容和檢查方式是什麼
工地復工前監理檢查內容和檢查方式是如下:
1、塔吊、施工升降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建築機械設備的金屬結構連接、安全保護裝置及電氣線路的安全豐狀態和運行情況。
2、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護和降排水措施,坑邊土體及周邊環境、建築物的變形情況。
3、避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情況。
4、臨時用電電線是否浸水、老化、漏電;腳手架、外電防護架、模板支撐系統各連接部。
5、現場防火、防凍、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職工宿舍取暖設備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結構是否穩固特別是對塔吊、施工升降機、附著式升降腳手、基坑等專業技術性強且難以發現安全隱些患的分部分項工程,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或檢測人員進行檢查,並按提出的要求進行整改。
復查符合要求後,須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下發復工通知方可復工。工程未經復工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一律暫停施工。個別在節前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被責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須先行組織力量進行整改,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及現場監理驗收合格,並報質量監督站核查後方可復工。
4. 監理對施工活動中的質量控制工作主要有哪些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施工質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1.隨機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持續有效運行。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管理人員、質檢人員、特
種作業人員的資質和持證上崗情況;
2. 隨機檢查施工機械設備、測量、檢驗、計量設備的技術狀況;
3. 檢查確認運到現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查驗試驗、化驗報告單、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合格,有權禁
止不合格的材料、設備進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 對施工承包單位的試驗室進行考核認定;
5. 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已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的狀況,監督施工承包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范要
求施工,嚴格執行施工合同及強制性技術標准條文;
6. 實施巡視、平行檢查、旁站監理,對隱蔽工程、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7. 對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現場檢查、審核簽認。
8. 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監督整改方案的實施。
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1. 審批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和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
2. 通過召開例會、專題協調會等方式檢查、分析施工進度計劃、實施情況;
3. 採取調整措施,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採取措施,改正工程進度滯後的狀況;
4. 正確處理工程暫停、工程復工申請、工程延期申請等事件,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施工投資(造價)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1.做好工程計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請的審核批准工作;
2.做好工程變更的協調、評估、審核、批准工作;
3.認真處理工程費用索賠事件。
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
1.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驗收資料、結算資料的准備工作;
2.組織施工承包單位對各單位(子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3.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及工程結算資料;
4.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及工程質量監督備案申報工作。
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旁站: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
2.見證:對某道工序(如取樣)全過程完成情況的監督;
3.巡視: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
4.平行檢驗:項目監理部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施工承包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獨立進行的檢查或
檢測活動。監理人員在實施上述各種措施過程中,均可以通過記錄、詢問、測量、拍照、攝像等辦法,如實記載工程實施過
程的實際情況,以實現可追溯性。同時,在實施上述各種措施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監理單位一般還要採取以下措施;
5.簽發指令性文件,如《監理通知》、《工程暫停令》、《復工指令》等;
6.與建設單位溝通,以《備忘錄》、《監理月報》的形式完成;
7.召開監理例會、專題協調會並形成會議紀要。
質量控制措施
1.一條原則:
工程質量控制是整個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進度和工程計量相互制約,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單位按合同、技術規范、設計
圖紙要求施工,是監理工作的原則。
2.三個階段:
(1)施工准備階段:
審查施工單位配備人力、材料、械設備是否合理,審查擬定施工方案、技術、質量保證措施,
原材料檢驗、設備進廠的檢驗。
(2)施工階段:通過旁站及平行檢查施工單位安裝工藝是否按規范和經審批的方案進行,並對施工過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抽查。
(3)成品驗收階段:通過檢測和驗評該分項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達到規范要求的質量標准和允許誤差范圍。
3.四個手段:
(1)檢查:施工過程中對重點的項目和部位實施必要的跟蹤檢查,檢查施工過程中材料及設備與批準的是否符合;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批準的方案、技術規范要求。
(2)測量:監理工程師對安裝的設備進行實測實量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修正,無法修正的要求返工。
(3)試驗:對各種材料監理人員按規范要求抽查試驗,施工單位要提供條件。
5. 3.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督和檢查包括哪些內容
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質量檢驗的方法有哪幾類?其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對於現場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工序過程或工程產品質量進行檢驗的方法,一般可分為三類,即:目測法、檢測工具量測法以及試驗法。
(1)目測法:即憑借感官進行檢查,也可以叫做觀感檢驗。這類方法主要是根據質量要求,採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對檢查對象進行檢查。
(2)量測法:就是利用量測工具或計量儀表,通過實際量測結果與規定的質量標准或規范的要求相對照,從而判斷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量測的手法可歸納為:靠、吊、量、套。
(3)試驗法:指通過進行現場試驗或試驗室試驗等理化試驗手段,取得數據,分析判斷質量情況。包括:1)理化試驗;2)無損測試或檢驗。
6. 監理工作的方法
監理工作的方法有以下幾點:
1、現場記錄:監理機構認真、完整記錄每日施工現場的人員、設備和材料、天氣、施工環境以及施工中出現的各種情況;
2、發布文件:監理機構採用通知、指示、批復、簽認等文件形式進行施工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監理:監理機構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在施工現場對工程項目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的施工,實施連續性的全過程檢查、監督與管理;
4、巡視檢驗:監理機構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5、跟蹤檢測:在承包人進行試樣檢測前,監理機構對其檢測人員、儀器設備以及擬訂的檢測程序和方法進行審核;在承包人進行對試樣進行檢測時,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確認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檢測結果的可信性,並對該結果確認;
6、平行檢測:監理機構在承包人對試樣自行檢測的同時,獨立抽樣進行的檢測,核驗承包人的監測結果;
7、協調:監理機構對參加工程建設各方之間的關系以及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進行的調解。
7. 監理人員對工程進度的檢查手段
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方法主要是:
1、事前控制:對其實施資質、人員資格、能力、現場條件進行審查;對施組或專項實施方案、技術規程、擬投入的設施設備工具等進行審查;參加技術交底會議並進行監理交底;參加危險性較大項目的專家論證會議並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有針對性地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准備監理人員安排和工具等。
2、事中控制:現場檢查該工序施工准備條件(人、 料、機、法、環等)是否成熟,以確定是否同意施工;重要關鍵部位進行旁站監理,同時作好旁站監理記錄;現場巡察發現質量偏差視其輕重緩急採取以下辦法:口頭糾偏、發送監理聯系單、發送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並要求整改合格回復、約談其項目負責人直至其公司領導,特別嚴重者下達暫時停工令,仍不聽從監理告誡者發送函件至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工地例會或專題會並發送簡報;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現場質量檢查並發送簡報;按照監理規范和當地政府的要求規范執行監理程序和自身的監理行為,正確填寫監理日誌,及時報送建設單位要求的監理報表、文件和月報等,及時完善監理過程資料,做到事件人頭閉合、可追溯。
3、事後控制:對各階段中間驗收、預驗收的實物、資料是否符合驗收要求進行檢查復核,以確定是否同意驗收,並依據過程中積累的原始質量數據評價監理行為,評價施工質量;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事故的等級組織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議,出具會議紀要;按照合同索賠處理程序公正處理施工索賠事宜。
8. 我想知道監理的平行檢查和檢驗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平行檢驗」有以下幾層含義:
1、「平行檢驗」實施者必須是項目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
2、項目監理機構實施的「平行檢驗」必須是在承包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3、「平行檢驗」的檢查或檢測活動必須是監理機構獨立進行的;
4、「平行檢驗」的檢查或檢測活動必須是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的。
國家明文規定: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建設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監理機構在施工階段對工程質量控制有三大重要手段。這也就明確了控制手段之一的「平行檢驗」實施者必須是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
「平行檢驗」的獨立性,也是由監理的性質決定的,監理機構作為建設工程項目中的第三方,只有他的獨立性才能決定他的監理活動的公正性,監理機構不僅對承包單位有監理的責任,同時對業主也應有監督執行國家建設法規和合同的責任,形成承包方、業主方和監理方三方相互制約的建設管理格局。
監理機構按照公正、獨立、自由的原則開展監理活動,其檢查或檢驗活動不受其他方的左右,才能使「平行檢驗」獲得的數據和工程質量評估結論:具有確實性和可靠性。
只有這種檢查和驗收,只有在有了這種真實、可靠的「平行檢驗」的數據後,監理工程師才能在承包單位報送的報驗單上簽字,才能對工程質量有一個正確的評估。
9. 安全監理的手段和方法有哪些
1.審查核驗①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②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③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④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
⑤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⑥審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⑦審查施工現場應急求援實施預案
⑧檢查施工單位安全交底記錄
⑨核查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手續
⑩審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11核准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准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
2.巡視檢查①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
②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③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
④抽查施工單位安全自查情況進行
3.旁站監理對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支護、砼澆築及輸送時安全措施有效性進行檢查。對塔吊、龍門架附牆預埋件的安裝等進行安全旁站監理。施工電梯、腳手架安裝於拆除
4.測量監督承包單位對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撐系統、架體剛度、強度、施工用電和漏電開關、漏電參數進行檢查測量,對不符合要求者,應指令承包單位停止使用並及時處理。
5.試驗要求承包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提供出廠三證,必要時要求承包 單位進行安全性能檢測。
6.告知
7.通知
8.停工
10. 監理平行檢驗是什麼意思
監理平行檢驗是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
「平行檢驗」,是指一方是承包單位對自己負責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檢查驗收,而另一方是監理機構,是受建設單位的委託,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對工程項目進行獨立檢查和驗收。對同一批檢驗項目的性能在規定的時間里進行的兩次檢查驗收。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平行檢驗作為工程建設監理在質量過程式控制制中處於重要的手段,同時也是其他行業進行質量控制的重要方法。
「平行檢驗」有以下幾層含義:
1、「平行檢驗」實施者必須是項目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
2、項目監理機構實施的「平行檢驗」必須是在承包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3、「平行檢驗」的檢查或檢測活動必須是監理機構獨立進行的;
4、「平行檢驗」的檢查或檢測活動必須是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的。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第三十六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