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強調必須堅持用法治思維應對新情況善用法治方式解決性問題
一是要培養法治思維理念。首先,要養成運用法治思維的習慣。要通過各種途徑,培養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理念,使其認識到什麼是法治思維,為什麼要運用法治思維,怎樣運用法治思維,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為領導幹部的常用語,使法治思維成為領導幹部自發的一種心理需求,養成依法履職、依規辦事的習慣。其次,要重視法治思維的實踐運用。在遇到權力與權利沖突、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沖突時,要牢固樹立民本意識,主動運用權利本位、正當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則處理問題,堅持依法辦事,減少官民對抗,樹立領導幹部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再次,要把握多種思維方式的合理運用。正確處理好政治思維、經濟思維、道德思維與法治思維的相互關系,使決策既合法合規、又合情合理。
二是要提升法治思維能力。領導幹部法治思維能力的提升,首先在於法律知識水平的提高。要不斷創新教育培訓方法,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建立健全學法的長效機制。在學習形式上,要通過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法制講座等形式,通過舉辦領導幹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定期組織領導幹部參加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在學習內容上,既要學習憲法、通用法律知識以及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知識,又要重視法律原則、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維能力方面的學習培養。
三是要考核依法履職水平。要像考核經濟指標一樣,把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納入對領導幹部的考核內容,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要通過鼓勵、獎勵、晉職、晉級等激勵機制,引導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去思考和解決問題,重視提拔使用法治思維意識強、善於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幹部;要按照有權就有責、濫權應擔責、侵權要賠償的要求,強化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對那些不依法辦事的領導幹部要嚴肅進行批評教育;對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權益帶來重大損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領導幹部,要嚴格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
全面推行依法逐級走訪。2014年4月,國家信訪局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對信訪群眾如何走訪,信訪部門及其他行政機關如何受理、辦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中央推行逐級走訪制度實施後,省委、省政府領導明確要求:省信訪局要抓緊研究落實,搞好工作銜接,細化具體措施,有效減少越級走訪和非正常上訪發生,推動全省信訪形勢持續向好。省信訪局先後4次組織省市縣相關人員到北京、廣東、湖北等地調研學習,充分借鑒北京市「一單式」辦理工作法,反復徵求各方意見建議,研究制定了河南依法逐級走訪的《實施細則》,對群眾到省走訪應當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范圍作了詳細規定,提出具體要求。我省按照「先試點、後推開」的總體思路,通過召開開封現場會、組織集中培訓、召開新聞發布會、製作電視訪談錄、報紙電台答記者問和印發口袋書、宣傳冊等多種有效形式,強力推進依法逐級走訪,努力做到「壓實兩個責任、規范兩個行為」。「壓實兩個責任」即壓實各級領導的責任和壓實各級職能部門的責任,「規范兩個行為」即規范信訪群眾的信訪行為和規范各級幹部的工作行為,推動大批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解決。我省自去年12月1日全面實施依法逐級走訪制度後,群眾赴京到省越級走訪明顯下降。今年以來,群眾到省越級走訪批次、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8.4%、25.6%,赴京越級走訪降幅更為明顯,批次、人次同比下降44.8%、59.2%,信訪秩序持續好轉。
嚴格實行訴訪分離制度。一段時間以來,訴訟與信訪交叉、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並存,既損害司法權威,也影響正常信訪秩序。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有利於維護國家的法律權威和法治生態,有利於積極、穩定、可持續地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有利於信訪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2013年12月,中央先後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13〕26號),和《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13〕27號)。2014年以來,省信訪局積極配合省政法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精神。政法機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出台《河南省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實施意見》等9項制度措施,確保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規范有效開展。比如,制定訴訪分離辦法,建立裁定、導入制度,群眾「對號入座」,屬於信訪的找信訪,屬於司法的找司法;建立公開、移交制度,該誰管的不給推卸的借口,不該管的不給插手的空間;建立轉化、解困制度,跟進心理矯正和困難幫扶,引導上訪群眾回歸正常生活;建立完善各級政法機關聯合接訪及分別設立窗口接訪機制,有效解決入口不順、程序空轉、出口不暢等問題,推動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省信訪局及各級信訪部門堅持法定途徑優先,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嚴格甄別把關,耐心教育引導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積極支持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尊重政法機關依法作出的法律結論,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與有關職能部門一起做好教育疏導、幫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強對訴訪分離相關情況的分析研究。目前,全省涉法涉訴信訪總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態勢。
積極推行「陽光信訪」模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2014年4月,國家信訪局在江蘇淮安召開全國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依託互聯網建設全國統一的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將群眾走訪、來信、來電、網上投訴、視頻接訪等不同形式的信訪訴求,全部納入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受理辦理,實現「三化」(業務流程標准化、處理過程透明化、統計分析智能化)和「三個全覆蓋」(對信訪形式、工作過程、工作范圍的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實現辦理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減少群眾的信訪成本和奔波勞累之苦,體現方便快捷、陽光公開。全面推行「陽光信訪」,是符合群眾利益、順應信息社會發展、大有可為的民心工程。今年以來,我們在推進中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切實抓好全省網上信訪信息系統綜合平台建設和應用。投入資金搭建全省網上信訪信息綜合平台,完成2007年以來1000多萬條信息系統數據的遷移,以及全省市縣鄉近8000個行政機構及直屬職能部門的編碼工作。今年3月份,新系統中15個模塊與國家信訪局成功對接,實現了信訪業務的網上流轉。為確保網上信訪辦理順利運行,春節之後省信訪局舉辦4期新系統應用培訓班,培訓業務骨幹6700多人,全部實現會操作使用。為確保網上信訪辦理順利運行,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基礎上,以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名義研究制定了涵蓋辦信、接訪、網上投訴、督查督辦、復查復核等業務工作,符合網上信訪信息系統要求的《河南省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規范》,以不斷提高全省信訪工作的規范化、標准化、法制化水平。二是持續拓寬暢通信訪渠道。健全完善綠色郵政、網上信訪、電話接訪、視頻接訪、市(縣)長熱線、信訪代理等做法,引導群眾更多地以書信、電話、視頻、手機簡訊等形式,在基層屬地反映訴求、解決問題。同時,深入推進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和閱批群眾來信制度落實,注重發揮黨政領導的示範帶動作用,集中力量解決好信訪突出問題。三是全面推進群眾滿意度評價工作。把通過國家信訪信息系統初次登記受理的求決類信訪事項,全部納入群眾滿意度評價范圍。通過業務溝通、專項督查、年度考評等舉措,督促各級信訪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切實提高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理率,倒逼各級嚴格落實責任,及時就地解決好每起群眾訴求,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四是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切實加大督查指導力度,推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抓好《河南省開展人民建議徵集工作意見》貫徹落實,創新徵集方法,拓寬徵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為黨委政府更好地匯集民智、科學決策提供有益參考。
統籌化解疑難信訪積案。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疑難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去年4月份,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實行省級領導包案解決信訪問題的意見》(豫辦〔2014〕8號),對省級領導包案提出了具體要求。省信訪局持續推動領導包案制度落實,督促指導各級信訪部門,堅持定期篩選一些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呈送當地黨政領導分包化解,逐案明確責任領導和化解措施,努力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切實減少信訪積案存量。據統計,2014年省級領導帶頭包案化解156起「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帶動市縣兩級領導包案化解13424件,辦結率達93.2%。特別是為推動中央巡視組駐豫巡視整改意見落實,省信訪局切實發揮督查督辦作用,推動化解各類信訪積案2.6萬多起。由於積案化解成效明顯,群眾對信訪部門的滿意度達76.8%,全國排名第四位;對職能部門的滿意度達57.7%,全國排名第五位。去年11月,中央辦公廳來河南暗訪時,對信訪部門化解積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依法終結機制。完善加強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認真貫徹國家信訪局《關於完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的意見》和我省《關於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復查復核工作的意見》(豫政復〔2014〕2號)精神,適應逐級走訪制度全面落實後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完善機制、優化流程、規范程序、強化責任,實現信訪事項有序終結退出,最大限度減少信訪積案產生。進一步暢通復查復核渠道,規范受理范圍,對符合條件的信訪事項及時納入復查復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觀、公正的終結結論。不斷提高復查復核的權威性,建立省級復查復核、審核案件評查專家人才庫,切實加強復查復核指導把關、扶正糾錯職能,對疑難復雜信訪事項採取公開聽證、會商評議等方式進行復查復核,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以來,全省共依法終結信訪事項2990起,有效減少了信訪案件存量。
改革考核評價問責機制。依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和《中辦、國辦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辦發〔2013〕27號)等政策法規,以及國家信訪局的《信訪工作考核辦法》和《考核評分細則》,依法依規修訂完善我省的信訪工作年度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科學合理設置考核項目和指標,突出對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信度,樹立正確導向,逐級壓實責任,推動各地各部門把主要精力放在及時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上。注重考核成果的運用,堅持對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給予表揚鼓勵,對工作成效差的地方通報批評,對工作不落實引發重大信訪問題、影響社會穩定的,協調推動相關地方和部門落實責任查究。
切實加強信訪法治宣傳。針對目前信訪工作不斷改革創新,一些幹部對信訪工作重視不夠、不適應法治信訪新形勢,以及少數信訪群眾「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我們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中央5號文件等重要法規文件,持續抓好《信訪條例》宣傳月等宣傳教育活動,堅持將每年5月份定為《信訪條例》集中宣傳月。如今年4月8日,省信訪局專門印發了《關於開展〈信訪條例〉修訂實施10周年集中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媒體等傳播載體的優勢,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專欄、廣播電視、手機簡訊、普法微信等載體,採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答記者問、電視訪談錄、出動宣傳車、設立咨詢台、印發明白卡,組織知識競賽、開展文藝會演、出動法治宣傳大篷車等形式,多渠道、多領域廣泛宣傳《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實現家喻戶曉、人人遵守。特別是今年以來,省信訪局與省電視台聯合舉辦《百姓信訪》主題欄目,通過選取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公開報道解決過程,採取專家調解、以案說法等方式,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依法信訪,每周播出一期,目前已製作播出8期,增強了社會各界對信訪工作的監督、互動和理解,拉近了距離,塑造了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總之,我們將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的高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相關決策部署,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牢記宗旨、求真務實,真抓實干、開拓創新,堅持以法治思維引領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以法治意識引導群眾表達訴求,著力提升依法做好信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3. 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一)持續保障改善民生。各級黨委、政府應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預防和
化解矛盾糾紛的治本之策,強化源頭防範。要持續關注並切實解決與民眾日常生活直接相關的問
題,要把財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領域,並把保障改善民生作為政績考評的重要取向,構建政府、社
會、民眾相結合的考評機制,確保將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實處。各級政法部門應依法查處民生領
域的職務犯罪,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資關系等領域的突出問題,
要積極提出政策建議,推動完善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制度機制,預防減少利益沖突。
(二)著力打造法治政府。政府應遵照法治精神,運用法治方式,在法治化軌道上行使公權力,
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執行力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要堅持科學決策、民
主決策,對涉及全局的重大決策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嚴格執行專家論證、風險
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確保不因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的出台引發影響安定穩定的問題。要加
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理念教育,嚴格依法辦事,明確責任主體和權力運行流程,提升各級領
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依法預防化解矛盾。法治是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最權威、最長效的手段。各級黨委、政府
在處理矛盾糾紛和解決信訪問題時,應當堅持法律思維、堅守法律底線,對於群眾的合理訴求,
依法依政策解決到位,但對於寄希望於「大鬧大解決」的錯誤思想要堅決糾正,絕不能為保一時
平安,亂承諾、亂開口子或突破政策、法律底線,確保矛盾糾紛在法治軌道上解決。對於進入法
定渠道的矛盾,司法、執法部門應嚴格依據事實、法律,不偏不倚、公開公正處理,通過依法化
解矛盾的實際效果,讓群眾信服法律,自覺通過法定程序表達訴求、依靠法律手段解決紛爭。要
加強對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自覺把法律作為規范自身活動的基本准則,依法、理性地
反映自身訴求。政法部門對於為實現個人目的,甚至合法訴求解決以後,仍然無理取鬧甚至聚眾
滋事,構成違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樹立法治權威。
(四)依法構建體制機制。要著力構建對群眾利益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暢通群眾利益協調、
權益保障法律渠道,進一步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
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以吸
引更多人通過法定渠道解決利益矛盾。在此基礎上,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組織、基
層群眾自治組織在暢通和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方面的作用,並依法按政策妥善處理群眾合理訴
求。要不斷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形成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綜合機制,及時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
基層、在萌芽。
4. 如何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幹部推進依法治國的意識和能力,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運用「法治思維」是堅持黨的依法治國方略理念的具體體現,也成為各級領導必須遵循的基本規則,這意味執政黨要依法執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在工作的時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法治與法治思維內涵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開。法治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權力與權利的沖突。這里的權力指的是公權,權利指的是私權。運用法治思維,是相對於人治思維和權力思維來講的。
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維素養,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能力。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維定勢。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加強法治建設對於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大意義,全面理解法治建設與經濟建設、法治思維與權力行使、依法行政與依法治權的關系,不斷增強法治建設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領導幹部要形成運用法治的思維定勢。法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教育,充實幹部隊伍法治思維知識儲備。在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內容上,要注重加強針對性和實用性。在在領導幹部法律學習方式上,要注重加強多元化和有效性。領導幹部要不斷提升法律思維運用能力,豐富法治思維實踐途徑。
養成法治思維不是簡單的學習法律知識,而是要注重優化領導幹部知識結構的同時,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決策、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治國理政 ,營造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加強黨和社會的監督機制建設。一要在治國理政的體系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加強行政、司法監督體系和監督制度建設。二要健全完善質詢、問責、離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黨政紀處理等制度,保障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有力有效監督。三要加強人大權力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促進其監督行為逐步制度化、規范化。四要深化政務公開,建立健全各項陽光監督制度,不斷拓寬社會監督渠道,讓人民群眾監督權力。五要按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的要求,強化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
5. 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建設法治政府
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認識改革發展穩定新形勢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認識法治是改革發展穩定的強大動力,把法治作為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基本途徑,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
要堅持依法科學決策,進一步完善政府決策規則。各級各部門要建立重大社會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並及時糾正決策執行中的偏差;要加強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運用,嚴格規范行政行為,強化程序意識,充分保障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建立和完善迴避、公開、聽證、調查等行政程序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著力解決亂作為、不作為問題;要切實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制和績效管理監察,嚴肅追究違法、失職、瀆職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