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應注意的十大問題
購買房子是需要花大價錢的,甚至是畢生積蓄,所以購買房子需要慎重。尤其是第一次買房,對各種情況都不熟悉。買房需要考慮哪些問題呢?房子產權?小區物業?水電費如何算?今日我們就來聊聊第一次買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買房應注意哪些問題
1、理性購房
房子地理位置好,價格就貴。房子地理位置比較偏,那麼價格會降下來好多。大家都想要市區的房子,一窩蜂的去搶,於是市區的房子能漲到兩三萬一平米,然而相對的郊區的房子被人們遺忘了,郊區的房子和市裡的房子價格能差一倍多,這也是常有的事。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要理性購房,視力而為。自己沒有那麼多積蓄就別硬要買市*的房子。可以先買郊區的房子住著,郊區空氣比較好,現在交通都方便了,去市裡也很容易。
2、產權還剩下多長時間
買房子的時候,關於產權大家一般不會忘記,人們常忘記的是產權還剩下多長時間。這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比如小編上次去的某公司,推出的公寓式住宅,產權是40年的,但是因為那塊地皮早前已經在使用了,現在在蓋住房的話,等交房後,客戶拿到房子,實際上產權還剩下25年了,另外的15年已經先前使用過了。這就是一個大坑。因為產權時間較短,房價相對較為便宜。
一般客戶看著房價便宜,就不問那麼多,只問個產權多少年,當然房地產的銷售也只告訴你說40年,不會傻傻的告訴你還剩下25年。40年與25年之間相差了15年啊,要是不注意,很容易被忽悠過去的。所以,這個產權的問題還是要問仔細了。
3、小區物業
以後在這個小區生活,經常會跟物業打交道。一般小區的物業都是外包出去的,所以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這個小區的物業屬於哪個公司,自己回家可以上網查一下那個公司的信譽。碰到好的物業公司,以後生活中遇到什麼問題會很容易解決,要是碰到那種服務態度差,不講信用的物業,煩惱不斷。
4、水電費是按商用算還是按民用的算
這個一般咱們買的房子都是民用住房,水電費自然都是按照民用的算,只有個別的房子會按照商用水電費計算,商用水電費比民用水電費高好多。所以,大家在買房的時候,水電費也要問清楚。
二、第一次買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注意重視資金問題
購房的時候首先應該要考慮的就是資金問題,如果沒有購房資金一切都是白搭,很多的購房者因為一次性拿不出首付而錯過了自己心儀的房子,即使有再多的優惠也只能在首付之後才有實際意義。所以資金方面的問題一定要引起重視,除了前期的首付外,還貸問題也要規劃清楚,避免出現買了房卻還不起貸的情況發生。
2、注意需求要明確清楚
不管是購房還是購買其他物品,在購買之前應該要明確自己所購買的物品,不能漫無目的的挑選,這是買房大忌,買房並不是兒戲,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很多,特別是對自身的需求要盡可能的明確清楚,比如你是剛需置業,還是改善性置業,或者是將手頭的閑置資金用於購房投資,這些都要在買房之前就思考清楚。因為不同的需求在選擇樓盤的過程中會有不同的側重點,將自身的需求明確清楚之後了才有可能會找到心儀合適的房源。
3、注意查五證
不管是通過房產中介購房還是通過售樓處購買,都要先看對方的證件,開發商需要具備五個證件,五證即《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當然一般情況下只查看《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就可以了,因為只有前面四個證書齊全了,房管局才會頒發《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4、注意打量樓盤細節
選擇樓盤的時候,由於需要關注的點比較多,有的朋友就容易忽略細節部分,很多時候人們除了關注價格、區域、配套等大方面之外,會比較容易忽略樓盤的細節,比如停車位配比與使用情況、地下車庫的設計、樓間距、小區的居住環境與氛圍等等,而這些細節問題又會對購房者日後的生活產生或大或小的影響,所以萬萬不能忽視。
5、注意售樓廣告莫輕信
在了解房子的時候,會看到相關的宣傳廣告,有些廣告是比較誘人的,不過這其中有不少開發商存在誇大宣傳、售樓廣告與事實不符的情況,對買方造成誤導,這種行為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管理方面的規定,買方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可見,買房需要理性,尤其是第一次買房,一定要考慮自己的資金問題,查看房子的五證、注意樓盤細節,此外不要隨便相信收樓廣告,一定要通過正確渠道去了解正確信息,這樣房子情況才是最真實的。
㈡ 買新房和二手房常見糾紛及應對措施有哪些
編者按: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買套房子不容易,小編總結了一些在購買新房和二手房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糾紛,希望大家在購房過程中不要"中招"。
買新房常見糾紛及應對措施
一、 延期交房
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給購房者。是目前最常見,數量最多,涉及面最廣的房產糾紛。
如何避免:盡量選擇口碑較好,品牌較大的開發商,這樣的開發商更有保障一些,其次就是合同里約定好延期交房的賠償等相關事項。
怎樣維權: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應了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准,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購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若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可進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屋質量問題
交房後,因房屋質量問題引起的維權也不少,一般質量問題包括裂縫、脫皮、空鼓、漏水、漏電等。
如何避免:在買房前,要選擇信得過的開發商;看房買房時,在開發商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帶專業的人士來檢驗房屋的質量;另外,可以多問下工地上的工人,如果該樓盤有熟人,也可以向其咨詢質量好壞。
怎樣維權: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發生質量問題的並不多見,大量發生的是非主體結構問題。一旦市民發現房屋質量方面的問題,可以先找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處理;如果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拖延處理或者是無視業主的投訴,業主可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必要時,也可藉助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如果協商未果,特別是涉及賠償問題,業主就需走訴訟、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三、擅自更改規劃
開發商為吸引客戶購買,承諾小區規劃有游泳池、大型超市、高達50%以上的綠化率等,但購房者在買房後或者交房入住後,卻發現開發商擅自更改規劃,並沒有兌現當初的承諾。開發商修改規劃的事情也是時有發生。
如何避免:是否寫進合同很重要,開發商對於小區的規劃的具體內容已經口頭的承諾都必須寫進合同才能保證購房者不會被欺騙,即使出了問題,也能維權成功。
怎樣維權: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開發商只辦完了規劃變更手續,但並沒有開始實際的建設行動。這時候,被侵權的業主可以向當地規劃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以程序違法為由,要求規劃部門撤銷開發商的規劃變更許可、停止侵權行為。另一種是建設行為已經開始或完成,這時候,被侵權的業主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開發商停止建設,並對已被變更的部分恢復原狀。對於不能恢復原狀的,業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退房。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面積縮水
交房後,發現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比購房合同上所說的,少了好幾個平米,這不白白花了幾平米的錢嗎?
如何避免:買房時,確保合同上的建築面積與產權面積一致,不僅要寫清楚總價和面積,還要寫清楚房屋單價。如果合同不寫房屋單價,當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不符想追回損失時,一般不會得到支持。買方要對房屋面積有真實性的了解,應不僅僅局限於購房合同對面積的記載以及房產證上登記的面積,有必要在現場勘查時做一簡單測量。
怎樣維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五、交房稅費糾紛
交房後,開發商巧立名目亂收費,多收費、強行收費、代收費。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但個別開發商到交房時仍巧立名目進行收費。收樓時要提前了解物價局的相關收費規定,帶上應繳費用表,與開發商要求的款項相對照。不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費用,交房時業主可以拒絕繳納,發現不合理收費要及時向開發商指出。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
六、附條件交房
一些開發商在交房時,往往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如先交房後驗房,先交費用或者先簽訂免責條款補充協議才給鑰匙。對開發商提取的不合理要求,業主千萬不能答應,必要時,業主們要團結一致,共同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今買房,很多的樓盤出現交房即維權的現象。業主在交房時,除了要仔細檢查房子的質量外,還要重點關注開發商交房手續是否齊全、流程是否合理,以最大限度避免收房時被忽悠。畢竟在房地產法律還不健全,消費者維權困難的當今,購房者們還是要多了解相關的房產知識,與其在事情發生後維權,不如在糾紛發生前學會如何避免,將個人損失降到最低。
二手房置業的八項注意
注意1
了解該套「二手房」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所以,一定要征詢原產權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並簽章。
注意2
了解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系,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要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
注意3
了解所購「二手房」的准確建築面積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現在的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其他面積不計在內。此外,還要考察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注意4
了解購買「二手房」的程序購買「二手房」買賣雙方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已購住房出售登記、過戶和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手續。
注意5
了解屋內設施的交驗細節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常常口頭向客戶保證,屋內裝修的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以及櫃子、熱水器可以全部贈送。結果到實際交房時客戶卻發現門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內狼藉不堪,而業主承諾的空調、熱水器更是不見蹤影。
注意6
付款方式在購房合同簽訂過程中,必須注意付款方式的一個個環節。比如,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在付款方式的選擇上標明,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客戶即支付相當於房價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給業主或中介公司等。
注意7
交房時間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還應該明確註明房屋交驗時間是在過戶後第幾個工作日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時間;房屋交驗前產生的費用及房屋交驗時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另外,雙方的其他約定也需在合同中註明。
注意8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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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買房子常見的問題有那些
買房的常見問題:
1、延遲交房最是無奈
江女士:購買的興城融域項目原定在2008年9月1日交房,但直到現在(3月)才開始交房,而且房子的防盜門沒有貓眼、護欄已經生銹,房屋牆面還有空鼓、地面也高低不平等質量問題。
律師觀點: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按照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當延遲的期限過長,符合雙方協議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購房者還可以選擇解除購房協議,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購房人選擇解除購房協議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外,應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2、一戶一表何時解決
李小姐:她買的城東某樓盤在交房時,開發商並沒有按照要求進行電表的一戶一表安裝。李小姐在電話中說,他們業主同開發商協商一戶一表事情,一直沒有答復。
律師觀點:根據有關規定,「一戶一表」問題的爭議焦點就是:強制安裝一戶一表的分水嶺應該以立項、開工時間為標准,即以該項目是否是在2008年1月1日前後立項開工為標准。如果2008年1月1日前開工建設而在2008年1月1日後交房的情況,業主要求解決「一戶一表」問題,應該以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為准。如果沒有約定「一戶一表」,開發商並沒有法定義務為其配置。
因此,在對待一戶一表的問題上,應該理智對待,如果業主有意願安裝一戶一表,可根據當初的購房合同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3、房屋質量問題最多
眉山的尤先生、曹女士:眉山山水園林項目在2008年10月31日交房,交房後他們發現,項目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尤先生介紹,該項目7棟、9棟的所有房屋幾乎都有主居室與卧室之間的現澆樓板產生斷裂現象,多次同開發商協商,開發商答應給予他們每戶2萬元的賠償,他們沒有接受。希望能徹底解決這個嚴重的質量問題。
律師觀點:對於房屋的質量問題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區分解決。
(1)、房屋的質量問題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
(2)、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但存在其他質量問題且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買受人也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合格,存有其他質量問題但不至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則在房屋保修期內,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若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按揭貸款遲遲不辦
劉女士:去年底買了城南某樓盤的房子,當時首付了三成,開發商承諾今年3月10日前協助劉女士辦好貸款手續,卻一直以銀行太忙為由推脫,讓劉女士耐心等待。
律師觀點:
如因購房者自身的原因不能辦理按揭,則可以與開發行協商採用其他方式支付購房款;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付款方式達成協議,那麼可能導致購房合同的解除,買受人需按照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開發商因此遭受的損失。申請個人存量房貸7折優惠利率的條件,各個銀行規定有所不同。如果部分購房者無法享受貸款利率7折優惠,請向貸款銀行咨詢確認,看自己是否符合享受優惠的條件。
4、房產權證長期不辦
鄭女士:2004年4月購買的60多平方米的陽光體育城房子,當時開發商承諾2004年年底辦理房產證,但到現在一直沒有辦理下來,他們小區上千戶的房子都是同樣的問題。
律師觀點: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房產證辦理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購房者可以按照相關約定及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若逾期時間過長,符合協議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購房者還可以選擇解除購房協議,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
㈣ 常見的買房糾紛有哪些
在實際生活中有的人在買房過程中發生糾紛,一般小的問題會通過協商解決,如果涉及的金額或者損失大的話,一般是通過法院來解決的。
一、常見的買房糾紛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糾紛
上家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還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當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時付款,否則要對下家承擔違約責任。這時,下家可以要求交付房屋並賠償損失,損失可以參考同類房屋的租金計算。
2、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毀約而遲遲不去辦理過戶手續,但下家想毀約時主要採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辦過戶手續。上家不過戶時,下家如果對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盡早起訴,同時為避免上家另將房屋轉賣他人,最好將房屋進行保全。
3、要求返還定金引起的糾紛
按定金的性質,可以分為立約定金,違約定金等等,約定哪種定金,關鍵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麼約定。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定金應當簽訂定金合同,如果下家付了定金後,只是由中介公司或上家出具了一個「收條」,上面寫了「定金」兩個字,而且在支付定金的時候也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定金合同,那這個定金的性質是無法確定的。
4、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
要求解除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發生的,這類案件一般還會伴隨著賠償損失的請求,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的不同,來判定各方承擔的責任。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糾紛
「黑白合同」又稱陰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交易中心登記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6、因戶口遷移引起的糾紛
房屋交付後,下家才發現房內有上家的戶口或他人的戶口,即使合同中約定上家應當保證戶口遷走,但這類糾紛訴至法院還是不會被受理。房屋交付後,下家才發現房內有上家的戶口或他人的戶口,即使合同中約定上家應當保證戶口遷走,但這類糾紛訴至法院還是不會被受理。所以此類糾紛暫時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二、房產糾紛可向法院起訴的有哪些
1、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單位職工對單位分房決定有意見的,不屬法院受理范圍,不能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舊房內應一並遷出的同住親屬佔住舊房)分得新房又無理佔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單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於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的,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單位之間因行政調撥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糾紛,不屬法院受理范圍,當事人應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因歷史原因由行政劃撥房屋使用權的,現房屋產權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確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4、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應由行政機關受理,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鄰里糾紛可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築執照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原告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有關私房落實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問題,建國初期由有關部門代管的房產問題,落實華僑、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問題等,原告應向當地落實私房政策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但有關部門按私房落實政策先落實了房產,後又撤銷的,當事人對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7、要求變更自己為公房承租人的,只能與公房管理單位協商解決,不能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公房管理單位變更公房承租合同。
三、房產糾紛的起訴程序
1、立案到朝陽區法院立案大庭,找一窗口提交材料,法官審核通過後會開據收費單,然後到農業銀行收費口交費,拿農業銀行的收費單到法院立案大庭外的窗口換取發票(有標識,安檢處附近),返回立案窗口,將一張發票交給法官(其餘自己留存,以便查詢案件進展情況)。也可以到朝陽區法院其他派出法庭所設的立案接待室立案,其中大屯法庭在慧忠里,酒仙橋法庭在酒仙橋,比較方便)。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開庭或調解傳票(有時電話通知,但現在法院很少電話通知, 一般讓去法院取傳票)。
3、庭前調解(如未達成調解意見,另行開庭)。
4、開庭(開庭時記著拿證據原件)開庭的程序步驟:法官宣讀法庭紀律、當事人權利義務;原告讀起訴書;被告答辯;原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被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被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原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法官詢問一些問題;雙方辯論;雙方最後總結意見。
5、書記員通知,到法院取判決書。
6、如對方不服上訴,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訴狀。如對上訴有書面答辯意見,還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書面答辯,就不需要了,取上訴狀時告訴法官,不做書面答辯。如自己不服判決,必須在取得法院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法院提交上訴狀。
7、接二審法院通知,到法院取開庭傳票。
8、開庭(程序和一審差不多)。
9、到法院取二審判決。
10、如對方拒絕執行判決,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一審法院即朝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1、等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執行款項。(期間,要經常與執行法官聯系,提供線索或催促)。
㈤ 購房出問題如何維權常見糾紛解決辦法大全
買房是一件大事,一旦出現糾紛,購房者不僅要面臨財產方面的損失,還要面對精神方面的壓力。那麼提前了解購房過程中常見糾紛及解決方法,提前做好風險預估就顯得很有必要。
一、開發商工程未完工要求交房逾期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有明確約定,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應當根據逾期天數向業主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因此開發商不能以未完工為由要求延期交房。對於購房者來說,可以仔細查看合同規定條款,向開發商求償,如拒絕,則可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二、入住多年 仍無法辦理房產證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於交房後一定期限內辦理初始登記,並將辦理產權證所須資料提交給業主辦理分戶產權證。在辦理完初始登記後,開發商才可提供相關資料給業主辦理產權證或者委託開發商辦理。
如果開發商因為規劃核實、地籍調查等程序滯後或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不能完成初始登記,業主無法及時辦理產權證的情況,業主可以根據合同中關於逾期辦理產權證的期限及賠償條款依法向開發商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
三、房屋設計不合理
如果購房者在支付了房款之後,發現房屋結構不合理影響居住或不能使用該怎麼辦?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開發商應當向購房者交付滿足正常、合理使用功能的房屋。如房屋出現問題,購房者可根據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開發商對房屋進行維修。
四、二手房房東不誠信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有一種常見糾紛,即房東以未取得配偶同意為名要求解除合同而不願意進行違約賠償,致使購房者權益受損。根據法律規定,出賣人因未取得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因此購房者可以據此要求房東做出賠償。
很多購房者缺乏購房經驗容易陷入各類糾紛,因此在購房前一方面要全面考慮、多方衡量,理性買房;另一方面遇到問題時,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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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買房子需要注意些什麼事項
一.自我需求分析
買房前要先從自身情況出發大致圈定購房范圍,如購房是為了投資還是居住,側重剛需還是環境,總房款預算額度是多少,買的房子是個人居住、婚房准備還是改善型住房,短期內家庭人員構成是否會改變,是否該選擇可多變的戶型等。
如果在購房前沒有對自身需求做一個大致的分析,就很有可能在購房過程中在樓盤置業顧問或是房屋中介的「誘導」下買了不是那麼如意的房子。
二.了解購房政策及城市房價走勢
購置房屋之前除了准備好購房資金,還要了解置業房屋所在城市的購房政策,看是否有購房補貼或是購房限制,對於購房者的准入條件是什麼,如果是異地購房,就應考慮到如醫療是否可異地結算,公積金是否可異地貸款,孩子入學怎麼解決等。
同時還應掌握房價走勢情況,房價基本平穩的情況下應挑樓盤開發商拋出接近最低價的幾個節點購房。如果房價近期漲得過快就該考慮是不是房產泡沫現象,應聲入市就可能成為冤大頭。
三.看房時看什麼
大多數購房者最先接觸樓盤是通過廣告或是樓市,再詳細一些就是網站資料,但切不可僅通過隔空看房的方式就下決定。很多樓盤在做推廣時會誇大優勢而對短板隻字不提,所以買房一定要先到現場看房。
面對形形色色的樓盤,很多購房者不知道該如何選擇。特別是在異地置業時對城市不算熟悉,對於樓盤的區位沒什麼概念,因而在看房的過程中多詢問,也可與小區的業主交談簡單了解一下。
1、周邊配套方面:
樓盤周圍是否有購物中心?規格如何,商品類型品種是否豐富;周邊有沒有菜市場,距離大概多少?樓盤距離最近的醫院距離有多遠?樓盤歸屬的學區?附近是否有幼兒園、小學、中學,入學和收費標准怎樣,檔次如何?如果當前周邊配套尚未齊全則需了解近期內是否會改善。
2、交通方面:
樓盤距離工作地點、學校等等有多遠?有哪些交通方式可以到達?樓盤附近有沒有公交站?距離公交站多遠?有哪些公交車?相關公交車的發車頻率如何……購買房屋的交通狀況可分為距離工作學校地點、與朋友居住地點相距、父母親戚遠近以及前往商業中心、娛樂休閑場所耗費的時間長短,均會對今後的工作、交際圈子、親戚往來產生較為深遠地影響,因此所購房屋的外交通狀況不可不察。
3、樓盤小區自身素質方面:
開發商是哪家,這個開發商之前在當地有開發過小區嗎?小區一共有多少戶?總共有多少棟?1、2層是否為管理用房,還是商用?有無垃圾處理房;停車位總共有多少,夠用嗎?車位是如何收費的?小區內是否有花園,是否有運動場地?物業是哪一家?物業費怎麼收?物業公司是否進入了項目,何時進入項目。一般來說,物業公司介入項目越早,買房者受益越大。
4、觀察房子的時間也需要巧妙合理的安排
a、白天去便於了解房子區位、環境、健康與安全性、房屋品質、開發商資信;
b、晚上去便於體驗與了解居住區人口素質與構成;
c、雨天去便於了解房屋有無漏水、樓宇排污系統工作的能力、路面積水情況;
d、假日去便於體驗購物、交通的便利度。
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在看房時,不要受售樓人員介紹的影響,要多比較、仔細看,以免後悔。若由中介公司代售,須把單價、總價、平方米數、授權范圍、代售期等了解清楚。
㈦ 買房必問的30個問題
一、買房應該問的問題
1、銷售方式
您應當要求置業顧問明確答復是按照建築面積銷售還是套內建築面積銷售(二者主要差別在於:建築面積包含公攤面積,而套內建築面積不包含)。
2、具體價格
您在樓書上往往看到樓盤「均價」這個詞,顧名思義均價當然是這個項目的平均價格,但您會發現往往想買的房子與打出的「均價」會有很大差距,一般來說,多層的樓盤接近均價的戶型位於4層或5層;高層塔樓在6層~8層,戶型位置多為東、西向;一層二戶的多層樓盤與均價相差5%~8%,塔樓是在15%~20%之間。
3、入住時間
是否能按時入住,入住時是否能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4、入住條件
入住時水、電、電話、閉路監控系統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證煤氣、有線電視、寬頻網路入戶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區內清潔、保潔、綠化、排污、照明、信報箱等私用或公用設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
5、車位
小區總車位數,車位為地上還是地下,是否能保證每戶一個車位。車位收費標准,是否可售。
二、我們在買房時還應該注意這些問題
1、理性購房
房子地理位置好,價格就貴。房子地理位置比較偏,那麼價格會降下來好多。大家都想要市區的房子,一窩蜂的去搶,於是市區的房子能漲到兩三萬一平米,然而相對的郊區的房子被人們遺忘了,郊區的房子和市裡的房子價格能差一倍多,這也是常有的事。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要理性購房,視力而為。自己沒有那麼多積蓄就別硬要買市*的房子。可以先買郊區的房子住著,郊區空氣比較好,現在交通都方便了,去市裡也很容易。
2、產權還剩下多長時間
買房子的時候,關於產權大家一般不會忘記,人們常忘記的是產權還剩下多長時間。這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比如小編上次去的某公司,推出的公寓式住宅,產權是40年的,但是因為那塊地皮早前已經在使用了,現在在蓋住房的話,等交房後,客戶拿到房子,實際上產權還剩下25年了,另外的15年已經先前使用過了。這就是一個大坑。因為產權時間較短,房價相對較為便宜。
一般客戶看著房價便宜,就不問那麼多,只問個產權多少年,當然房地產的銷售也只告訴你說40年,不會傻傻的告訴你還剩下25年。40年與25年之間相差了15年啊,要是不注意,很容易被忽悠過去的。所以,這個產權的問題還是要問仔細了。
3、小區物業
以後在這個小區生活,經常會跟物業打交道。一般小區的物業都是外包出去的,所以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這個小區的物業屬於哪個公司,自己回家可以上網查一下那個公司的信譽。碰到好的物業公司,以後生活中遇到什麼問題會很容易解決,要是碰到那種服務態度差,不講信用的物業,煩惱不斷。
4、水電費是按商用算還是按民用的算
這個一般咱們買的房子都是民用住房,水電費自然都是按照民用的算,只有個別的房子會按照商用水電費計算,商用水電費比民用水電費高好多。所以,大家在買房的時候,水電費也要問清楚。
㈧ 買房有哪些常見的坑如何規避這些坑
在買房的過程中,購房人和開發商經常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這些問題當中,有哪些常見的問題讓購房人踩坑呢?
❻、定金、首付款問題。有的時候在看房的過程中看的房子很是喜歡,但回到家細想,又有哪裡不對;或者聽同事、親戚、朋友說房子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於是就會動搖你買房的計劃,這就有退房的打算,或者其他原因退房,那麼你繳納的定金、首付款是不是能退呢?
還有一種情況是按揭不能通過,沒有全款買房的資金,那你繳納的定金、首付款就有退還的問題。這時候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和開發商協商解決。
❼、其他問題。包括規劃、設計不合理的問題,開發商交房後很長時間不能辦理產權證的問題等。遇到這種問題,就要向房地產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你們買房還遇到哪些和開發商之間的問題,歡迎在下面留言。
㈨ 買房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啊
1、房屋採光
房子最重要的就是採光,要看你買的那棟樓南邊有沒有樓,沒有樓最好,這樣買低樓層都可以,畢竟樓層越高價格越貴嘛,能省點就省點;如果有樓的話,你的樓層就要往上選了,具體看兩棟樓的樓間距大不大,樓間距越小樓層就要選越高。
2、配套設施
要關注小區周邊有什麼配套,小區本身有什麼配套,比如:超市,醫院,學校,銀行網點,菜市場,學區,商業街,公交路線等。如果那個小區有本身的學區的話,那就更好了,價格也比較貴,很搶手的。
3、開放商實力
開發商的品牌、實力,小開發商喜歡搞些小動作,經常扯皮,買時保證有的東西等到交房時沒有了,因此要關注開發商的信譽。
4、房屋所在地發展潛力
關注那塊區域的發展潛力,這點主要是投資方比較關注,但是,買房子住的人也是要關注的,比如A房子一年能升值1000元/平方米,B房子一年升值100元/平方米。
(9)購房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擴展閱讀:
購房分期付款的方式
購房需要大筆金額,在短期內很難湊足,所以很多購房交易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最後的總支出一般要比一次性付款的總金額多。
分期付款買房是住房賒銷業務的一種價款結算方式,它普遍運用於住房買賣。我國在出售舊有公房時普遍採用了購房分期付款方式。
一般情況下,購房職工先交付30%—50%的房價,其餘款項要在5年或更長時間內付清。在新房出售結算中,分期付款方式也在大量運用。
購房分期付款的作用
(1)擴大銷售商品住宅,使一部分滯銷房屋盡早投入使用,發揮錢、物效益;
(2)促使一部分暫時無力購買住宅的購房者成為買方,實現住宅交易,
(3)通過政府金融界的調節,可以使低收入的居民住上房;
(4)吸引部分社會游資;
(5)現有公房可以通過分期付款方式售房給住戶,回收大批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