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簽了賣房合同但反悔了怎麼辦
一、如果賣方簽買賣合同後反悔,屬於賣方單方面違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法規進行分析:
1、若買方上訴法院,可能判決強制過戶給買方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若買方不接受協商,可以上訴至法院要求賣方必須履行購房合同。當買方滿足以下5個條件時,也可主張強制過戶:
a.
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b.購房人具有購房資質;
c.購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貸函已下發,部分法院也會支持過戶;
d.售房人構成根本違約,即售房人明確表示不賣的證據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證據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會判決強制過戶,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定,並且如果法院支持買方訴訟,買方還可以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盡管違約金酌情承擔,但屆時真是得不償失了。
注意事項:
①繼續履行必須建立在能夠並應該實際履行的基礎上。如果此時賣方已經將房屋另行出售給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經完成過戶的情況下,售房人已經無法實際交付房屋了,在此情況下,買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賠償違約金及其他損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決強制過戶,但是並不能由法院判決或裁定戶口遷出。
2、買方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承擔根本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中都會有一條補充協議:"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買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則甲方(賣方)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所以,如果賣方在簽訂定金協議以及房屋買賣合同之後違約,那麼雙方可自行協商違約金數額。協商不成買方可以以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擔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且違約金數額多少是根據實際損失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法官會根據以下(但不限於)因素來綜合判斷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a.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核心);
b.違約方的惡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購房人也可同時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其已向居間方支付的代理費用。
3、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人可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根據《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若法院判決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若房屋價格上漲部分已經超過房屋總價款的20%,那麼超過部分的金額也是購房人的實際損失),那麼守約方還可向違約方主張賠償其損失;否則,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是不能同時適用的;但違約責任和定金罰則只能二選其一,不可同時適用。
說句實話,買方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而定來選擇追究違約的方式,出售人作為違約方是無權選擇解約的,所以還要看買方會怎樣想。
② 購買二手房,遇到賣房違約怎麼辦
余律師在辦理大量案件的基礎上可以回答一下:
對於只有定金合同的情況下,買方的止損措施是很少的,一般只能主張定金罰則
對於已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就可以有兩個選擇(可見正式合同的簽訂非常重要),一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一般來看是最優選擇),二是解除合同主張違約金
賣家誤區:賣方願意承擔違約金,就有權解約?
有些賣方明確表示「我同意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所以我有權解除合同!」
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按《合同法》規定,違約方是沒這個權利,當一方根本違約時,守約方有權選擇是繼續履行合同,還是解除合同追究違約責任。除非雙方在合同中以非常明確的方式表達了一方有權以支付違約金為代價,單方解除合同。通常來講,未經特殊處理的合同文本中,有關違約金的約定,並不具備這樣的單方解約權效力,只是一種違約責任標準的約定。
所以,賣方願意承擔違約金,不代表買方就必須接受違約金並解除合同。
二 、賣方毀約,買方如何選擇維護權益?要錢還是要房,錢該怎麼要?
首先明確一點,當賣方違約時,買方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也可以選擇同意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有時由於客觀原因也會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只能解約。比如賣方已經一房二賣,把房產過戶給其他人;比如原計劃通過貸款購房,而賣方不配合無法辦理貸款,買方也無能力自行籌款;再比如房產出現其它特殊情況,確實無法交易等等。
如果解約追究違約責任,就不是要房,而是要錢了!要錢的情況和理由有以下三種,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選擇適用:
1、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雙方可以約定房款20%以內的定金,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通常來講,很多房產交易中的定金是在最初簽約時少量支付,在房價瘋漲的情況下,雙倍返還定金很難做到彌補損失。
2、要求賠償約定違約金。
目前通過中介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標准,一般是總房款的20%。這個標准在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彌補房價上漲的損失的。
但是近階段很多地方的房產漲價幅度很高,甚至會高於約定的20%的違約金標准,導致約定的違約金都沒法彌補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了。這種情況下,買方就要換個標准維權了。
3、要求賠償房價上漲的實際損失(或者說預期可得利益損失)。
房價瘋漲造成買方無法以原約定價格購買同等房屋的,房價上漲的數額可以認定為買方的實際損失。如果買方認為這個實際損失已超過約定的違約金標准,買方可以按實際損失主張賠償。
房價上漲的數額和標准,一般是要在訴訟中經過專業司法鑒定機構評估確定的。當然,評估也是參照市場交易價進行的,即使有誤差也在一定范圍內。
總之,買方碰到賣方毀約,要學會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尤其是要結合自身情況,積極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並及時採取合理的維權措施,更多房產法律問題可以搜索咨詢合肥余智明律師處理。
③ 簽訂了合同,但是賣方違約了怎麼辦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二手房買方違約金的演算法:1、雙方已簽訂居間買賣協議(同中介方實施交易行為,所簽署的協議,只要雙方簽字,手續合法,並加蓋中介方公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作為法律證據依據的),就要按照協議相關內容進行買賣交易。2、如在首付截止日前通知或催促或約定賣方(或中介方催促)進行首付款轉賬(或現金給付)手續,賣方一味拖延的話,那這個違約責任就屬於賣方;3、如與中介方在首付截止日前並未通知、約定賣方進行首付款轉賬或給付手續,直至延誤,那這個違約責任在於和中介方。4、無論方雙方誰違約,根據居間協議的違約責任進行違約賠償,一般的違約金賠償為定金金額。也就是說賣方違約將賠償買方所付的定金金額加定金(即退一賠一);溫馨提示:1、如未簽署正式交易買賣合同,以雙方在中介簽署的居間買賣協議為准。2、違約金以協議註明賠償責任中的金額為准。3、居間合同簽字需賣方產權證上產權人簽名(未成年兒童無需簽字),無民事責任行為能力者等需由法定監護人簽字,否則該協議無效。4、如走司法程序解決,需中介方出面作證。【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合同的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合同的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④ 賣房子方合同違約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違約的,買方可以根據合同中違約條款的約定,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約定了違約金的,還可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