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房二賣糾紛的處理方式
一房二賣的糾紛解決如下:有效合同的當事人有權要求賣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銷合同的當事人和無效合同的當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要求賣方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 一房二賣如何處理如何有效避免一房二賣
為防止一房二賣情況的發生,物權法設定了預告登記制度。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房主再次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進行抵押。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不過,預告登記的有效期限並非無限長,物權法同時規定,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因此,要防止一房二賣,只進行預告登記還不夠的,還要及時辦理產權過戶,辦出自己的產證,才能徹底保證房屋的物權。二手房網簽也可以使房產交易透明化,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通過備案有效防止一房二賣。同時,買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盡量能夠明確「一房二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條【預告登記】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3. 一房二賣糾紛的處理辦法如何
購房者買房最怕遇到糟心事,最糟心的就是買了房子卻發現房子不是自己的?開發商把同一套房子賣給了兩個人,甚至是多個人。遇到這種一房二(多)賣的情況,該怎麼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開發商一房二賣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因此,遇到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想要達到的目的,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或者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返還已經支付的房款及利息。並且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法律還規定了額外的懲罰,即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一倍的賠償金。當然,在實踐中,對於一房二賣的情況,購房者也應當時刻提高警惕,注意對證據的收集和保存,以備不時之需。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4. 一房二賣怎麼處理
二手房一房二賣,不能獲得房屋產權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因一房二賣產生的糾紛,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5. 遇到一房二賣的事情怎麼辦
這種情況直接起訴開發商。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這種官司都是百分百贏的。
6. 一房二賣如何處理
我想不通,我先簽購房合同,先付房款,怎麼轉眼房子卻成了別人的了。請問這種「一房二賣」該如何處理。 房顧問:我國《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須到房屋所在地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建設部發布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也規定:房屋所有權因買賣、贈與、繼承、調撥,以及改建、擴建、拆除等原因轉移變更時,應自轉移變更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轉移變更登記。 根據以上法規,當事人只有辦理完成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才發生轉移,過戶登記的時間即為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使用,也不認為房屋所有權發生了轉移。相反,房屋買賣雙方已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但並沒有實際交付房屋,房屋的所有權也已發生了轉移。 陸先生雖然先簽購房合同,並付了首期款,但並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因此從法律角度講,陸先生沒有該房屋的法定所有權,其經濟損失只有按照雙方當初購房合同中的條款向原房主追償。 提醒:有的開發商或業主為了牟取高額利潤,有時將一套房屋同時賣給兩個甚至兩個以上的客戶,房屋歸誰就以誰辦理了過戶登記並領取了產權證為准。如果沒有領取產權證,即使已領取鑰匙並居住,也只能將房屋讓給產權人。購房者的損失也只能憑合同向出賣人追償。
7. 買了個房子發現一房二賣,怎麼辦
「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歸誰?
如果購房者遇見了「一房二賣」的情況,並不能因為自己是先訂立合同的人,便主張房子歸自己所有,具體還要分以下情況進行討論:
1、當事人中的一方已辦理過戶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先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人,還是後訂立買賣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經辦理了過戶,房子便歸其所有。
2、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且未交房
按照《物權法》規定,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所以,如果當事人都還沒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所有權便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
3、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
根據《解釋》的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那麼房屋便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人所有。
4、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且未交房
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而且房屋也還沒有交付,那麼房子便歸先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人所有。
遇此情況,購房者如何維權?
這需要根據出售方是開發商還是二手房業主來進行討論,具體如下:
如果出售方是開發商,那麼根據《解釋》的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出賣人賠償其損失,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而且,如果開發商是惡意串通第三方買賣房屋的話,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會被視為無效。
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業主,則不能按照《解釋》的規定進行處理,需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根據規定,守約方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但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shzyqiyu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