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取火的方法
野外作業出發前一定要檢查是否帶有足夠的火種,並做好檢查。火柴盒要作防水包裝,打火機最好是防風打火機。有條件的話,可以在救生包中帶一個密封點燃器,上面附帶幾根燈芯油繩和火石,用防水膠布緊緊包好,可用它點400~600次火。如果你在野外作業時間較長或是在高山極寒地帶作業,應帶上一個金屬火柴,這種現代的火柴可點3000次火。在沒有火種的情況下,可用以下各種辦法取火:
4.1.2.1 敲擊法
用金屬敲擊石頭就可以產生火花,不行就換石頭。火花的引火物應是容易燃燒的乾燥木粉、朽木、棉花、木髓等,沒有就在野外把乾燥的多纖維植物搗碎做火絨。
在石頭的周圍圍上火絨,不斷地用金屬敲打石頭,直至火絨物冒煙,輕輕地一吹,火苗就著起來了(圖4.1)。
4.1.2.2 聚焦法
凸透鏡可以聚集太陽光線,並在焦點處產生高溫,從而點燃易燃物。放大鏡、望遠鏡片、瞄準鏡、照相機上的凸透鏡、老花鏡、玻璃瓶底等都可以用來聚焦取火。
圖4.1 敲擊取火
此外,放大鏡透過陽光聚焦還可將受潮或被水浸濕後曬乾的火柴點燃。在手電筒反光碗的焦點上放引火物,向著太陽也能取火(圖4.2)。
圖4.2 聚焦取火
4.1.2.3 電火花法
如果汽車蓄電池沒有壞,可截取兩段不大重要的電線,例如照明燈的電線或跨地線。兩線各接一個電極,然後小心地把兩線的另一端互碰,激出火花點燃旁置的引火物。
4.1.2.4 閃光信號燈法
如果汽車上裝有閃光信號燈,可將燈罩的頂部在岩石上碰碎,用閃亮的燈點火。但要按要求去做,小心別引起森林火災。
4.1.2.5 電珠法
手電筒的電池和電珠也可以做引火的工具。把電珠在細沙石上小心磨破,注意不能傷及鎢絲,然後再把火葯填入電珠內,通電後即能發火。
若有電量較大的電池,將正負兩極接在削了木皮的鉛筆芯的兩端,頃刻間,鉛筆芯就會燒得像電爐絲一樣通紅。用這種方法引火既方便又保險。
4.1.2.6 鋸木取火法
用一塊帶銳利邊緣的竹子在另一塊竹子凸起的地方來回摩擦,鋸屑落在下面的引火物上就會冒煙,輕輕一吹就會出現火苗。若沒有竹子,找堅硬的木頭也行,但會比較費力(圖4.3)。
4.1.2.7 摩擦取火法
劈開木頭的一端,在裂縫中加上細木棍和火絨(纖維搗碎),然後用結實的繩子(最好是動物的筋腱)來回摩擦,裡面的火絨就會逐漸發熱、冒煙,最後起火(圖4.4)。
在平坦的木板上摩擦玻璃片,也能生熱發火。待劇烈摩擦發燙時,將引火物吹燃。
圖4.3 鋸木取火
圖4.4 摩擦取火
4.1.2.8 鑽木取火法
用一根木棒,下面削成尖,兩手夾住,在一個邊緣鑽有開放性小孔的木板上來回搓轉。木板的開口處放些火絨。但是這種方法不易成功,若有快速的轉動裝置,則很容易成功(圖4.5)。
圖4.5 鑽木取火
4.1.2.9 火弓取火法
這是鑽木取火法的延伸,是成功率比較高的取火手段。在鑽木取火法的工具上增加一個加速木棒轉動的弓(圖4.6)。具體製作方法:找一個彈性較好的木棒,兩端分別削去將近一半,使木棒容易彎曲且保持彈性。然後拴上一根耐摩擦的細繩(可用植物纖維搓成細繩)。使用時把細繩在木棒上繞一圈,來回拉動火弓,使木棒高速轉動。為增加木棒的壓力,防止木棒傷手,可在木棒上方安裝一個有凹槽的木片或石片。
圖4.6 火弓取火
4.1.2.10 火犁法
把一根木棒放在具有溝槽的木板上來回摩擦,使其生熱起火。應把火絨放在溝槽前方,並使部分散落在溝槽內(圖4.7)。
圖4.7 火犁法取火
Ⅱ 快速取火的方法
第一種:古典式鑽木取火法
第二種:凸鏡引火法
第三種:用火種點燃
Ⅲ 在野外怎樣取火最簡單最方便並且效率最高
電珠法。手電筒的電池和電珠也可以做引火的工具。把電珠在細沙石上小心磨破,注意不能傷及鎢絲,然後再把火葯填入電珠內,通電後即能發火。在艱苦的戰爭年代,解放軍曾用這種土辦法代替雷管起爆炸葯,打擊敵人。若有電量較大的電池(如手搖電話機和電台照明用的一號「甲電」),將正負兩極接在削了木皮的鉛筆芯的兩端,頃刻間,鉛筆芯就會燒得象電爐絲一樣通紅。用這種方法引火既方便又保險。
Ⅳ 人類歷史上取火的方法有哪些
1、木燧,即鑽木取火。相傳,在上古洪荒時期,三皇之首的遂皇(即燧人氏),創造出人工鑽木取火的方法。後來人們又用弓鑽取火,是直接用手鑽木的發展。鑽木取火,結束了原始人類茹毛飲血的歷史,開創了中華文明的源頭。
2、金燧,即聚光取火。周代,人們發明了陽燧,又稱夫燧、金燧、火鏡,是金屬的凹面鏡或尖底杯。金燧將陽光聚集於一點,使得艾等易燃物起火。由於陽燧在天陰或夜晚無法取火,因此很長一段時間與其他取火方式並存。
3、石燧,即敲石取火。魏晉六朝起,人們以鐵片擊石所發的火花,點燃艾或紙(稱火絨),再用片狀木頭、麻秸(稱取燈、發燭)引火。使用的石頭稱為燧石,俗名火石或打火石,是比較常見的硅質岩石,鐵器敲打容易產生火星。
4、光緒初年,一種叫火鐮的工具被普遍使用。火鐮又稱火刀,外觀為裝有鐵刃的皮包,包內有火石、火絨。使用時將火石上放置火絨些許,用鐵刃敲出火花,火絨即刻被點燃。火鐮是吸食旱煙、鴉片的必備用具之一。
5、火柴已於同治四年(1865)傳入中國,當時稱洋火或自來火。火柴,是用易燃的木材做成細梗,一端蘸以葯料成為火柴頭,擦劃包裝盒一側的刷磷面,能迅即點燃。火柴的出現令取火變得簡單方便,所以不久以後,火鏡、火石、火鐮、火褶子等物就逐漸被淘汰,最終淡出了人們的生活。
Ⅳ 古人的取火方法有幾種
古人取火的方法有火摺子取火、火石取火、鑽木取火,自然起火。其中鑽木取火最為久遠,是根據摩擦生熱的原理產生的。木原料的本身較為粗糙,在摩擦時,摩擦力較大會產生熱量,加之木材本身就是易燃物,所以就會生出火來。
火是物質燃燒過程中散發出光和熱的現象,溫度很高,是能量釋放的一種方式。火焰分為焰心、中焰和外焰,溫度由內到外依次升高,藍色的火焰溫度最高。外焰溫度最高,焰心最低。火失控時,常常稱作失火或火災,危害非常大,森林火災尤其如此。
Ⅵ 古人取火的方式(全部)
一、鑽木取火
折一根山麻木,弄成扁平狀,在上面刻一個淺淺的凹穴,在凹穴邊刻一個缺槽,再折一根山麻木細枝作為鑽桿。取火時坐在地上,用兩腳把刻有穴、槽的山麻木板壓著,然後將鑽桿一端接在凹穴上,雙手用力搓轉鑽桿,使其急速旋轉,發生劇烈摩擦。
這時凹穴里生出一些木屑粉末落在缺槽里,繼續搓轉鑽桿,便產生火花,引燃木槽中的木屑。然後把燃著的木屑放在事先准備好的一把干茅草里,用口一吹,茅草就燃起火焰。
二、擊石取火
這種方法的使用可能是受到製作石器時迸發出火花的現象的啟發。我們可以找一塊堅硬的石頭做為「火石」,用小刀的背或小片鋼鐵向下敲擊「火石」,使火花落到引火物上。當引火物開始冒煙時,緩緩地吹或扇,使其燃起明火。
如果「火石」打不出火來,可另外尋找一塊石頭再試。當然並不是任何一塊石頭都能點燃引火物,石頭擊出的火花必須有一定的熱量和持續時間才能點燃引火物。根據考古資料發現,用黃鐵礦打擊火燧石而產生的火花可以取火。
三、弓鑽取火
用強韌的樹枝或竹片綁上鞋帶、繩子或皮帶,做成一個弓子。在弓上纏一根乾燥的木棍,用它在一小塊硬木上迅速地旋轉。這樣會鑽出黑粉末,最後這些黑粉末冒煙而生出火花,點燃引火物。
在平坦的木板上摩擦玻璃片,也能生熱發火。待劇烈摩擦時,將引火物吹燃。
四、藤條取火
找一根乾的樹干,一頭劈開,並用東西將裂縫撐開,塞上引火物,用一根長約兩尺的藤條穿在引火物後面,雙腳踩緊樹干,迅速地左右抽動藤條,使之摩擦發熱而將引火物點燃。
還可用兩塊軟質的木頭或竹片用力相互摩擦取火,下面墊以棕櫚樹皮或椰子葉底部的乾燥物作引火物。
(6)最簡單的取火方法擴展閱讀
人工取火是原始人類不知經過多少萬年的摸索,在長期勞動實踐中,不斷總結用火和保存火種的經驗逐步發明的,原來,人類的祖先在「整修」洞穴、或在製造石器的過程中,看到岩石碰撞有火星飛濺,又發現用黃鐵礦石或赤鐵礦石作錘子,敲擊石英石或燧石時能產生較大的火花,這些火星、火花有時落到乾枯的枝葉、亂草上會燃燒起來。
原始人為了製造一種工具,用石錐在木棒上旋鑽,鑽的時間長了,便會冒煙生出火來。先民從這些重復無數次的勞動實踐中得到啟發,明白了其中的因果關系,從而發明了撞擊和摩擦取火的方法。這兩種方法,盡管用材不同,方法也有區別,但都屬於摩擦取火的范圍。這種原始的取火方法,在許多民族中曾經廣為流行。
Ⅶ 野外取火的方法
看過《荒島生存》沒?拿根樹枝在破開的樹幹上來回搓,搓起的絲狀物就很容易被摩擦生火,比鑽木取火強。
Ⅷ 原始社會取火的方法和詳細步驟
原始社會的取火有鑽木取火,硝石取火和利用雷電取火這三種方式。
鑽木取火的方法是:取一節竹子,鑽一個小孔,往裡面塞入一定量的易燃物如乾燥的稻草。然後,取一根直徑比竹孔大的筆直的小木棍,把其中的一端削尖,只要尖頭可以卡入竹子的小孔中就行了。最後,把竹子固定在某個地方後,再用將木棍的尖端部分插入小孔內,用雙手掌心夾著木棍使勁地搓,竹孔受熱後會使旁邊的易燃物著起來,這時手不但不要停下來還要用嘴對著竹孔內著起來的易燃物吹氣,直到易燃物完全燃燒起來,這時的鑽木取火就算完成了。
Ⅸ 在野外不需要打火機怎樣才能簡單的取火有最簡單的
最簡單就是透鏡取火,用眼鏡片,放大鏡,扁圓或圓的瓶子塑料袋裝水,冰塊等都可以做凸透鏡,鑽木取火不是人乾的- -
Ⅹ 取火的方法有哪幾種
除了太陽之外,火是人間的主要熱源,也是一種重要的熱現象。人類在一二百萬年之前就開始利用火,考古學家認為,我國古猿人在50萬年前就學會了保存火種的本領,這裡面顯然必須維持足夠的溫度,有一些隔熱保溫的辦法。因為年代太久遠,很難知道它的實際的具體情況。真正能夠自由地獲得熱源,必須有取火的手段。我國古代很早就有「燧人取火」的說法。綜合歷來的資料,取火方法可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是通過摩擦、打擊等手段發熱取火。我國在舊石器時代的中晚期,已經知道用打擊石頭的方法產生火花,後來又發明了摩擦、鋸木、壓擊等辦法。古書上所謂「燧人氏鑽木取火」(《韓非子》),「伏羲禪於伯牛,錯木作火」(《河圖》),「木與木相摩則然」(《莊子》)等等,都不是子虛烏有。鐵器使用之後,人們也用鐵質火鐮敲打堅硬的燧石而發生火星,使易燃物著火。這一些都是利用機械能轉換成為熱能,當然是十分費力而且很不方便的。
第二是利用凹球面鏡對日聚集取火。《考工記》里有所謂「燧鑒之齊」之說,「燧」就是取火專用的凹面鏡,在周代以來也叫「陽燧」、「金燧」、「火鏡」等。《莊子》就說過:「陽燧見日則然為火。」1956~1957年在河南陝縣上村嶺1052號虢國墓出土一面直徑7.5厘米的凹面鏡,背面有一個高鼻鈕,可以穿繩佩掛。值得注意的是,和它一起出土的還有一個扁圓形的小銅罐,口沿與器蓋兩側有穿孔,用以系繩。這大概是供裝盛艾絨和凹面鏡配對使用的。這可以說是人類早期利用太陽熱能的專用儀器,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歷史了。具體的使用方法,東漢許慎(約58—約147)的一段話說得比較詳細:「日高三四丈,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頃焦,吹之則得火。」(《藝文類聚》引)這里指出:①必須在太陽升到相當高度,照度足夠時才能使行;②引燃物是乾燥的艾草;③所用的凹面鏡的焦距只有「寸余」,聚光能力應當很好;④艾草溫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起先只是發焦,要用人為方法供給足夠氧氣助燃(「吹之」),才使艾草燃燒發明火。
自戰國以來,還曾有過「以珠取火」之說,可能是利用圓形的透明體對日聚集取火,它的效能等於凸透鏡聚焦。不過使用一直不太普遍。
第三是利用化學葯物引燃。在公元6世紀,我國發明了「發燭」。據元代陶宗儀的《輟耕錄》(1366年成書)上說,這種「發燭」實際上是在松木小片的頂部塗上一分(3毫米)來長熔融狀的硫黃。宋代陶谷的《清異錄》上也說:「夜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智者批杉條,染硫黃,置之代用,一與火遇,得焰穗,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貨者,易名『火寸』。」可見,這種東西,就是利用燃點很低的硫磺,一遇紅火即可燃成明火。在南北朝開始,就有專門製造作為商品供應,後來各地所用的材料略有不同,也有「發燭」、「粹兒」、「引光奴」、「火寸」及「取燈」等不同的名稱。這種東西沿用時間很長,直至19世紀歐洲發明的依靠摩擦直接發火的火柴(當時民間叫做「洋火」)傳入我國,才逐步地取代了傳統的引火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