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入黨外調函的問題
我來告訴你
首先,父母雙方一人一張,也就是你的外調函要分別給你父母的單位,即使你父母在同一個單位,按組織原則,你也必須用兩個信封分別寄
第二,關於章的問題,不需要上級部門,如果你父母都是黨員,那你父母所在的黨組織關系的地方就可以了,比如說,你父親在某個廠里工作,那就可以是廠里敲章,如果你父親說在的廠很大,下面分支機構很多,你父親在分支機構里的,那分支機構如果有黨總支、或者黨支部的,敲章就可以
第三,如果你父母沒有工作單位,或者雖然有工作單位,但是黨組織關系不在單位,那就到黨組織關系所在地敲,可以是市委、縣委,但一般沒必要敲那麼高級別的,只要敲你父母所在的黨總支就可以了 打個比方 你父親的黨組織關系是在城裡的,那就到社區的黨支部去敲,如果是在農村,那就到村委會去敲
第四,就是你父母不是黨員的情況,不是黨員的參照第三點,到你父母戶籍所在地去敲,這里所謂的所在地至少要細化到街道一級,一般城市戶口是社區敲的,農村就是村委會
聽你的口吻,好像你父母是一塊工作的,一塊工作的兩張表還是要分開來寫
這個話,按組織原則,外調函不能由推優對象保存,必須由校方黨組織直接寄出去,中間不能經過你的手的。你們學校,這是為了簡化程序,亂走程序了。
我也剛入不久,具體還有不懂的可以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