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_安全隱患問題及改進方法
要做好安全隱患防範 措施 ,一旦發現安全問題,要及時採取應急措施,避免受傷。那麼關於安全隱患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是我整理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的 範文 ,歡迎閱讀!
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篇一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管理的通知》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突出學校安全的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健全各項制度,確保學校工作順利進行;正確處理好推進 教育 事業快速發展和維護學校穩定工作的相互聯系,齊心協力,營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學環境。
二、成立安全領導機構
組長:俞黃榕
副組長:朱靜、陳學斌、邵曉明、林進東
成員:歐陽姮、陳敏、劉秀玲、黃世榮、黃敏伶
三、防範措施:
1、學校加強對師生的 安全教育 。
2、建立觀察制度,並做好記載。
3、建立 報告 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周定期向德育處報告一次,本班教室的樓板、牆體及各班負責的樓梯、樓道安全情況。其他教師若發現牆體、樓板有裂縫,掉灰渣,有異樣響動等現象,必須馬上報告安全領導小組。
4、每個樓梯口上下樓道一律靠右慢行,嚴禁嬉鬧、推搡、跑跳、拉扯、擁擠。
5、建立安全責任追究制,若不遵照以上規定造成事故者,追究相應責任。
四、應急措施:
1、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俞黃榕
職能:
(1)迅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情況。
(3)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師生疏散指揮負責人:歐陽姮、陳敏、劉秀玲、黃世榮、黃敏伶,
各班班主任
職能: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各班學生安全有序疏散。
(3)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3、臨時救護工作負責人:毛嵐鋒
職能: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後勤支援。
(2)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3)若有傷亡,應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110及時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篇二
20xx年6月18日,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水城監察分局、六枝特區 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六枝特區煤炭管理局聯合對我礦進行了安全檢查,共查出安全隱患十二條,對此我礦極為重視,隨後,即召開了礦委擴大會議,針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專題研究布署整改,現將整改的方案安排如下:
一、成立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實施領導小組:
組長:韓勇全面負責安全專項整改 實施方案 的布置、落實督查指導。
副組長:周平、張貴發、龍分文分工負責專項整改方案的編制、具體實施及落實到人。
成員:羅建清、沙明紅、周裕昌、李廷應、曹林華、胡兆華、韓榮、李吉林等分工負責各自所分配任務落實,現場指導督查質量驗收。
二、安全隱患整改內容落實情況:
1、煤炭生產許可證至2008年3月4日過期。
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在辦理中,此項工作由韓榮義老闆負責。2、探放水措施不完善,超前距岩巷取30米、煤巷取50米無依據、探放水鑽孔數量只有3個等;且3016掘進工作面未進行探放水作業。
完善探放水措施,超前距按煤礦的安全規程取20米。探放水孔數量按設計要求布置5個鑽孔,嚴格按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搞探放水工作,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後掘。責任人:龍分文、周平。
3、瓦斯抽放系統:瓦斯抽放主管路只鋪設到總回風巷、未使用。瓦斯抽放主管按採掘的實際情況鋪設采面機巷和回風巷。責任人:周平、張貴發。
4、煤礦重大隱患排查記錄不規范。
煤礦重大隱患排查記錄按要求進行記錄。責任人:周裕昌。
5、特種作業人員數量不足:絞車工6人,電工2人。
正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使之達到絞車工7人,電工3人。責任人:韓勇。
6、光學瓦檢器、攜帶型瓦斯檢測報警儀未經有安全資質的機構定期校驗。
定期對光學瓦檢器、攜帶型瓦斯檢測報警儀送有安全資質的機構進行校驗。責任人:杜江。
7、該礦片於突出危險區域,未作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也未採取綜合防突措施。
按“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認真對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進行預測、檢驗並制定專項措施進行防範。責任人:龍分文、周平。
8、井底主水倉出風口側設置躲避硐室。
在躲避硐室上方增設Φ200㎜的鋼管,做回風之用,完善躲避硐設施。責任人:沙明紅、周平。
9、3016運輸巷掘進工作面未安設噴霧除塵裝置。
在3016運輸巷掘進工作面安設噴霧除塵裝置。責任人:周平、沙明紅。
10、3016運輸巷掘進巷道中央未安設隔爆設施。
在3016運輸巷掘進巷道中央安設隔爆水袋10m。責任人:張貴發。
11、未安設壓風自救系統。
在3016運輸巷每隔50米安設壓風自救系統。責任人:周平、龍分文。
12、瓦斯監控系統:各個瓦斯感測器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瓦斯探頭按要求懸掛,即距棚頂20cm,梆15cm。責任人:沙明紅、張貴發。
三、整改期間的安全措施
1、整改期間,嚴禁組織與整改無關的 其它 作業。
2、每班配足安全員、瓦檢員,跟班礦級領導現場巡查指導,各責任人及時督查,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及時排出隱患,使整改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3、整改作業地點,嚴禁瓦斯超限,嚴禁事帶電整理和移動電器設備。
4、加強現場的勞動管理,作業人員認真作業,聽從指揮,杜絕“三違”。
5、加強通風及瓦斯管理,電腦監控與現場監測相結合,做到准確預報,及時處理,重點防範。
6、各維修整改地點均應注意搞好敲幫問頂,嚴防落矸傷人。
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篇三
一、總則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重大事故,提高政府保障安全和處置重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工作原則;根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重大安全事故實行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的原則;採用先進科技,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堅持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和整改督查工作。
二、應急處置程序
1、先期處置
當安全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所在村、社區和事發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並迅速將事故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上報街道生產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並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應急救援工作。
2、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省、市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預案開展救援工作。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省應急預案啟動,市、有關縣(市、區)應急預案也必須啟動,市、有關縣(市、區)政府應當按相應預案全力組織救援,並及時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組織實施。市級應急預案啟動,有關縣(市、區)預案必須啟動。
Ⅳ級應急響應由區政府組織實施。區應急預案啟動,市級預案視情況啟動。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各單位和職能部門要在街道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及時、主動、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立即報請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3、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別嚴重,並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報本級應急指揮部或上級有關部門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並不會進一步擴散的,經本級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三、指揮和協調
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辦事處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街道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四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故發生地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村、社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並立即上報街道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街道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之一的重大安全事故,由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街道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街道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一)事故應急措施
1、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有關單位在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2、應急預案啟動後,由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應當根據本預案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措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二)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安全事故信息。嚴格堅持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方可向社會發布。
2、人員保障
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時,任何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無條件服從街道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調遣。
3、醫療保障
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120急救車輛和救治人員趕赴現場運送病人,救治醫院組織搶救力量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組織救治葯品的供應。
4、技術保障
重大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調度專家庫,派專家組參加事故處理,指導開展工作。
5、物資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保障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五、響應終結
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區應急處理指揮部批准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六、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由街道辦事處牽頭、善後處理組負責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障社會穩定。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後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匯報,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3、 總結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