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合時政談談中國在解決國土問題完成統一的道路上,還需要解決哪些問題.
我覺得首先得解決自己的一些問題,第一:達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統一」?這個問題必須要先弄清楚,我們要達到怎麼樣的統一的國家,要不然永遠也「統一」不了;第二:要積聚實現統一的實力。要實現統一就免不了與他國發生爭執,沒實力做後盾是不敢輕易談統一的;剩下的就是決心和膽量了,這是練的不是說的。第三:我覺這條最重要,就是我們自己的一些理論首先得搞清楚,著重解釋一下:
比如釣魚島,我們國家是承認存在爭議的,但另一方面又說它自古以來就是自己的領土,按常理說是不是有點矛盾呀?如果自己連理論上都通不過,希望的結果就更加實現不了了(假如哪天真的把釣魚島實際控制了,人家老外會說,『釣魚島不是一塊中日之間存在爭議的地方嘛,怎麼現在中國不讓人家來和你爭了?』所以就算真的把它收回來 我們也是要面臨諸多質疑),所以要先把自己的理論疏通,比如給「爭議」重新下一個政治層面的定義,從而擺脫一般意義上我們對「爭議」理解:所謂領土爭議,實乃我國為了顧及相關國家的困惑,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固有領土做特殊對待的現象!
再說南海。領土主權的形成自有其歷史原因,並不是這塊領土離誰近就是誰的,我國對南海諸島有充分的法理依據,單是這一點我們就已經立於不敗之地,關鍵是怎麼操作和實力的角逐。相關國家不是要把問題國際化嗎,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公平的選擇——敢於把問題公開,可喜可敬!中國本應該如其所願。但是請看印度尼西亞與馬來西亞的島嶼爭端,國際法庭是以有效佔領作為重要審查依據的,這說明當一個國家積貧積弱沒有能力有效佔領自己國土的時候,這塊領土就自然而然可以被他國任意竊取,明顯的強盜邏輯!伴隨著國家間實力對比的轉換,領土爭端肯定會經常發生。這種鼓勵爭搶,無視歷史的依據極大地推高了戰爭的可能,有悖於當今和平與發展的兩大主題,終將被淘汰。中國要作為負責任的國家,有權利和責任對現有國際法庭進行改造,使其真正成為世界和平的維護者。當然在改造之前中國拒絕國際法庭的審判是合理的!
㈡ 依照國際法,邊界爭端應通過什麼方式解決
依照國際法,邊界爭端應通過談判 、國際仲裁 、國際司法程序的方式解決。
邊界爭端是指相鄰國家在邊界(含水域邊界)劃分、邊界位置、走向的主張不同而引起的爭議或發生的事件。屬於國際爭端范疇。由領土歸屬、邊界走向等涉及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及重大利益的問題引起。嚴重的邊界爭端往往是引起武裝沖突甚至戰爭的直接原因。
中國解決邊界爭端的目標:
1、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無論邊界爭端因何而起,中國首先考慮的目標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是事關國家利益和民族情感的最重大事件,也是處理紛爭化解矛盾的最基本底線;
2、睦鄰友好和互利共贏。針對原因復雜、處理棘手而一時難以化解的邊界爭端,睦鄰友好和互利共贏是第二位目標,因為爭取良好的周邊環境和友好的國際關系更有利於雙方的和平與發展,從而使得問題的解決更有時空上的緩沖餘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法》第七條 在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有關軍事機關組織、指導、協調陸地國界及邊境的防衛管控、維護社會穩定、處置突發事件、邊防合作及相關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按照各自任務分工,警戒守衛陸地國界,抵禦武裝侵略,處置陸地國界及邊境重大突發事件和恐怖活動,會同或者協助地方有關部門防範、制止和打擊非法越界,保衛陸地國界及邊境的安全穩定。第三條 陸地國界是指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陸地鄰國接壤的領陸和內水的界限。陸地國界垂直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陸地鄰國的領空和底土。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內側一定范圍內的區域為邊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