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患矛盾的原因及解決方法
(一)患者方面的原因
患者法律意識逐步增強 患者及其家屬等正確和不正確地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法律規定了患者的知情權,於是,不少患者經常行使這種權利,有的行使得正確,由於我們醫務人員的原因導致矛盾的產生,也有的患者不正確地行使知情權,對於醫療人員的合理拒絕非常不滿,並且往往導致矛盾的產生。還有一些患者或其家屬等人,對醫療的期望值過高,認為我在醫院花了錢,醫院就得給我治好病,於是,當出現的醫療結果不是他們所期望的結果時,就將抱怨、憤怒發泄到醫務人員身上,認為是醫務人員侵害了他們的利益,出於感情因素或者經濟考慮,將矛盾激化,形成糾紛,有的還要法律訴訟。
患者經濟意識逐步增強 隨著醫療制度的改革及失常經濟的影響,醫療費用快速增長超出群眾心裡承受能力,導致患者不滿。多數老百姓不太清楚現行醫療改革的服務體制,或受大眾媒體的誤導總把看病難、看病貴矛盾的對准醫療機構。殊不知葯價高是多部門,多機構的原因。首先,葯價的高低與生產廠家有關。目前大多數葯廠經營艱難,為了生存,只好選擇生產價值高、經濟效益好的葯品。其次,葯品的流通要經過多個環節層層批發,層層加價,必然導致葯價高。更重要的是目前醫院仍屬於福利性質,葯價仍是國家物價部門制定的,醫院無權定價。另者因近年科技的發展,診療技術隨之發展,檢查及治療手段增多,費用也隨之增高[2]。
(二)醫護人員方面的原因
醫德醫風不正 「治病救人」本是醫生應盡的職責,但少數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常規,醫療文書書寫不規范,對患者檢查不全面。工作責任心不強,技術水平不高,有部分醫務人員受經濟利益驅動,為患者治療時,開大處方,拿葯品回扣,甚至讓患者作不必要的檢查,這些不正常的行為敗壞了醫生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使患者對醫生產生不信任感。
醫患溝通欠缺,醫護人員服務意識不強 因為醫患關系在醫療活動中體現在多方面的角色不對稱性,特別是對醫學的理解和相關知識的擁有上優劣勢明顯存在差異。正是這些差異的存在影響了醫患之間的溝通。因此,個別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意識淡漠,缺乏對患者的同情心,在工作中解答患者問題,不耐煩,簡單生硬,缺乏與患者溝通的技巧,嚴重製約著醫患關系的發展,進而導致醫療糾紛發生。
醫院管理落後,制度不健全 由於醫院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科室各自為政,不顧患者利益和整體利益;管理手段落後,對來訪者接待處理不利,使本可以平息的矛盾升級為醫療糾紛。如:檢查不認真,不能履行好告知義務,病案管理、醫療質量管理等措施不到位,對醫學資料不能很好保管,不注意保護患者隱私、醫用材料質量有瑕疵、收費記帳登記錯誤等存在諸多薄弱環節,留下易引起醫療缺陷的易發科室、易發因素、易發時間,這些都是糾紛增加的主要原因。
輿論導向失之偏頗,推波助瀾 醫療界與其他行業一樣,均存在技術和服務等方面的不足。少數人員有收受紅包、回扣等違紀現象,但那絕不是主流。新聞記者未必熟悉醫學專業知識,使得部分媒體對醫療糾紛的報道帶有一定片面性,誤導了群眾,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醫患矛盾。中國醫協收回1950份調查表結果表明:媒體對醫療糾紛的報道客觀全面僅為1.64%,比較客觀17.7%,不客觀為80.66%,這些嚴重影響醫院的形象和聲譽。新聞媒體不適宜的報道及一些社會因素的干擾、參與也對醫療糾紛的發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