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解決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最佳答案: 對於逆向選擇 ,可以通過 1.發送信號 (比如可以簽訂合約,如果商品質量有問題實行賠償,生活中有很多例子,「假一罰十」,在勞動市場上,比如說學歷證書 那就是你的能力信號) 2.建立信譽 3.在保險市場上,可以將保險當作一種附帶利益,也可以政府規定每個人強加保險。 對於道德風險: 1.激勵 (企業的激勵制度,職工持股等等) 2.提升機會成本(比如高水平工資,使被發現不好好工作的丟掉工作的機會成本上升,等等) 這兩個問題都是由於市場信息的不對稱導致的 ,想像能使信息完全的其他方法
B. 舉例說明逆向選擇問題產生的原因及其解決方法
主要原因是資訊不不對稱使得掌握資訊量多的一方佔有優勢而另一方處於劣勢的表現
如在汽車的二手市場和居民購買保險的市場上都會出現逆向選擇。只不過是前者賣的比買的佔有資訊優勢,因為他們對於車的資訊知道的遠遠大於消費者。而後者則是買的在資訊方面佔有優勢,因為他們對自己知道的要遠遠大於保險公司所了解到的
面對這種情況一是應該通過多渠道或者較多較准確且全方面的資訊 二是提高社會的透明度
三是制定市場規則 四是由 *** 出台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來保護各方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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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二代」與城市同齡人成長環境有很大差異,導致精神、心理、生活、行為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別。解決「農民工二代」問題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全國政協委員、民盟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委、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安純人在政協大會發言時做出上述表示。 20世紀80年代進城務工的農民,如今有相當一部分已根落城市社群。他們的子女,或是隨著父母進城讀書或是在城市出生,已形成一個相當龐大的群體。與社會上經常提及的「富二代」一詞相對應,有人把這個群體稱為「農民工二代」。 這些「農民工二代」與城市同齡人成長環境有很大差異,導致精神、心理、生活、行為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別。 安純人委員在談到農民工二代與城市同齡人的差別時認為,「農民工二代」具有以下6個特點:一是文化程度相對較低;二是就業十分困難;三是缺少社會保障;四是沒有政治參與權利;五是城鄉、階層差異帶來負面影響;六是屬於刑事犯罪高發人群。 「農民工二代」問題比農民工問題更復雜,解決起來也更困難。為此,安純人委員提出了3點建議: 一是採取切實可行措施,解決「農民工二代」面臨的教育、就業、社保和居住條件等困難。教育方面應實行在屬地學校參加中、高考;就業方面,應把「農民工二代」納入居住地就業登記、培訓行列,在招工、招聘問題上統一政策,做到公平就業;社會保障方面,把「農民工二代」中無職業人員納入城市低保,妥善解決他們的大病、傷害問題;居住方面可以同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廉租房待遇。 二是建立移民管理機構,統籌解決「農民工二代」長期穩定問題的機制。安純人委員表示,在我國人口流動日益頻繁的情況下,各地區、各大中城市盡管探索出了不同的流動人口管理辦法,但大都帶有明顯的地域性、短期性。但很多問題不是一個地區、一個城市的制度、財力可以解決的,也不是改變戶籍政策就能夠解決的。因此,國家有必要建立一個移民機構,統一制定移民發展規劃,統籌解決移民問題。 三是大力營造良好環境,增強「農民工二代」的文化認同感。在這個方面,安純人提出,社群應加大對原有城市人口的宣傳教育,讓他們看到農民工在城市建設、城市生活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同時引導「農民工二代」加快從以自然經濟為基礎、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農業文化認同,向以新型生產方式為基礎,以新型交往方式為紐帶的現代文化認同的轉變。第二代農民工及其市民化面臨的前沿而又現實的挑戰突出表現在: (1)他們的勞動供給和就業行為明顯不同於第一代農民工。在不同時代成長的農民工有著不同的閱歷和自身不同特點,導致他們追求目標、偏好等不同,因此,僅僅將農民工視為同質群體的傳統研究方法不能了解當今農民工勞動市場的供求狀況。從經濟學的角度說,第二代農民工因為他們的效用和目標函式與第一代農民工的差異導致了他們的勞動供給函式及其在勞動力市場的供求均衡點與廠商需求之間存在「缺口」而出現「民工荒」現象。 (2)他們對社會保障的需要勝過第一代農民工。在心態和觀念上,第一代農民工更接近於農民,對城市認同感較低,即使在城市中無法生存時,還有回鄉務農的最後一條退路。第二代農民工更接近於市民,對城市的認同感較高,但與城市勞動力相比,由於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能和進入正規就業市場的本領,心中過高的期望與所面對的非正規就業市場,形成巨大落差,在城市中無法實現真正立足,但也不願甚至沒有能力退回到農村中務農,成為了城市和農村之間真正的「兩棲人」。第二代農民工不僅需要勞動權益的保護,而且需要社會失業救急網路的保障。 (3)他們的市民化問題如不能順利解決,將直接關繫到城鄉的社會穩定。與第一代農民工相比,第二代農民工是更需要市民化也是更容易市民化的群體。他們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意識和行為已接近於城市人,但因為個人、制度和市場等多方面原因依然滯留在農民工隊伍中。隨著第二代農民工進入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如果長期不能邁過市民化這道「門檻」,累積到一定時期和規模時很有可能引發為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
一、委託代理的出現
隨著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組織或形式不斷發展和變化,出現了個人業主制企業、合夥制企業、公司制企業,現代公司制企業(股份制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化大生產要求。股份制企業的股東擁有企業所有權,但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經營者擁有企業的控制權對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管理,企業表現為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針對這種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委託代理理論是一種強有力的解釋。
委託代理就是研究經營者和所有者之間的一種相互關系。現代公司的委託代理關系中主要涉及委託人和代理人, 前者指股東後者指董事和經理,這種企業中的代理問題自科斯提出企業的性質理論以來,一直成為經濟學家關注的重要課題。代理理論認為:代理人和委託人是兩種不同的人,他們之間存在兩個方面的不對稱:一是利益的不對稱,股東追求的是公司利潤和股東權益最大化,而經理作為代理人追求的是個人收入最大化,社會地位、聲譽的提高,權力的擴大以及舒適的條件等。二是資訊的不對稱,委託人了解的資訊是有限的,而代理人在掌握資訊方面存在明顯優勢。
二、委託代理的分析
1.經濟學假設
(1)經濟人假設 該假設認為委託人和代理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這是委託代理關系產生的必要條件。
(2)目標函式不一致假設 作為獨立的經濟人,委託人與代理人都有著較強烈的自利傾向,追求既定條件下的自身利益最大化,兩者之間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沖突。
(3)資訊不對稱假設 該假設認為委託人和代理人在資訊佔有關系中地位是不對等的,委託人一般處於劣勢,從而給委託人的監督和控制帶來很大困難,增大交易和談判成本。
(4) 不確定性假設 代理結果除了受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影響外,事實上還受許多代理人難以把握的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
2.代理成本
由於委託人和代理人都是獨立的經濟人,並具有不一致的目標函式,代理人有可能利用資訊不對稱關系中的優勢地位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時不確定性因素的存在,加大了委託人對代理人的監督難度和成本,在企業的代理鏈條中必然出現非效率或低績效現象,由於上述問題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代理成本。
由於資訊不完全所導致的次優契約使利潤潛力喪失60%~70%,加上代理人「風險中立」,利潤實現程度可以回升20個百分點左右,因此,全部代理成本中,資訊不完全的成本佔到2/3,而由代理人風險規避所導致的代理成本佔到1/3(相當利潤潛力的20%)。
3.經理人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1)逆向選擇 由於資訊的不對稱,即使當經理人有效地使用了生產要素,股東並不知道經理人的行為,會認為經理人沒有有效利用生產要素,這將導致經理人的不努力,從而導致生產要素運用的不合理。
(2)道德風險 由於股東與經理人的目標利益函式的差別而存在激勵不相容,經理作為經濟人可能利用資訊優勢,在經營過程中以損害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為成本追求個人利益,如侵佔公司資產、在職消費、尋租現象等。
4.管理層腐敗
在制度設計上,代理人僅是一個雇員, 必須維護所有者的利益,但是,代理人是具體的管理者,具有管理經驗和資訊優勢,很有可能濫用委託人的授權,蒙騙所有者,中飽私囊,從而損害委託人的利益,這就產生了腐敗。如克利特加德強調「從委託人(或公眾)的利益與代理人(或公務員)的利益之間的區別的角度解釋腐敗」,認為「當代理人違背委託人的利益而謀求自己的利益時,腐敗就出現了。
5.國有資產流失
由於國有股的最終所有權不明確,國有資產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缺乏人格化的代表,致使資產收益和償還責任缺少明確主體享有和承擔者;國有資產代理人雖然在實際上行使控制權,但沒有相應的收入權,從而使國有股權在公司的代表沒有足夠的動力來維護國有資產和實現其增殖保值,形成 *** 對企業產權的「超弱控制」;所以,國企代理人尋求控制權回報的機會主義非常嚴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三、委託代理問題的解決
1.充分資訊
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在資訊充分的條件下即股東對董事會及經理人的行為無所不知的情況下,股東可以清楚地知道經理人的經營能力,據此付酬或預先確定使其利潤最大化的某一水平,與經理人簽訂契約。所以,如果資訊充分,不管目標函式是否不一致,股東仍可以很好的控制經理人的行為,這種公司治理效率是最高的,其結果會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
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理論上講,關鍵在於要有一個完全競爭和完備的市場體系,這種市場有以下幾個特徵:(1)所有的資源可以自由地流動、轉移企業能自由進退市場;產品能在不同的企業和產業之間自由地流動;資本所有者可以對經理人這種特殊的勞動資源自由選擇。(2)所有廠商、顧客、資源擁有者都掌握和交易有關的一切資訊這樣,產品的價格有它的質量和數量決定;股東對經理人的經營能力無所不知。(3)市場上有大量的買者和賣者企業銷售的產品完全一樣,即產品具有同一性;產品與企業之間存在著激烈的競爭,經理人不僅面臨著經理市場上其他經理人的競爭壓力,而且面臨著公司內部下級的競爭,這兩種競爭使股東能隨時解僱和培訓經理人。
2.MBO收購
MBO (管理層融資收購)是杠桿收購的一種特殊形式,就是目標公司的管理層(管理者)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所經營公司的股份,從而改變該公司的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本結構,使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經營者合一的身份主導重組公司,從而獲得預期收益。實現經理人對決策權、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的接管,從而降低代理成本,減少對經理人的約束,達到帕累托狀態。
但是,我們要警惕通過MBO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避免管理層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致操縱財務報表、超高比例分紅、轉移或套取公司資產、暗箱操作等各種短期化行為,這會從根本上削弱MBO對企業本身降低委託代理成本和激勵經營者努力提升企業價值的作用。
3.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是基於經營管理當局與次級管理人和一般員工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而產生的。從目標來看,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之間合理配置許可權和公平分配利益,明確各自職責,建立有效的激勵、監督和制衡機制,實現所有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制衡,其側重點是實現各相關主體責權利的對等,減少代理成本;內部控制是為公司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其具體目標可以概括為「興利」和「除弊」,作用在於衡量和糾正下屬人員的活動,以保證事態的發展符合目標和計劃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標和計劃對工作人員的業績進行評估,找出偏差之所在,並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改正,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率,保證公司預定目標的實現。
4.報酬激勵機制
解決代理問題重要的是設計一個合理的報酬激勵機制,這需要在分散風險和提供激勵目標之間權衡,確定報酬契約的構成及相關的比例,建立一個有效的經營者業績的考核體系,將反映企業過去業績的會計或財務類指標與反映企業未來的發展潛力的市場價值指標二者結合起來。既能通過會計指標反映經營者是否具有規范的努力經營行為,使企業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又能通過股票價格之類的市場價格說明經營者是否具有長期化行為,使企業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與未來發展潛力。
一個典型的收入報酬組合是代表保險因素的固定工資與代表激勵作用的變動收入的組合,將股票價格和利潤同時寫進經理報酬契約,並構建工資、獎金和股票期權的報酬激勵體系。如果這種報酬模式是線性的,則可穩定代理人的預期,使其採取一致、有效的行動;若經理收入與企業績效之間出現非線性關系,績效評價與實際產出之間的相關關系則是不完全的,這就會增加固定薪金在經理總收入中的比重。
痔瘡是指 *** 內外的靜脈脹大,靜脈血液不易迴流,出現青紫色,原型或橢圓形塊狀物的疾患。 *** 外有病灶者稱「外痔」, *** 內者稱「內痔」,中西醫病名相同
內外痔是病程較長的常見慢性病,民間應用的高效良方具有方法簡便、奏效迅速,用費低廉,無副作用等特點。
1:中成葯療法
雲南白葯
用法:內服每次0.2克,日4次,外用,臨卧前將白葯2克,凡士林8克調和,注入痔核處。
療效:連續用葯10天,治一期內痔顯效。
2:處方:硫磺94克,紅棗12枚。
用法:將硫磺放入沙鍋中,加熱熔化,放入紅棗。待硫磺化盡,紅棗成炭時,取下研為細末,分作12份,每晨前服1份,開水沖下,1~2年患者服1劑,3~5年患者服2劑,6年以上患者服3~4劑。
療效:治癒率為96%。
1、國際民事法律沖突就是對同一民事關系因所涉各國民事法律規定不同而發生的法律適用上的沖突,因此它就是國際私法上所講的法律沖突,即法律適用上的沖突。
2、國際民事法律沖突的產生是由下列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一是各國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正是由於這種差別,對同一國際民事關系,往往因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而產生不同的結果,這便提出應適用何國法律來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問題。由此可見,各國民事法律制度不同是民事法律沖突產生的前提條件。二是各國之間存在正常的民事交往,結成大量的國際民事關系。各國之間正常的民事交往是民事法律沖突產生的客觀基礎。三是各國承認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在實際生活中,凡在內國法不允許外國人享有某項民事權利時,也就不會出現外國人作為主體的民事法律關系,當然不會產生民事法律沖突。另一方面,如果外國人在內國居於凌駕內國人之上的特權地位,也無民事法律沖突可言。四是各國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民事法律在內國的域外效力。一般來說,各國只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民商法的域外效力。正是因為各國的相互承認,才產生了民事法律沖突。
3、國際民事法律沖突的解決辦法主要有兩種。第一,沖突法解決方法,這種方法就是通過制定國內或國際的沖突規范來確定各種不同性質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應適用何國法律,從而解決民事法律沖突。依立法淵源的不同,它可分為國內沖突法解決方法,即各國通過制定自己的沖突法解決與本國有關的民事法律沖突和國際統一沖突法解決方法,即有關國家通過雙邊或多邊條約的形式制定統一的沖突法來解決國際民事法律沖突。由於沖突規范並不明確地直接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所以被稱為間接的調整方法。它缺乏針對性、明確性和可預見性。第二,實體法調整方法,這種方法是指有關國家通過雙邊或多邊國際條約的方式,制定統一的實體法,以直接規定涉外民事關系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從而避免或消除法律沖突。由於適用統一實體法規范即避免了在國際民事交往中可能發生的法律沖突,因而是一種直接調整方法。從這個角度來講,它比沖突規范確實前進了一步。但實體法調整方法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其適用領域比較有限,在涉外婚姻和繼承領域,至今尚未制定出統一實體法,一個實體法公約只適用於某種法律關系的某些方面,在其他方面仍得適用沖突法的間接調整方法;適用的國家有限,即使在已經制定並適用統一實體法規范的那部分涉外民事領域,由於條約原則上僅約束當事國,因此沖突規范的間接調整方法仍有適用的餘地;最後,民事統一實體法多具有任意法的性質。
4、目前上述兩種調整方法各有其優勢與缺陷,在解決國際民事法律沖突上都是不可或缺的。
因為優質的教育資源太少了,所以,「擇校費」的產生有自身的原因,也有教育政策的缺陷。譬如,在英國和法國這樣教育比較發達的國家,也有擇校費,如英國的普林斯頓,伊頓公學等學校,現在都接受擇校費的學生。
一次說明不了問題 建議控制飲食 既控制含糖食物 如水果 糕點 飲料等 過兩天覆查 估計你應該沒事
在分式方程化為整式方程的過程中,若整式方程的根使最簡公分母為0,(根使整式方程成立,而在分式方程中分母為0)那麼這個根叫做原分式方程的增根 例:X-2 16 X+2 —— - —— = —— X+2 X^2-4 X-2 解: (X-2)^2-16=(X+2)^2 X^2-4X+4-16=X^2+4X+4 X^2-4X-X^2-4X=4+16-4 -8X=16 X=-2 但是X=-2使X+2和X^2-4等於0,所以X=-2是增根 分式方程兩邊都乘以最簡公分母化分式方程為整公分母的值不為0,則此解是分時方程的解,若最簡公分母的值為0,則此解是增根。 例如: 設方程 A(x)=0 是(x)=0 的根,稱 x=a 是方程的增根;如果x=b 是方程B(x)=0 的根但不是A(x)=0 的根,稱x=b 是方程B(x)=0 的失根.
編輯本段非函式方程增根介紹
在兩非函式方程(如圓錐曲線)聯立求解的過程中,增根的出現主要表現在定義域的變化上。 例如:若已知橢圓(x^2)/a^2+(y^2)/b^2=1(a>b>0),O為原點座標,A為橢圓右頂點,若橢圓上存在一點P,使OP⊥PA,求橢圓的圓心率的范圍。 存在一種解法: 橢圓上存在一點P,使OP⊥PA,即是以OA為直徑畫圓,要求與橢圓有除了A(a,0)以外的另外一個解。所以聯立橢圓和圓的方程: (x^2)/a^2+(y^2)/b^2=1 (x-a/2)^2+y^2=(a/2)^2→x^2+y^2-ax=0 →b^2·x^2+a^2(ax-x^2)-a^2·b^2=0 (*) 因為有兩個根,所以△>0 ∴△=(2b^2-a^2)>0 ∴e≠(1/2)^(1/2) (二分之根號二) 而正解卻是 由(*)得 x1=a x2=a·b^2/c^2 ∴0<x2<a ∴(1/2)^(1/2)<e<1 然而問題出在,無論怎麼取,只要e≠(1/2)^(1/2),好像△永遠都>0 於是我們取e=1/2 假設 a^2=4 b^2=3 c^2=1 即可得橢圓(x^2)/4+(y^2)/3=1···① 與圓x^2+y^2-2x=0···② 聯立即可得 x^2-8x+12=0 ···(*) 有十字相乘 x1=2 x2=6 顯然 此時 x2=6是增根 將x2=6 帶入①式 y^2= -24 將x2=6 帶入②式 y^2= -24 將x2=6 帶入(*)式 y^2=2x-x^2= -24 可知這里的的確確是產生了一個增根,而且在解題過程中不能通過任何方式排除,這說明多個非函式方程聯立求解時,方程本身無法限制x的取值。一般來說,直線與圓錐曲線的聯立並沒有出現過算出兩個解,還需要帶回去驗根的情況,大概是因為圓錐曲線不是函式,而直線是函式的原因。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 ①不是任何的兩個非函式方程聯立都會產生增根。例如圓不是函式,但求兩個圓的交點,不會產生曾根。 ②增根的產生和定義域有關系,但沒有絕對的關系。不能說聯立方程時,將x定義域擴大或縮小就必然會引起增根。如上述例題中,①式定義域(-2,2) ②式定義域(0,2)大多數人是在②式中,用x表示y,寫成y=ax-x^2,再帶入①式,產生了增根。但是如果我們在①式中用x表示y,寫成y^2=b^2(1-x^2/a^2),再帶入②式,我們依然會得到增根。 下面列出兩種必然會出現增根的一般式: ①橢圓與拋物線 橢圓(x^2)/a^2+(y^2)/b^2=1(a>b>0)和拋物線y^2=2px(p>0)聯立方程式得 b^2·x^2+a^2(2px)-a^2·b^2=0 由韋達定理得 x1·x2=(-a^2·b^2)/b^2=-a^2<0 且 x1+x2=-2a^2·p/b^2<0 可知,若x1>0,則x2<0,出現原因是忽略了y^2=2px(p>0)中的隱含定義域x>0。聯立方程式求解誤認為x∈R 。(另外我們還知道|x1|<|x2|) ②雙曲線與拋物線 雙曲線(x^2)/a^2-(y^2)/b^2=1(a,b>0)和拋物線y^2=2px(p>0)聯立方程式得 b^2·x^2-a^2(2px)-a^2·b^2=0 由韋達定理得 x1·x2=(-a^2·b^2)/b^2=-a^2<0 且 x1+x2=2a^2·p/b^2>0 可知,若x1>0,則x2<0,出現原因是忽略了y^2=2px(p>0)中的隱含定義域x>0。聯立方程式求解誤認為x∈R 。(另外我們還知道|x1|>|x2|)
編輯本段無理數方程增根介紹
√ (2X^2-X-12)=X 解:兩邊平方得2X^2-X-12=X^2 得X^2-X-12=0 得X=4或X=-3(增根) 出現增根的原因是由於兩邊平方忽略了上式的X>0且根號內的值大於等於0.由於同樣的粗心,錯誤還會在無理不等式中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