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照明系統的檢查方法
汽車上有夜行燈、信號燈、霧燈、夜行照明燈等,各種燈光具有不同的用途,使用很有講究,既不可亂用也不可不用:
1、前照燈:俗稱「大燈」;大燈對於全車燈來說是「心臟」部位。合理使用大燈應做到會車時變成近光,會車後及時變回遠光,以放遠視線,彌補會車時造成的視線不清。通過交叉路口和進行超車時應以變換遠近光來提示;
2、夜行示寬燈:俗稱「小燈」;用來在夜間顯示車身寬度和長度,在平時進行保養時要經常檢查,有的朋友認為小燈不起照明作用,對其不夠重視,是非常錯誤的。
3、信號燈:包括轉向燈(雙閃)和剎車燈。正確使用信號燈對安全行車很重要;
4、轉向燈:此燈是在車輛轉向時開啟,斷續閃亮,以提示前後左右的車輛和行人注意。轉向燈的開啟時間要掌握好,應在距轉彎路口30米~100米左右時打開。開得過早會給後車造成「忘關轉向燈」的錯覺,開得過晚會使後面尾隨車輛、行人毫無思想准備,往往忙中出錯;
5、剎車燈:知後車,前車要減速或停車,剎車燈要經常檢查,剎車燈損壞不及時更換,極易造成追尾事故,追尾事故對人體頸椎危害較大;更換剎車燈時一定要注意不要接反;
6、霧燈:它可以幫助駕駛員在霧天駕駛時提高能見度,並能保證使對面來車及時發現,以採取措施,安全交會。所以,霧天駕車時司機一定要開霧燈,不能用小燈取而代之。非霧天氣如果打開後霧燈,對後車司機會非常刺眼;(汽車面板上都有霧燈開關,有的車分前霧燈和後霧燈開關,開霧燈時必需先開夜行燈(也就是小燈),才可以打開霧燈)。
Ⅱ 怎樣用前照燈檢測儀測量機動車燈光
天津聖威科技為您解答:
一、SV-D1T型燈光檢測儀(以下簡稱儀器)用於檢測汽車的燈光發光強度及光束照射位置(即光軸偏移量),具有輕便,安裝簡便,測量准確的特點,適用於交管部門、環保部門及汽車製造、修理單位對車輛前照燈進行檢測與調整。
二、儀器由光接收箱和行走機構兩部分構成。光接收箱由一根立柱支撐,採用齒輪、齒條傳動方式,搖動手輪,可使光接收箱沿立柱在上下方向運動。其左右方向的運動則通過底座上的輪子滾動完成。儀器的外形結構如圖一、圖二所示。
對於中國GB4599燈型,可分別旋轉儀器的左右和上下刻度盤旋鈕,使明暗截止線的水平部分與屏幕上垂直方向的0º線重合,使明暗截止線的水平部分與斜線部分的拐點與屏幕上水平方向的0º線重合。此時,左右刻度盤旋鈕所對應的讀數就是明暗截止線的拐點在水平方向的偏移量。上下刻度盤旋續所對應的讀數就是明暗截止線水平部分在垂直方向上的偏移量。
對於美國SAE(美國汽車工程師協會)燈型,可分別旋轉儀器的左右和上下刻度盤旋鈕,使熱區的中心置於屏幕上的零點(即水平方向0º線與垂直方向0º線的交點)處。此時,左右刻度盤旋鈕所對應的讀數就是熱區在水平方向的偏移量;上下刻度盤旋鈕所對應的讀數就是熱區在垂直方向的偏移量。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謝謝。
Ⅲ 汽車前大燈檢測儀操作
從測量基本概念來說,測量的關鍵在於基準。若基準不對,將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測量的結果肯定是錯誤的。所以對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的檢定,首先是用於檢定的校準光源的安置位置必需正確。根據國家規程規定,是以汽車前照燈檢測儀行走導軌為基準作垂直線,然而實際上汽車檢驗時是按檢測站地面上的指引白線為行走導向的,所以在距被檢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前5至8米處安置經緯儀,並調整好水平。在地面上安置一條細線(不超過1mm 粗細),並使細線正好處於經緯儀的對點中心(即經緯儀的豎劫中心位置),同時與地面上指引白線平行,然後用經緯儀望遠鏡瞄準地面上的細線,並進行水平制動,使經緯儀望遠鏡保持在一個鉛垂面中旋轉,而地面上的指引白線也處在這個鉛垂面中。接著在規定距離上(根據被檢的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說明書規定,一般是3m)安置檢定用校準光源,調整校準光源既要保持水平,又要使校準光源的二個準星處於經緯儀望遠鏡光軸所在鉛垂面中。 根據上述安置方法,校準光源的安置誤差為:①經緯儀本身准確度帶來的誤差 6″經緯儀單次測量——測繪水平中誤差為6″即0.1°。②經緯儀對點誤差 對點不確定度約為1mm,按距離5m計,誤差約為0.7′。 ③基準白線安置誤差基準白線用鋼捲尺安置與指引白線平行,平行差在5m中不超過2mm,基準白線安置所帶來的誤差約為1.4′。 ④用經緯儀安置校準光源誤差 校準光源的安置是靠經緯儀瞄準,將校準光源的二個準星安置在經緯儀望遠鏡光軸所在鉛垂面中,校準先源的二個準星的間距200mm,經緯儀望遠鏡瞄準二個準星差不超過0.2mm,則用經緯儀安置校準光源的誤差約為3.4′。 所以用上述方法安置校準光源的總誤差約為:對被檢燈光儀要求偏角誤差不超過15′,是綽綽有餘的。 2.安置好校準光源後,應該用經緯儀檢查被檢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受先箱旁邊的二個準星(它是代表受光箱的光軸的)。該二個準星應同時處於經緯儀的望遠鏡光軸上,表示受光箱的光軸與望遠鏡光軸是平行的,也即與校準光源光軸平行。若不對,必須首先將受光箱調整至准確位置,才能進行下一步檢定工作,不然檢定前就會存在一個偏角系統誤差。 3.在被檢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受光箱中心作一標志線,打開校準光源電源,並使核准光源發光強度達到15kcd或20kcd,讓被檢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進入自動跟蹤狀態,定位後用經緯儀望遠鏡觀察受光箱中心標志線是否處在標准位置。接著將 汽車前照燈檢測儀移開至上左,上右,下左,下右一定距離的位置。再讓其自動跟蹤,跟蹤定位後測量汽車前照燈檢測儀的定位位置(上下,左右)誤差不得超過5mm。4.將校準光源光軸處於水平,垂直角度均為零的狀態,並使其發光強度逐步處於5、8、10、12、15、20、25、30kcd等各狀態。同時使被檢汽車前照燈檢測儀處於自動跟蹤狀態,讀取被檢汽車前照燈檢測儀的發光強度相應示值是否符合檢定規程規定的±12%的要求,同時要觀察儀器在高光強度(25kcd,30kcd)時,不得發生振盪現象。這里關鍵在於自動跟蹤型汽車前照燈檢測儀的靈敏度是否調整信當,靈敏度太高就會產生高光強度時振盪規象,靈敏度太低就會產生上述第2條中所述的定位準確度太差的現象。5.將校準光源的發光強度調至15kcd,被檢汽車前照燈檢測儀處於自動跟蹤狀態。將校準光源光軸分別處於上10cm/dam,上20cm/dam;下10crn/dam,下20Cm/dam,下30cm/dam,下40cm/dam;左10cm/dam, 左20cm/dam,左30cm/dam,左40cm/dam;右10cm/dam,右 20cm/dan,右 30cm/dam,右 40cm/dam等位置,分別讀取被檢前照燈檢測儀的相應示值,誤差是否 符合檢定規程±44cm/dam的要求。
Ⅳ 汽車燈光測試儀使用方法!
前照燈是汽車在夜間或在能見度較低的條件下,為駕駛員提供行車道路照明的重要設備,也是駕駛員發出警示、進行聯絡的燈光信號裝置。所以,前照燈必須有足夠的發光強度和正確的照射方向。由於在行車過程中,汽車受到振動後可能引起前照燈部件的安裝位置發生變化,從而改變光束的正確照射方向。
注意事項
燈泡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步老化,反射鏡也會受到污染而使其聚光性能變差,導致前照燈的亮度不足,這些變化都會使駕駛員對前方道路情況辨認不清,或在與對面來車交會時造成對方駕駛員眩目等。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前照燈的發光強度和光束的照射方向被列為機動車運行安全檢測的必檢項目。
Ⅳ 汽車檢測工具試燈的使用
檢測儀的使用方法
1)被檢車輛的要求。
被檢車輛應處於空載,駕駛室內限坐一人,輪胎應充足氣,蓄電池應充足電,前照燈安裝方位應正確,其正面玻璃殼上的灰塵應抹凈。
2)檢測距離 。
被測車輛的停放位置應使其前照燈的基準中心(透光表面中心)到檢測儀的光接收箱前面聚光透鏡的距離為1m,可將檢測儀光接收箱下部的捲尺拉出進行測量。
3)被檢車輛的擺正 。
檢測時,要求被檢車輛的縱向中心線與檢測儀的光學中心線平行,可利用檢測儀光接收箱頂部的對准瞄準鏡進行檢查。在被檢車輛上選定前後相隔1m以上的兩點(該兩點應落在車輛縱向中心線上,或與之平行),用於對准瞄鏡觀察,如果上述兩點均在瞄準鏡十字分劃板的垂直線上,則說明車輛已經擺正,否則,可旋轉對准旋鈕,使受光箱在一定范圍內轉動,使前述兩點落在垂直分劃線上,則檢測儀與被檢車輛的相對應位置已擺正。
尋找目標時,可左右移動車架及啟動上下驅動電動機上下使接受箱移動,對准車輛。通常,瞄準器的焦距在出廠前已調整好,使用過程中不必再調整,在觀察距離較近的目標時,清晰度有少許變化,是允許的。
對於在地面劃有行車導引線的場地,可用該導引線作調整時的瞄準目標,使瞄準鏡垂直分劃線與導引線平行,被檢車輛則以此導引線為參照物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