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說明解決渠道沖突的主要方法
渠道沖突(conflicts in channel),就是指渠道成員通過有意或無意的市場行為所觸發的存在於公司營銷渠道系統外部及內部的各種矛盾的總稱。
解決渠道沖突的辦法多種多樣,包括發展超級目標(superordinary objective)、溝通(communication)、協商談判(negotiation)、訴訟(litigation)以及退出(exit)等。不過,大多數渠道沖突的解決辦法或多或少地依賴於權力或領導權。
1.發展超級目標
概括地說,發展超級目標,就是指為渠道系統中的渠道成員設立一個共同的發展目標,況且這個共同目標通常是單個渠道成員所不能實現,而只有渠道系統中的所有成員通力合作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超級目標的典型內容包括渠道生存、市場份額、高品質和客戶滿意等。
發展超級目標,猶如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攘內必先安外」。因此,發展超級目標一般僅適用於化解外部沖突。比如當某廠商的渠道系統遭遇另一廠商渠道系統的強力挑釁以至於可能「渠毀廠亡」的情況下,發展超級目標就是渠道系統內的所有渠道成員立即放棄內部斗爭,全力以赴抵制外來的「侵略」以求生存。
2. 溝通
通過勸說來解決渠道沖突,實質上就是在利用領導力。從本質上說,勸說就是為存在沖突的渠道成員提供溝通的機會。強調通過勸說來改變其行為而非信息共享,也是為了減少渠道系統中有關職能分工引起的沖突。勸說的重要性在於使各渠道成員清楚地認識到自己處於渠道系統的不同層級,自然需要扮演相應的渠道角色,遵守相應的游戲規則。
3.協商談判
談判的目的在於停止渠道成員間的沖突。從實質上說,談判是渠道成員間討價還價的一種方法。在談判過程中,通常每個渠道成員都會放棄一些東西,從而避免沖突發生或避免已發生的沖突愈演愈烈。不過,利用協商談判來解決渠道沖突,需要看渠道成員的溝通能力和是否依然保持願意合作的意願。
4. 訴訟
渠道沖突有時需要藉助外力來解決。比如訴訟、法律仲裁等。不過,通過訴訟來解決渠道沖突則意味著渠道中的領導力沒有起到作用,即通過溝通、協商談判等途徑都已經沒有起到效果。
5.退出
退出,就是離開原來的營銷渠道系統。無論是對於廠商還是對於其他渠道成員,退出都顯得有些殘酷。不過,事實上退出某一營銷渠道系統恰好是解決渠道沖突的普遍方法。當水平性沖突、垂直性沖突或者不同渠道間的沖突處在不可調和的情況下時,退出往往是一種可取的辦法。不過,從現有渠道系統中退出可能意味著中斷與某個或某些渠道成員的合同關系。因此,在確定要退出一個渠道系統之前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