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糾紛解決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糾紛中,解決的方法主要有四種,分別是和解、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當然最好的方式就是可以雙方自行和解,但如果已經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就可以採取訴訟的方法進行處理。這種方式就比較費時費力了。
【法律分析】
在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中,因觀念、道德、利益沖突,與人發生糾紛在所難免。選擇高效、快捷解決途徑實為明智之舉。具體包括: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主要包括了四種,即上文中介紹到的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具體應該選擇怎樣的方式來解決糾紛,當事人需要先分析糾紛的具體情況,才能選擇出恰當的解決方式。當發生民事糾紛的時候,可以選擇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找第三方如居委會進行調解,當這兩種方式都沒辦法解決問題的時候,就可以採取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即法律的武器來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貳』 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怎麼解決
正確應對法律問題應當通過合法的方式來進行,比如說可以通過自行協商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如果能夠關於糾紛方面的問題自己達成一致的話,完全是可喜的,這樣還可以減少一些訴訟成本問題,否則的話也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分析
須要留意,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法律概念,違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違法。因此,建議理性維權、冷靜處事。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於利益驅使,經營者忽視甚至無視產品質量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因產品缺陷使消費者人身或者財產遭受損失的,產品的經營各方都有過錯的均須承擔賠償責任。行政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尚不構成犯罪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還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規定處罰。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