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知道怎麼用滴定方法檢測乙醯水楊酸啊,謝謝了
阿司匹林及其制劑含量測定
一、 目的要求
掌握阿司匹林及其制劑含量測定原理和操作方法及計算。
二、 實驗內容
(一)阿司匹林含量測定:直接中和法
1、原理:利用乙醯水楊酸游歷羧基,以標准鹼液直接滴定。
2、操作方法
取本品約0.4g,精密稱定,加中性乙醇(對酚酞指示液顯中性)20ml溶解後,加酚酞指示液3滴,用氫氧化鈉(0.1mol/L)滴定。每1ml的氫氧化鈉液(0.1mol/L)相當於18.02的C9H8O4。
(二) 阿司匹林片含量測定:兩步滴定法
1、原理:利用乙醯水楊酸的羥基酯結構在鹼性溶液中易水解的性質,加入一定量過量的氫氧化鈉溶液,加熱使酯水解,剩餘鹼液以標准酸液回滴。
本品含乙醯水楊酸(C9H8O4)應為標示量的95.0~105.0%。
2、操作方法:取本品10片,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出適量(約相當於乙醯水楊0.3g),置錐形瓶中,加中性乙醇(對酚酞指示液顯中性)20ml,振搖,使乙醯水楊酸溶解,加酚酞水溶液3滴,滴加氫氧化鈉液(0.1mol/L)至溶液顯分紅色,再精密加入氫氧化鈉液(0.1mol/L)40ml,置水浴上加熱15分鍾並時時震搖,迅速放冷至室溫,用硫酸液(0.05mol/L),並將滴定結果用空白實驗校正,即得。每1ml的氫氧化鈉液(0.1mol/L)相當於18.02mg的C9H8O4。
(三)復方阿司匹林片中乙醯水楊酸的測定
1、基本原理:
採用氯仿多次提取,把乙醯水楊酸提取分離後進行直接鹼量法測定。
2、操作方法:
取本品20片精密稱定,研細後精密稱出細粉適量(越相當於乙醯水楊酸0.4g),置分液漏斗中,加水15ml,搖勻,用氯仿震搖提取4次(20,10,10與10ml),氯仿液用一份水10ml洗滌,合並氯仿液,置水浴上蒸干,加中性乙醇(對酚酞指示液顯中性)20ml,溶解後,加酚酞指示液三滴,用0.1mol/L的氫氧化鈉液滴定即得(每1ml的0.1mol/L的氫氧化鈉溶液相當於18.02的C9H8O4)。
3、計算:
VNaOH:氫氧化鈉液消耗的體積(ml)
F:氫氧化鈉液濃度校正系數
W片:平均片重(mg)
W樣:取樣重(mg)
標示量:每片中應含本品的量(mg)
(四)阿司匹林腸溶片含量測定
1、原理:同(二)
2、操作方法:取本品10片,研細,用中性乙醇70ml,分數次研磨,並移入100ml量瓶中,充分震搖,再用水適量洗滌研缽數次,洗液合並於100ml量瓶中,再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過濾。
精密量取濾液10ml(相當於阿司匹林0.3g),置錐形瓶中,以下操作同(二)中2項:「自加中性乙醇(對酚酞指示液顯中性)20ml起…。」
改進方法:
乙醯水楊酸是最常用的解熱、消炎、鎮痛葯之一。近年來又發現其有抑制血小板凝聚作用,臨床上用小劑量防治動脈血栓、心肌梗塞等〔1〕。因此市面上出現了規格為25 mg、40 mg的乙醯水楊酸腸溶片,用於心血管疾病。而小劑量的葯品必須作含量均勻度測定。本文採用直接測定法測定乙醯水楊酸腸溶片的含量均勻度,結果滿意。
1 葯品與試劑
乙醯水楊酸腸溶片批號980414、980721、980722(福建晉江寶仁德葯業有限公司);阿司匹林批號9808785(山東新華制葯股份有限公司);澱粉、糊精(上海靜安食品加工廠);其餘試劑均為分析純。
2 含量均勻度測定方法的探討
2.1 按原方法測定出現的問題 批復乙醯水楊酸腸溶片質量標準的含量均勻度的測定方法為:取本品1片,研磨,用中性乙醇20 ml分次轉移至錐形瓶中,用氫氧化鈉液中和,再精密加入氫氧化鈉液(0.01 mol/L)40 ml,置水浴上加熱水解,迅速放冷,用硫酸液(0.005 mol/L)滴定並用空白試驗校正。因本處方中加有少量的酒石酸作穩定劑,故先用鹼中和以除去酒石酸的干擾後再測定。用該方法測定3批樣品,其含量均值分別為126.3%、127.3%、125.8%;A+1.80S分別為28.0、30.6、29.9,均較大幅度地超過標准規定的限度。
2.2 輔料對原測定方法的影響 據了解,在生產小劑量乙醯水楊酸腸溶片時嚴格按照生產規程投料生產,理論上含量不應當高出這么多。為了尋找原因,進行了回收率試驗。按處方稱取主葯和輔料,按原標准方法進行測定,結果平均回收率為140%,n=3。同時按處方稱取輔料進行試驗,結果表明含量高出部分是由輔料糊精引起的。糊精在加入氫氧化鈉滴定液並在水浴上加熱後,水解消耗了氫氧化鈉滴定液,使含量大幅偏高。而含量均勻度的標准要求A+1.80S≤20.0,在上述測定中A值已經超過了20.0,因此其含量均勻度也就大幅超過規定的限度。
2.3 含量均勻度測定方法的修改 經試驗,將含量均勻度的測定方法改成直接滴定法。方法為:取本品1片,置乳缽中,研磨,並用中性乙醇20 ml分次轉移至錐形瓶中,振搖使乙醯水楊酸溶解,加酚酞指示液3滴,用氫氧化鈉滴定液(0.01 mol/L)滴定,即得。
3 回收率試驗
按處方稱取主葯和輔料,混勻,按上述修改後的方法進行測定(見表1)。
表1 回收率試驗結果(n=5)
試樣號 加入量(mg) 測得量(mg) 回收率(%) 平均回收率(%) RSD(%)
1 23.67 24.17 102.1
2 24.66 25.03 101.5
3 24.92 25.39 101.9 102.1 0.5
4 26.60 27.30 102.6
5 27.24 27.96 102.6
4 樣品的含量均勻度測定
按修改後的方法測定了3批樣品的含量均勻度(見表2)。表2 樣 品 含 量 均 勻 度 測 定 結 果(n=10)
批 號 含量均值(%) A+1.80S RSD(%)
980414 95.5 5.8 0.9
980721 96.5 6.1 1.2
980722 97.3 6.5 1.5
5 討論
5.1 回收率試驗中,回收率有所偏高,主要是處方中加有少量穩定劑酒石酸所致。
5.2 加有糊精輔料的小劑量乙醯水楊酸腸溶片的含量均勻度測定不能採用加鹼水解後用酸返滴定的方法,可改成用鹼直接滴定法。本方法雖然樣品中的少量酒石酸對測定結果有所影響,但因含量均勻度系指葯品「每片(個)含量偏離標示量的程度」〔2〕,且加的酒石酸量少,故該方法還是切實可行的。
5.3 修改後的方法簡便易行,可作為加有糊精輔料的小劑量乙醯水楊酸腸溶片含量均勻度的測定方法,有利於生產廠家的質量控制。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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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原料葯用的原輔料必須按照葯典檢驗嗎,可不可以只做部分檢驗項目還有些輔料葯典沒有檢驗方法怎麼辦
原輔料必須按雀棗此品種申報時所採用的質量標准全檢,除包材。如不能全告肆檢的應送葯頃友拆檢所或有資格的相關單位檢驗。
㈢ 【中葯中的重金屬及其檢測和去除方法】 中葯重金屬檢測
2010年8月第27卷第4期Aug .2010, Vol.27No.4天津中醫葯
Tianjin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351
·綜述·
中葯中的重金屬及其檢測和去除方法*
郭偉
(天津中醫葯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制劑室,天津300193)
關鍵詞:中葯;重金屬;檢測方法;去除方法
R28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1519(2010)04-0351-02
中葯中重金屬已成為國內外關注的焦點問題, 對中葯進行重金屬控制十分必要[1-2]。1
重金屬對人體的危害
中葯中存在的重金屬一般包括鉛、汞、鎘、銅、銻、錫、鉻、鎳、鐵、鋅、鎢等。砷雖不屬於重金屬,但來源及危害與重金屬相似,故通常列入此行列。不同重金屬作用於人體不同系統或部位,表現的中毒症狀不同。如鉛(Pb )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和骨骼造血功能等都有危害;鎘(Cd )可抑制肝細胞線粒體氧化磷酸化過程,使組織代謝發生障礙,對人有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鎘中毒會造成肝、腎、骨等病變,日本曾有食用鎘米造成骨痛病之實例;砷對細胞中的巰基有很大親和力,與人體內含巰基的酶結合,從而使酶失活,亦引起廣泛的神經系統病變等;汞(Hg )被吸收蓄積當血液中含量達200μg/L時,則嚴重影響人的中樞神經系統導致聽力減退、語言失控、四肢麻痹甚至痴呆[3]。其中雖然有一些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但它們在體內蓄積一定量或價態改變仍具有很強的毒性,如較高濃度的銅具有溶血作用,能引起肝、腎良性壞死。因此對中葯及其制劑中重金屬的控制亟待解決。2中葯中重金屬污染的主要來源2.1
處方性重金屬
以治療為目的, 在處方中加入了重金屬
的礦物葯, 如硃砂含硫化汞(HgS )或含此類礦物葯的成方制劑,如安宮牛黃丸、磁朱丸、天王補心丹等,國際上常以重金屬含量「超標」設置種種進口限制。王金華等[4]研究了安宮牛黃丸中硃砂和雄黃主要成分硫化汞和硫化砷經胃腸給葯後的吸收情況,認為構成硃砂和雄黃的主要成分硫化汞和硫化砷既不被體內吸收,又無任何葯理活性,僅少量可溶性汞和砷才是安宮牛黃丸硃砂和雄黃的葯理、毒理學的活性部分。值得學者進一步探討。2.2
非處方性(外源性)重金屬污染
本身不含重金屬的常
用中葯,由於種植環境、貯存、運輸、炮製加工及制劑生產過程等因素導致重金屬污染,對中葯外源性重金屬的污染則應嚴格控制。
土壤中重金屬含量對中葯材中重金屬元素的含量有直接影響;水源污染、化肥、農葯的施用、工業「三廢」等也是重要因素[5];另外與植物本身的遺傳特性,主動吸收功能和對重*基金項目:天津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項目(06FZZDSH00408)。作者簡禪棗介:郭
偉(1967-),女,副主任葯師,執業葯師,主要
從事中葯質量控制研究。
金屬元素的富集能力有關。馮光泉等[6]對三七中鉛、鎘、汞等在其葯用植物不同部位的分布進行了研究;中葯材在貯藏運輸、
炮製加工、制劑生產中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如為防治霉變、蟲害和鼠害,使用含重金屬元素的倉儲熏蒸劑、輔料或容器含有重金屬元素也可能造成污染。3中葯中重金屬的檢測3.1
限量標准
世界衛生組織(WHO )明確規定重金屬人體
吸收基線值,即短期可耐受1周攝取量鉛為3mg 、鎘0.4~0.5mg 、汞0.3mg 。此外,許多國家對於重金屬含量各有限定標准,但每個國家側重點有所不同。2001年7月1日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出台和實施的《晌源葯用植物及制劑進出口綠色行業標准》限量指標為:重金屬總量應≤20.0mg/kg ,鉛(Pb )≤5.0mg/kg ,鎘(Cd )≤0.3mg/kg,汞(Hg )≤0.2mg/kg,銅(Cu )≤20.0mg/kg ,砷(As )≤2.0mg/kg。3.2
檢測樣品前處理方法
中葯材重金屬在分析檢測前,一
般均需進行樣品前處理,達到消化有機物的目的。常用方法[8-10]為:1)壓力消解罐消解法。2)灰化法。3)濕式消解賀謹拆法。
第一法簡便、快速,是較理想的中葯樣品前處理方法,但需要特殊的耐高壓高熱的器皿;第二法設備易普及,無試劑污染,但需要時間長,對元素有選擇性和局限性;第三法試劑用量較大,空白值略高,但適用性廣,是普通實驗室較常採用的消化方法。3.3分析檢測方法3.3.1
比色法
該法被《中國葯典》收載。最低檢測限適用於
常規重金屬的有效控制, 其優點為設備簡單, 操作方便, 容易推廣, 但精確度略差。可用於普查重金屬污染的程度[11]。3.3.2
紫外分光光度法
金仁達等[12]測定了甘草、天竺黃、川
貝母及動物葯蜈蚣、僵蠶中重金屬含量,結果表明該方法可靠,穩定性、重現性均可。3.3.3
原子吸收光譜法(AAS )王磊等[13]採用石墨爐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計,測定了13種中葯(白術、杜仲、大青葉、紫蘇葉、當歸等)10批次重金屬鉛的含量。3.3.4
其他方法
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譜法、電感耦合等離子
發射光譜-質譜聯用法
(ICP-MS )、原子熒光光譜法(AFS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法(ICP-AES)等。
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 )法具有高選擇性、高分離效能、高靈敏度等優點。痕量金屬離子與有機試劑形成穩定的有色絡合物,然後用HPLC 分離,紫外-可見檢測器檢測,可實現多元素同時測定,但絡合劑選擇有限,限制此法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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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醫葯
Tianjin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2010年8月第27卷第4期Aug .2010, Vol.27No.4
Yang 等[14]使用Waters XterraTMRP18色譜柱(3.9mm×150mm ,5μm )測定了4種中葯材中鉛、鎘、汞、鎳、銅、鋅、錫等重金屬及其制劑出口的瓶頸。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從源頭抓起,大力推行符合GAP 要求的中葯材種植基地,使貫穿於種植生境、的含量,檢測波長為435nm ,最低檢測限分別為4、3、6、5、2、6、4ng /L 。
ICP-MS 法檢測靈敏度高、選擇性好,且可定性、定量檢測同時進行,該法除元素含量測定外,還可測定同位素含量。溫慧敏等[15]建立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質譜聯用法測定4種中葯材中砷、汞、鉛、鎘含量的方法,實驗回收率為97.5%~108.0%。
AFS 法的優點是靈敏度高, 目前已有多種元素的檢出限優於原子吸收光譜法和原子發射光譜法。王志嘉等[8]採用微波消解—原子熒光光譜法測定丹參、
白芍、黃芪、甘草、人參、細辛6味中葯材中鉛、鎘、砷、汞、鏑的含量。R>0.9992,回收率為90.0%~107.4%。
ICP-AES 法具有靈敏度高,干擾小,線性寬,可同時或順序快速測定多種金屬元素的優點。李春香等[16]採用微波消解/ICP-AES 法同時測定野菊花、蒲公英、蟬蛻等5種中葯中Cd 、Hg 、Pb 的含量。4中葯中重金屬的去除方法4.1
防止中葯被重金屬污染
方法有:1) 合理選擇種植基
地,在環境達標的基地種植中葯。2)研究中葯特性,為科學管理中葯材種植環境提供依據。3)治理環境特別是土壤中的重金屬[17]。4.2
重金屬凈化技術的研究
對於中葯重金屬污染問題, 國
內外提倡栽培出無污染的綠色中葯材, 但無公害中葯材的栽培是一個長期的、復雜的過程, 因此, 對中葯重金屬凈化技術的研究, 引起了許多專家和學者的關注。4.2.1
超臨界二氧化碳(CO 2)絡合技術
李瓊等[18]採用
ICP-MS 測定在不同的萃取條件下(萃取壓力、溫度、配合劑和萃取時間等)橘紅中重金屬的含量, 探討這些條件對超臨界CO 2萃取橘紅中重金屬含量的影響。結果在樣品為10g 時, 萃取壓力25MPa, 溫度60℃,配合劑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NaD-DC
)用量2g ,萃取時間3h ,夾帶劑乙醇用量10m L ,萃取後葯材中重金屬含量顯著下降,可達到美國FDA 標准,為降低中葯材中重金屬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和研究方法。4.2.2
大孔螯合樹脂法魏繼新等[19]考察了兩種螯合樹脂對
板藍根提取液中重金屬離子的去除率,結果去除重金屬後干膏得率損失低於7%,而且重金屬含量低於國家限量。4.2.3
絮凝法
江偉等[20]運用分子印跡技術選用對人體無害
的殼聚糖和硅藻土製備了鉛印跡殼聚糖包覆硅藻土微球吸附劑(PbCSDE ),並研究了其對紅景天水煎液中重金屬離子Pb (Ⅱ)、Cu (Ⅱ)的吸附去除效果。與732商業樹脂比較,其吸附能力提高了2倍多。紫外光譜和高效液相色譜分析表明,經PbCSDE 吸附後,紅景天水煎液中的活性成分紅景天苷沒有發生改變。5
結語
鑒於重金屬對人體的危害,已引起各國政府高度重視。中葯的重金屬污染已經成為影響中葯質量、制約我國中葯材
炮製加工、制劑生產、儲藏運輸等全過程,同時制訂適宜的分析檢測及凈化去除方法,保留中葯中有效成分的同時盡可能的降低重金屬的含量,完善中國中葯安全控制標准體系,打破國外技術壁壘,使中葯真正走向世界。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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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0-04-11)
(
㈣ 抑菌產品檢測方法
含抑菌劑產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如何去除活性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系檢查非規定滅菌制劑及其原料、輔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檢查項目包括細菌數、黴菌數、酵母菌數及控制菌檢查. 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下的局部潔凈度 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檢驗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響供試品中微生物的檢出.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檯面及環境應定期按《醫葯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准進行潔凈度驗證. 供試品檢查時,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劑、中和劑或滅活劑,應證明其有效性及對微生物無毒性. 除另有規定外,本檢查法中細菌及控制菌培養溫度為30℃~35℃;黴菌、酵母菌培養溫度為23℃~28℃. 檢驗結果以 1g、1ml、10g、10ml或10cm2 為單位報告,特殊品種可以最小包裝單位報告. 檢驗量檢驗量即一次試驗所用的供試品量(g、ml 或cm2).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供試品的檢驗量為10g 或10ml;膜劑為100cm2;貴重葯品、微量包裝葯品的檢驗量可以酌減.要求檢查沙門菌的供試品,其檢驗量應增加20g 或20ml(其中10g或10ml用於陽性對照試驗). 檢驗時,應從2 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中抽取供試品,膜劑還不得少於4 片. 一般應隨機抽取不少於檢驗用量(兩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的3 倍量供試品. 供試液的制備根據供試品的理化特性與生物學特性,採取適宜的方法制備供試液.供試液制備若需加溫時,應均勻加熱,且溫度不應超過45℃.供試液從制備至加入檢驗用培養基,不得超過1 小時.
㈤ 原料葯與制劑為何會採用不同的方法檢驗
因為制劑是原料葯加輔料製成的,成分更為復雜,檢測之前需要前處理,以排除干擾或假陽性結果。
㈥ 求原料葯分析方法學驗證方案
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
一、概述保證葯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是葯品研發和評價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其中,對葯品進行質量控制是保證葯品安全有效的基礎和前提。為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層面來控制葯品質量,也就是說要對葯物進行多個項目測試,來全面考察葯品質量。一般地,每一測試項目可選用不同的分析方法,為使測試結果准確、可靠,必須對所採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學性、准確性和可行性進行驗證,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測試項目的目的和要求,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對方法進行驗證。方法驗證的目的是判斷採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從本質上講,方法驗證就是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預先設置一定的驗證內容,並通過設計合理的試驗來驗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檢測項目的要求。方法驗證在分析方法建立過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並成為質量研究和質量控制的組成部分。只有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才能用於控制葯品質量,因此方法驗證是制訂質量標準的基礎。方法驗證是葯物研究過程中的重要內容。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本指導原則主要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本原則與其他相關技術指導原則一起構成較完整的質量控制指導原則。隨著我國新葯研發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方法驗證的認識也會不斷深入,本指導原則將會逐步完善和修訂。由於生物製品和中葯的特殊性,本原則主要適用於化學葯品。二、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原則上每個檢測項目採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進行方法驗證。方法驗證的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結合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確定。同一分析方法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會有不同的驗證要求。例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用於制劑的鑒別和雜質定量試驗應進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驗證,前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而後者重點要求驗證專屬性、准確度、定量限。三、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一)需要驗證的檢測項目檢測項目是為控制葯品質量,保證安全有效而設定的測試項目。根據檢測項目的設定目的和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指導原則將需驗證的檢測項目分為鑒別、雜質檢查(限度試驗、定量試驗)、定量測定(含量測定、溶出度、釋放度等)、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鑒別的目的在於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標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質,用於鑒別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較強的專屬性。雜質檢查主要用於控制主成分以外的雜質,如有機雜質、無機雜質等。雜質檢查可分為限度試驗和定量試驗兩種情況。用於限度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側重專屬性和檢測限。用於定量試驗的分析方法驗證強調專屬性、准確度和定量限。定量測定包括含量測定、制劑的溶出度測定等,由於此類項目對准確性要求較高,故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專屬性、准確度和線性。其他特定檢測項目包括粒徑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等,由於這些檢測項目的要求與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等有所不同,對於這些項目的分析方法驗證應有不同的要求。(二)分析方法本指導原則所指分析方法是為完成上述各檢測項目而設定和建立的測試方法,一般包括分析方法原理、儀器及儀器參數、試劑、系統適用性試驗、供試品溶液制備、對照品溶液制備、測定、計算及測試結果的報告等。測試方法可採用化學分析方法和儀器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各有特點,同一測試方法可用於不同的檢測項目,但驗證內容可不相同。(三)驗證內容驗證內容包括方法的專屬性、線性、范圍、准確度、精密度、檢測限、定量限、耐用性和系統適用性等。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一)專屬性專屬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雜質、降解物、輔料等)可能存在下,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正確鑒定、檢出被分析物質的特性。通常,鑒別、雜質檢查、含量測定方法中均應考察其專屬性。如採用的方法不夠專屬,應採用多個方法予以補充。1、鑒別反應鑒別試驗應確證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徵。專屬性試驗要求證明能與可能共存的物質或結構相似化合物區分,需確證含被分析物的供試品呈正反應,而不含被測成分的陰性對照呈負反應,結構相似或組分中的有關化合物也應呈負反應。2、雜質檢查 作為純度檢查,所採用的分析方法應確保可檢出被分析物中雜質的含量,如有關物質、重金屬、有機溶劑等。因此雜質檢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專屬性。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可向供試品中加入一定量的雜質,證明雜質與共存物質能得到分離和檢出,並具適當的准確度與精密度。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專屬性可通過與另一種已證明合理但分離或檢測原理不同、或具較強分辨能力的方法進行結果比較來確定。或將供試品用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的方法進行破壞(制劑應考慮輔料的影響),比較破壞前後檢出的雜質個數和量。必要時可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和質譜檢測,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3、含量測定含量測定目的是得到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價的准確結果。 在雜質可獲得的情況下,對於主成分含量測定可在供試品中加入雜質或輔料,考察測定結果是否受干擾,並與未加雜質和輔料的供試品比較測定結果。在雜質或降解產物不能獲得的情況下,可採用另一個經驗證了的或葯典方法進行比較,比對兩種方法測定的結果。也可採用破壞性試驗(強光照射,高溫,高濕,酸、鹼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雜質或降解產物的試樣,用兩種方法進行含量測定比較測定結果。必要時進行色譜峰純度檢查,證明含量測定成分的色譜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二)線性線性系指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檢測結果與供試品中被分析物的濃度(量)直接呈線性關系的程度。線性是定量測定的基礎,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如雜質定量試驗和含量測定均需要驗證線性。應在設計的測定范圍內測定線性關系。可用一貯備液經精密稀釋,或分別精密稱樣,制備一系列被測物質濃度系列進行測定,至少制備5個濃度。以測得的響應信號作為被測物濃度的函數作圖,觀察是否呈線性,用最小二乘法進行線性回歸。必要時,響應信號可經數學轉換,再進行線性回歸計算,並說明依據。(三)范圍范圍系指能夠達到一定的准確度、精密度和線性,測試方法適用的試樣中被分析物的高低限濃度或量的區間。范圍是規定值,在試驗研究開始前應確定驗證的范圍和試驗方法。可以採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配製成不同的濃度,按照相應的測定方法進行試驗。范圍通常用與分析方法的測試結果相同的單位(如百分濃度)表達。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對范圍進行驗證,如含量測定、含量均勻度、溶出度或釋放度、雜質定量試驗等。范圍應根據劑型和(或)檢測項目的要求確定。1、含量測定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80%~100%或更寬。2、制劑含量均勻度范圍應為測試濃度的70%~130%。根據劑型特點,如氣霧劑、噴霧劑,必要時,范圍可適當放寬。3、溶出度或釋放度對於溶出度,范圍應為限度的±20%;如規定限度范圍,則應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對於釋放度,如規定限度范圍為,從1小時後為20%至24小時後為90%,則驗證范圍應為0~110%。4、雜質雜質測定時,范圍應根據初步實測結果,擬訂出規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測定與雜質檢查同時測定,用面積歸一化法,則線性范圍應為雜質規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四)准確度准確度系指用該方法測定的結果與真實值或認可的參考值之間接近的程度。有時也稱真實度。一定的准確度為定量測定的必要條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測定的檢測項目均需要驗證准確度,如含量測定、雜質定量試驗等。准確度應在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對於制劑一般以回收率試驗來進行驗證。試驗設計需考慮在規定范圍內,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即測定9次,報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測定結果平均值與真實值之差及其可信限。1、含量測定原料葯可用已知純度的對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葯進行測定,或用本法所得結果與已建立准確度的另一方法測定的結果進行比較。制劑可用含已知量被測物的各組分混合物進行測定。如不能得到制劑的全部組分,可向制劑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測物進行測定,必要時,與另一個已建立准確度的方法比較結果。2、雜質定量試驗雜質的定量試驗可向原料葯或制劑中加入已知量雜質進行測定。如果不能得到雜質,可用本法測定結果與另一成熟的方法進行比較,如葯典方法或經過驗證的方法。如不能測得雜質的相對響應因子,可在線測定雜質的相關數據,如採用二極體陣列檢測器測定紫外光譜,當雜質的光譜與主成分的光譜相似,則可採用原料葯的響應因子近似計算雜質含量(自身對照法)。並應明確單個雜質和雜質總量相當於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積比(%)。(五)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同一均質供試品,經多次取樣進行一系列檢測所得結果之間的接近程度(離散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用標准偏差或相對標准偏差表示時,取樣測定次數應至少6次。精密度可以從三個層次考察:重復性、中間精密度、重現性。1、重復性重復性系指在同樣的操作條件下,在較短時間間隔內,由同一分析人員測定所得結果的精密度。重復性測定可在規定范圍內,至少用9次測定結果進行評價,如制備3個不同濃度的試樣,各測定3次,或100%的濃度水平,用至少測定6次的結果進行評價。2、中間精密度中間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實驗室,由於實驗室內部條件改變,如時間、分析人員、儀器設備、測定結果的精密度。驗證設計方案中的變動因素一般為日期、分析人員、設備。3、重現性指不同實驗室之間不同分析人員測定結果的精密度。當分析方法將被法定標准採用時,應進行重現性試驗。(六)檢測限檢測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檢測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確定量。該驗證指標的意義在於考察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檢測能力。因此對雜質限度試驗,需證明方法具有足夠低的檢測限,以保證檢出需控制的雜質。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檢測限的測定是通過對一系列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並以能准確、可靠檢測被測物的最小量或最低濃度來建立。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為3: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確定檢測限。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檢測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檢測限。(七)定量限定量限系指試樣中的被分析物能夠被定量測定的最低量,其測定結果應具有一定的准確度和精密度。定量限體現了分析方法是否具備靈敏的定量檢測能力。雜質定量試驗,需考察方法的定量限,以保證含量很少的雜質能夠被准確測出。常用信噪比法確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為10:1時相應的濃度或注入儀器的量進行確定。1、直觀法 直觀評價可以用於非儀器分析方法,也可用於儀器分析方法。定量限一般通過對一系列含有已知濃度被測物的試樣進行分析,在准確度和精密度都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來確定被測物能被定量的最小量。2、信噪比法用於能顯示基線噪音的分析方法,即把已知低濃度試樣測出的信號與雜訊信號進行比較,計算出可檢出的最低濃度或量。一般可信噪比為10:1。其他方法有基於工作曲線的斜率和響應的標准偏差進行計算的方法等。無論用何種方法,均應用一定數量的試樣,其濃度為近於或等於定量限,進行分析,以可靠地測定定量限。 (八)耐用性耐用性系指測定條件發生小的變動時,測定結果不受影響的承受程度。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對於可變試驗因素的抗干擾能力。開始研究分析方法時,就應考慮其耐用性。如果測試條件要求苛刻,則建議在方法中予以寫明。典型的變動因素包括:液相色譜法中流動相的組成、流速和pH值、不同廠牌或不同批號的同類型色譜柱、柱溫等。氣相色譜法中載氣及流速、不同廠牌或批號的色譜柱、固定相、擔體、柱溫、進樣口和檢測器溫度等。經試驗,應說明小的變動能否符合系統適用性試驗要求,以確保方法有效。(九)系統適用性試驗對一些儀器分析方法,在進行方法驗證時,有必要將分析設備、電子儀器與實驗操作、測試樣品等一起當作完整的系統進行評估。系統適用性便是對整個系統進行評估的指標。系統適用性試驗參數的設置需根據被驗證方法類型而定。色譜方法對分析設備、電子儀器的依賴程度較高,因此所有色譜方法均應進行該指標驗證,並將系統適用性作為分析方法的組成部分。具體驗證參數和方法參考中國葯典有關規定。五、方法再驗證在某些情況下,如原料葯合成工藝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等,均有必要對分析方法再次進行全面或部分驗證,以保證分析方法可靠,這一過程稱為方法再驗證。再驗證原則:根據改變的程度進行相應的再驗證。當原料葯合成工藝發生改變時,可能引入新的雜質,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的專屬性就需要再進行驗證,以證明有關物質檢查方法能夠檢測新引入的雜質,且新引入的雜質對主成份的含量測定應無干擾。當制劑的處方組成改變、輔料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鑒別的專屬性、溶出度和含量測定的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鑒別、含量測定方法再驗證。當原料葯產地來源發生變更時,可能會影響雜質檢查和含量測定的專屬性和准確度,因此需要對雜質檢查方法和含量測定方法進行再驗證。當質量標准中某一項目分析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如採用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含量時,檢測波長發生改變,則需要重新進行檢測限、專屬性、准確度、精密度、線性等內容的驗證,證明修訂後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同樣,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質量研究中,基於申報的原料葯合成工藝、制劑處方中的輔料等一般無法保證與已上市葯品的一致性,需對質量標准中部分項目進行方法的再驗證。方法再驗證是對分析方法的完善過程,應根據實際改變情況進行再驗證,從而保證所採用的分析方法能夠控制葯品的內在質量。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對於方法驗證,有以下幾個方面值得關注。(一)有關方法驗證評價的一般考慮總體上,方法驗證應圍繞驗證目的和一般原則來進行,方法驗證內容的選擇和試驗設計方案應系統、合理,驗證過程應規范嚴謹。並非每個檢測項目的分析方法都需進行所有內容的驗證,但同時也要注意驗證內容應充分,足以證明採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雜質限度試驗一般需要驗證專屬性和檢測限,而對於精密度、線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測定的項目,則一般不需要進行驗證。(二)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系統性方法驗證內容之間相互關聯,是一個整體。因此不論從研發角度還是評價角度,方法驗證均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例如,對於鑒別項目所需要的專屬性,一般一種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鑒別被分析物,此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強鑒別項目的整體專屬性。在方法驗證內容之間也存在較多的關聯性,可以相互補充。如原料葯含量測定採用容量分析法時,由於方法本身原因,專屬性略差,但假如在雜質檢測時採用了專屬性較強的色譜法,則一般認為整個檢測方法也具有較強的專屬性。總之,由於實際情況較復雜,在方法驗證過程中,不提倡教條地去進行方法驗證。此外,越來越多的新方法不斷被用於質量控制中,對於這些方法如何進行驗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不能照搬本指導原則。七、參考文獻1.FDA.Guidance for Instry:analytical proce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s documentation(Draft), 2000.8。2.ICH Q2A.Tes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3.ICH Q2B.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res:Methodology4.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八、著者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課題研究組化學葯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驗證技術指導原則起草說明
一、背景資料關於方法驗證,美國、歐盟等葯政管理當局出台了相關指導性文件,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了闡述和規定[1-3],中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亦收載了葯品質量標准分析方法驗證內容[4]。為葯品研發和注冊申請提供技術指導。但目前我國葯物研究中,在質量研究部分,方法學驗證方面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方法驗證設計不科學、驗證不充分、試驗過程不規范、驗證數據不合理、忽視方法再驗證等。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之一是,已有的國內外指導原則主要告知研發者如何做,卻較少闡述深層次的原因,研發者在葯物研究時往往不知技術要求背後深層次的原因。針對這種情況,本指導原則重點探討方法驗證的本質,將分析方法驗證的要求與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和規律性的闡述,重點闡述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論證方案的設計,希望能對研發提供技術參考。二、本指導原則內容設置的考慮本指導原則包括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方法驗證涉及的三個主要方面、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對方法驗證的評價等內容。內容編排上,先闡述方法驗證的一般規律和基本要素,然後對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進行闡述,以對一般規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對方法驗證的評價體現了葯物研究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符合葯物研究規律,希望從評價角度給研發者以有益的啟示。三、方法驗證的一般原則該部分內容重點闡述對方法驗證的一般認識和原則要求。強調驗證內容應根據檢測項目的要求,同時考慮所採用分析方法的特點來進行。根據驗證內容的不同要求,本文將檢測項目分成鑒別、雜質檢查、定量測定、其他特定檢測項目等四類,簡要敘述了各自特點及對方法驗證的要求。本文所採取的分類方式是參考了FDA有關指導原則[1]的分類,經重慶會議討論後確定。四、方法驗證的具體內容此部分內容以驗證內容為主線,明確各驗證內容的含義,根據檢測項目的不同類型和要求,具體闡述方法驗證的試驗設計思路。此部分主要內容參考了國內外有關文獻[1-4],並結合了實際情況加以制訂。五、關於方法再驗證在實際審評工作中,該方面遇到了較多的問題,因此單列一節,希望引起研發企業的重視。原料葯的合成路線改變、制劑處方改變;已有國家標准葯品如何進行方法驗證的問題;檢測方法發生部分改變時;本節以上述情況舉例說明如何進行方法再驗證六、對方法驗證的評價此部分內容主要闡述了評價方法驗證的基本觀點,注重方法驗證的整體性和綜合性。也希望通過該部分撰寫啟發研發企業系統地進行方法驗證。七、與其他指導原則的關聯性問題本指導原則與質量標准建立、有機溶劑研究、雜質研究等相關指導原則具有相關性,不應孤立地看待本指導原則。
㈦ 亞硫酸氫鈉的標准檢測方法
這有!標准編號:YY
0204-1995標准名稱:葯用輔料
亞硫酸氫鈉標准狀態:現行實施日期:1995-8-1頒布部門:國家醫葯管理局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葯用輔料亞硫酸氫鈉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貯存和運輸的要求。本標准適用於化學合成製得的葯用亞硫酸氫鈉,在制葯工業中可作為抗氧劑。出處:
http://www.csres.com/detail/105450.html下載:
http://www.csres.com/upload/qy/nn/YY0204-1995.PDF標准編號:HG/T
3814-2006標准名稱:工業亞硫酸氫鈉標准狀態:現行英文標題:Sodium
bisulfite
for
instrial
use實施日期:2007-3-1出處:
http://www.csres.com/detail/171436.html標准編號:HG/T
3492-2003標准名稱:化學試劑
亞硫酸氫鈉標准狀態:現行英文標題:Chemical
reagent
Sodium
hydrogen
sulfite替代情況:替代HG/T
3492-1980實施日期:2004-5-1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化學試劑亞硫酸氫鈉的規格、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及標志。出處:
http://www.csres.com/detail/77456.html下載:
http://www.csres.com/upload/qy/nn/HGT3492-2003.PDF標准編號:GB/T
7294-2006標准名稱:飼料添加劑
維生素K3(亞硫酸氫鈉甲萘醌)標准狀態:現行英文標題:Feed
additive
-
Vitamin
K3
(menadione
sodium
bisulfite)替代情況:GB
7294-1987實施日期:2006-9-1頒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飼料添加劑維生素K3((亞硫酸氫鈉甲萘醌)產品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貯存及運輸。
本標准適用於化學合成法製得的維生素K3((亞硫酸氫鈉甲萘醌),在飼料工業中作為維生素類飼料添加劑。出處:
http://www.csres.com/detail/122432.html下載:
http://www.csres.com/upload/qy/in/GBT7294-2006.PDF
㈧ 原輔料做紅外鑒別都可以105℃烘嗎
原輔料做紅外鑒別都可以105℃烘。
原輔料做紅外鑒別必須放在 105-110℃的烘箱里烘一定的時間,這是操作規范,必須進行的,所以原輔料做紅外鑒別都可以105℃烘。
紅外光譜是結構鑒定的有力工具,作為葯物鑒別手段,專屬性極高。紅外光譜對樣品的適用性相當廣泛,固態、液態或氣態樣品都能應用,無機、有機、高分子化合物都可檢測。此外,紅外光譜還具有測試迅速,操作方便,重復性好,靈敏度高,試樣用量少,儀衫尺器結構簡單等特點,因此,它已成為現代結構化學和分析化學最常用和不可缺少的工具。紅外光譜在高聚物的構型、構象、力學性質的研究以及物理、天文、氣象、遙感、生物、醫學等領域也有廣泛鋒頃的應用。
紅外吸收峰的位置與強度反映了分子結構上的特點,可以用來鑒別未知物的結構組成或確定其化學基團;而吸收譜帶的吸收強度與化學基團的含量有關,可用於進行定量分析和純度鑒定。在化學反應的機理研究上,紅外光譜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應用最廣的還是未知化合物的結構鑒定。紅外光譜是物質定性的重要的方法銀塌陸之一。它的解析能夠提供許多關於官能團的信息,可以幫助確定部分乃至全部分子類型及結構。其定性分析有特徵性高、分析時間短、需要的試樣量少、不破壞試樣、測定方便等優點。
㈨ 百度問問
關於印發《葯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通知
國食葯監安[2006]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葯用輔料生產的質量管理,保證葯用輔料質量,國家局在充分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葯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國家局葯品安全監管司聯系。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葯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機構、人員和職責
第三章 廠房和設施
第四章 設備
第五章 物料
第六章 衛生
第七章 驗證
第八章 文件
第九章 生產管理
第十章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第十一章 銷售
第十二章 自檢和改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十一條「生產葯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必須符合葯用要求」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旨在確定葯用輔料(以下簡稱輔料)生產企業實施質量管理的基本范圍和要點,以確保輔料具備應有的質量和安全性,並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條 輔料生產的質量管理要求隨工藝步驟的後移逐步提高,企業應根據輔料的生產工藝和產品的性質,確定執行規范的起始步驟。
第二章 機構、人員和職責
第四條 企業應設置與輔料生產相適應的組織機構,並以文件形式明確質量保證、質量控制、生產、物料、維修和工程等部門及人員的崗位職責。
第五條 質量管理部門應獨立於生產管理部門,有權批准或拒收原料、包裝材料、中間體和成品;有權審查生產記錄,以確保沒有發生差錯或對發生的差錯已作了必要的查處;有權參與審查批准生產工藝、偏差和投訴調查、質量標准、規程與檢驗方法的變更等。
第六條 質量管理負責人負責本規范的執行,定期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質量體系運行情況、客戶要求以及相關法規的變化情況等。企業負責人應定期評審質量體系以確保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第七條 企業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與輔料生產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從事輔料生產的各級人員應具有與其職責相適應的受教育程度並經過培訓考核,以滿足輔料生產的需要。
第八條 企業應建立並執行培訓規程。培訓應包括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崗位操作規程、衛生知識及本規范等內容。應由具備適當資質的人員進行足夠頻次的培訓,以確保員工熟悉本規范的要求。培訓應有相應的記錄。
第三章 廠房和設施
第九條 企業應有整潔的生產環境,廠區的地面、路面及運輸等不應對輔料的生產造成污染。
第十條 應根據輔料的用途和特點確定對生產廠房和設施的潔凈控制要求。輔料生產、包裝、檢驗和儲存所用的廠房和設施應便於清潔、維修和保養,以保持良好的狀態。
第十一條 生產區和貯存區應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以合理放置設備、器具和物料,便於生產操作,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差錯和交叉污染。
第十二條 空氣處理系統的設計應能防止交叉污染,對產塵量大、易產生交叉污染的區域不應利用回風。
第十三條 應根據產品的性質和工藝要求設定和控制溫度和濕度。
第十四條 廠房應能防止鼠類、鳥類、昆蟲和其它動物的侵擾。應採用必要的措施防止原料在廠區內發生污染或控制污染。廠房應根據工藝要求設必要的防塵及捕塵設施。
第十五條 所有的區域都應有適當的照明,並按規定設置應急照明。
第十六條 生產操作區地漏的設置應與生產要求相適應,並採用液封或其它裝置防止倒吸和污染。
第十七條 生產人員和物料出入生產車間,應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應配備適當的盥洗設施以方便生產區員工使用。
第四章 設 備
第十八條 輔料生產、包裝、檢驗和儲存的設備,其設計、安裝應有利於操作、清潔、保養。設備的設計應能將操作人員直接接觸所導致的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封閉的設備和管道可安裝在室外。
第十九條 生產用設備與物料接觸的表面應光滑、平整,不與物料起化學反應、不發生吸附或吸著作用,易於清洗或滅菌。
第二十條 對殘留物難以清洗的輔料,應使用專用生產設備。
第二十一條 應採取措施避免設備運行所需的潤滑劑或冷卻劑與原料、包裝材料、中間體或輔料成品直接接觸,不可避免時,所用潤滑劑或冷卻劑至少應符合食用要求。
第二十二條 應標明與設備連接主要固定管道內物料的名稱和流向。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有定期校驗關鍵儀器設備的計劃和規程。應根據計劃和規程對關鍵的計量、監測設備,包括實驗室測試儀器以及中間控制儀器進行校驗。達不到設定標準的儀器和設備不得使用。校驗標准應能溯源至法定標准。
第二十四條 應建立並執行輔料生產、包裝、檢驗、儲存所用關鍵設備(包括工器具)的維修保養規程。維修保養記錄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維修保養的詳細說明及實施維修人員。
2.設備維修保養前後生產的品種和批號。
第二十五條 水處理及其配套系統的設計、安裝和維護應能確保供水達到設定的標准。
第五章 物 料
第二十六條 應檢查、評估供應商的綜合能力,確保原料、包裝材料以及服務滿足合同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 應制定輔料生產所用物料購入、儲存、發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物料應有質量標准,企業應按質量標准對物料進行檢驗,並審核供應商的檢驗報告,以確保物料的規格和質量滿足輔料生產的質量要求。
第二十八條 成品和對成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物料應有明確的標識,以便通過文件系統對其進行追溯。質量體系應保證輔料產品的雙向可追溯性。應能運用批/編號系統或其他途徑,藉助原料的標識(名稱、編號)對輔料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追溯查詢。對連續法生產所用的原料,應明確一定數量的原料作為一個批並給定具體批號。難以精確按批號分開的大批量、大容量原料、溶媒等物料入庫時應編號,其收、發、 存、用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應建立確定原料、包裝材料、中間體和成品等檢驗狀態的管理系統。待驗、合格、不合格物料和成品等應合理存放於有明顯標志的區域,並有明確標示狀態的標記。不合格物料應有效隔離,批准放行前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 成品標簽必須符合有關法規的要求,標簽應有名稱、級別、批號、生產企業等內容。
第三十一條 成品、中間體和原料應在合適的溫度、濕度和光線條件下處理和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險品的貯存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生產葯用明膠或其它輔料所用的動物組織或植物,應有文件或記錄表明其沒有受過有害化學物質的污染,如要求供應商提供衛生檢疫部門的動物健康證明或其他檢疫、檢驗證明材料。
第三十三條 使用菌種生產輔料的企業, 應建立菌種鑒定、保管、使用、儲存、復壯、篩選等管理制度, 並有相應記錄。
第六章 衛 生
第三十四條 應有防止污染的衛生措施, 並制定衛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生產、檢驗和倉儲區域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按生產和空氣潔凈控制要求制定廠房、設備、容器具等的清潔規程, 內容包括清潔方法、程序、間隔時間、使用的清潔劑或消毒劑、清潔工具的清潔方法和存放地點等。
第三十六條 生產區不得存放非生產物品和個人雜物。生產中的廢棄物應及時處理。
第三十七條 更衣室、浴室及廁所的設置不得對生產區域造成污染。
第三十八條 應建立有效的清潔制度以清除產品殘留物和污染物,設備清潔的狀態應有適當標識並有記錄。
第三十九條 生產、檢驗、維修和倉儲崗位的人員應穿著與其工作相適應的清潔工作服,不應佩戴首飾。工作服應不產生靜電、不脫落異物。潔凈區僅限於該區生產操作人員和經批准人員進入。
第四十條 應每年對生產人員進行體檢, 並建立健康檔案。當人員所患疾病或外部傷口可能對輔料的安全和質量帶來不利影響時,應將其調離與原料、包裝材料、中間體和成品直接接觸的崗位。各級人員均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當自身健康狀況有可能對產品造成不利影響時,應主動向主管人員報告。
第七章 驗 證
第四十一條 應根據被驗證對象制定驗證方案,明確驗證的項目、方法和合格標准,並按驗證計劃實施驗證。驗證完成後應寫出驗證報告,由驗證負責人審核、批准。
第四十二條 應對生產廠房、設施及設備進行設計確認、安裝確認、運行確認、性能確認。
第四十三條 工藝驗證是實現質量保證目標的關鍵。應在工藝驗證文件中闡明反應過程、工藝控制參數、取樣以及中間測試要求,為工藝驗證的順利進行奠定基礎。當影響產品質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藝、質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輔料、主要生產設備等發生改變時,應進行再驗證。
第四十四條 清潔驗證應能以數據資料證明主要設備、容器清潔消毒規程的有效性。如採用具有代表性產品的清潔模式制定清潔消毒規程,應保證清潔消毒滿足產品和工藝的特定要求。
第四十五條 驗證過程中獲得的數據和資料應以文件形式歸檔保存。驗證文件應包括驗證總計劃、驗證方案、驗證報告和驗證總結。驗證方案或報告中應清楚闡述被驗證的對象/系統、需驗證的項目、合格標准、結果評價、參考文獻、建議、偏差和漏項、方案、結果審批等方面的內容。
第八章 文 件
第四十六條 應建立符合質量管理要求的文件管理系統,並制定、執行有關受控文件的標識、起草、復核、發放、歸檔、變更、過期文件收回處理的規程。
第四十七條 應建立並執行生產和質量控制的書面規程。規程的批准、修改和分發應加以控制,以確保生產全過程所使用的規程均為現行版本。所有文件的制訂及修改須經指定人員審核、批准後按規定的范圍發放。應有制度以確保文件正確發放並收回以前的版本。
第四十八條 受控文件應具有專一性的編號,註明發放日期,並標明版本號。應由指定的部門發放文件,所有文件的變更以及變更原因應有記錄。
第四十九條 產品的所有記錄應清晰易讀。批相關的所有記錄至少應保留至產品有效期後的一年。記錄檔案應便於追溯查詢,其存檔環境應符合有關規定。
第五十條 連續工藝生產或按批生產的產品均應有生產和質量控制記錄,以記錄每批產品生產和質量控制相關的所有信息。記錄可存放在不同的場所,但應方便查詢。記錄通常包括以下二類:
1.指令性文件,即發至生產車間的批生產指令或控制文件原稿的復印件。
2.記錄性文件,即完成批生產、包裝或暫存等重要操作步驟獲得的記錄。文件的內容應包括:
(1)各操作步驟完成的日期/時間;
(2)所用主要設備和生產線的編號;
(3)每批原料或中間體的品名、編號或批號;
(4)生產過程中所用原料的數量(重量或其它計量單位);
(5)中間控制或實驗室控制的結果;
(6)包裝和貼簽區使用前後的清場記錄;
(7)某些加工步驟實際收率或產量的說明以及理論收率的百分數;
(8)標簽控制記錄,並盡可能附上所有使用標簽的實樣;
(9)包裝材料、容器或密封件的詳細說明;
(10)對取樣過程的詳細描述;
(11)生產重要步驟操作、復核、監督人員的簽名;
(12)偏差查處記錄;
(13)最終產品檢驗記錄;
(14)以無菌操作方式生產葯用輔料時,應有無菌操作區關鍵點環境監測的記錄。
第五十一條 批生產記錄應字跡清晰、內容真實、數據完整,並有操作人和復核人簽名。記錄應保持整潔,不得撕毀和任意塗改,如需更改,應在更改處簽名,並保持原數據仍可辨認。
第九章 生產管理
第五十二條 企業應確保重要的生產過程能夠連續穩定地運行。
第五十三條 每批產品生產應進行物料平衡檢查。如有顯著差異,必須查明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釋、確認無潛在質量偏差後,方可按正常產品處理。
第五十四條 如在同一廠房或用同一台設備生產不同級別的同種產品,在不改變質量、安全的情況下,允許前一批的少量產品帶至下一批中。
第五十五條 生產過程中需要暴露的產品應置於清潔的環境中,必要時應對生產環境進行監測,以避免微生物污染或因產品暴露在熱、空氣和光等條件下引起質量變化。直接接觸產品的惰性氣體應按原料要求管理。
第五十六條 無菌葯品用輔料的生產環境應與制劑的生產環境相似,並制定相應的環境監測規程。無菌輔料滅菌後的操作必須使用無菌操作技術,無菌生產過程中有關滅菌及無菌操作區環境監控的結果,應納入批生產記錄中,並作為最終產品質量評估的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 生產過程中的工藝用水應符合產品工藝要求。一般情況下,工藝用水應符合飲用水質量標准。當產品工藝對水質有更高要求時,企業應建立包括理化特性、細菌總數、不可檢出微生物等的標准。如由企業自行處理工藝用水使其達到標准,應對水處理工藝進行驗證,並對系統的運行進行監控。如企業生產的非無菌輔料用於生產無菌葯品,應對輔料最終分離和精製的工藝用水進行監測,同時應控制細菌總數及內毒素。
第五十八條 如企業採用加熱或輻射的方式來減少非無菌輔料微生物污染時,輔料在滅菌前應達到規定的微生物限度標准,且滅菌工藝處於受控狀態。應對採用的滅菌方法進行驗證,以證明達到設定的要求。不應將輔料產品的最終滅菌替代工藝過程的微生物控制。
第五十九條 對儲存條件有特殊要求(如避光和隔熱等)的輔料,應在其包裝上註明。
第六十條 回收溶劑在同一或不同的工藝步驟中使用時,必須符合回收使用或與其它溶劑混用的標准。
第六十一條 需反復使用的母液以及含有可回收輔料、反應物或中間體的濾液, 應符合投料的標准。批生產記錄中應有符合回收規程的回收記錄。
第六十二條 應根據工藝監控的需要進行中間檢查和檢測,或在指定操作點及規定的時間對實際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設定的工藝參數或在規定限度以內。應根據中間體檢測的結果來判斷工藝過程是否正常運行。不合格的中間產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第六十三條 每批輔料都應編制生產批號。批的劃分原則如下:
1.連續生產的輔料,指在一定時間間隔內生產的質量和特性符合規定限度的均質產品。
2.間歇生產的輔料,由一定數量的產品經最後的混合所得的質量和特性符合規定限度的均質產品。
第六十四條 為確保批的均一性或方便加工,可以進行中間混合,應對混合過程進行適當的控制並有記錄。批與批之間應有重現性。不合格批號與合格批號的輔料不得相互混合。
第六十五條 更換品種時,必須對設備進行徹底的清潔。同品種生產中更換批次時,應清場並有記錄。可允許批生產中物料零頭的結轉。在殘留物影響產品質量情況下,應在更換批次時,對設備進行徹底的清潔。
第六十六條 應規定輔料生產各工藝步驟的完成時間和間隔時間。此外,還應規定直接接觸產品的設備、容器、包裝材料和其它物品的清洗、乾燥、滅菌到使用的最長間隔時間。
第六十七條 包裝過程應確保輔料的質量和純度不受影響,並確保所有包裝容器貼簽正確無誤。應有防止包裝和貼簽操作發生差錯的措施。如輔料容器可回收並重復使用,原標簽必須清除或塗銷。同一輔料生產中使用的周轉容器上所有以前的批號或標簽也應清除或塗銷。
第六十八條 輔料的包裝系統應具備下列條件:
1.包裝相關的規格/標準的文件、檢查或測試方法以及清潔規程(如有此要求時)。
2.封簽或其它識別包裝是否被開啟的安全措施。
3.容器封口性能作過評估,證明封口系統能保護輔料不變質、不受污染。
4.已建立儲運和處理規程,能保護容器及封口,減少污染、減少損壞和變質、避免混批。
第六十九條 應制訂並執行有關規程,以確保印製、發放的標簽數量正確,標簽內容准確無誤。應有書面規程規定多餘的標簽及時得到銷毀或退還專用標簽儲存區。已列印批號的多餘標簽應予銷毀。包裝和貼簽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以確保與下一批號無關的所有物料均已清除。無論是在輔料包裝線上貼簽,還是使用事先印製好的包裝袋包裝,或用槽車運送,均應建立完整的文件和記錄系統,以滿足上述有關要求。
第七十條 應對所有不合格批進行調查,查明原因並有調查記錄。應採取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應建立不合格品的評估及處理規程,並按規程對不合格產品審查,並確定不合格品的最終處理方案。處理方案通常包括:
1.通過返工達到標准。
2.改變其使用級別。
3.銷毀。
第七十一條 輔料產品可以進行返工或再加工,但須遵循返工和再加工的規程。不允許只依靠最終檢驗來判斷返工產品是否符合標准,應對返工或再加工過程進行調查和評估。
為保證返工產品符合設定的標准、規格和特性,應對返工後物料的質量進行評估並有完整記錄。應有充分的調查、評估及記錄證明返工後產品的質量至少等同於其它合格產品,且造成返工輔料不合格的原因並非工藝缺陷。
返工或再加工過程不屬正常生產過程,因此,未經質量部門審批准,不得進行返工。
第七十二條 使用自動化控制系統或其它復雜設備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系統與規程能證明設備及軟體性能達到設定要求。
2.已建立並遵循定期檢查、校驗設備的規程。
3.有適當的保留程序和記錄的備份系統。
4.確保只有被授權人員才能修改控製程序;程序的修改應通過驗證並有記錄。
第十章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第七十三條 質量管理部門應負責輔料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和檢驗。質量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 並有與輔料生產規模、品種、檢驗要求相適應的場所、儀器和設備。
第七十四條 質量管理部門應有為確保產品符合法定或企業內控質量標准所作檢驗的完整記錄,具體包括:
1.對檢品的詳細描述,包括物料名稱、批/編號或其它專一性的代號以及取樣時間。
2.每一檢驗方法的索引號(或說明)。
3.物料和產品檢測原始數據,包括圖、表以及儀器檢測圖譜。
4.與檢驗相關的計算。
5.檢驗結果及與標准比較的結論。
6.檢驗人員的簽字及測試日期。
第七十五條 應有試劑和試液采購、制備的書面規程。購進的試劑和試液應標明名稱、濃度、有效期。試液制備的記錄應予保存,包括產品名稱、制備時間和所使用材料的數量等。容量分析用試液應按法定標准進行標定,標定的記錄應予保留。
第七十六條 為確保原料、中間體、成品等符合有關標准要求,檢驗方案應包括質量標准、取樣規程以及檢驗規程等。
第七十七條 成品應由質量管理部門檢驗並應符合標准。成品放行前,所有生產文件和記錄,包括測試數據均應經質量管理部門審查並符合要求。不合格產品不得放行出廠。
第七十八條 檢驗結果如不符合標准要求,必須按照書面規程進行調查並有記錄。除非查明原檢驗結果有誤,否則不得對樣品進行復檢並只根據復檢結果合格放行產品,而應採用所有檢驗數據的統計學結果,包括原檢驗結果和復檢的數據,來確定該批產品能否放行。當懷疑檢品不具備代表性時,可採用同樣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九條 留樣應保存至使用期限後一年,留樣量應不少於全檢量的二倍。
第八十條 輔料留樣的穩定性考察應有文件和記錄。應按穩定性考察計劃定期進行測試。計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每年考察的批數,樣品的數量以及考察的間隔時間。
2.留樣的儲存條件。
3.穩定性考察所採用的測試方法。
4.如有可能,穩定性考察樣品所用的容器及貯存時間應與銷售產品相同。
第八十一條 應建立有關規程,以便對原料采購、質量標准/規格、設備以及生產工藝等方面的各種變更進行鑒別、分類、記錄、審查和批准。應由質量管理部門和負責產品注冊的部門一起負責最終批准變更。重要操作的變更應有驗證結果支持。應在企業內部以及企業與用戶之間就變更的影響進行必要的溝通。
第十一章 銷 售
第八十二條 應保存輔料的銷售記錄。記錄應包括輔料名稱、批號、發送地點、收貨人、發運量、發貨日期等信息,以便必要時收回產品。
第八十三條 應有輔料退貨的保管、處理、檢驗和再加工的書面規程並遵照執行。對退回輔料應作好退貨標識並將其置於待處理狀態。如產品暫存、貯存、發運及退貨過程中的各種條件影響了產品的安全性、質量或純度,應將產品作報廢處理。應作好退貨記錄並予保存,記錄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批號、退貨原因、退貨數量、處理結果和處置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章 自檢和改進
第八十四條 企業應定期組織自檢,以檢查質量活動是否按計劃進行並確定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應按照自檢規程進行自檢並跟蹤自檢結果。應與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一起對自檢結果進行討論,被檢查部門應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第八十五條 應通過客戶投訴、產品質量回顧、工藝能力研究、自查和客戶審計等方面的信息尋找質量體系的薄弱環節並制訂相應的改進措施。
第八十六條 應定期對產品質量指標、客戶投訴內容、工藝運行參數、工藝故障等進行回顧總結,確定質量體系改進的方向。
第八十七條 企業應建立並執行以下規程:
1.調查產品不合格、退貨、用戶投訴並有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而採取必要措施的規程。
2.分析工藝、生產操作、偏差、質量記錄和維修報告以查找並消除導致產品不合格潛在因素的規程。
3.採取預防措施,及時處理可能導致質量風險的各種問題的規程。
4.採用適當管理手段,確保糾偏計劃有效實施的規程。
5.採取糾偏措施後及時對規程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審批的規程。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八十八條 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批(Batch/lot): 採用一個或一系列加工過程生產出的一定數量的質量和特性符合規定限度的均質原料、中間體、包裝材料或最終產品。在連續工藝條件下,一批可以是指生產中質量和特性符合規定限度的特定的一段。批量也可以是一個固定的數量或是在一個固定的時間段內的生產量。
批號(Batch Number, Lot number): 用以確定一個批次生產、加工、包裝、編碼和分發歷史全過程的具有專一性的數字、字母/或符號的組合。
受控文件(Controlled documents): 質量體系的組成部分,即為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由質量部門批准頒發需企業各部門遵照執行的文件。
批生產工藝 (Batch Process): 指從輔料的各種起始原料生產葯用輔料的製造過程。
批記錄(Batch records): 記述從原料階段到該批完成的整個歷史文件和記錄。
預防性維修保養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即計劃性維修,指根據設備的特點和運行情況,為防止設備運行過程中出現故障而定期進行的維修保養活動。
混入(Commingling): 通常指批交替生產或連續工藝法中一個等級或一個批號剩餘的少量物料與另一個等級或另一個批號的混合。
連續法工藝(Continuous Process): 一種連續供料生產物料的製造工藝。
關鍵工藝(Critical Process): 直接影響產品質量特徵的生產工藝步驟。
交叉污染(Cross-Contamination): 生產過程中一種原料、中間產品或輔料產品對另一種原料、中間體或輔料產品的污染。
客戶(customers): 包括用戶、中間商、代理商和葯用輔料供應鏈中的其他組織。
均一性物料(Homogeneous Material): 整個一批組份、密度/定量特性均勻一致的物料。
典型產品(Model Proct): 在組份、功效或質量標准/規格上能代表某一組同類產品的產品。
返工(Reprocessing): 將以前加工過但不符合標准或規格的物料返回至原工藝過程,並重復常規生產的一步或幾步必要的步驟。
再加工(Reworking): 將以前加工過但不符合標准或規格的物料用與原工藝不同的加工步驟進行加工處理。
標准操作規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res): 經過批准用於執行某一特定操作的書面規程。
驗證(Validation): 一個能確保某項特定工藝、方法、或系統始終如一產生滿足預定標準的書面計劃和規程。
驗證負責人(the person in charge of validation): 由企業指定負責驗證工作的人員。驗證負責人可以是項目中負責驗證的人員,也可以是企業質量部門中主管驗證的人員或質量部門的負責人。
供應商(Supplier): 按合同提供原料或提供一種或多種服務的組織。
看在我寫了這么多的份上,分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