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傷老闆不賠償怎麼辦
建議按照流程申請工傷鑒定,之後的賠償金額可根據鑒定等級梁游出來後才能確定,如果老闆不能按時賠償,可以向當地的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然後雙方進行協調,如果老闆依舊不賠償,那麼就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解決。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人社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清橋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橡正銷;
4、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代理。
拓展資料:工傷老闆不賠償的解決方法如下:
1、可以與老闆協商,要求其按規定進行賠償;
2、可以向當地的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
3、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