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酒駕中交警使用的口吹測試儀,怎麼看數據,怎麼判斷是酒駕
您好,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大於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交通違章行為之一,簡稱醉駕。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車。
20mg/100ml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檢查方法:
關於採取何種方法檢驗犯罪嫌疑人醉酒駕駛的問題。根據規定,交通民警在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應立即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送交檢驗。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也可以說是最主要的依據。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行為作了特殊規定。
一是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已達到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醉酒標准,卻在抽取血樣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二是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的,以其飲酒後的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應當認定為醉酒。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醉酒駕駛是要駕駛員體內的酒精度達到一定的標准,才能被認定為是醉酒駕駛。那些認為只要喝了酒就夠成醉酒駕駛的想法是不對的。區分不同酒精度的酒與不同品種的酒,其酒精量都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值與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