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法官宋魚水的資料
宋魚水,女,1966年出生在蓬萊艾崮山下,那裡是革命老區,當年父母想著軍民魚水情才給她起了這個名字。中共黨員,法律專業碩士。1989年本科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1999年再入母校中國人民大學讀法律專業在職碩士。本科畢業進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濟庭工作,先後任書記員、審判員、副庭長,現任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宋魚水獨立辦案11年來,公正高效地審理了各類民商事案件1200餘件,其中300餘件屬於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被當事人譽為「辯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好法官。 宋魚水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民商事審判規律,創造了一套適合國情最大限度化解糾紛的辦案方法,發表了十多篇對審判實踐有積極意義的學術論文和調研報告,成為審判前沿的優秀帶頭人。她在工作中表現出的良好職業道德和司法水平,受到同行和社會的廣泛稱贊。為此,她先後榮立一等功兩次、二等功兩次,分別被最高法院和全國婦聯授予「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和「十行百佳」婦女、「全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今年,又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政法委分別授予「全國模範法官」「中國法官十傑」和「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標兵」最近獲得「2008中國職場女性榜樣」榮譽稱號,並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她是一個很好的人民法官,她全心全意的為人民服務著,她是比泰山還要重的~ 主要論著: ·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商標案件的情況分析 ·論合夥企業的財產性質 ·試析理工達盛案件的調解方式和方法 ·論無效合同的認定與處理 ·一起勞動者與競業禁止的案例分析 ·試析桂香村調解案 ·關於合同中約定不明的案例分析 ·論我國法官審判的思維模式對判例研究的影響 ·有關先刑後民思想的靈活適用及其意義 ·海淀法院受理商標案件的情況分析 2009年9月14日,他被評為10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人物之一
㈡ 如何提高 公證 效率
公正與效率是司法改革所追求的價值目標,也是人民法院二十一世紀審判工作的永恆主題。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是新世紀人民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審判工作的靈魂和生命。最高法院明確將公正與效率作為法院工作的兩大主題,這是對法院過去工作深刻反思的必然結果,也是對新世紀法院工作價值與目標的准確定位;這既是對全國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根本要求,又是向全國廣大人民群眾和國際社會做出的莊重承諾。我們要深刻認識這一命題的偉大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充分認識公正與效率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增強實現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緊迫感和自覺性。作為新世紀的人民法官,應當把鍥而不舍地追求司法的公正與效率作為最崇高、最光榮的職責。在2007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強調指出:「要強化政法幹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意識,嚴格規范政法行為,正確處理公平和效率等重要關系,滿腔熱情維護人民權益。」如何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不僅是各級人民法院著重考慮的,也是每位法官應當思考的問題。下面筆者就當前影響司法公正與效率的矛盾因素和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的相關對策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影響公正與效率的因素
目前影響和制約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因素很多,有的來自法院外部環境,法院面臨的執法環境還不盡人意,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不時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擾,有的存在於法院自身,審判方式和審判機制的改革還不夠完善,法官的整體素質還不高,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政機關和地方保護主義干擾法院獨立審判
由於受計劃經濟基礎上形成的人治體制的影響,法院的憲法地位沒有真正落實,法院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沒有得到黨政機關領導的正確認識。加之法院的人、財、物都由地方黨委、政府控制管理,上級法院只對下級法院進行業務上的指導監督。由於人、財、物受地方控制,不可避免地會存在「端人碗、受人管」的問題,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動中很難拋開地方利益,這樣就導致了司法權的地方化。有些黨政機關的負責人法治觀念不強,存在特權思想和家長製作風,把法院當作其一下屬部門看待,要求法院千方百計維護本地當事人的利益。當法院的做法不合其意時,便百般刁難,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干預案件的審理。有的地方黨政領導甚至公然以不撥工資款相威脅,強令法院做出於法相悖的裁判和決定。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民法院難以超脫地做到獨立審判,以致於影響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二)復雜的社會關系網干擾審判
社會關系網對法院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干擾尤為嚴重,近些年來打官司找關系已成為公開的秘密,甚至有人說「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當事人不管有理無理都找熟人拉關系,尤其是無理的一方,更是千方百計,利用各種復雜、微妙的人際關系向法官施加影響和壓力。一些意志薄弱,自律意識淡泊,頂不住誘惑,不講辦案原則的法官難免不辦關系案、人情案,以致於影響了法院司法公正和效率。
(三)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不完善
訴訟周期過長,是直接影響訴訟成本與效率的重要原因。在審判實踐中,運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繁簡分流操作上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是否採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基本上是由立案庭分管排期開庭的法官憑主觀判斷自己決定的,致使許多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採用了普通程序。還有些審判人員一怕獨立承擔責任,二怕超審限,只要案件有點難度,就寧願採用普通程序而放棄簡易程序。還有個別法官在三個月內結不了案時,為了不超審限,就想方設法又轉為普通程序,致使一些本該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人為地延長了審理期限,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及時有效地得到保護。這樣做不僅加大了審判人員的工作量,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給當事人帶來了更大的訴累。
(四)訴訟程序過於繁瑣
訴訟程序直觀地制約著訴訟主體的訴訟活動,訴訟程序的繁簡則決定著訴訟主體實施訴訟行為的多少。在具體的民事案件中,爭議事項特定的情況下,繁瑣的訴訟程序要求訴訟主體可能多的訴訟行為,從而加大了訴訟成本。簡便的訴訟程序則將主體行為限定在滿足達到訴訟目的所需要的最低限度內,從而減少了訴訟投入。由於我國現行民訴法對適用簡易程序的規定過於原則,而且適用范圍過窄,在審判中已顯現出很大的局限性,使大量的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即便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也未能突出一個「簡」字。大多數審判人員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時,仍習慣於按照普通程序的規定操作,不能做到快立、快審、快結,未能體現出簡易程序所特有的簡便易行、高效快捷的優勢。各種繁瑣的不必要的環節和步驟,使法官感到疲憊,使當事人感到厭訴。從而造成了司法資源浪費和訴訟成本加重,降低了訴訟效率。
(五)當事人訴訟能力較低
近些年來,隨著審判方式改革的不斷深入,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的地位、方式有所變化。特別是隨著有關證據規則司法解釋的出台,人民法院主動介入證據收集的職能作用逐漸弱化,而對當事人訴訟能力的要求則不斷提高。與此相對應的是,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更新相對滯後,大量當事人仍認為案件到了法院後就進了保險箱,以後的事由法院負責。落後的觀念,難以適應司法改革的要求,突出表現為當事人訴訟風險意識不足、證據保存意識差、舉證能力弱,進而造成當事人普遍認為打官司取證難、舉證難、訴訟難的局面。案件審理完後,加之法官對判後答疑工作不細,法律釋明不深,使當事人對司法公正產生質疑。當事人不能服判息訴,很多人又選擇了上訴,申訴。在訴訟無望的情況下,又選擇了相對簡單的上訪途徑。在審判實踐中,有些當事人濫用其權利,隨時提出新證據來拖延訴訟,有的在一審中故意不及時舉證,造成二審改判,或者在二審中也不舉證,造成再審。循環往復,使當事人在幾級法院之間來回奔波。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也耗費了法院的大量人力、物力、時間、精力。降低了審判效率。
二、實現公正與效率,應當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從思想上牢固樹立公正與效率的理念
維護司法公正,是每一位法官的神聖職責,它體現在每一位法官審理的每一起案件之中,體現在每一次裁判之中,體現在每一項訴訟活動之中。它要求人民法院始終把審判工作置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之中,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為此,必須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全面發揮各項審判職能作用,在確保公正裁判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司法效率,追求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每位法官對此必須有清醒認識,牢固樹立公正意識、效率意識。要始終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明確政治方向,增強政治鑒別力和敏銳性,牢記服務宗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確保政治上的清醒與堅定,使審判工作服務和服從於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每位法官都應忠實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確保司法公正,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要以「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和「愛黨、愛國、愛院、愛崗」為基本要求,在思想上劃清正確與錯誤的界線,增強抵禦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侵蝕的免疫力。[④]要以宋魚水、蔣慶等先進模範為榜樣,想事業甘於奉獻,為人民不計功利,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切實為群眾做好排擾解難工作。
(二)必須努力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
法官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司法的公正性和訴訟效率。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審判工作面臨越來越多的新情況和新類型案件,一個業務素質不高的法官是很難適應的,更別說體現司法公正與效率了。因此,每位法官都應熟悉和掌握國家制定和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還要掌握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現代科學技術知識和其他知識,認真鑽研審判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提高業務素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抓起:一是積極參加教育培訓。教育培訓要有系統的規劃、完整的學習內容和明確的要求,通過培訓,可以使業務技能得到迅速提高,同時還可加強交流,獲取更多的信息和經驗,取人之長,補己之短。二是還可通過不斷自學,來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最新司法解釋都必須通過自學來弄懂、弄通,並在審判實踐中熟練運用。對一些常用的重要法律,通過自學,可以達到溫故而知新。在審判實踐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也需要通過自學來了解相關知識。三是有意識、有選擇地參加庭審觀摩,也有利於提高業務水平。法官作為一名旁聽者觀摩庭審,不僅可以相互學習法官之間的庭審技巧和對法律的適用,還可以從中總結經驗和發現不足,提出完善的方法,以提高自己的庭審能力。四是以公正效率為目的,建立審判業績評估體系。建立符合審判規律的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體系,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審判質量與效率狀況,發揮指標體系對法官的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符合審判工作必須追求公正與效率的工作目標和價值取向。通過選擇一些能夠反映審判工作特點和規律的指數,從不同的側面、不同的角度,整體把握和評價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為建立法官審判業績評估提供較為客觀的數據,與崗位目標管理及法官考評管理綜合進行考核。把法官的審判業績考核作為檢查、督促審判工作的標准和評價、考核法官的基本尺度,發揮其監督作用,促進案件質量與效率的提高。[⑤]總之,一位法官不僅要具備能夠「謙恭地聽,睿智地答,審慎地想,公正地判」的美德,而且還應具有行動迅捷、遵守訴訟時效、力爭高效的司法理念。法官只有迅速行動,才能及時、高效地完成各種司法職責,才能更大程度地實現司法公正。
(三)要積極推行審判方式改革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既處在重要戰略機遇期,也處在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期。各類社會主體利益沖突日益增多,案件種類和數量每年都在劇增。與此同時,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需求不斷增強,對法院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辦案效率,實現快速、高效、優質的辦案要求,是擺在法院和法官面前的一個重要的課題。我們必須著眼於從改革審判方式上做文章,盡量減少訴訟中重復、繁瑣的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官重復、無效的勞動,以最短時間辦出最優質的案件來。審判方式改革,其最終目的就是要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在庭審方式上,必須把改革的重點放在開庭審理的各個環節上,探索最佳的科學的審判方式。改革中要堅持兩個不能變:法律規定的制度、原則不能變,開庭的程序規程不能變。要著重改革的是過去存在的三個弱化現象:即改革當事人舉證責任弱化,庭審功能弱化,審判機制弱化而導致的辦案效率低、效果差的狀況。大力推行開庭審理中的三個強化:一是強化當事人舉證責任,完善舉證制度。確立「當事人舉證為主、法院查證為輔」的舉證制度,是審判方式改革中提高庭審功能的首要環節。鑒於當事人舉證的意識和能力的局限性,要明確告知各類案件當事人的舉證要點和法院調查取證的范圍,依法指導當事人舉證。二是強化庭審功能,實行一步到庭和訴辯式開庭方式。實行「一步到庭」就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主審法官可以直接傳喚當事人開庭審理,當庭調解,當庭判決。對於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合議庭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必要的審查,編寫好庭審提綱後直接開庭,在庭審中完成舉證、質證、認證工作。一次開庭能夠確認事實、分清是非責任的可以當庭調解或判決,不能確認事實和證據的,可以告知當事人補充證據後再次開庭。法官是庭審的主導者,同時突出當事人在訴訟中的主體地位,法官指導當事人在庭審中進行陳述、舉證、質證和辯論,保障其充分行使訴訟權利。法官在庭審中的職責主要是「審」和「判」二個任務,審查、認定事實和證據,裁判當事人的是非責任。這樣在法官主持下,由訴訟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有話講在法庭,有理辯在法庭,有證舉在法庭,是非責任分清在法庭,法律道理講明在法庭,調解和裁判公開在法庭。法官通過主持庭審,公開裁判,使勝訴者高高興興,敗訴者無話可說,旁聽者點頭稱是。而且將庭審過程全公開,不僅有利於公正處理案件,提高訴訟效率,而且還能達到宣傳國家法律的效果,增強公民對國家法律制度的信賴和信心,使老百姓在自願、自覺的前提下,認識法律、信服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⑥]三是強化合議庭和獨任庭的職能。審判委員會要向合議庭和獨任庭放權,提高獨任庭、合議庭的責任心,強化其職能。同時,要嚴格執行錯案責任追究制,誰辦錯案誰負責。在執行方面,要實行審執分立,理順執行機制。執行工作的好壞影響整個審判工作的效果。因此,在觀念上要糾正重審判輕執行的傾向,樹立執行與審判並重的思想,建立起審判與執行既各自獨立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要改進執行方式,堅持公正、公開、文明執法,做到「三個結合」即集中執行與常規執行相結合、集體執行與獨任執行相結合;強制執行與說服教育相結合。在執行中堅持以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為目的,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強制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履行已經生效的裁判。通過積極推行審判方式改革,做到快立案、快審案、快執行,最終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
(四)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
在「簡」上下工夫,在「易」上做文章,[⑦]在「快」上求實效。要樹立「速裁」的司法理念,進一步完善「速裁」機制,依法有效地運用訴訟法有關簡易程序的規定,將證據清楚、請求單一、爭議不大、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案件適用「速裁」機制審理。適用「速裁」審理最大限度地簡化審判程序,方便了當事人打官司,用最簡便的方式、最短的時間、最小的成本,解決當事人的紛爭。正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為了更好體現簡易程序所特有的簡便易行、高效快捷的優勢。在審判實踐中,應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操作:1、堅持訴權自願處分原則,尊重當事人合意,可以縮短案件流程的期間。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障,但程序的簡化,不一定意味著司法不公,對那些可由當事人自行處分的訴訟權利,應當尊重當事人的處分權利,法院不必加以干涉。當事人同時到庭要求解決糾紛的,可以當即開庭審理;在送達起訴狀時,應徵求當事人是否主張答辯期間,如果當事人放棄答辯期間,或合意要求速行審理的,可直接送達開庭傳票,將開庭的時間提前到答辯期間內,不受答辯期的限制。如果當事人堅持15日答辯期的,可一次送達兩份傳票,一份是答辯期的調查傳票,用於庭前證據交換,陳述事實、進行庭前調解;一份是答辯期滿後的開庭傳票。2、提高庭前調解成功率。在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的同時,開展庭前調解工作,即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在送達受理通知書和訴狀副本時,征詢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對同意調解的案件,由專門從事速裁庭的調解法官進行。調解時,可以依當事人的請求,靈活掌握時間和地點。可以引導當事人雙方自行和解,也可以由法官適時提出調解建議和意見,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從而實現緩解社會矛盾,提高審判效率和社會效果的目的。3、簡化庭審程序。一是在立案和送達起訴狀副本時,將格式化訴訟權利義務須知一並送達當事人,既讓當事人充分了解自己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又減少了法庭上指導訴訟所佔用的時間。二是在法庭調查中,對原、被告無爭議的事實不調查;對相互承認的事實不舉證、不質證。三是在法庭辯論中,原、被告對法律適用無意見的不辯論,直接進入當庭調解或判決。四是在法庭記錄重點記明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事實以及當事人的認諾、自認、和解和舍棄等意見,其他從簡。五是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不受民訴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程序的限制。4、簡化判決書、調解書的製作,提高當庭送達率。從審判實踐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絕大多數是當庭宣判的,大大提高了效率。但因敗訴一方當事人在庭審中已獲知對自己不利的判決結果,所以在法定期間內拒絕領取或拒收裁判文書的情形也不在少數,反復通知和送達所帶來的大量的無效勞動,造成了法院人力、物力的浪費。因此,要求當庭送達裁判文書十分必要,但要做到當庭列印、送達裁判文書,必須簡化裁判文書的製作格式,省略原、被告的訴辯意見及法理分析,重點放在法院確認的事實和裁判結果上,並根據不同種類案件的特點制定出格式化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樣式,使用時根據不同情況填上相應的內容即可,節約法院和當事人的時間。特殊情況需定期領取判決書的,應告知當事人逾期不領取的視為送達以及上訴期限的起止時間。
(五)注重調解功能,完善訴訟調解制度
一位法學家說過:調解是更高、更藝術的審判。在審判實踐中,我們每位法官要樹立調解息訴、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審判理念,充分發揮調解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優勢作用。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注重調解技巧,提高調解藝術,根據個案不同情況,採取多種靈活方式,把調解貫穿於訴訟全過程,促使當事人互諒互讓,確保民事關系的和諧穩定,追求「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法律效果。調解需做耐心細致、甚至反復的思想工作,調解的案子一般不會引起申訴、上訴、再審或涉訴上訪。調解是最有效的審判方式,既有利於防止矛盾激化,增進當事人和諧,消除對抗情緒,又可以節約訴訟成本,利於執行。注重調解功能,完善訴訟調解制度,將調解率納入目標考核,鼓勵、引導法官最大限度地調解結案,使調解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法律助推器。同時,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加強與管轄區域的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和基層黨組織的聯系,加強經常性的法律業務培訓和指導,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生,積極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及時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六)要健全制度,加強監督
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還必須健全各項制度,加強內外監督。法官手中握有神聖的審判權,但權力失去監督必將會導致腐敗。公正不僅應當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為此,我們既要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又要全力開通外部監督渠道。但主要還是要在內部監督機制的自我完善上,要健立、健全嚴格的內部制約制度和行為規范。要加強制度建設,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對立案、庭審、執行等工作加以規范,確保訴訟活動的公開化和公正性。並要建立、健全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審監分立的自我約束機制,強化對審判權的制約,以確保裁判的公正和法官隊伍的廉潔自律。同時還要嚴格規范審判人員與當事人、律師之間的關系,禁止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請,禁止向當事人亂收費、亂拉贊助,禁止私下或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禁止為當事人介紹律師和為律師介紹案件。
在外部監督方面,法院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主動接受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制度。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檢查、評議法院工作,旁聽案件的審理。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批評意見,要進行認真負責的調查處理,並應及時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饋,絕不能敷衍塞責。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協委員的意見是實現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重要保障。二是主動開門納諫,以座談、案件回訪、問卷調查等形式上門徵求轄區黨委和職工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建立法官違法違紀專門投訴電話和設立投訴箱,立案時給雙方當事人發放廉政監督卡,在審理案件的全過程中,自覺接受當事人的監督。三是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要把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開審判制度落到實處。各類案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公民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規定不予公開審理外,一律實行公開審判制度,不許實行「暗箱操作」。公開審理,除允許公民自由旁聽外,還可實行電視和廣播對審判活動的現場直播,允許新聞機構以對法律負責的態度如實報道。實行現場直播,能增加透明度,使審判活動處於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直接監督之下,有利於審判人員嚴格依法辦事和廉潔自律。
司法公正與效率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了法院自身努力外,還需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實現公正與效率,良好的外部執法環境是重要保證。大力增強全民的法治觀念,提高公民的學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組織、各黨派及個人都要奉行法律至高無上的准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機關,團體、組織、企事業單位、個人都不可能享有法外特權,真正樹立起法律應有的權威。只有這樣,司法公正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實現,司法效率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㈢ 以道德比職業更重要為主題的作文
篇一:職業道德
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師德不僅是對教師個人行為的規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學生的重要手段起著「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師要做好學生的靈魂工程師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一、堅定信念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
作為一名教師是無尚光榮的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教師對人才的培養和文化科學事業的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要做好教師工作就必須首先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是教師職業道德培養的靈魂。
孔子雲:「其身正毋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毋從。」小學教師的工作對象是成長中有極大可塑性的未成年人教師的道德表現能夠影響一個學生的一生。作為教師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其身教必然重於言教。要在自己的職業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標准這是構建我們未來民族道德素質的基礎。
「老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為人師表。」教師的道德是教育文化的深層內涵也是一個民族在教育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富有強大生命力的優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堅定行為是提高民族素質、培養民族精神的動力之源。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是一項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系統工程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這一工程順利實現的根本保證。
二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現今社會是知識社會學習的社會知識更新加快。因此教師要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要以寬廣扎實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真正掌握教書育人的本領尤其是必要的現代化教育技術手段。積極參與教育科研。在教學實踐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新途徑、新方法以教師的創造性勞動來實現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生的目標。
教師的職業道德不是一個空洞的思想外殼它是教師高尚的人格品質和嫻熟的業務技能與執著的敬業精神的結合點。面對日新月異、飛速發展的世界教師不能墨守陳規固步自封。面對挑戰和機遇我在教育教學中樹立起了「終身學習」「永遠探索」的思想要潛心學習理論運用理論為教育事業不停攀登終生奮斗。在工作實踐中教師應十分注重自身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拓寬知識視野以此來作為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主要內容。
篇二:職業道德
道德是一個多麼美好的詞,道德高尚的人是多麼令人景仰啊!所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就是這個意思吧。
「知榮辱、樹新風、我行動」道德實踐活動已在全國廣大未成年人中開展。這項活動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際出發,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和成長規律,動員全國城鄉未成年人,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積極參與多種形式的道德實踐活動,從身邊的事情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踐行道德規范,增強道德意識,養成良好習慣,培養高尚品質,做一個有道德的人。
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是黨和國家對廣大未成年人的殷切期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懈努力。當代未成年人將承擔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把廣大未成年人培養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事關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的戰略任務,是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的保證。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黨的十七大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在廣大未成年人中開展「知榮辱、樹新風、我行動」道德實踐活動,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在未成年人中進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重要載體,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舉措。
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根本利益所在。少年時期是長身體時期,也是思想道德觀念形成時期,要做到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思想道德方面的健康成長不可或缺。「德者才之帥」(司馬光語),思想道德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主導,關繫到他們將來成為什麼人,走什麼路,能否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要讓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就要教育和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成長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新一代。
在廣大未成年人中開展「知榮辱、樹新風、我行動」道德實踐活動,要貼近未成年人的實際,按照簡單易行、切實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則,組織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學習當中,在家庭、學校、社會參加針對性、參與性、實效性強的道德實踐活動,在潛移默化中深刻理解道德要求,增強道德觀念,打牢道德基礎。
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也是億萬家庭對未成年人的心願。億萬未成年人的成長和發展,牽動著億萬家長的心,關繫到億萬家庭幸福。為人父母,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而僅僅在生活上關心他們是不夠的,還要培養他們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使他們提高鑒別力,增強免疫力,養成自製力,防止錯誤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蝕,抵制色情、暴力、賭博、毒品等丑惡現象的誘惑,學會自我保護,遠離危險,避免危害。為人父母,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而僅僅讓他們掌握知識技能是不夠的,還要培養他們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讓他們學會做人,與他人和諧相處,適應市場競爭,適應時代和社會的要求,自立於社會,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真正成為高素質人才。孩子有出息,家庭才幸福;家庭幸福了,社會才安定和諧。
全團帶隊是共青團的責任,服務青少年是共青團的職能。各級團組織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大力開展「知榮辱、樹新風、我行動」道德實踐活動。要圍繞「做一個有道德的人」這一主題,充分發揮團組織的組織動員優勢,積極引導廣大未成年人和社會各方面踴躍參與,使「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成為影響和號召廣大未成年人的響亮主題,成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活動品牌。
篇三:遵守職業道德
如果你是一位商人,就應明碼標價,不坑蒙拐騙;如果你是一名醫生,就應恪守醫德,救死扶傷;如果你是一名法官,就應公正明察,維護正義與和平;就算你是一名掃大街的清潔工,你也應該將城市清理得和你的臉一樣干凈;因為這,就是你的道德,你的准則,是你職業的光輝。
遵守職業道德,散發職業的光輝,你能更好地實現自身價值。有一名司機的事跡曾經使千萬人感動。有一天,他像平時一樣載著乘客在城市繁忙的街道中穿行,可是他突然感到心臟不適。他有心臟病,但葯沒帶在身上,怎麼辦?他還有一車乘客。此時他忍住巨痛,用生命的最後一分鍾做了三件事:將車開到最近的公交車站,將車門打開,熄火。然後,安詳地離去了。正是他高尚的職業道德讓他面對自己的生死從容不迫,使他的乘客得到安全保障。他雖然離去,但生命的價值卻得以升華,他身上閃現的道德操守和人性光輝讓他永遠活在了人們心中。
遵守職業道德,散發職業的光輝,你能得到人們的尊崇、社會的認可。在汶川地震中有老師用自己的脊樑頂住倒塌的房梁,將學生護在懷里;有警察不顧自己家人,積極搶救別人的生命;有戰士拼卻全身氣力搶救傷員,累倒不止。他們中,有犧牲的,有受傷的,但是無怨無悔!他們的事跡,讓世人感動,敬佩。在國家,在社會眼中,他們便是最優秀的老師、警察和戰士!他們的生命,因恪守職業道德而精彩,而崇高!
遵守職業道德,散發職業的光輝,你能讓精神力量四處傳遞。你可記得王進喜的鐵人精神,中國女排的女排精神,還有載人航天精神?你可記得任長霞的秉公執法,焦裕祿的殫精竭慮,宋魚水的魚水情深?這些,我都不會忘記,他們的職業精神早已化作無限的精神力量,在世間流傳發揚,使社會更加和諧,人們的思想境界更加高尚。
我知道你不是任長霞,不是王進喜,也許你很平凡,但要知道,無論你在多平凡的工作崗位,只要你恪守你的職業道德,就能讓你的職業放出光輝,你就因此而不平凡。我們的社會也會因為這一束束輝光而變得更加光明,和諧,美好!
篇四:
遵守交通規則,享受平安與和諧
遵守交通規則,才有平安與幸福。
——題記
陽光很暖和,街道很繁忙,車來人往,熙熙攘攘,人們正在享受生活的富足與幸福。但忽視交通規則,卻產生幾多故事,讓人感慨不已,令人深思。從中我們或許可以學到些什麼。
人讓車,讓出安全
你看!那位叨著煙,滿臉絡腮鬍子的看樣子正要過馬路。此時紅燈似血,晃著人眼。可是他好像不認識這似血的紅燈似的,仍然一個勁地向前走。
這時,值勤的攔住了他,說:「這位先生,現在正是紅燈,請你稍等一下再過吧!」叨著煙的叔叔看都不看一眼,傲慢地說:「管你什麼事?快讓開!」說完,一把推開了戴黃帽的叔叔,大搖大擺得向馬路對面走去。這時,一輛大卡車對著他呼嘯著筆直沖來,事出意外,他呆了,雙腿木然,全然不知所措。司機發現了他,也慌了,猛地往左打方向盤,踩著剎車,「哧——」尖利的一聲,車猛然停下,在地上劃出一條清晰的印痕。可還是晚了一步,叨煙叔叔的雙腿永遠留在了馬路上了!那隻吸了一半的香煙被遠遠地拋在一邊,還在冒著清煙。此時,綠燈亮了,可是他的腿再也沒了。
唉!如果這位叔叔遵守交通規則,悲劇也許不會發生。
車讓人,讓出文明
咦,明晃晃的紅燈下怎麼有人過馬路呢?一輛黑色的小車正朝前頭急駛而去,因為看見有人要過馬路,所以提前減了速。車緩緩地走,可是,行人利用車子之間的間隙,從車前不緊不慢地走過去。沒辦法,車主只得慢慢地開著,讓著幾乎挨著車輪的行人。一個,二個,三個……好幾個行人從車之間的間隙走過去,後面已等了四五輛車了,長長地一條。等到行人全部過完後,車子才開過。
陽光依然是那樣暖和,街道依然是那樣繁忙。忽視交通規則,必定會釀成大禍。讓我們用心記住吧:遵守交通規則,才有平安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