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佛教的定義是什麼
佛教簡介
佛教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
佛教是佛陀的教育。講佛教是宗教只是一種通俗的權宜方便說而已,實則以般若的智慧自內證打破無明煩惱,成就菩提(覺悟)之道,佛教在歷史上曾對世界文化傳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至今依然深深的影響著世界上的很多人。但同時,佛教對人文社會也有著優良的影響。
佛教的精髓是什麼?
佛教的精髓即佛教的一心。
一心在佛教有許多名字:真如、自性、法身、實相、佛性、法性、如來藏、圓成實性、本來面目、本地風光、大圓鏡智等。一心的真諦不可思議,不可思即禪宗的「動念即乖、心行處滅」,不可議即禪宗的「開口便錯、言語道斷」。
在此,只好引用蓮池大師的話作一個牽強的比喻:「心是無形相的,所以沒有任何東西可作為比喻。大凡用來比喻心的,都是不得已,姑且取其彷彿與心的作用有些近似的東西來形容它,使人對於心的概念多少有所領會,但不可以認為心當真如某種東西。
試舉一例,譬如以鏡子比喻心,大家都知道鏡能照物,當物還沒有對著鏡子的時候,鏡子不會把物的影像攝入鏡中;當物正對著鏡子的時候,鏡子不會因為物的好惡美醜而生憎愛;當物離開鏡子的時候,鏡子也不會把物的影像保留在鏡子里。
聖人的心常寂常照,寂則一塵不染,照則遍覺十方。此心既不住內,不住外,不住中間,三際空寂,而又無所不住,無物不照。所以用鏡子來比喻心,只是取其某些略似而已。究極而論,鏡子畢竟是一種沒有知覺的物體,心難道也象鏡子那樣無知嗎?而且鏡子在黑暗中便失去作用,怎能比得上心的妙明真體常寂常照。以此類推,或以寶珠喻心,或以虛空喻心,無論用哪一種比喻,其道理都是一樣的。
佛的定義
「佛」是無量諸佛的通義,是廣義的。我試將「佛」的定義如下:
「佛」是一個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讓我重復一遍:「佛」是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換句話說:佛是大智、大悲(或謂全智、全悲)與大能的人。這里請注意佛法與其他宗教的不同點:佛不是萬能,佛不能賜我們以解脫,他只能教導我們,我們還是要憑自己的努力才得解脫。佛不能使我們上天堂,或判我們入地獄。要為「佛」下一個定義,委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簡單地說,佛就是「覺者」,「一個覺悟的人」,「覺者」由梵語音譯為浮屠,佛陀等,佛是佛陀的簡稱。也許更明確一點,應該說佛是一個對宇宙人生的根本道理有透徹覺悟的人。還有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普遍地為一般人所接受,就是說:佛是一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人。換句話說,佛就是一個自己已經覺悟了,而且進一步幫助其他的人也能夠覺悟,而這種自覺(覺)和覺他(行)的工作,已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
B. 佛教的定義
顧名思義,佛教,就是「佛的教導」。那麼,就應當推究一下:佛教導了些什麼內容呢?這就是「佛法」。佛法,也可以顧名思義:成佛的方法。
因此,佛教可以定義為:「佛所教授的成佛之法」。
接下來講一講對佛教的一些誤會:
其一:佛教不是宗教,而是一種可以實際驗證的方法。
有一位善知識說:「佛教是一種行為科學」。末學很贊同。為什麼呢?
先說「行為」:佛法的修行,本身就是指身口意行。這就是「行為」: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六度波羅蜜)都與身口的行為有關,而做這些事的時候,又一定要有意行參與:意識心的心行。以此為引導。否則,行為都不可能成就。
再說「科學」;科學是可以驗證的事實,如果僅僅是一種觀念,一種思想,一種理論,一種假說。就不能算是科學:因為尚未經過實證。而佛所教導的「成佛之法」,卻是已經被驗證了的。
佛教宗教化,其實是一種衰落:因為「成佛之法」不僅內容廣泛,艱深難懂,而且不能明說,只能隱說;不僅是「理論學習」就可以,而且需要實踐:自己修行,去驗證;不僅需要具備理論與實踐,還需要多生多劫積累足夠的福德作為「資糧」;福慧雙修再加上定力成就,也只能入門(開悟明心,入大乘門),入門後還需要無量數劫的修行才能圓成佛道。
如上所說,很少有人能真正發起「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願(菩提心),佛教就逐漸轉變為:為了眾生的需求而存在於世間:求陞官發財,求健康平安,求保佑,求靈驗,求這一世不行,就求下一世。燒香拜佛,不過是為了一己私利。這就是宗教化之後隨之而來的世俗化。
其二:佛教不是哲學
主流的學術觀點,將佛教定義為一種哲學。其中最流行的說法:古印度唯心主義哲學。
我們知道,哲學一種意識形態,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佛教當然也有世界觀和方法論:其一:解脫生死的修行方法(小乘);其二:「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修行方法(大乘)。可是,哲學恰恰是一種體系化的理論,沒有一種哲學理論可以無一例外地被事實所驗證(只有科學才能做到)。如果說「思想」,最多是未成體系的理論,更是無法驗證。
可是,包括佛門內的出家「大師」,也有很多人提出「禪宗思想」「凈土思想」。由此可見佛教被誤會得有多嚴重。
結合上述定義:「佛教是佛所教授的成佛之法」。
為什麼人人都可能成佛呢?這是因為:「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這一句,是佛在菩提樹下成道時說的第一句話)。這個「成佛的可能性」,簡稱「佛性」:這就是一切眾生各各本具的,與諸佛一模一樣的,本來圓滿的「真心」。這個「真心」又叫做如來、法身、涅槃。之所以叫做「真」,是因為他不是無常法,而是永恆常住之法。正因為這個常住不壞,性如金剛的真心。所以才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只不過,如果要圓成佛道,卻不是百千萬劫就可能的,而是「不可思議塵沙數劫」的努力修行。
有句話叫「佛不度無緣之人」。佛不是很慈悲嗎?為什麼不度眾生呢?這是因為度這樣的眾生猶如「揠苗助長」:必定使其對佛法心生懷疑,乃至輕視、誹謗。遭致萬劫不復的三惡道沉淪。
猶如嬰兒,一開始只能吃母乳,接下來可以吃牛奶、稀飯,再後可以吃蔬菜水果,直到十幾歲可以吃種種食物。眾生也一樣:佛只能永他們可以接受的方法,一點一點給他們利益:這就是「六念」的聞思修次第:念施,念戒,念天,念佛,念法,念僧。
最初說布施:財富、名望、福德等等,是因為布施而得,如果你這一世施捨財物,安慰苦困,服務他人......未來世得到千百倍回報。能信的人,就可以跟他講「念戒」「念天」:如果你遵守「五戒十善」,再加修一些禪定。下一世就能獲得天身:福報之深,壽命之長,絕非人間權貴、巨富與長壽者可以相提並論。如果聽得進去,就可以為他說:「念佛,念法,念僧」:雖然獲得天身,福德深厚,壽命長久,可是總有福報享盡之時,那時往往會落入三惡道,長劫極重苦果。因此,需要追求「了生死」或者「成佛道」,這才是永遠不會漏失的佛法啊!因此,您應當盡未來皈依三寶,發菩提心,走上成佛之道。
人弗為「佛」:佛教的修行,是人所難行者,與人的天性相違背者。最開始的「布施」,眾生就已經難以割捨自己的財物,導致未來世的貧賤;第二位的戒律,就更難、更是違背天性了:酒肉不能吃,女色不能近,「這樣活著,人生還有什麼樂趣?」。可是,不這樣的話,往往是「披毛戴角還」:落入畜生道,幾萬劫被人宰殺。今生的貪欲,猶如「飲鴆止渴」。第三位的「修行」,更是難上加難:盡未來際,不斷受生死,不斷舍己為人,不斷修學種種法門........修行菩薩道,最終成佛,實在是太難了。還不如像小乘人那樣,不要去管別人,自己修成阿羅漢,取無余涅槃,自己了生死就可以了。由此可見: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聞之難信,信之難解,解之難行,行之難證。一難勝似一難。如是之法,彌足珍貴。
所謂:「道之所珍,世之所棄;世之所珍,道之所棄」。因此,有緣人應當:「眾棄我取,眾取我棄」。常思六念,努力趨向於六念。逐漸接近於究竟義的佛法。
可是,佛法的勝妙,實在是難以思議:為什麼就有人對佛教感興趣?為什麼就有人會來網上提問?其實,這是往昔不知多少世前,曾經聽到一聲佛號,或者看到一個佛字。這樣的人,未來際必定成佛。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常住十方佛
南無常住十方法
南無常住十方僧
http://tieba..com/f?kw=%B7%F0%B7%A8%D5%E6%CA%B5%D2%E5&fr=index&ie=utf-8
C. 佛教的含義
佛教也叫釋教,是世界三 大宗教之一。相傳公元前6—前5世紀時由釋迦牟尼所創立。宣揚因果報應,輪回轉世,雖主張「眾生平 等,皆可成佛」,但又說「有生皆苦」,而把解脫痛苦的希望寄託於消極的「涅槃」(意為寂滅)境界。流傳於亞洲許多國家。東漢初,佛教傳入中國,在這以後,在同儒、道兩家思想長期接觸、交融的過程 中,形成許多宗派,對中國社會有很大的影響。
佛教的含義:從「佛教」的字面意義上來講,顧名思義,佛教是佛陀的教育,也就是佛的教導、佛的教學、佛的教誨、佛的教法。其定義是:佛教是佛陀對於九法界眾生至善、圓滿,以達究竟解脫的教育。或者簡單地說,佛教是佛陀關於宇宙人生真諦的至善、圓滿的教育。
D. 什麼是佛教,宗教
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提倡關愛生命,眾生平等。螞蟻,大象,飛鳥,螟蟲,國王,乞丐……都是有情父母。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舊時由於人對自然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其是一種心靈寄託。
E. 佛教的定義
簡單給佛下個定義:我這里所要向各位介紹的「佛」,是無量諸佛的通義,是廣義的。我試將「佛」的定義如下: 「佛」是一個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讓我重復一遍:「佛」是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換句話說:佛是大智、大悲(或謂全智、全悲)與大能的人。這里請注意佛法與其他宗教的不同點:佛不是萬能,佛不能賜我們以解脫,他只能教導我們,我們還是要憑自己的努力才得解脫。佛不能使我們上天堂,或判我們入地獄。要為「佛」下一個定義,委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簡單的說,佛就是「覺者」,「一個覺悟的人」。 也許更明確一點,應該說佛是一個對宇宙人生的根本道理有透徹覺悟的人。 還有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普遍地為一般人所接受,就是說:佛是一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人。換句話說,佛就是一個自己已經覺悟了,而且進一步幫助其他的人也能夠覺悟,而這種自覺(覺)和覺他(行)的工作,已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
F. 佛說人人都可成佛,那麼佛的定義是什麼
詳細字義
◎佛fó
〈名〉
(1) 梵文 Buddha音譯「佛陀」的簡稱 [梵文 Buddha ]。意譯為「覺者」、「知者」、「覺」。覺有三義:自覺、覺他(使眾生覺悟)、覺行圓滿,是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據稱,凡夫缺此三項,聲聞、緣覺缺後二項,菩薩缺最後一項,只有佛才三項俱全。小乘講的「佛」,一般是用作對釋迦牟尼的尊稱。大乘除指釋迦牟尼外, 還泛指一切覺行圓滿者。宣稱三世十方,到處有佛。
人、佛、眾生三無差別。是心是佛,是佛是心,人人都有心,人人都是佛。
佛是覺悟的眾生,眾生是迷惑的佛。眾生皆具佛性,眾生皆能成佛。
如果人與佛有區別,眾生就不能成佛。眾生、佛不二故,眾生斷惑證覺,即是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