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私了是怎麼解決的
法律分析:當事人之間通過協商等途徑自行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Ⅱ 交通事故私了怎麼處理
大多數的交通事故案件都會通過私了來解決糾紛,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交警就會對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在交警調解以後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如果沒有涉及到刑事案件,那麼雙方可以簽訂賠償協議,再按照一定的流程處理交通事故,那麼 交通事故私了怎麼處理 呢?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交通事故私了怎麼處理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查看財產損失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後位燈)、設置 警告標志 牌後,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2、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3、拍照或標劃位置後撤離現場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4、保險報案、協商賠償事宜,簽訂書面賠償協議當事人撤離現場後,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二、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
三、交通事故私了以後是否可以反悔一般來講,自願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於: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以後並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也沒有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雙方車主都沒有違法違規的情形,那麼就可以對交通事故進行私了,在私了之前要查看各自的財產損失,再協商賠償金額,協商完成以後應當簽訂賠償協議書。
Ⅲ 發生車禍私了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的具體方法如下:(一)查驗當事各方有效證件,核實其身份。(二)查明事故事實,填寫《協議書》事故事實(含)以上部分。(三)賠償協議一欄內容的填寫。沒有《協議書》也可以,但必須採取文字記錄的方式,且必須將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記錄完整,各方當事人簽字後,共同到責任方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Ⅳ 交通事故私了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私了,要保護好現場,維護自己的安全,然後確定有無人員傷亡,固定採集好證據。但是私了容易引起糾紛,當事人要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Ⅳ 出車禍後私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第一時間打開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設置危險警告標識,防止後車追撞,保障車內乘客以及車輛的安全。2、拍照取證了。照片要求一張可以說明事故發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有一張能說明事故現場情況的照片(包括馬路上的剎車印、道路標識等),最好把肇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另外可留下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信息。3、拍完照後,需移動車輛,挪到不阻礙交通的地方,然後協商事故責任以及賠償事宜。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
Ⅵ 交通事故私了不成如何解決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成如何解決
1、交通事故私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1、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2、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麼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准,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並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Ⅶ 交通事故私了流程
一、交通事故私了流程是什麼
1、交通事故私了流程如下:
(1)採取緊急措施,確定財產損失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牌等,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2)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簡單查看財產損失後,人員立即轉移到路肩或路面安全地點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進行協商。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3)拍照或標劃位置後撤離現場。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4)保險報案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書。當事人撤離現場後,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後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需要注意的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只有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未造成人身傷亡的,才可以私了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比例的劃分如下:
1、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比例分別為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三十;
2、因為一方當事人的過錯而導致交通事故的,要承擔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的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要承擔全部責任。
Ⅷ 車禍私了怎麼個流程
根據關於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私了的程序主要有:
1、對於發生符合「私了」規定的36種交通事故後,事故駕駛員應主動出示駕駛證;
2、對事故事實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中「事故事實」以上部分後,各執一份;
3、按規定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4、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5、設置警告標志;
6、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協商賠償事宜。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第三條,發生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相互記下車牌號和聯系方式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協商解決。
其他車輛遇到事故車輛撤離現場時,應當讓行,確保安全。
Ⅸ 交通事故私了是怎麼解決的
法律分析:由事故當事人進行協商解決。在市行政區內的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法律依據:《交通施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七十七條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為三方以上的,交通警察可以根據賠償權利人和義務人的共同申請,分別組織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Ⅹ 輕微交通事故私了怎麼解決
一、輕微交通事故私了怎麼解決
1、輕微交通事故對事故事實無爭議的雙方應當自行撤離現場,私下協商如何賠償。法律規定,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條
對尚未查明身份的當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中予以註明,待身份信息查明以後,製作書面補充說明送達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步驟是什麼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准,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並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