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闆剋扣工資的那些套路以及作為職場人應該採取的應對辦法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混跡職場時間久了,難免遇上不良老闆,這里主要說的是動不動就扣員工工資的那種。會找各種理由剋扣員工工資和獎金。記得有一家企業,老闆對銷售人員的苛刻程度讓人難以置信,銷售人員被迫簽下銷售目標軍令狀。銷售人員明知完成不了,也只能硬著頭皮去簽。要不然沒法在這個公司混下去了。更苛刻的一點是在這種情況下,老闆規定,凡是年底無法完成全年銷售目標80%的,提成一分錢不發,而且提成還是等銷售回款後發,而且只發一半,另外一半留到年底再發(擔心銷售人員拿到提成後離職了),防備之心可見一斑。
可想而知這個公司的銷售人員心理能平衡嗎?人心理不平衡難免不會做出違規違紀的事情來,只有這樣他才會心理平衡,把屬於自己的彌補回來。於是乎在商務費用是上動手腳。從公司申請下來給客戶的客戶維護費,沒有給客戶,而是自己私自截留下來據為己有了。這種現象在企業里屢禁不止,形成了惡性循環,企業與員工互相不信任。這樣怎能辦好企業呢。今天就和大家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一、老闆剋扣員工工資,員工走兩種渠道應對
一般情況下有兩個渠道要求企業支付拖欠的工資,第一個是到當地人社局勞動監察投訴;另外一種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些都是等企業拖欠工資既成事實後直接處理。
二、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哪些資料可以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考勤檔案,如有考勤記錄,顯然可以作為事實勞動關系存在的依據;工資條,這也是顯而易見的勞動關系存續依據;員工工服、考勤卡、公司工牌、名片等等,應該有很多可以證明的資料。企業人事制度不健全的公司,總會有諸多的不合法的地方,人事部門也沒有勞動風險意識。比如說,沒有足額繳納社保公積金,平時上司要求下級加班的聊天記錄;公司其他方面的財務數據等。
三、告誡老闆不能扣的五種工資,企業萬萬動不得
第一:考核為由,降低工資
老闆看不順眼某個員工,又或者是覺得這個員工的業績差了,要對其進行扣罰工資;其實,老闆們要知道更改工資意味著什麼?這就意味著勞動合同的變更;凡是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就必須與員工協商一致,要不然單方面更改就涉嫌違法了。
第二:員工遲到,扣罰工資
我國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但是這裡面需要重點強調的是:員工的遲到行為要是沒有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的,那麼用人單位無權扣除員工工資的。這一點幾乎很少企業明白。以為遲到扣工資理所應當。
第三:調崗為由,變相降薪
還是那句話,要想調整員工崗位原則上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才可以,另外一點,勞動合同裡面應該對薪酬有明確的信息,用人單位嚴格意義上說是沒有權利擅自降薪的,即使降薪也需要經過勞動者同意才行。要不然用人單位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風險。
第四:加班工資,降低基數
一般情況下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應該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但如果未約定加班工資基數的,就應該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來作為員工加班工資基數。還有一定很關鍵,許多企業各種原因,將與員工約定好的薪酬拆分成幾個部門,以為這樣就可以降低各項基數了,實則不然,比如將勞動合同中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等,那麼在計算加班工資時,應以各個工資項目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的,不能以其中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第五:停產停工,降低工資
國家有法律法規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等,企業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這種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那麼企業就應視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應當支付支付周期的工資;還有一種情況,俗稱:待崗,就是企業沒安排員工工作,員工也沒到其他公司工作的,企業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來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這點各位需要記住,以免企業以未出勤為由,扣罰工資。
四、企業可以代扣員工工資的項目
按照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根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關條款,拖欠工資找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它會責令企業在規定時間支付工資,逾期不支付,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及復印件、相關材料(勞動關系證明、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等) 立案後,由仲裁委員會調解或裁決。
現實中, 各種情況都可能發生,作為職場中的一員,要對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清晰的認識,以法律為武器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只有企業守法,員工懂法,勞資關系才能更加和諧;維護和諧的勞資關系,是勞資雙方的共同責任,讓我們一起為勞資關系和諧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吧。
⑵ 公司剋扣工資怎麼辦
公司 剋扣工資 怎麼辦 如果公司沒有正當的理由就剋扣員工 工資 的話,我們就可以採取下面提到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1、員工首先應該與所在公司協商處理。凡是公司剋扣員工工資的,剋扣員工工資的公司應有說明剋扣員工工資的正當理由,並且剋扣行為應該有之所依據的相關的規章制度。至於這份規章制度,應該是已經經過事前公開公示過的,不然的話,公司就會被判定為屬於無正當理由剋扣員工工資,這就是一種無理的違法行為了。這種情況下,職工就可以要求所在公司支付員工應得的所有工資收入以及賠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如果是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勞動者自己可以到當地的 勞動監察 大隊投訴,要求協助處理解決。這種方法有一個優點就是方式簡單,但是也存在本身的缺點,即是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3、如果找到了當地的勞動監察局投訴無果、仍未解決的,接下來就可以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遞交申請,請求勞動仲裁機構來出面處理解決,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如果員工還沒有和公司簽訂過 勞動合同 ,此時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 簽訂勞動合同 的 雙倍工資 。而如果是員工因為公司 拖欠工資 的情況提出了 解除勞動關系 ,雖然無法獲取雙倍工資的補償,卻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本身 經濟補償金 的。找勞動局處理問題的優點是員工除了可以獲得應有的工資外,還可以爭取到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補償金,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然而這個方法也同樣存在自身的缺點,即所謂的「 申請勞動仲裁 」簡單來說就是打勞動官司, 打官司 的話一般來說都會存在程序稍多的情況,並且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4、如果勞動仲裁生效,這個時候,公司還是依然拒絕執行並拒絕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便可以再一次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請求法院強制公司執行員工工資的全額支付。 這里我們拓展一個問題。如果不是在公司里工作,而是給個人工作,那麼法律上這並不算作 勞動關系 。如果被個人老闆剋扣工資,這種情況,員工可以直接到去法院起訴這個個人老闆,要求老闆支付勞動報酬。
⑶ 剋扣工資怎麼辦
剋扣工資的解決方式如下:
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勞動者可以向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
3、勞動者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勞動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就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是當事人確認未違法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承擔責任,扣除的工資超過當事人月工資的20%的,屬於用人單位亂扣工資,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⑷ 工資被扣怎麼處理方法
工資被剋扣的處理方式如下:
1、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被剋扣工資,可以先與用人單位負責人了解情況,詢問原因,可以選擇與負責人私下和解,協商解決。
2、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如果用人單位仍不肯支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及賠償金。
4、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仲裁後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⑸ 企業無故剋扣績效工資有什麼辦法嗎
以下就是剋扣工資怎麼辦這一問題的最佳答案:1、協商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2、申請調解。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3、仲裁處理。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4、訴訟解決。即我們平常所說的打官司。##企業在有正當理由並能提供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剋扣績效工資,但如果企業無故剋扣員工績效工資,員工是可以通過一定方式進行維權的,具體做法有以下幾種:1、據理力爭你本人要清楚,工資我國法律規定:工資是不可以扣、罰的。工資一般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固定工資,根據出勤天數計發,不得剋扣,即使是做錯了事也是不可以剋扣的;另一部分為獎金部分,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表示決定給多或給少。如果是雙方約定了固定工資的則即使做錯了事,也是不可以扣工資的,那些因為員工違紀、提前辭職原因不扣發工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在矛盾只是發生在公司與你之間,且你認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當據理力爭。並做到以下幾點:(1)理清工資計算與發放的依據,讓剋扣工資的情況明明白白的顯示出來;(2)詢問剋扣工資的原因;2、投訴、舉報對企業無故剋扣績效工資,員工可以選擇以下方式進行投訴:(1)打勞動保障熱經12333投訴,這個電話全國統一,投訴時需要實名投訴,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號碼、姓名。你可以多打幾次進行投訴;(2)到當地勞動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這些機構是專業處理勞資糾紛的,他們會上門查處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3、勞動仲裁若公司可以說明不是剋扣工資,是依法計算只是由於出勤、雙方約下的獎金方面的原因而減發工資的,則相關機構是不會處理的。在這種情況下,你若認為公司確為剋扣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對於勞動者來說需要提交的資料是很簡單的,具體如下:(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企業的基本資料(工商注冊列印)(3)勞動合同(4)填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說明你認為剋扣了績效工資的理由。這個你只需要說明,不需要舉證的,是否剋扣績效工資是應當由單位證明的。##績效工資屬於獎金的一種,用人單位需要根據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對勞動法發放績效工資。如果沒有考核制度,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剋扣勞動者的績效工資。否則屬於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⑹ 公司亂扣工資怎麼辦
公司亂扣工資處理方法如下: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2、也可以直接去用人單位所在區域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起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亂扣工資怎麼投訴
1、公司有亂扣工資的,要求公司拿出對應的規章制度和說明;
2、想辦法收集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3、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要求工資對亂扣工資行為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⑺ 公司剋扣工資怎麼處理
公司剋扣工資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處理,訴訟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糾紛問題直接進行協商,這不是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申請調解,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調解程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處理,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解決。訴訟程序的啟動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啟動的程序。對於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勞動者資報酬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單位按照應付支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剋扣工資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嗎
公司剋扣工資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剋扣工資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以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司法實踐中,對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確因客觀原因導致計算標准不清楚、有爭議,或確因經營困難、具有合理理由或經勞動者認可的,不予支持。
⑻ 被用人單位扣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扣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