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問:什麼是請求權基礎分析法
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核心是"誰得向誰,依據何種法律規范,主張何種權利"。它由三部分組成,"誰得向誰"涉及訴訟主體的資格問題,"主張何種權利"關乎原告的訴訟請求,這兩點的成立都以"依據何種法律規范"為基礎。
若缺乏法律規范支撐,將有兩重結果。一是原告與被告間根本無主張的法律關系,法院將裁定駁回起訴。二是雖存在法律關系,但原告主張缺乏法律依據,法院同樣駁回訴訟請求。故,請求權基礎的關鍵在於確定適用的法律規范。
有學者稱此為"找法",即尋找請求權的實體法依據,特別是現行法律依據。在司法實踐中,正確應用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有助於准確判斷法律關系,明確法律適用,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這一方法,法庭能更准確地判斷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從而做出公正的判決。
Ⅱ 請求權基礎構成要件
法律分析:1、須有權利人合法享有基礎民事權利之事實。2、須有特定相對人不給付的事實。3、須有相對人出現4、不給付事實非出於權利人之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Ⅲ 律師實務 | 如何做請求權基礎分析
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是律師在處理民事案件時,判斷並支持其請求權主張的有力工具。掌握此方法,不僅能夠提升案件分析的效率與准確度,更能深解法官的司法思維,為當事人提供清晰、有力的法律支撐。
首先,理解請求權基礎分析法的核心,即通過審視當事人的請求,找到其法律依據,將事實與法律規范結合,形成有效的法律論證。王澤鑒先生強調,這是學習法律、理解案件的關鍵。
接下來,具體步驟包括:
在判斷「最有利」請求權時,應全面審視法律規范,分解其構成要件,並將事實與之對應。例如,對於買賣合同糾紛,需分析合同的成立、效力、權利義務等。
識別消極構成要件同樣重要,如抗辯事由的存在,可能使請求權失效或延遲生效。如民法典規定,買受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時,可以中止支付相應價款。
綜上所述,掌握請求權基礎分析法,能夠幫助律師有效構建法律論證,支持其請求權主張,為案件的順利解決提供有力保障。
Ⅳ 民法案例分析基本方法之請求權基礎分析法
深入解析:民法案例中的請求權基礎分析法全貌
在法學研究中,系統性和整體性尤為重要。請求權基礎分析法,猶如法律學習的基石,它致力於尋找請求權的合法依據,以支撐訴訟主張。這種方法的核心在於側重於請求權本身的規范基礎,與法律關系分析法相區別,前者聚焦於請求權的內在邏輯,後者則涵蓋更廣泛的法律關系視野。
請求權基礎並非單一的法條,而是多條規則的綜合運用。比如在「侵佔違章建築案」中,依據《民法典》第462條,我們能找到適用的法律依據。然而,如「美容失敗案」則需結合1165條和1218條等其他條款。這一分析方法主要適用於給付之訴,盡管過程繁瑣,需要對各種請求權進行深入檢索,但並不適用於確認或形成之訴。
分析方法的步驟清晰有序:首先,辨識訴訟類型(給付之訴時),接著確認請求權關系的存在,主體內容的認定,然後是請求權的系統檢索,識別原告可能涉及的多個請求權並確定其基礎關系。這涉及到違約、侵權、物權等多個法律體系,但法律關系的全面理解還需與法律關系分析法相結合。
德國法學大師梅迪庫斯將請求權體系劃分為六大部分,包括合同、締約過失、無因管理、物權、不當得利和侵權權,每個部分都有其優先順序和適用條件。在責任競合時,法官需兼顧受害人的最大利益。
在經濟價值與精神損害的衡量上,例如醫療損害案件,受害人有權依據《民法典》第996條請求賠償。請求權分析涉及排除、選擇和並用的技巧,首先,明確相關法律規范,如侵權責任編或合同編;其次,對法律規范進行分類和定性,排除任意性和程序性規范;最後,具體應用法律規定,如過錯認定、損失范圍和免責條件等。在「美容失敗案」中,這些步驟尤為重要。
《民法典》第1183條明確規定,對於嚴重侵害人身權益導致的精神損害,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賠償,但需滿足侵害、精神損害以及嚴重後果等條件。在事實與法律規范的契合中,通過分析事實要件與規范要求的對應,我們得以判斷請求權的適用。同時,消極規范的抗辯和免責事由可能影響請求權的實現,而請求權可能隨著事實變化而調整。
當同一事實產生多種請求權時,可能會出現競合或聚合的情況,這時,法律規定的選擇權原則至關重要,以避免重復懲罰或賠償。理解並熟練運用請求權基礎分析法,是深入理解民法案例的關鍵,它幫助我們邏輯清晰地連接事實與法律,為法律實踐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