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礦井滅火的方法主要有
直接滅火法主要包括水滅火法、氣體滅火法和泡沫滅火法等,其原理是直接將滅火劑作用於燃燒物質,以降低溫度至可燃物的著火點以下,或通過隔絕氧氣來窒息火焰。
間接滅火法則側重於隔離火源與可燃物,如採用阻燃材料覆蓋燃燒物、設置防火隔離帶等方法,以阻止火勢蔓延。
綜合滅火法結合了直接和間接滅火法的特點,根據火災具體情況,採取多種滅火手段綜合實施,以達到快速有效地控制和撲滅火災的目的。
礦井火災是指在礦井井下或井口附近地面發生的火災。礦井防滅火工作對於確保煤礦安全生產至關重要。
煤炭自燃是礦井火災的主要類型之一,尤其在綜采放頂煤技術廣泛應用的今天,由於冒落高度大、采空區遺留殘煤多、漏風嚴重,煤炭自燃發火的風險顯著增加,成為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威脅。
為防治煤炭自燃,國內外採用了注水、灌漿、噴灑阻化劑、注惰性氣體等技術。近年來,凝膠、膠體泥漿、阻化汽霧、泡沫樹脂等新型防滅火技術也得到應用,對提高礦井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20世紀50年代起,我國開始廣泛使用灌漿技術以防滅火,該技術通過輸送漿液到可能自燃的區域,起到了良好的預防效果。注水作為一種替代灌漿的方法,通過增加煤體水分同樣取得了良好效果。
阻化劑技術在國外已有良好應用,而我國自80年代起也開始研究和推廣該技術,其原理是讓水溶液覆蓋在煤體表面,惰化活性結構,隔絕煤與氧氣接觸。
惰性氣體技術自20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煤礦中得到應用,我國自80年代起也開始研究和推廣氮氣防滅火技術,通過注入氮氣等惰性氣體,降低礦井氧氣濃度,達到窒息火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