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生安全事故後該如何處理
一、發生安全事故後該如何處理
1、發生安全事故後的處理如下:
(1)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單位負責人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立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4)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組織事故搶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區等應當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授權依法履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職責。
二、安全責任事故處罰標准有哪些
安全責任事故處罰標准如下:
1、如果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需要進行處罰的,一般會對根據事故單位上一年度收入處罰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百;
2、根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情形進行處罰,如果發生事故以後單位不立刻進行搶救,那麼會罰款百分之百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