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寫好審計報告
第一,審計報告的標題。審計報告的標題應能准確地反映出審計活動的主題,讓人對被審計單位、審計的時間、審計的內容和范圍一目瞭然。審計報告的標題一般由報告事由加文名組成。如:「關於鬃(單位)鬃(時期)鬃(內容)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標題必須明確清晰。
第二,審計報告的具體內容。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有:
審計概況。在這部分應寫明:審計的根據,是根據年度審計計劃還是接受工會領導或有關部門、單位的委託而進行審計;審計的時間;被審計單位及審計內容和審計時間范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屬於何種行業、經營什麼、有多少資金和職工、組織機構如何設置、近期財務成果狀況及經營管理概況等;本次審計採用的方法、查閱的資料及審計依據。
審計結果。審計結果是審計報告的主體部分、審計結果要有充分的材料、正確的數據、確鑿的證據;要從正面反映被審計單位的成績和經驗,又要揭露被審計單位的錯誤和弊端。
審計評價。審計評價應根據審計結果進行,以事實和數據說話,做到客觀公正、恰如其分,既不要無限誇大,又不能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根據需要,也可以把審計結果和審計評價合起來一起寫。
審計意見和建議。這部分的內容是根據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而寫的。審計意見主要是指審計處理意見,是審計人員針對審查出來的錯弊,提出如何處理的意見。審計建議通常有兩種:一是針對被審計單位突出的成績和經驗,提出總結推廣的建議;二是針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如何改進、防止再犯的建議。
第三,審計報告的落款。審計報告應有報告人即審計人員簽章並註明完成審計報告的日期。
第四,審計附件。撰寫審計報告時,常會有一些重要的資料,如報表、表格,有關的賬、證及證明材料,需要用來說明審計報告中的有關內容,但在報告中直接列入又影響報告的簡潔,通常就把這些資料附在審計報告的後面,作為審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