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議論文的論證方法
議論文的論證方法:
1、例證法
例證法也叫事例論證,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來證明自己論點正確的一種方法。這是運用歸納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易於掌握,用得也普遍。
「事實勝於雄辯」,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因而幾乎每篇議論文都少不了它,特別是論證新穎的、有指導意義的論點,更需要多用它。
2、引證法
引證法也叫道理論證,是通過引用名人名言、古詩文名句、反映科學規律的俗語諺語警句等來證明自己觀點正確可信的一種論證方法。
它的好處是豐富論證的內容,增強論證的權威性,對論點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文中恰到好處地引用名言警句,可使文章增添色彩,提高分數檔次。
要注意直接引用和間接引用的區別。直接引用是指直接摘錄原材料的有關詞句,務求文字、甚至標點均准確無誤,引用時用引號表示;間接引用是指摘引或概述原材料中有關詞句的大意,不必用引號,但要注意人稱的轉換。
無論直接引用還是間接引用,它們都必須與所論述的中心論點相一致。對於引用的詞句,一定要根據文章的觀點加以分析,其方法如事例論證一樣,可以先引後議,也可以先議後引,還可以邊引邊議。
3、喻證法
喻證法是用打比方來論證論點的方法。在議論文中,設喻可以使論點更易懂、更風趣、更生動、更容易獲得讀者的認同。喻證法能化抽象為具體、化艱深為淺顯、化枯燥為生動。
運用喻證法必須注意以下幾點:以小見大,就近取譬。要精選生活中細小的、人們熟悉的事物做為設喻的喻體。
喻體如果不是讀者常見熟知的,就達不到喻證的目的。《下蛋、唱雞及其他》一文,通篇是用雞的形象來幫助說明問題的,給人的印象是具體的生動的。
喻體不求形似,求神似。做為喻證的喻體與做為比喻的喻體不同。比喻的喻體是為了強調特徵,描繪事物,側重形似,以形比形。
而喻證的喻體是為了闡發觀點,以正視聽,力求神似,以義取形。一定要對自己所要論爭的對象和用來設喻的事物之間的對應關系進行細致入微的體味與揣摩。
精剖喻體,絲絲入扣。《拿來主義》中魯迅先生的喻證法運用得是很經典的。他用「大宅子」比喻「文化遺產」;用「孱頭」、「混蛋」、「廢物」來批判三種對待文化遺產的錯誤觀點和態度。
用「魚翅」、「鴉片」、「煙槍、煙燈」、「姨太太」來比喻文化遺產的幾個組成部分;用「佔有」、「挑選」、「創新」來說明批判繼承文化遺產的三個步驟。十分貼切,渾然一體,令人信服並不由得拍案叫絕。
多方面挖掘喻體含義。比喻物往往具有多方面的含義,考生在應考時可根據論題和論點的需要,通過深入挖掘後,恰如其分地加以利用。
例如前面提到的「指南針」,在那篇文章中考生將它比喻成為「理論」,而在別的文章中,有人將它比喻為「理想」,指引著人生的道路。
4、比較法
比較法也是一種常見的論證方法,分對比與類比兩種。
一、類比法
所謂類比,就是藉助某個或某幾個類似的故事、實例或寫作者安排的情境,進行由此及彼的推理。運用某個材料的引申義,通過類比,來論證文牽的觀點,這種方法簡稱類比法,也叫引申論證法。
用作類比引申的材料,一般是寓言、童話、典故、神話故事,還有自然現象和社會幽默小品。類比論證的好處,在於這些材料的本身的生動有趣及其哲理性,會使文章的觀點鮮明深刻,而且生動引人。
在運用婁比論證時,要注意如下兩點:引申的材料要完整簡潔。考場作文特點的背景,不允許你讓記敘的篇幅過長,如同例證法時對事例的敘述一樣,務必簡短而又全面。
對運角的材料要加以分析。要善於揭示,一語破的,一針見血。這同例證法一樣。例如為了論證「要成功,必須付出勞動」這一觀點,在列舉「守株待兔」寓言故事後。
還可作這樣的分析:「僥幸是一種意外,一種偶然,把一時的僥幸視為成功的必然,那是人生的可悲。要想收獲,必須付出勞動。」
二、對比法
所謂對比,就是把正反兩方面的論點和論據加以剖析對照,達到否定錯誤觀點,樹立正確論點的目的。
用正面的或正確的觀點同反面的材料或觀點進行對比,作者肯定什麼,否定什麼,就能得到直露顯豁的表現,具有很強的論證力量,能給閱卷者以鮮明的印象,為獲得高分打下基礎。
對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橫比」,一種是「縱比」。「橫比」是把同一時期的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事物進行比較。
「縱比」是把同一事物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情況作比較。比如現在有些文章在論述黨的某一經濟政策的正確性時,往往講到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生產形勢,群眾生活過去與現在的變化,使用的就是這種對比方法。
對比論證有三種方法:「整體對比」「局部對比」「句子對比」。整體對比,即文章的整個本論部分,進行正反對比;局部對比,即將本論部分的某個層次進行正反比較;句子對比。
運用對比方法論證時,要根據論點的需要,妥善安排篇幅,特別是在「整體對比」時,一般應以正面為主。
5、推理法
邏輯推理是指從一個或幾個判斷推出另一個判斷的思維形式。議論文不僅要通過概念(觀點、論點)、判斷(立論、結論)的形式,更需要通過推理的形式來反映四周的現實與揭示客觀的真理。
常見的邏輯推理形式有二種: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就議論文來說,也可以稱為二種論證方法:演繹法、歸納法。
一、演繹法。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導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須的。
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二、歸納法。與演繹法相反,是通過個別、特殊到一般,從微觀到宏觀的論證方法。歸納法也是舉例論證,不過所舉之例較多,然後加以論證。
『貳』 議論文的說理方法和論證方法
公務員考試申論文章寫作,議論文的論證方法,比如:
例證法
即事例論證,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來證明自己論點正確的一種方法。
引證法
即道理論證,通過引用名人名言、古詩文名句、反映科學規律的俗語諺語警句等證明自己觀點正確可信。
喻證法
用設喻來論證論點。
比較法
類比法(藉助某個或某幾個類似的故事、實例或寫作者安排的情境,進行由此及彼的推理)、對比法(把正反兩方面的論點和論據加以剖析對照,達到否定錯誤觀點,樹立正確論點的目的)。
影響分析法
通過分析問題、現象造成的積極或消極影響來論證分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