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才能快速離職
首先,建議先發一封書面辭職信,向自己的直屬主管提出辭職。盡量以郵件為主,如果能列印出來親自交給主管更好,實在不行微信、簡訊也可以。之所以優先採用郵件,是因為郵件的發送時間刪不掉,可以作為記錄,可以免去未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下家入職日期已定,或者因其他原因,比較著急要走,那郵件可以同時抄送給公司HR,以及領導的領導。這種情況,可以有效避免「奇葩」老闆糾纏不讓走的問題。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提出解約,從提出當天開始算,一個月時間(30天),可以離職。實習期內員工,提前三天申請即可。對於一個月的理解,並不是非要待滿一個月,如果公司同意,提出離職後一兩天甚至當天,就可以辦完離職手續。
再有,關於辭職信的內容,建議不要明說原因,可以直接寫「本人向領導和公司申請離職,請批准。」即使說的話,也盡量說是因個人原因、家庭原因等等不可抗力因素,簡單帶過。
很多人不好意思提出離職,可以不當著領導面提出來,選在下班後,或者下班前5分鍾,將辭職郵件發出來,或者找領導的休假日、出差日來發也沒問題。不管對方看見與否,離職已經默認開始倒計時。
其實,老闆和員工之間,永遠是僱傭與被僱傭者的關系,在公司輝煌時候,沒有哪個老闆會因不好意思而不去辭掉對自己沒有價值的員工,所以,作為員工,也不必因為不好意思而不去辭職。
離職要做好工作交接
做好工作交接,「不留後患」
辭職交接,除了工作內容交接之外,應得的權利也不要落下。比如,最後的工作日是哪天,是否涉及辭退賠償金,沒休完的年假或者調休怎麼辦,安排休掉還是按工資折現,離職證明會怎麼寫,非自願離職者怎麼申請失業保險,是否有其他福利,這些都心平氣和地,提前和HR溝通好。
每一個老闆對於去意已定的辭職員工,最後的期待都是能站好最後一班崗。預留好足夠的交接時間、提前做好工作交接表、和工作夥伴或客戶打好招呼、與交接人員熟悉和溝通,這些都能被同事和上司看在眼裡,使離職流程走得更為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