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稅的三種計算方法
增值稅的三種計算方法:
1、一般計稅方法,當期應納稅額等於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2、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等於不含稅銷售額乘以徵收率;
3、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非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等於組成計稅價格乘以稅率,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等於組成計稅價格乘以稅率。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1、生產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2、收入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3、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2. 增值稅的三種計算方法
一、一般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使用計算公式是:當期應納增值稅稅判簡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二、簡易計稅方法(主要小規模納稅人使用):
1、計算公式: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額(不含增值稅)×徵收率;
2、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或者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的貨物、應稅勞務、應稅行為,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一般納稅人銷售或提供或者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的貨物、應稅勞務、應稅行為,一經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三、扣繳計稅方法: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一、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條件:
1、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2、對外購用於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石腦油、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部分對應的增值稅額退稅。
3、符合條件的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二、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掘雹褲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肆襪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