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幼兒身高體重營養評價方法
(一)按體重評估
體重反映小兒身體的總重量,表示身體的大小。年齡別體重,即由年齡看體重的大小,這一指標下降可反映小兒長期或近期存在的營養不良問題,也是我們目前最常用的反映小兒營養不良的體格測量指標。
小兒的年齡別體重如低於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群值中的中位數減去2個標准差為低體重。這里的中位數是指參照人群假如為1000人,將這1000人的體重從小到大進行排列,然後再把他們分成100等份,而對應於50%位的數值即為中位數。標准差是指在這一參照人群中,體重大小不一,其值的分散程度。例如,根據我國9市城區正常小兒體格發育指標的參考標准,6個月大的男小兒體重的中位數是8.39千克,標准差為0.94千克。這個中位數減去2個標准差,即8.39-2×0.94=6.51千克,也就是說,凡是6個月大的男孩體重小於6.51千克的,這就是低體重的小兒。
但年齡別標准體重指標所反映的小兒營養不良或營養過剩,還可能包括著現時和長期環境中的兩種因素的影響。因此,使用年齡別體重標准對小兒現時營養的評價還混雜著長期環境因素的作用。
(二)按身高評估
身高反映著小兒的線性生長狀況,因此,小兒年齡別身高偏低則表明某些小兒存在著長期的、累積的健康問題和營養不良問題。小兒的年齡別身高如低於同年齡、同性別參考人群值中的中位數減去2個標准差為生長遲緩。生長遲緩主要反映慢性長期營養不良。例如,根據我國9市城區正常小兒體格發育指標參考標准,6個月大的男小兒身高的中位數是68.6厘米,標准差為2.6厘米。中位數減去2個標准差=68.6-2×2.6=63.4厘米,即假如一個6個月大的男小兒身高低於63.4厘米,那他就被認為是生長遲緩兒。
(三)按體重和身高評估
根據小兒身高和體重的雙重生長參考值,求出身高別體重值,可反映小兒近期的急性營養不良問題。評價方法為:以同等身高下體重的第50百分位數,即為中位數為該身高的標准體重。標准體重為100%,±10%為正常,低於標准體重90%為營養不良。營養不良還可分為輕度(<90%)、中度(<80%)、重度(<70%)和極重度(<60%)。例如,根據我國9市城區正常小兒體格發育指標參考標准,75厘米高的男小兒其標准體重為9.33千克,那麼其±10%的范圍是:9.33±9.33×10%,即8.40千克~10.26千克。所有低於8.40千克的小兒均為營養不良症患兒。其中低於8.40千克,也就是低於標准體重90%的為輕度;低於80%的為中度等等。
採用身高別體重指標,可在同等身高的小兒中比較體重的大小,這樣能消除發育水平、遺傳和種族因素等造成的身材發育不同影響,同時也可更充分地反映小兒現時的營養狀況。
(四)按中上臀圍和皮脂厚度評估
小兒臂圍包括上臂肌肉、骨骼、皮下脂肪和皮膚厚度。經研究證明,小兒中上臂圍在1歲以下增加迅速,1~5歲間增加1~2厘米。因此,在不能用秤稱體重和量身長的地區,評定小兒營養是否良好,也可用測量上臂圍的辦法來測定。其標準是:1~5歲小兒臂圍超過13.5厘米為營養良好,12.5~13.5厘米為營養中等,而低於12.5厘米為營養不良。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用的標準是:當採用中位數百分比時,上臂圍值大於中位數的85%為正常,85%~76%為營養不良(其中85%~80%為輕度,80%~76%為中度,<76%為嚴重營養不良)。
另外,皮脂厚度也是衡量小兒營養狀況及肥胖度的良好指標,而且可直觀地表示近期的營養狀況。用這一方法衡量,目前醫生大多選用小兒上臂肱三頭肌處進行測量,因為該處便於裸露,測量也方便。其次是肩胛下角處。皮脂厚度的正常范圍是中位數加減一個標准差,超過該標准可視為肥胖或消瘦。
(五)按指數評估
指數法是一種根據小兒身體各部分之間有一定比例,再用數學公式將幾項有關小兒體格生長的指數聯系起來再判斷生長、營養狀況、體型、體質的方法。這是一種綜合評估,在兒童保健工作中,保健醫生會根據不同的目的和要求,選擇不同的指數對小兒進行評估,而常用的指數,即是Kaup指數。Kaup指數一體重(千克)/身長(米)2,它是將身長(高)的平方設想為小兒的體積,它既反映一定體積的重量,又反映機體組織的密度。因此是評估嬰幼兒營養狀況一個較好的指標。一般情況下,指數定為<12為營養不良,12~13.5為偏瘦,13.5~18為正常,18~20為營養優良,>20為肥胖。例如,一個3歲男小兒體重10千克,身高94厘米,即為0.94米,其Kaup指數即為10÷0.942=11.32,這個小兒屬於營養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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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營養評估的常用的方法有
營養評估的常用的方法有
營養評估的常用的方法有,營養評定就是對患者營養狀態進行全面的評估。通過營養評定,可以判定機體的營養狀況,確定營養不良的類型和程度,下面看看營養評估的常用的方法有。
一、 SGA
主觀整體評估法是最通用的營養評估法,問題涉及六個方面,也較易於操作。
A等級越多表示營養狀況越好,B、C等級多表明營養不良。應激表示發熱等身體上的症狀。
二、 微型營養評價法(MNA)
MNA是專為老年人設計的,如果是中青年人則不適用。MNA-SF是MNA的簡化版,題目較簡單。
分值12-14分,提示營養狀況良好;
分值8-11分,提示營養不良風險;
分值0-7分,提示營養不良。
營養評價方法
(1) 臨床檢查:①病史採集;②體格檢查。
(2) 人體測量:①體重;②身高;③體質指數;④皮褶厚度與臂圍。
(3) 生化及實驗室檢查:①血漿蛋白;②氮平衡與凈氮利用率;③肌酐- 身高指數;④3-甲基組氨酸;⑤免疫功能。
(4) 營養不良的診斷:①營養不良類型;②營養不良診斷標准。
(5) 人體組成測定:①生物電阻抗分析法;②雙能X線吸收法;③總液體滴定法;④總體鉀含量法。
(6) 綜合性營養評價指標:①預後營養指數;②主觀全面評定;③微型營養評定;④營養評價指數;⑤營養危險指數;⑥住院患者預後指數。
營養狀況評價的內容
(一)病史詢問
(二)營養調查
1.全面的營養調查
應包括:
①膳食調查;
②體格檢査和體格發育評價;
③實驗室檢查。
只有正確完成此3項內容,才可能對受檢兒童的營養狀況作出可靠、全面的評價。
2.膳食調查
兒童的膳食調査是從其每日攝入食物的種類和數量中計算所攝入的各種營養素的數量,然後參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年齡兒童的營養素供給量標准分析其膳食平衡狀況。
(1)調查方法:
①稱重法;②記賬法;③詢問法。
(2)膳食調查結果評價:
無論採用何種調査方法都是從總能量供給、蛋白質攝入量與動物性蛋白質所佔比例,以及三大產能物質的.比例來評價。一般要求全日攝入食物的總能量和蛋白質攝入量均應達到推薦的同齡兒供給量的80%以上,且動物性蛋白質和大豆蛋白應占總蛋白的50%,至少不低於30%;三大產能物質的比例應是蛋白質佔10%~15%、脂肪佔25%~30%、糖類佔50%~60%。
營養評估是對營養狀況的定量評價。全面的營養評估包括6個部分:
1、膳食史,並與推薦攝入量進行比較
2、病史和用葯史
3、體格檢查
4、生長和人體測量
5、實驗室檢查
6、干預和監測
營養評估應從哪幾方面入手
1、體重:體重變化可直接反映營養狀態,但應排除脫水或水腫等影響因素。標准體重與性別、身高及體型有關。
2、肱三頭肌皮膚褶皺厚度。
3、上臂肌圍(AMC)。
4、握力。
5、內臟白蛋白測定。
6、淋巴細胞計數。
7、氮平衡測定。
8、肌酐/身高指數。
營養不足分類:
營養不足,又稱為蛋白質-熱能營養不良症,是一種以機體組織消耗、生長發育停滯、免疫功能低下、器官萎縮為特徵的營養缺乏症。
1、能量缺乏型以能量不足為主,表現為皮下脂肪和骨骼肌顯著消耗和內臟器官萎縮,稱為消瘦型營養不足,又稱marasmus綜合征。
2、低蛋白質營養不良蛋白質缺乏而能量尚屬正常稱為水腫型營養不足,又稱Kwashiorkor綜合征,惡性(蛋白質)營養不良。表現為血漿蛋白質水平下降、水腫、皮膚病、免疫功能受損等。後期可發生心、肝、腎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可合並神經系統症狀。
3、混合型營養不良能量與蛋白質均缺乏者稱為混合型營養不良,這是最常見的營養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