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Java中數組的定義與使用方法
Java中數組的定義與使用方法:
1、數組的定義
語法有兩種:
type arrayName[];
type[] arrayName;
type 為Java中的任意數據類型,包括基本類型和組合類型,arrayName為數組名,必須是一個合法的標識符,[ ] 指明該變數是一個數組類型變數。
例如:
int demoArray[];
int[] demoArray;
這兩種形式沒有區別,使用效果完全一樣,讀者可根據自己的編程習慣選擇。
注意:Java在定義數組時並不為數組元素分配內存,因此[ ]中無需指定數組元素的個數,即數組長度。而且對於如上定義的一個數組是不能訪問它的任何元素的,開發者必須要為它分配內存空間,這時要用到運算符new,其格式如下:
arrayName=new type[arraySize];
其中,arraySize 為數組的長度,type 為數組的類型。如:
demoArray=new int[3];//為一個整型數組分配3個int 型整數所佔據的內存空間。
2、數組的初始化
可以在聲明數組的同時進行初始化(靜態初始化),也可以在聲明以後進行初始化(動態初始化)。例如:
// 靜態初始化
// 靜態初始化的同時就為數組元素分配空間並賦值
int intArray[] = {1,2,3,4};
String stringArray[] = {"", "", "網路知道"};
// 動態初始化
float floatArray[] = new float[3];
floatArray[0] = 1.0f;
floatArray[1] = 132.63f;
floatArray[2] = 100F;
3、數組的使用:
每個數組都有一個length屬性來指明它的長度,例如 intArray.length 指明數組 intArray 的長度。
【示例】寫一段代碼,要求輸入任意5個整數,輸出它們的和。
import java.util.*;
public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nt intArray[] = new int[5];
long total = 0;
int len = intArray.length;
// 給數組元素賦值
System.out.print("請輸入" + len + "個整數,以空格為分隔:");
Scanner sc = new Scanner(System.in);
for(int i=0; i<len; i++){
intArray[i] = sc.nextInt();
}
// 計算數組元素的和
for(int i=0; i<len; i++){
total += intArray[i];
}
System.out.println("所有數組元素的和為:" + total);
}
}
運行結果:
請輸入5個整數,以空格為分隔:10 20 15 25 50
所有數組元素的和為:120
B. 什麼是類 什麼是對象 類和對象的區別是什麼 如何定義一個類、類
類的定義:
JAVA中的類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概念;
2.用程序設計的語言來說,類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
3.所謂對象就是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對象是一種具體的概念。
4.類是對象的集合,對象是類的實例;對象是通過new className產生的,用來調用類的方法;類的構造方法
對象的定義:
在Java中有一句比較流行的話,叫做「萬物皆對象」,這是Java語言設計之初的理念之一。要理解什麼是對象,需要跟類一起結合起來理解。下面這段話引自《Java編程思想》中的一段原話:
「按照通俗的說法,每個對象都是某個類(class)的一個實例(instance),這里,『類』就是『類型』的同義詞。」
從這一句話就可以理解到對象的本質,簡而在Java中有一句比較流行的話,叫做「萬物皆對象」,這是Java語言設計之初的理念之一。要理解什麼是對象,需要跟類一起結合起來理解。下面這段話引自《Java編程思想》中的一段原話:
「按照通俗的說法,每個對象都是某個類(class)的一個實例(instance),這里,『類』就是『類型』的同義詞。」
從這一句話就可以理解到對象的本質,簡而言之,它就是類的實例,比如所有的人統稱為「人類」,這里的「人類」就是一個類(物種的一種類型),而具體到每個人,比如張三這個人,它就是對象,就是「人類」的實例。
類和對象區別:
1,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不存在於現實中的時間/空間里,類只是為所有的對象定義了抽象的屬性與行為。就好像「Person(人)」這個類,它雖然可以包含很多個體,但它本身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上。
2,對象是類的一個具體。它是一個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
3,類是一個靜態的概念,類本身不攜帶任何數據。當沒有為類創建任何對象時,類本身不存在於內存空間中。
4,對象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每一個對象都存在著有別於其它對象的屬於自己的獨特的屬性和行為。對象的屬性可以隨著它自己的行為而發生改變。
定義類、方法、屬性:
如果是自己寫,格式為:
public class 類名{ \class就是定義類的關鍵字,注意Java要求類名和文件名一致
變數類型 變數名=初始值;\定義類的屬性
訪問修飾符 [static] 方法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參數1的類型 參數1,參數2的類型 參數2...){ \定義方法,如果是不需要實例化就能使用方法,就加[]裡面的
}
}
創建類的對象:
類名 對象名=new 類名() \如果加了帶參數的構造方法,()裡面必須傳入對應參數的類型
構造方法作用:
構造方法作用就是對類進行初始化。 如果你沒有定議任何構造方法的形式,程式會為你取一個不帶任何參數的構造函數,那麼你產生類的對像時只能用不帶參數的方法。
通過構造方法實例化對象的時候的特點:
如果不添加帶參數的構造方法,那麼默認只能使用無參數的構造方法,如果加了帶參數的構造方法,而沒有添加無參數的構造方法,則只能使用帶參數的構造方法
能否使用==進行兩個對象的比較?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