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寫化學方程式
寫化學方程式的方法如虛廳下:
一.化學方程式的書寫原則
1.化學方程式的書寫原則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能憑空臆造事實上不存在的物質和化學反應。
2.遵守質量守恆定律,使等號兩邊原子的種類和數目必須相等數祥。
3.化學方程式的書寫步驟 書寫化學方程式要按一定步驟進行,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錯誤,如漏掉反應條件和「↑」「↓」等。書寫化學方程式的一般步驟可概括為:「一寫,二配,三注」(以高錳酸鉀受熱分解為例)
三.書寫化學方程式時的注意事項
1.化學反應的常見條件有「點燃」、「加熱」(常用「△」表示)「薯譽搏高溫」,「催化劑」等,寫在等號上方;
2.如果反應物沒有氣體而生成物中有氣體,在氣體物質的化學式右邊要注「↑」;
3.溶液中的反應如果反應物不是固體而生成物是固體,在固體物質化學式右邊注「↓」。
B. 正確書寫化學方程式的方法
書寫原則: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絕不能憑空臆想、臆造事實上不存在的物質和化學反應
要遵守質量守恆定律(即方程式等號兩邊各原子的種類和數目必須要相等)
書寫步驟和方法:
找:根據題意找出反應物、反應條件和生成物。
寫:正確寫出反應物和生成物的化學式
配:根據質量守恆定律在化學反應前後各種原子的數目不變的原理,在各化學式前配上適當是化學計量數,使得左右兩邊各原子的數目相等。
等:配平後,把短線改為等號
註:註明反應條件和生成物的狀態。
反應條件:許多化學反應需要一定的條件才能發生,因此,需要在化學方程式中註明反應發生的基本條件。
用文字或符號在等號的上面註明反應的條件如點燃、加熱「△」、光照、通電、催化劑等。
生成物狀態:如果反應物中沒有氣體,而生成物中又有氣體,此時要在生成物中氣體的化學上右邊標上「↑」。
如果反應在溶液中進行,反應物中沒有沉澱,而生成物中有沉澱,此時則在生成物中沉澱物的化學式的右邊標上「↓」。
書寫常見的錯誤:
寫錯物質的化學式;
隨意臆造生成物或事實上不存在的化學反應;
化學方程式沒有配平;
漏標或錯標氣體生成物或沉澱生成物的記號;
錯寫或漏寫反應必需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