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要調查某種葯物的療效,請你思考如何進行抽樣,在抽樣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可用到的方法:隨機抽樣孫悄法鏈旦、系統抽樣法。 注意數據的真實性、普遍性。 你也可以棚凱擾買本書學教參看看,相信你就會做這道題了。
『貳』 葯品抽樣原則及程序
法律分析:抽樣原則:公正性原則抽樣程序的一致性、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合法性原則按計劃或指示進行抽樣,並出示證件。代表性原則抽取的樣品要有代表性,能夠真實的反映其質量。針對性原則盡可能捕捉假劣葯品信陵。科學性原則取樣方法、取樣操作、貯運過程要科學合理。規范化原則抽樣程序相飢納對固定,減少隨意性滑肢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檢查的需要,可以對葯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抽查檢驗應當按照規定抽樣,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葯品及其有關材料可以採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並在七日內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品需要檢驗的,必須自檢驗報告書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叄』 葯廠取樣流程
1.1取樣系指從一批產品(或物料)中按取樣規程抽取一定數量具有代表性的樣寬森散品;樣品系指從整批產品(或物料)中採用足夠檢驗用量的部分。取樣人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為質春笑量管理部經授權的QA人員。
1.2生產過程中所抽取的樣品包括原料、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成品及工藝用水。質量管理部有權直指派人員進入生產區和倉庫進行取樣及調查。
1.3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及成品、工藝用水應分別制定取樣規程,並對取樣環境的潔凈要求、取樣容器、取樣部位和順序、取樣方法、取樣量、樣品混合方法等應有明確的規定。
1.4取樣員接到請驗單後應及時取樣。取樣時嚴格按規定的取樣程序、在規定的地點進行,並對照請驗單檢查品名、批號、數量及包裝情況,無誤後方可取樣。
1.5准備清潔乾燥的取樣器、樣品慎氏盛容器和輔助工具(手套、樣品盒、剪刀、刀子、標簽、筆、取樣證等)前往規定地點取樣。
固體——不銹鋼探子,不銹鋼勺、不銹鋼鑷子等
取樣器
液體——玻璃取樣管、玻璃或塑料油提、不銹鋼管。
樣品盛裝容器——具蓋玻璃瓶或無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檢查樣品時,以上相應器具均應滅菌。
1.6取樣器具的清潔方法:
1.6.1取樣容器、具的清洗與消毒
『肆』 葯店驗收員如何對一般葯品品種進行驗收
您好,驗收一般以抽樣為原則。驗收抽取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即必須保鉛皮證抽取的樣品能准確反映被驗收葯品的總體質量狀況。企業應枝褲結合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抽樣方法,一般而言,抽樣數量,可按照以下推薦原則進行抽樣:
⒈整件葯品抽取件數
⒉抽取最小包裝數(不破壞原包裝的基礎上)
⒊對外觀異常的整件葯品應逐一開箱檢查
抽樣方法:
⒈整件樣品的抽取,按葯品垛堆情況,以前上,中側,後下的堆碼層次相應位置隨機抽取;
⒉最小包裝樣品的抽取,從每件上、中、下的不同位置隨機抽取。猛激簡
⒊開啟最小包裝驗收時,應在驗收專用場所(驗收養護室)內進行。原則:不破壞原有的包裝、不影響葯品銷售的條件下進行最小包裝驗收。
⒋驗收完畢後,應將被抽樣驗收的葯品包裝箱復原、封箱並標記;
⒌特殊管理葯品應雙人驗收並驗收到最小包裝。
望採納,謝謝!
『伍』 生葯學 取樣的原則,方法,取樣量是怎樣的
生葯的取樣
生葯的取樣是指選取供檢定用生葯樣品的方法.取樣的代表性直接影響到檢定結果的正確性.因此,必須重視取樣的各個環節. 1. 取樣前,應注意品名、產地、規格等級及包件式樣是否一致,檢查包裝的完整性、清潔程度以及有無水跡、霉變或其他物虧簡質污染等,詳細記錄.凡有異常情況的包件,應單獨檢驗. 2. 從同批生葯包件中抽取檢定用樣品原則如下:生葯總包件數在100件以下的,取樣5件;100~1000件按5%取樣:超過1000件的,超過部分按1%取樣;不足5件的逐件取樣;對於貴重生葯,不論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樣. 3. 對破碎的、粉末狀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生葯,可用采樣器(探子)抽取樣品,每一包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份兆餘樣品,包件少的抽取總量應不少於實驗用量的3倍;包件多的,每一包件取樣量一般規定:一般生葯100~500g;粉末狀生葯25g;貴重生葯5~10g;個體大的生葯,根據實際情況抽取代表性的樣品.如個體較大時,可在包件不同部位(包件大的應從10cm以下的深處)分別抽取. 4.將所取樣品混和拌勻,即為總樣品.對個體較小的生葯,應攤成正方形,依對角線劃「×」字,使分為四等分,取用對角兩份;再如上操作,反復數次至最後剩餘的量足夠完成必要的試驗以及留樣數為止,此為平均樣品.個體大的生葯銷猜褲,可用其他適當方法取平均樣品.平均樣品的量一般不得少於作真實性、純度和品質優良等實驗所需用量的3倍數,即1/3供實驗室分析用,另1/3供復核用,其餘1/3則為留樣保存,保存期至少一年.
雜質檢查
生葯中混雜的雜質,系指來源與規定相同,但其性狀或部位與規定不符;來源與規定不同的物質;無機雜質如砂石、泥塊、塵土等.檢查方法可取規定量的樣品,攤開,用肉眼或擴大鏡(5~10倍)觀察,將雜質揀出,如其中有可以篩分的雜質,則通過適當的篩,將雜質分出.然後將各類雜質分別稱重,計算其在樣品中的百分數.如生葯中混存的雜質與正品相似,難以從外觀鑒別時,可進行顯微、理化鑒別試驗,證明其為雜志後,計入雜質重量中.對個體大的生葯,必要時可破開,檢查有無蟲蛀、霉爛或變質情況,雜質檢查所用的樣品量,一般按生葯取樣法稱取.
水分測定
水分的測定,是為了保證生物不因所含水分超過限度而發霉變質.水分測定的方法常用的有烘乾法和甲苯法.供測定用的生葯樣品,一般先破碎成直徑不超過3mm的顆粒或碎片,直徑和長度在3mm以下的花類、種子類、果實類葯材,可不破碎. 1. 烘乾法 適用於不含或少含揮發性成分的生葯.取樣品2~5g,平鋪於乾燥至恆重的扁形稱量瓶中,厚度不超過5mm,疏鬆樣品不超過10mm,精密稱定,打開瓶蓋在100~105℃乾燥5小時,將瓶蓋蓋好,移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鍾,精密稱定重量,再在上述溫度乾燥1小時,冷卻,稱重,至連續兩次稱重的差異不超過5mg為止.根據減失的重量,計算供試品中含有水分的百分數. 2. 甲苯法 適用於含揮發性成分的生葯,用化學純甲苯直接測定,必要時甲苯可先加少量蒸餾水,充分振搖後放置,將水層分離棄去,經蒸餾後使用.儀器裝置如圖4-1.A為500ml的短頸圓底燒瓶;B為水分測定管;C為直形冷凝管,外管長40cm.使用前,全部儀器應清潔,並置烘箱中烘乾.測定時取樣品適量(約相當於含水量1~4ml),精密稱定,置A瓶中,加甲苯約200ml,必要時加入玻璃珠數粒.將儀器各部分連接,自冷凝管頂端加入甲苯,至充滿B管的狹細部分,將A瓶置電熱套中或用其他適宜方法緩緩加熱,待甲苯開始沸騰時,調節溫度,使每秒鍾餾出2滴.待水分完全餾出,即測定管刻度部分的水量不再增加時,將冷凝管內部先用甲苯沖洗,再用飽蘸甲苯的長刷或其他適宜方法,將管壁上附著的甲苯推下,繼續蒸餾5分鍾,放冷至室溫,拆卸裝置,如有水粘附在B管的管壁上,可用蘸甲苯的銅絲推下,放置,使水分與甲苯完全分離(可加亞甲藍粉末少許,使水染成藍色,以便分離觀察).檢讀水量,改算成供試品中含有水分的百分數.
減壓乾燥法
適用於含有揮發性成分的貴重葯品.減壓乾燥器的裝置:取直徑12cm左右的培養皿,加入新鮮五氧化二磷乾燥劑適量,使鋪成0.5~1cm的厚度,放入直徑30cm的減壓乾燥器中.測定時取供試品2~4g,混合均勻.分取約0.5~1g,置已在供試品同樣條件下乾燥並稱重的稱瓶中,精密稱定,打開瓶蓋,放入上述減壓乾燥器中,減壓至2.67kPa(20mmHg)以下持續半小時,室溫放置24小時.在減壓乾燥器出口連接新鮮無水氯化鈣乾燥管,打開活塞,待內外壓一致,關閉活塞,打開乾燥器,蓋上瓶蓋,取出稱瓶迅速精密稱定重量,計算供試品中含有水分的百分數. 也可應用紅外線乾燥法和導電法測定水分含量,迅速而簡便.
灰分測定
生葯中灰分的來源,包括生葯本身經過灰化後遺留的不揮發性無機鹽,以及生葯表面附著的不揮發性無機鹽類,即總灰分.同一種生葯,在無外來摻雜物時,一般都有一定的總灰分含量范圍.規定生葯的總灰分限度,對於保證生葯的品質和純凈程度,有一定的意義.如果總灰分超過一定限度,表明摻有泥土、砂石等無機物質.有些生葯本身含有的無機物差異較大,尤其是含多量草酸鈣結晶的生葯,測定總灰分有時不足以說明外來無機物的存在,還需要測定酸不溶性灰分,即不溶於10%鹽酸中的灰分.因生葯所含的無機鹽類(包括鈣鹽)大多可溶於稀鹽酸中而除去,而來自泥沙等的硅酸鹽類則不溶解而殘留,故測定酸不溶性灰分能較准確地表明生葯中是否有泥沙等摻雜及其含量. 1. 總灰分測定法 供測定樣品須粉碎,使能通過二號篩,混合均勻後,稱取樣品2~3g(如需測定酸不溶性灰分,可取3~5g),置熾灼至恆重的坩堝中,稱定重量(准確至0.01g),緩緩熾熱,注意避免燃燒,至完全碳化時,逐漸升高溫度至500~600℃,使完全灰化並至恆重.根據殘渣重量,計算供試品中含總灰分的百分數.如樣品不易灰化,可將坩堝放冷,加熱蒸餾水或10%硝酸銨溶液2ml,使殘渣濕潤,然後置水浴上蒸干,殘渣照前法灼熾,至坩堝內容物完全灰化. 2. 酸不溶性灰分測定法 取上項所得的灰分,在坩堝中加入稀鹽酸10ml,用表面皿覆蓋坩堝,置水浴上加熱10分鍾,表面皿用熱蒸餾水5ml沖洗,洗液並入坩堝中,用無灰濾紙濾過,坩堝內的殘渣用蒸餾水洗於濾紙上,並洗滌至洗液不顯氯化物反應為止,濾渣連同濾紙移至同一坩堝中,乾燥,熾灼至恆重.根據殘渣重量,計算供試品中含酸不溶性灰分的百分數.
浸出物的測定
對於有效成分尚不明確或尚無精確定量方法的生葯,一般可根據已知成分的溶解性質,選用水或其它適當溶劑為溶媒,測定一葯中可溶性物質的含量,以示生葯的品質.通常選用水,一定濃度的乙醇(或甲醇)、乙醚作浸出物測定.供測定的生葯樣品須粉碎,使能通過二號篩,並混合均勻. 1. 水溶性浸出物測定 (1)冷浸法:取樣品約4g,稱定重量(准確至0.01g),置250~300ml的錐形瓶中,精密加入水100ml,塞緊,冷浸,前6小時內時時振搖,再靜置18小時,用乾燥濾器迅速濾過,精密量取濾液20ml,置已乾燥至恆重的蒸發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後,於105℃乾燥3小時,移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鍾,迅速精密稱定重量,以乾燥品計算供試品中含水溶性浸出物的百分數. (2)熱浸法:取樣品約2~4g,稱定重量(准確至0.01g),置250~300ml的錐形瓶中,精密加入水50~100ml,塞緊,稱定重量,靜止1小時後,連接迴流冷凝管,加熱至沸騰,並保持微沸1小時.放冷後,取下錐形瓶,塞緊,稱定重量,用水補足減失的重量,搖勻,用乾燥濾器濾過.精密量取濾液25ml,置已乾燥至恆重的蒸發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後,於105℃乾燥3小時,移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鍾,迅速精密稱定重量,以乾燥品計算供試品中含水溶性浸出物的百分數. 2. 醇溶性浸出物測定 取適當濃度的乙醇或甲醇代替水為溶媒.照水溶性浸出物測定法進行(熱浸法須在水浴上加熱). 3. 醚溶性浸出物測定 取樣品2~4g,稱定重量(准確至0.01g),置於已恆重燒瓶的脂肪油抽出器中,用乙醚作溶劑,水浴加熱4~6小時,放冷,以少量乙醚沖洗迴流器,洗液接入蒸餾瓶中,低溫蒸去乙醚,於105℃乾燥3小時,移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鍾,迅速稱定重量,以乾燥品計算供試品中含醚溶性浸出物的百分數.
揮發油測定
適用於含較多量揮發油的生葯.測定用的樣品,一般須粉碎使能通過二號至三號篩,並混合均勻,儀器裝置如圖4-2.(註:裝置中揮發油測定的支管分岔處應與基準線平行) 測定法 甲法:適用於測定相對密度在1.0以下的揮發油.取樣品適量(約相當於含揮發油0.5~1.0ml),穩定重量(准確至0.01g),置1000ml的燒瓶中,加水300~500ml(或適量)與玻璃珠數粒,振搖混合後,連接揮發油測定器與迴流冷凝管.自冷凝管上端加水使充滿揮發油測定器(有0.1ml的刻度)的刻度部分,並溢流入燒瓶時為止,置電熱套中或用其他適宜方法緩緩加熱至沸,並保持微沸約5小時,至測定器中油量不再增加,停止加熱,放置片刻,開啟測定器下端的活塞,將水緩緩放出,至油層上端到達刻度0線上面5mm處為止.放置1小時以上,再開啟活塞使油層下降至其上端恰與刻度0線平齊,讀取揮發油量,並計算供試品中含揮發油的百分數. 乙法:適用於測定相對密度在1.0以上的揮發油.取水約300ml與玻璃珠數粒,置燒瓶中,連接揮發油測定器,自測定器上端加水便充滿刻度部分,並溢流入燒瓶時為止,再用移液管加入二甲苯1ml,然後連接迴流冷凝管.將燒瓶內容物加熱至沸騰,並繼續蒸餾,其速度以保持冷凝管的中部呈冷卻狀態為度,30分鍾後,停止加熱,放置15分鍾以上,讀取二甲苯的容積.然後照甲法自「取樣品適量」起,依法測定,自油層量中減去二甲苯量,即為揮發油量,再計算供試品含有揮發油的百分數.
『陸』 中葯質量如何抽查
抽驗品種主要包括: (一)全國范圍內臨床用量大的中葯材; (二)臨床不良反應嚴重的中葯材; (三)國掘螞晌家及省葯品質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中葯材; (四)歷年檢驗陽性率較高的中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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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所承擔依法實施葯品質量監督抽驗所需的葯品質量檢驗工
市局及市所根據葯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訂年度葯品質量抽
(五)價格波動較大的中葯材; (六)中葯材初加工產品; (七)品種易混亂的中葯材。 第六條 日常監督抽驗是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管中, 發現的質量 可疑葯品進行有針對性的抽驗。 第七條 負責日常監督抽驗的單位和部門除根據需要作好必要的評價
性抽驗工作外,每月要對亳州中葯材專業市場內經營企業不少於 2 次監督 檢查,發現質量可疑品種隨時抽驗。 第八條 計劃抽驗、監督抽驗所需費用由財政列支。抽驗費用按照國
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 第九條 中葯材抽樣工作由兩名以上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技術人員
完成。抽樣時,應首先對被抽樣單位監督檢查,再按規定抽樣,對監督檢 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 監督檢查和抽樣人員必須接受法律法規和抽樣專業技能的培訓,並應 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 監督檢查和抽樣人員在執行監督檢查抽樣任務時,要當主動
出示葯品監督人員的執法證件。 第十一條 被抽樣單位應當協助抽樣人員抽樣,葯材經營者應提供被
抽取的葯材的來源或產地憑證、進貨量、庫存量、銷售量和銷售記錄等相 關資料,被抽驗方應提供抽檢樣品,不得拒絕。 第十二條 葯品抽樣應當按照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葯品抽樣
指導原則》進行,保證抽樣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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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操作要當規范、迅速、安全,抽樣過程要當不影響所抽樣品和被 拆包裝葯品的質量。要認真檢查葯品貯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核實被抽取 葯品的庫存量。 第十三條 抽樣結束後,抽樣人員應當用「葯品封簽」將所抽樣品簽
封,據實填寫「葯品抽樣記錄及憑證」「葯品封簽」和「葯品抽樣記錄及 。 憑證」應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樣單位有關人員簽字,並加蓋抽樣單位和被 抽樣單位公章;被抽樣對象為個人的,由該個人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 監督、抽樣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監督管理
部門應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並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 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一)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中葯材專業市場內無證經營中西成葯中葯飲片; (三)質量檢驗不合格的; (四)霉爛變質的中葯材; (五)葯品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不需要進行檢驗的。 (六)醫療用毒性葯材 第十五條 抽樣人員完成葯品抽樣後,要及時將所抽取的樣品移交市
所;市所應在核對被抽取樣品與「葯品抽樣記錄及憑證」所記錄的內容相 符、 「葯品封簽」完整等情況下予以收檢,並出具收檢回執單。 抽查檢驗應按照國家葯品標准進行檢驗,並可根據監督工作的需要進 行部分檢驗。 第十六條 市所接到樣品, 在取得檢驗必要的材料後應當按照法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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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在 25 日內完成檢驗,並出具葯品檢驗報告書。特殊情況須延期的,應 當報告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 第十七條 抽查檢驗的樣品必須按規定留樣。 第十八條 市局,在接到葯品檢驗報告書之日起,應於 5 個工作日內 將質量檢驗結果通知被抽樣單位。當事人對葯品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有異 議的,可以自收到葯品檢驗結果之日起 7 個工物沖作日內向原檢驗機構或上一 級檢驗機構提出復驗申請;逾期申請復驗的,葯品檢驗機構將不再受判鋒理。 第十九條 申請復驗單位在申請復驗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加蓋申請復驗單位紅章的「復驗申請表」 ; (二)葯品檢驗機構的葯品檢驗報告書原件; (三)當事人單位的法人授權書原件。 第二十條 受理復驗申請的葯品檢驗機構收到上述申請復驗資料後,
應開具「接收復驗申請回執」 ,並在 7 個工作日內對當事人申請復驗的條件 進行審核,同時應告知當事人是否受理復驗。 第二十一條 已受理復驗的葯品檢驗機構,應在 3 個工作日內通知原 葯品檢驗機構提供其檢驗後的留樣進行復驗;原葯品檢驗機構應在 7 個工 作日內提供其檢驗後的留樣。 第二十二條 受理復驗的葯品檢驗機構應在收到留樣之日起 25 日內
作出復驗結論,並告知申請復驗的當事人和原葯品檢驗機構;特殊情況需 要延期的,應當報告同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第二十三條 申請復驗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
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依照葯品檢驗收費標准向復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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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預先支付葯品檢驗費用。 第二十四條 市所應按月上報葯品抽查檢驗結果,必須准確、規范
『柒』 葯品取樣標准
法律分析:葯品取樣標准根據葯品要取困悶碰汪談件數量做決定。葯品檢驗罩明工作的取樣中,取樣原則是設取樣件數量為零,當零小於等於三時,逐一取樣。當零大於三而小於等於三百時,取樣的件數是根號零加1。一般認為葯品檢驗分幾塊:性狀、理化檢驗、微生物檢查以及其他安全指標。葯品檢驗,按照檢品的質量標准進行逐一檢查,參照現行中國葯典嚴格操作。葯品檢驗一般流程,取樣,分樣,按照檢驗項目逐一檢查,綜合所有數據給予質量評定。
法律依據:《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七十七條 企業應當按照驗收規定,對每次到貨葯品進行逐批抽樣驗收,抽取的樣品應當具有代表性:
一、同一批號的葯品應當至少檢查一個最小包裝,但生產企業有特殊質量控制要求或者打開最小包裝可能影響葯品質量的,可不打開最小包裝;
二、破損、污染、滲液、封條損壞等包裝異常以及零貨、拼箱的,應當開箱檢查至最小包裝;
三、外包裝及封簽完整的原料葯、實施批簽發管理的生物製品,可不開箱檢查。
『捌』 驗收員在對整件葯品進行開箱檢查時 需要追尋的抽樣原則是什麼
驗收員在對整件葯品進讓褲行開箱檢查時需要追尋的抽樣原則是逐批抽樣驗收,抽取的樣品應當具有代表性。
對到貨的同一批號的整件葯品按照堆碼情況隨機抽樣檢查。整件數量在2件及以下的,要全部抽樣檢查;整件數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樣檢查3件;整件數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樣檢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計。
葯品驗收注意事項:
1、應逐批逐項進行驗收。
2、驗收確定為不合格,要有明顯的紅色狀態標志。
3、同一場所不得同時進行兩個品種的驗收。
4、驗收時拆封檢查的葯品必須及時復原。
5、規定的方法開箱抽樣檢驗。
6、進口葯品應注意查對《進數攔口葯品注冊證》、《進口葯品檢驗報告書》。
7、應坦畢簡及時驗收到貨的葯品,做好詳細的記錄,並簽名負責。
『玖』 抽樣檢驗有哪些方法
1、定義
計數型抽樣:抽取樣本的連續尺度定量地衡量一批產品質量的方法。
計量型抽樣:對單位產品的質量採取計數的方法來衡量,把抽取樣本後通過離散尺度衡量的方法。
2、屬性
計數薯告型抽樣:有些產品的質量特性,如燈管壽命、棉紗拉力、炮彈的射程等,是連續變化的,適合用技術型抽樣。
計量型抽樣:對整批產品的質量,一般採用平均質量來衡量。計數抽樣檢驗方案又可分為:標准計數一次抽檢方案、計數挑選型一次抽檢方案、計數調整型一次抽檢方案、計數連續生產型抽檢方案、二次抽檢、多次抽檢等。
(9)葯品如何抽樣方法擴展閱讀:
抽樣的方法包括:
1、隨機抽樣
一批產品共有N件,如其中任意n件產品都有同樣的可能性被抽到,如抽獎時搖獎的方法,簡單隨機抽樣時必須注意不能有意識抽好的或差的,也不能為了方便只抽表面擺放的或容易抽到的。
2、系統抽樣
每隔一定時間或一定編號進行,而每一次又是從一定時間間隔內生產出的產品或一段編號產品中任意抽取一個或幾個樣本的方法,這種方法差稿主要用於無法知道總體的確切數量的場合,如每個虛手孝班的確切產量,多見於流水生產線的產品抽樣。
3、分層抽樣
針對不同類產品有不同的加工設備、不同的操作者、不同的操作方法時對其質量進行評估時,在質量管理過程中,逐批驗收抽樣檢驗方案是最常見的抽樣方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抽樣檢驗
『拾』 一般葯品驗收時,抽樣有何要求當到貨同一批號的130件葯品,應該如何抽樣
葯品驗收抽樣原則:驗收抽取的葯搜毀罩品應具有代表性
抽樣余派方法:
1、50件以下抽取2件
2、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多抽1件;不足50 件按50件計。
3、每件上、中、下抽 3個以上最小包世鬧裝
4、如發現外觀有異常,加倍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