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資津貼怎麼設置
一、年休假補貼的計算公式
年休假工資報酬的計算公式為:
年腔乎休假工資報酬=全年工資收入÷261(天)×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3。
享受了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的工作人員,支付的年休假工資報酬按全年工資收入÷261(天)×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2的方法計算。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之和乘以12,再加上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乘以12。事業單位在實行績效工資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當年實際收入。
機關事業單位全年工資收入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二、年休假天數計算方式
年休假天數的計算方式: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伍氏悉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的情形: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三、休年休假的注意事項
當年度結束以及員工離職時,會發生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資的問題,在此總結一下:
(一)年度結束時有年假未休完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單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標准低的,應該要支付3倍工資。
不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核消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所以有些單位也希望和員工達成諒解,由員工出具自願不休年休假的證明,給予1倍的工資。
(二)離職時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糾正員工容易產生的一個觀念,以為離職時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為計算基礎,來判斷未休年假,其實這樣是錯誤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可見,員工離職時只有權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對應的年休假。
具體的折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如果離職時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2. 津貼制度
津貼制度是為了補償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答局輔助工資形式。
津貼的名目很多,從津貼的管理層次區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或地區、部門統一制定的津貼、補貼;另一類是企業自行建立的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建立的津貼,一般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企業自建的津貼,一般在企業留利的獎勵基金或效益工資中開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敬舉雀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亮早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3. 工作津貼是什麼
津貼是穗信沒一個猜納漢語詞語,拼音是jīn tiē。 釋義為補帖,補助 薪水以外的補助費 ;指供給制人員的生活零用錢。
出自《元典章新集·刑部·禁搔擾》:「本司官委有子弟或因買賣干勾已事到彼,不許繁擾官府,並不得請獻飲食,津貼錢物。
沙汀 《憶邵荃麟同志》:「他還作出安排??每月從創作基金中津貼我一筆生活費。」
(3)津貼方法是如何工作的擴展閱讀:
近義詞:
補助,指補貼及幫助;政府或集體專向的,使得某方獲益的某種行為。補助的種類繁多,常見有各類網購補助,政府坦脊補助,食宿補助,醫療補助等等。
浩然《艷陽天》第三七章:「焦淑紅說:『真沒吃的,政府要救濟,社裡也要補助。』」
例句:網上賣家參加網站推廣,向網站繳納一定的廣告費,網站把一部分廣告費返還給網站會員,稱作為網購補助,補助是補助網提供的。
4. 工作津貼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答山析:工作津貼是指對特殊條件下工作的勞動者的額外勞動消耗和額外生活費用支出的補償形式。勞動條件和崗位的不同,勞動者在相同時間內所付出的體力和腦力往往是不同的,支出的生活費用也有差別。工資等級制度不能完全反映這些差別。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燃高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皮舉尺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5. 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一、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1、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相關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並發症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准,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50%。
4、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注: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後,三個月內辦理。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晚育津貼怎麼算的,其津貼也只可以領取一個月。同時晚育津貼是符合晚育條件的職工才可以領取,而生育津貼則是為所有生育女職工謀求的福利補貼,都可以領取,且時長為3個月。不過由於國家已刪除晚婚晚育獎勵,所以現在基本也沒有晚育津貼這一說,大家需要注意。
二、上海生育津貼怎麼計算
上海生育津貼支付標準的計算方式如下
2016上海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領取條件:
1.在上海有固定工作並繳納生育保險的新媽媽,不管你是上海戶籍還是非上海戶籍(農村戶籍除外,另有規定),在生好寶寶以後就可以申請領取生育津貼(兩個部分)
2.如果是上海戶籍的新媽媽,即使沒有工作,只要交過社保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不過只能按照最低標准領取生育生活津貼(每個月2892元),醫療津貼不受影響
辦理地點:各區社保中心,可跨區就近辦理,不需要在戶口所在區辦理
生育生活津貼的發放標准:生育保險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單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繳費基數發放,順產的3個月,晚育1個月,剖宮產或難產0.5個月,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寶寶1個月。例如,順產晚育的是4個月,剖腹產晚育的是4.5個月。如果在過去一年換過單位的,則按照前面兩個單位的繳費基數加權平均來計算基數。
注意有兩個特殊情況:
如果你所在單位的平均工資超過去年社平工資3倍的,生育保險支付300%的部分,超過部分由單位補足。比如你所在單位的平均工資2w,生育保險只按去年社平工資3倍支付給你,多出來的部分由單位補給你。
如果你的工資超過你們單位的平均工資,並不要求單位補足。比如你的工資是1w,你們單位交金基數是7000,你就只能按7000領取生活津貼。
生育醫療津貼的發放標准:正常生育的統一是3000元。
需要准備的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注意不是寶寶的出生證明哦)
4.雙方的戶口原件和復印件
5.本市開戶的銀行卡或者存摺原件和復印件
6.如果是外地戶口的還需要帶准生證或者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
7.如果在外地或者國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關證明,可以提前咨詢社保中心
三、杭州生育津貼怎麼計算?
1、關於婚假
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此次《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依據上位法修改內容刪除晚婚假。因此,婚假為3天。
2、關於產假、男職工護理假
對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對懷孕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勞動保護:
(一)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將其在勞動時間內按規定進行的產前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三)對不能適應原勞動的,適當減輕其勞動量,或者經本人提出,為其調整適宜的勞動崗位;
(四)對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安排其休息1小時;
(五)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女職工有流產先兆,或者有習慣性流產史,本人提出保胎休息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和單位實際情況適當安排。
根據《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其享受下列勞動保護:
(一)正常分娩的,休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難產或者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四)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休產假15天;
(五)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的,休產假42天;
(六)懷孕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休產假98天;
因此,不管一胎、二胎,符合規定都享受158天產假,難產或者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