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論三大原則下的翻譯策略
一、目的法則
翻譯「目的論」認為目的性原則是翻譯的首要原則。在翻譯過程中起主襲散要作用的是譯文在譯語文化中所要達到的交際目的。目的性原則要求翻譯的過程應該以譯文在譯語文化中達到它預期的功能為標准,翻譯只是以原語文本為基礎的一種翻譯行為。譯者在整個翻譯過程中不再以對等理論所強調的原文及其功能為標准,而是注重譯文在譯語文化環境中所要實現的一種或幾種交際功能。目的性原則是決定翻譯過程的根本原則。
三、忠實原則
在目的論中橋謹,忠實性法則僅僅是指原文和譯文中應該存在某種對應關系,並不要求原文和譯文在內容上一字不差。忠實的程度與形式取決於譯者對原文的理解及翻譯的目的。 諾德認為,「在能夠達到譯文預期功能的情況下,譯者應盡可能保持譯文與原文在語言特色上的一致。」
2. 淺談目的論視角下的英文電影片名的翻譯
【摘要】 本文積極探討目的論視角下的英文電影片名的翻譯策略,以實現電影的商業價值。 【關鍵詞】 英語電影片名翻譯;目的論;翻譯策略 一、引言 20世紀80年代德國兩位著名理論家賴斯***Katherina Reiss***和弗米爾***Hans J.Vermeer***提出了"目的論",擺脫傳統的"等效"理論的束縛,提出了 "目的論",這就使電影名的翻譯擺脫了"對等"的束縛,豐富了影視翻譯理論,有利於譯者在翻譯的過程中充分發揮更有利於譯者在電影名的翻譯過程中發揮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目的語的優勢。電影名的翻譯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實現電影名一般價值的基礎上更好的發揮其商業價值,這就使得電影名的翻譯方法趨向多樣化。翻譯方法不限於直譯、意譯、音譯等方法,甚至可以完全脫離原電影名,根據觀眾的數茄者心理、文化和語言習慣等等進行有創造性的翻譯。 二、目的論 行為理論和跨文化交際理論是目的論的理論基礎論,目的論認為翻譯並不是簡單地以原文字為基礎的符號轉換,而是一種為實現資訊的跨文化、跨語言交際而進行的復雜行為。弗米爾認為"翻譯意味著在特定環境里,由於特定的目的,為特定的接受者進行翻譯" [1](p12)。在翻譯原則方面,目的論認為翻譯應遵循三個原則:首要法則是目的法則,即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整個翻譯行為的過程和翻譯所採取的手段,這個目的決定了譯者需要採用何種翻譯方法和策略,才能產生功能上可滿足需要的結果,這項結果就是譯文,因此,在目的論中,為什麼要翻譯原文,以及目的語文字的功能就是什麼,是譯者必須知道的。第二個原則是連貫性法則 ,第三個原則是忠實性法則。目的論認為"目的決定手段","源語文字已不是譯者的首要依據,源語文字只是譯者在翻譯前需獲得的諸多資訊的一種"[1]***p25,p29***。 三、目的論對電影名翻譯的指導意義 目的論認為翻譯所遵循的首要法則是目的法則,目的法則不僅擺脫了"等效原則"對電影名的指導,降低了原電影名在翻譯過程中的指導與支配地位,更有利於譯者在翻譯過程中發揮自身的能動性,發揮目的語的優勢,使譯文達到更理想的效果。以電影名Waterloo Bridge兩個翻譯版本《滑鐵盧橋》和《魂斷藍橋》為例,同為一個電影名的翻譯,前者雖完全遵循了"對等"原則,第一次看到這個電影名,觀眾的第一反應可能是講述一個關於滑鐵路橋的平淡故事;後者充分發揮了譯者的能動性和創造性,《魂斷藍橋》緊緊地抓住了觀眾的心理,引起觀眾的好奇心,這一翻譯不僅提高了影名的概括性、藝術性等一般價值,而且給觀眾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從而提高了它的票房價值。類似的佳譯還有很多,例如將Ghost譯為《人鬼情未了》, 將Piano譯為《鋼琴別戀》,將 Pretty Woman譯為《風月俏佳人》等。 四、目的論使電影名的翻譯方法更加多樣化 目的論認為翻譯是一種行為,任何一種行為都有其自身的目的,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了翻譯所應採取的方法策略。目的論認為,一項具體翻譯任務的目的決定了翻譯一個文字所採用的方法。這就解決了電影名的翻譯方法問題。電影名翻譯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吸引觀眾所以,所以在傳達原語片名的資訊價值,文化價值,審美薯薯價值前提下並實現其商業價值的前提下,任何一種能達到此目的的翻譯方法都可以被採納,這就使得電影名的翻譯方法趨向多樣化。 1.音譯 音譯是用發音近似的漢字將外來語翻譯過納碰來,這種用於譯音的漢字不再有其自身的原意,只保留其語音和書寫形式。在電影名的翻譯過程中,一般涉及到及到人名、地名的需要用音譯。如:《泰坦尼克號》***Titanic***、《卡薩布蘭卡》***Casablanca***、《羅密歐與朱麗葉》***Romeo and Juliet***、《簡愛》***Jane Eyre*** 等。 2.直譯 直譯法需要忠實於原電影名的內容,當一部電影名能體現它的主要內容和主題時,就需要直譯,這種翻譯方法在電影名的翻譯過程中比較常見。例如《勇敢的心》***the Brave Heart***、《戀愛中的女人》(Women in Love)、《佐羅的面具》(The Mask of Zorro)、《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雲中漫步》***A Walk in the clouds***等。 3.意譯 為使譯語觀眾能真正領會原片名的內蘊,理解原語片名的資訊價值,文化價值,審美價值,就需要放棄對原語的機械的翻譯,而需要採用意譯法進行翻譯,但同時要最大限度地儲存原片名的內容,不能天馬行空般的翻譯。在翻譯過程中,譯者經常運用增詞、減詞、轉類、擴充套件等方法進行翻譯,從而起到深入傳達原片內容.增強片名感染力的作用。以《小鹿班比》為例,如果Banbi直譯為班比,觀眾不可能知道這是一部適合兒童的電影,一旦根據電影情節在"班比"前加上"小鹿",劇中小鹿可愛的形象一下子就給觀眾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另外,在"班比"前加上"小鹿",不僅提供了電影的資訊,而且具有美學價值,並且增加其商業價值。像這樣的佳作還有很多,例如:《廊橋遺夢》(Madison County Bridge)《玩具總動員》***Toy Story***、《出水芙蓉》(Bathing Beauty)等。 4.創造性翻譯 有時候,在電影片名翻譯中經常會出現直譯、意譯都不能完整的體現原片內容,激發觀眾審美愉悅的情況,這種情況下,譯者需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拋開原片名的形式和內容,以原片內容為基礎,進行創造性翻譯。我國片名譯者這方面有很多上乘之作,選詞優美.恰到好處,生動地再現了原片內容。如將Volcano譯為《地火危城》,Ghost譯為《人鬼情未了》、Mission Impossible譯為《碟中諜》,Sabrina《情歸巴黎》,Airport譯為《九霄驚魂》等。 電影片名的創造性翻譯,更多的是重視原語的內容,而不是電影名原語,使語言能夠在傳達原片資訊的同時,溝通觀眾感情。具有強烈的感染力和審美價值。 五、結語 總之,片名翻譯不是簡單機械地照搬原片名的內容和形式,而是在充分研究分析原片內容、片名來源、語言功能、風格特徵的基礎之上,根據目的論,以音譯、直譯、意譯為手段,同時根據受眾的不同心理、不同文化背景和語言習慣等等進行電影名的再創造。 參考文獻: [1]Nord, Christiane. 2001. Translation as A Purposeful Action. Foreign Language Ecation Press [2]賀鶯.電影片名的翻譯理論與方法【J】外語與教學2001***1***。 [3]王惠玲、張碧航.目的論在電影名翻譯中的運用【J】西北大學學報2006***9***
3. 翻譯的目的論包含哪些原則
1、目的原則
目的論三大原則中,最重要的就是目的原則,也就是說翻譯活動由目的決定。弗米爾認為每一篇文本察備都有其特定的目的,文本和翻譯都要為這個目的服務。翻譯可以有多重目的,但總有一個是首要目的,首要目的決定翻譯方式和策略。在一個特定翻譯情景下,譯員必須選擇一個目的文本的主要目的,並做出合理和充分的解釋。
2、連貫性原則
連貫性原則也稱語內連貫原則,根據此原則,翻譯的文本必須語內連貫,即譯文具有可讀性和可接受性,能夠使接受者理解並在目的語文化及使用譯文的交際語境中有意義。任何文本都是信息和功能的提供者,但信息和功能從語言角度看並不總是明顯的,譯員根據目的原則選取服務於目的的方面和成分。
通過語言加工譯入目的語,使翻譯文本成為新的信息提供者。而在語言加工這一環節,譯員必須關注翻譯在譯入語中是可讀的和可理解的。只有在目的語讀者的交際語境中有意義,源文本的文化和信息才能有效傳遞給目的語讀者。
3、忠實原則
忠實原則也稱語際連貫原則,源本文和目的文本中存在一種前者向後者提供信息的關系。忠實原則受到目的原則和連貫性原則的制約,在某些情況下,會失去其作用。比如在目的和形式沖突較大的情況下,譯員為了服務敗物毀於目的語目的,在翻譯過程中,對語言本身做了較大的調整。
(3)目的論的翻譯方法和技巧擴展閱讀
用目的或目的因果性解釋世界的哲學學說。認為某種觀念的目的是規定事物存在、發展及其相互關系的原因和根據。其根本點是把自然過程擬人化,把目的這個只為人的活動所固有的因素強加給自然界。目的論有兩種主要的表現形式,即外在的目的論和內在的目的論。
前者認為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發生並秩序井然螞腔,都是神的目的所安排的。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是外在的目的論的早期代表,到中世紀則為宗教神學所利用和發揮,成為宗教神學的核心思想。內在的目的論認為事物的必然性存在於目的性之中,進而把目的理解為事物的內在規定,是比必然性更高的原則。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是內在的目的論的奠基者。亞里士多德提出了目的論美德,要從行動主體或者分配物的目的出發。
4. 翻譯目的論的三原則是什麼
翻譯目的論的三原則為:目的原則、連貫性原則和忠實性原則。
1、目的原則(skopos rule)
目的論認為,所有翻譯活動遵循的首要原則是「目的原則」,即翻譯應能在譯入語情境和文化中,按譯入語接受者期待的方式發生作用。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整個翻譯行為的過程,即結果決定方法。
2、連貫性原則
連貫性(coherence rule)指譯文必須符合語內連貫(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標准,即譯文具有可讀性和可接受性銷禪備,能夠使接受者理解並在譯入語文化及使用譯文的交際語境中有意義。
3、忠實性原則
忠實性原則(fidelity rule)指原文與譯文之間應該存在語際連貫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這相當於其他翻譯理論所謂的忠實於原文,但與原文忠實的程度和形式取決於譯文的目的和譯者對原文的理解。
(4)目的論的翻譯方法和技巧擴展閱讀:
一、具體內容
Skopos這一術語通常用來指譯文的目的,Skopos一詞來源於希臘語目的「Skopos」。除了Skopos,弗米爾還使用了相關的「目標(aim)」、「目的(purpose)」、「意圖(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虧毀詞。
為了避免概念混淆,諾德提議對意圖和功能作基本的區分:「意圖」是從發送者的角度定義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襲滑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識和環境條件共同決定的。
在弗米爾的目的論框架中,決定翻譯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眾——譯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們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識、對譯文的期待以及交際需求。
每一種翻譯都指向一定的受眾,因此翻譯是在「目的語情景中為某種目的及目標受眾而生產的語篇」。弗米爾認為原文只是為目標受眾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見原文在目的論中的地位明顯低於其在對等論中的地位。
二、評價標准
至於翻譯的標准,目的論用充分性(adequacy)而非等值(equivalence)作為評價譯文的標准。在目的論理論框架下,充分性指譯文要符合翻譯目的的要求,「在翻譯過程中以目標為基礎選擇實現翻譯目的的符號」。這是一個與翻譯行為相關的動態概念。
等值指譯語文本與源語文本出於不同的文化語境但實現了相似的交際功能。等值只是充分性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描述翻譯結果的一個靜態概念。
從上述分析中我們了解到,連貫性原則和忠實性原則並不是普遍適用的,在翻譯過程中我們應以目的原則和忠誠原則為指導,用合適作為評價譯文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