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方法通常有哪四種方法
我國會計准則中可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1、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最簡單並且常用的一種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除以預計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舊費用。在各年使用資產情況相同時,採用直線法比較恰當。
2、工作量法,又稱變動費用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理論依據在於資產價值的降低是資產使用狀況的函數。根據企業的經營活動情況或設備的使用狀況來計提折舊。假定固定資產成本代表了購買一定數量的服務單位,然後按服務單位分配成本。
3、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最後兩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在雙倍余額遞減法下,必須注意不能使固定資產的凈值低於其預計凈殘值以下。
4、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乘以一個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1)會計折舊方法如何選擇擴展閱讀: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公式
1、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折余價值×年折舊率。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年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
5、最後兩年每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凈殘值)/2。
⑵ 會計折舊方法
⑶ 折舊方法有哪些
一、折舊方法有哪些
1、折舊方法以下有:
(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下每年的折舊額會隨資產的工作量而不斷變化;
(3)雙倍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是用直線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方法;
(4)年數總和法。它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確定固定資產折舊額的方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制度。企業自行選擇、確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並由投資者審議批准。固定資產折舊辦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經投資者審議批准。企業購建重要的固定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財務決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責任。企業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後,應當在一個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
二、什麼是折舊費
1、折舊費指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原值,剔除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因素,按照規定的殘值率和折舊方法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從固定資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
2、會計上的金額,通常按資產原來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來計算,須定期記入支出賬內或從總收入中扣除,以彌補該資產的貶值。
⑷ 會計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也稱為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價值平均分攤於其可折舊年限內的一種方法。
2.工作量法:是根據固定資產在使用期間完成的總的工作量平均計算折舊的一種方法。工作量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一般認為其在工作時的損耗是較為平均的,但在工作以外基本無法提供經濟效益。實質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補充和延伸。在平均年限法下,折舊的金額在折舊時在平面直角坐標系中表現為一條平行於x軸的射線段(第一段起點在y軸上或第一象限),因此此時折舊是一種固定成本。
3.加速折舊法:
(1)雙倍余額遞減法,以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折舊金額在平面直角坐標系中表現為一條折線,前期是一條斜率為負數的直線,到最後兩期改為與x軸平行的線段。因此在前面折舊是一種變動成本,到最後兩期變成一種固定成本。
(2)年數總和法:又稱折舊年限積數法或級數遞減法,是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一種。它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確定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⑸ 企業如何選擇合理的折舊方法及建議
現在的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加速折舊的方法。
固定資產是企業一項很重要的資產, 其折舊作為成本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費用,進而影響企業的收益,同時折舊作為一種非付現成本,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轉。因而,合理選擇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我國會計制度允許使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方法中的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一、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比較:
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分為兩類:直線法和加速法。
(一)直線法
直線法是指按照使用年限或完成的工作量平均計提折舊的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
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是根據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扣除預計殘值,按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提折舊的一種方法。它將折舊均衡分配於使用期內的各個期間。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假定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會隨著使用程度而減退,因此,將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改為使用這項資產所能生產的產品或勞務數量。
不同的固定資產,其工作量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對於運輸設備來說,其工作量表現為運輸里程;對於機器設備來說,其工作量表現為機器工時。
(二)加速法
主要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1、年數總和法。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率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毎年的折舊額。這個遞減分數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數字總和。
2、雙倍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和雙倍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不同對所得稅的影響分析
第一,不同的折舊方法對於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補償時間會造成早晚不同。
第二,不同折舊方法導致的年折舊額提取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進稅制下納稅額的差異及比例稅制下納稅義務承擔時間的差異。企業正是利用這些差異來比較和分析,以選擇最優的折舊方法,達到最佳稅收效益。
第三,從企業稅負來看,在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的情況下,不同的折舊方法會使企業承擔的稅負輕重不同。
但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採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更為有利。因為加速折舊法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內加快補償,企業前期利潤少,納稅少;納稅較多,從而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
三、對企業選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理選, 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是企業稅收籌劃的要組成部分。因此,本文對企業選用資產折舊方法,特提出下列建議:
第一,年限平均法的特點是每年折舊額相同,但缺點是隨著固定資產的修理費越來越多,到資產的使用後期,修理費和折舊額會大大髙於固定資產購入額,從而影響企業的所得稅額和利潤,
第二,採用加速折舊法,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並不是指固定資產提前報廢或多提折舊。因為不論採用何種方法提折舊,從固定資產全部使用期間來看,折舊總額不變, 對企業的凈收益總額並無影響。各個具體年份來看,由於採用加速的拆法,使應計折舊額在固定資產使用前一提較多而後期攤提較少,必然使企業前期相對較少而後期較多。
第三,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考慮稅收籌劃收益如何。加速折舊方法前期折舊額大,後期折舊額小,就遞延了部分的所得稅款,相當於從國家那裡得到一筆無息貸款。
綜上所述,固定資產的折舊會影響到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輕重、多少直接影響到企業稅後凈利潤的形成,關繫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因此合理選擇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能給企業帶來一筆較大的稅收收益。
⑹ 會計折舊法有哪幾種
1、平均年限法: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總工作量
3、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後兩年改為平均年限法
4、年數總和法: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⑺ 會計折舊的方法有哪些
會計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主要有平均法和加速折舊法兩類,其中,平均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主要有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一、年限平均法
1.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折舊總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內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 - 預計凈產值)÷ 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 12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舉例分析
如:某企業2017年12月購入一套生產設備,原值為9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年限平均法對其計提折舊。
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下月起計提折舊。
2018年1月起計提折舊
方法一
年折舊額 = (900000 - 900000 × 4%)÷ 5 = 17280元
月折舊額= 17280 ÷ 12 = 1440元
方法二
年折舊率 = (1 - 4%)÷ 5 × 100% = 0.192 = 19.2%
月折舊率= 19.2% ÷ 12 = 0.016 = 1.6%
月折舊額 = 90000 × 1.6% = 1440元
二、工作量法
1.工作量法是根據固定資產一定會計期間的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經常運用於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運汽車及大型設備。
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期固定資產折舊額 = 該期固定資產實際完成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2.舉例分析
如:某企業擁有運貨汽車一輛,原值150000元,預計行駛里程475000千米,預計凈殘值率為5%,該運貨汽車本月實際行駛里程為2000千米,按工作量法對其計提折舊。
每千米折舊額 = (150000 - 150000 × 5%)÷ 475000 = 0.3(元)
或每千米折舊額 = 150000 × (1 - 5%)÷ 475000 = 0.3(元)
本月折舊額 = 2000 × 0.3 = 600元
三、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亦稱年限合計法,是指以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差額為基數,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年折舊率)計算每年折舊額的一種折舊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 (預計使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 預計使用年限 × (預計使用年限 + 1)÷ 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 - 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2.舉例分析
某企業購入一套生產設備,原值為9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第一年年折舊率 = 5 ÷ [5×(5+1)÷2] = 5/15
第一年年折舊額 = 5/15 × (90000 - 90000 × 4%)= 5/15 × 86400 = 28800元
第二年年折舊率 = 4/15
第二年年折舊額 = 4/15 × (90000 - 90000 × 4%)= 4/15 × 86400 = 23040元
第三年年折舊率 = 3/15
第三年年折舊額 = 3/15 × (90000 - 90000 × 4%)= 3/15 × 86400 = 17280元
第四年年折舊率 = 2/15
第四年年折舊額 = 2/15× (90000 - 90000 × 4%)= 2/15 × 86400 = 11520元
第五年年折舊率 = 1/15
第五年年折舊額 = 1/15× (90000 - 90000 × 4%)= 1/15 × 86400 = 5760元
四、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產值的情況下,以直線法折舊率的雙倍為年折舊率,並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因此,在採用這種方法時必須注意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低於其預計凈殘值。
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 = 2 ÷ 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 × 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年初賬面凈值 × 月折舊率
2.舉例分析
某企業購入一套生產設備,原值為9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率 = 2 ÷ 5 × 100% = 40%
第1年應提的折舊額 = 90000 × 40% = 36000元
第2年應提的折舊額 = (90000 - 36000)× 40% = 21600元
第3年應提的折舊額 = (90000 - 36000 - 21600)× 40% = 12960元
從第4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4、第5年每年應提折舊額 = [(90000 - 36000 - 21600 - 12960)- 90000 × 4%] ÷ 2
= 7920元
拓展資料: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准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