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無水氟化氫取樣過程中如何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眾所周知,無水氫氟酸(http://www.sdqingfusuan.com )生產過程中存在著中毒、灼傷、觸電等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因此在設計及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范標准,以免留下安全隱患。在此主要針對中毒、灼傷、觸電等危害提出安全對策措施,限於篇幅,其他危險危害因素的安全對策措施,不在此進行討論。
1、防中毒危害的對策措施
無水氫氟酸生產存在一些有毒物質,如無水氫氟酸、氫氟酸、硫酸、發煙硫酸和煤氣等。尤其是無水氫氟酸、氫氟酸具有毒性高的特點,應作為防範重點。
(1)應當注意工藝參數的選擇及量的控制,使無水氫氟酸生產裝置在尾氣風機抽吸下呈負壓狀態,在無水氫氟酸灌裝口也設負壓介面,以防止生產裝置中的氟化氫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造成人員中毒。
(2)注意設備材質選型,為使泄漏的可能性降至最低,要注意設備和材質的選擇。通過其他裝置及同類工程的實踐經驗以及裝置設計知識,選擇耐腐蝕材料,確保設備的完整密閉性。
(3)對無水氫氟酸生產工段及崗位,如有毒物料在不正常操作時的排出口、取樣口、貯罐閥、輸送泵及壓縮機等處可能泄漏或聚積有毒氣體的地方,以及煤氣站等處需設置有毒氣體探測器,防止有毒物質濃度超標;若控制室、配電室與有毒物料的設備相距30米以內,也宜設相應的有毒氣體探測器。
(4)設置不間斷電源,在外電源斷電時,可確保負壓系統正常運轉,以防止生產裝置中的氟化氫氣體外泄。
(5)無水氫氟酸生產廠房和煤氣站等設計為半敞開式結構,以利於通風,減少有毒物質在工作場所的積聚。
(6)加強設備、管道、閥門密封材料檢查和保養維修及崗位巡查,嚴防設備跑、冒、滴、漏。
(7)加強對現場操作人員的個體防護,有毒生產場所和崗位應配備專用的防毒面具、空氣呼吸面具、手套和防護鏡等勞動防護用品,並經常進行檢查,對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如濾毒罐等應及時更換。對有毒崗位操作人員應定期體檢,建立健康檔案,防止慢性中毒。
2、防灼傷對策措施
(1)對高溫設備如熱風爐、回轉爐、高溫循環風機、煤氣發生爐等採取應採取有效的隔熱措施。設備及管道的保溫設計應符合《設備及管道保溫技術通則》(GB4272),以減少對操作環境的影響,預防發生灼燙事故。
(2)對存在無水氫氟酸、氫氟酸、硫酸和發煙硫酸等屬強酸性腐蝕性物質的設備設施,在設計時應合理選擇流程、設備和管道結構及材料,防止物料外泄或噴濺。
(3)具有化學灼傷危害作業應盡量採用機械化、管道化和自動化,並安裝必要的信號報警、安全聯鎖和保險裝置,禁止使用玻璃管道、管件、閥門、流量計、壓力計等儀表。
(4)對無水氫氟酸等具有化學灼傷危險的生產裝置,其設備布置應保證作業場所有足夠空間,並保證作業場所暢通,危險作業點裝設防護措施。
(5)對具有化學灼傷危險的作業區,應設計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護措施,並在裝置區設置救護箱。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
3、防觸電措施
(1)正常不帶電而事故時可能帶電的配電裝置及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均應按《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的要求設計可靠接地裝置。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定期檢測接地電阻。並根據中國氣象局第八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防雷裝置請有資質的單位實行定期進行檢測。
(2)移動式電氣設備應設置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
(3)對設備內檢修等應採用安全電壓的場所,應採用安全電壓。
(4)設計時,應按照相關標准規范的要求確保檢修、試驗或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安全防護距離和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5)電氣設備檢查檢修時,要嚴格執行作業票制度,為電氣操作人員配備完好的電工作業工具;進行電器維修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拉閘、斷電、掛牌、接地、聯鎖等電力安全規章制度,防止誤操作造成觸電傷害。
(6)加強電氣安全的技術培訓,電工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掌握觸電急救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貳』 氟化氫國家標準是多少如何檢測空氣中氟化氫的濃度
衛生標准:大氣中F的最高允許濃度一次量為0.02mg/m3 日平均為0.007mg/m3;
關於環境的GB3095-1996標准里有
一般用氟化氫氣體檢測儀可以檢測。
『叄』 氫氣的檢測方法
在空氣中燃燒火焰呈淺藍色,有爆鳴聲,生成物只有水。
氫氣,無色、無味氣體,具有還原性。
氫氣是一種極易燃的氣體,燃點只有574℃,在空氣中的體積分數為4%至75%時都能燃燒。氫氣燃燒的焓變為−286 kJ/mol。
氫氣佔4.1%至74.8%的濃度時與空氣混合,或佔18.3%至59激下易引爆。氫氣的著火點為500 °C。純凈的氫氣與氧氣的混合物燃燒時放出紫外線。
因為氫氣比空氣輕,所以氫氣的火焰傾向於快速上升,故其造成的危害小於碳氫化合物燃燒的危害。氫氣與所有的氧化性元素單質反應。氫氣在常溫下可自發的和氯氣(需要光照)反應 ,氫氣和氟氣在冷暗處混合就可爆炸,生成具有潛在危險性的酸氯化氫或氟化氫。
在帶尖嘴的導管口點燃純凈的氫氣,觀察火焰的顏色。然後在火焰上方罩一個冷而乾燥的燒杯,過一會兒,我們可以看到,純凈的氫氣在空氣里安靜地燃燒,產生淡藍色的火焰(氫氣在玻璃導管口燃燒時,火焰常略帶黃色)。用燒杯罩在火焰的上方時,燒杯壁上有水珠生成,接觸燒杯的手能感到發燙。
氫氣在空氣里燃燒,實際上是氫氣跟空氣里的氧氣發生了化合反應,生成了水並放出大量的熱。
(3)氟化氫采樣連接方法擴展閱讀
氫氣為一種無色、無嗅、無毒、易燃易爆的氣體,和氟氣、氯氣、氧氣、一氧化碳以及空氣混合均有爆炸的危險,其中,氫氣與氟氣的混合物在低溫和黑暗環境就能發生自發性爆炸,與氯氣的混合體積比為1:1時,在光照下也可爆炸。
氫氣由於無色無味,燃燒時火焰是透明的,因此其存在不易被感官發現,在許多情況下向氫氣中加入有臭味的乙硫醇,以便使嗅覺察覺,並可同時賦予火焰以顏色。
氫氣雖無毒,在生理上對人體是惰性的,但若空氣中氫氣含量增高,將引起缺氧性窒息。與所有低溫液體一樣,直接接觸液氫將引起凍傷。液氫外溢並突然大面積蒸發還會造成環境缺氧,並有可能和空氣一起形成爆炸混合物,引發燃燒爆炸事故。
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或明火即會發生爆炸。氣體比空氣輕,在室內使用和儲存時,漏氣上升滯留屋頂不易排出,遇火星會引起爆炸。氫氣與氟、氯、溴等鹵素會劇烈反應。
氫氣因為是易燃壓縮氣體,故應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倉間內。倉內溫度不宜超過30℃。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應與氧氣、壓縮空氣、鹵素(氟氣、氯氣、溴)、氧化劑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混運。
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採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工具。驗收時要注意品名,注意驗瓶日期,先進倉的先發用。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
『肆』 用什麼檢漏裝有氟化氫的儲罐
可使用肥皂泡沫法檢漏方法進行檢漏。
肥皂泡沫法檢漏就是先向空調製冷系統充入10?20kg/cm2 (1?2MPa)壓力的氮氣或直接用真空泵加壓,在懷疑泄漏區域 (如管道連接處)塗上肥皂液,如有泄漏,該處必然起肥皂泡。
此法簡單易行,是目前修理行業經常用的一種方法,可用於已 充注製冷劑製冷裝置的檢漏,也可作為其他檢漏方法的輔助手段。 檢測時,首先將肥皂削成薄片,浸泡在熱水中使之融化,成為稠狀 的肥皂水。將被檢測的部位上的油污擦乾凈,用毛刷浸沾肥皂水, 塗抹於檢漏處,或用手持噴霧器在空調管路上噴塗肥皂液,靜待幾 分鍾,並仔細進行觀察。如果發現被檢測部位有氣泡不斷逸出,說 明該部位點就是泄漏點,作好標記,繼續對其他可疑處進行檢漏,待到檢漏工作結束後,再對被檢的泄漏點進行修復。
『伍』 請教一下各位,臭氧發生器中臭氧濃度怎麼檢測
臭氧的測定方法主要有靛藍二磺酸鈉分光光度法、紫外光度法和化學發光法。
G.1靛藍二磺酸的分光光度法
G.1.1 相關標准和依據
本方法主要依據GB/T15437 《環境質量 臭氧的測定 靛藍二磺酸的分光光度法》。
G.1.2 原理
空氣中的臭氧,在磷酸鹽緩沖溶液存在下,與吸收液中藍色的靛藍二磺酸鈉等摩爾反應,褪色生成靛紅二磺酸鈉。在610nm處測定吸光度,根據藍色減褪的程度定量空氣中臭氧的濃度。
G.1.3 測定范圍
當采樣體積為30L時,最低檢出濃度為0.01mg/m3。當采樣體積為(5~30)L,時,本法測定空氣中臭氧的濃度范圍為 0.030~1.200 mg/m3。
G.1.4 儀器
G.1.4.1 采樣導管:用玻璃管或聚四氟乙烯管,內徑約為3mm,盡量短些,最長不超過2m,配有朝下的空氣入口。
G.1.4.2 多孔玻板吸收管: 10mL。
G.1.4.3 空氣采樣器。
G.1.4.4 分光光度計。
G.1.4.5 恆溫水浴或保溫瓶。
G.1.4.6 水銀溫度計:精度為±5℃。
G.1.4.7 雙球玻璃管:長10cm,兩端內徑為6mm,雙球直徑為15mm。
G.1.5 試劑
除非另有說明,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分析純試劑和重蒸餾水或同等純度的水。
G.1.5.1 溴酸鉀標准貯備溶液C(1/6KBrO3)=0.1000mol/L:稱取1.3918g溴酸鉀(優級純,180℃烘2h )溶解於水,移入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釋至標線。
G.1.5.2 溴酸鉀—溴化鉀標准溶液C(1/6KBrO3)=0.0100mol/L:吸取10.00mL溴酸鉀標准貯備溶液於100mL 容量瓶中,加入1.0g溴化鉀(KBr),用水稀釋至標線。
G.1.5.3 硫代硫酸鈉標准貯備溶液C(Na2S2O3)=0.1000mol/L。
G.1.5.4 硫代硫酸鈉標准工作溶液C(Na2S2O3)=0.0050mol/L:臨用前,准確量取硫代硫酸鈉標准貯備溶液用水稀釋20倍。
G.1.5.5 硫酸溶液:(1 6)(V/V)。
G.1.5.6 澱粉指示劑溶液,2.0g/L :稱取0.20g可溶性澱粉,用少量水調成糊狀,慢慢倒入100mL沸水中,煮沸至溶液澄清。
G.1.5.7 磷酸鹽緩沖溶液C(KH2PO4—Na2HPO4)=0.050mol/L:稱取6.8g磷酸二氫鉀(KH2PO4)和7.1g無水磷酸氫二鈉(Na2HPO4),溶解於水,稀釋至1000mL。
G.1.5.8 靛藍二磺酸鈉(C6H18O8S2Na2 簡稱IDS),分析純。
G.1.5.9 IDS標准貯備溶液:稱取0.25g靛藍二磺酸鈉(IDS),溶解於水,移入5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釋至標線,搖勻,24h後標定。此溶液於20℃以下暗處存放可穩定兩周。
標定方法:吸取20.00mL IDS標准貯備溶液於250mL碘量瓶中,加入20.00mL溴酸鉀—溴化鉀標准溶液,再加入50mL水,蓋好瓶塞,放入16℃±1℃水浴或保溫瓶中,至溶液溫度與水溫平衡時,加入5.0mL(1 6)硫酸溶液,立即蓋好瓶塞,混勻並開始計時,在16℃±1℃水浴中,於暗處放置35min±1min。加入1.0g碘化鉀(KI)立即蓋好瓶塞搖勻至完全溶解,在暗處放置5min後,用硫代硫酸鈉標准工作溶液滴定至紅棕色剛好褪去呈現淡黃色,加入5mL澱粉指示劑,繼續滴定至藍色消褪呈現亮黃色。兩次平行滴定所用硫代硫酸鈉標准工作溶液的體積之差不得大於0.10mL。IDS溶液相當於臭氧的質量濃度C(O3,μg/mL)按下式計算:
式中:
C1——溴酸鉀—溴化鉀標准溶液的濃度,mol/L;
V1——溴酸鉀—溴化鉀標准溶液的體積,mL;
C2——滴定用硫代硫酸鈉標准工作溶液的濃度,mol/L;
V2——滴定用硫代硫酸鈉標准工作溶液的體積,mL;
V——IDS標准貯備溶液的體積,mL;
12.00——臭氧的摩爾質量(1/4O3),g/mol。
G.1.5.10 IDS標准工作溶液:將標定後的IDS標准貯備溶液用磷酸鹽緩沖溶液,稀釋成每毫升相當於1.0μg臭氧的IDS標准工作溶液。此溶液於20℃以下暗處存放,可穩定一周。
G.1.5.11 IDS吸收液:將IDS標准貯備溶液用磷酸鹽緩沖溶液稀釋成每毫升相當於2.5μg或5.0μg臭氧的IDS吸收液。此溶液於20℃以下暗處存放,可使用一月。
G.1.5.12 活性炭吸附管, 60~80 目:臨用前在氮氣保護下400℃烘2h,冷卻至室溫,裝入雙球玻璃管中,兩端用玻璃棉塞好,密封保存。
G.1.6 采樣
G.1.6.1 樣品的採集:用內裝10.00mL IDS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罩上黑布套,以0.5L/min的流量采氣 5~30 L。
G.1.6.2 零空氣樣品的採集:采樣的同時,用與采樣所用吸收液同一批配製的IDS吸收液,在吸收管入口端串接一支活性炭吸附管,按樣品採集方法採集零空氣樣品。
G.1.6.3 注意事項:當吸收管中的吸收液褪色約50%時,應立即停止采樣。當確信空氣中臭氧濃度較低,不會穿透時,可用棕色吸收管采樣。
每批樣品至少採集兩個零空氣樣品。
在樣品的採集、運輸及存放過程中應嚴格避光。樣品於室溫暗處存放至少可穩定3d。
G.1.7 步驟
G.1.7.1 標准曲線的繪制
取六支10mL具塞比色管,按表G.1.1制備標准系列。
表G.1.1 臭氧標准系列
管 號 0 1 2 3 4 5
IDS標准工作溶液(mL) 10.00 8.00 6.00 4.00 2.00 0
磷酸鹽緩沖溶液(mL) 0 2.00 4.00 6.00 8.00 10.00
臭氧含量(μg/mL) 0 0.20 0.40 0.60 0.80 1.00
各管搖勻,用10mm比色皿,在610nm處,以水為參比測量吸光度。以臭氧含量為橫坐標,以零管樣品的吸光度(A0)與各標准樣品管的吸光度(A)之差(A0-A)為縱坐標,用最小二乘法計算標准曲線的回歸方程:
y=bx a
式中:
y——A0-A;
x——臭氧含量,μg/mL;
b——回歸方程的斜率,吸光度:mL/μg/10mm;
a——回歸方程的截距。
G.1.7.2 樣品測定
在吸收管的入口端串接一個玻璃尖嘴,用吸耳球將吸收管中的溶液擠入到一個25mL或50mL棕色容量瓶中。第一次盡量擠凈,然後每次用少量磷酸鹽緩沖溶液,反復多次洗滌吸收管,洗滌液一並擠入容量瓶中,再滴加少量水至標線。按繪制標准曲線步驟測量樣品的吸光度。
G.1.7.3 零空氣樣品的測定
用與樣品溶液同一批配製的IDS吸收液,按樣品的測定步驟測定零空氣樣品的吸光度。
G.1.8 計算
c
式中:
c——臭氧濃度;
A0——零空氣樣品的吸光度;
A——樣品的吸光度;
a——標准曲線的截距;
V——樣品溶液的總體積,mL;
b——標准曲線的斜率,吸光度·mL/μg/10mm;
V0——換算為標准狀態的采樣體積,L。
所得結果表示至小數點後3位。
G.1.9 說明
G.1.9.1 六個實驗室繪制IDS標准曲線的斜率在 0.431~0.467 吸光度·mL/μg/10mm之間,平均吸光度為0.449。
G.1.9.2 六個實驗室測定濃度范圍在 0.088~0.946 mg/m3之間的臭氧標准氣體,重復性變異系數小於10%,相對誤差小於5%。
G.1.9.3 六個實驗室測定三個濃度水平的IDS標准溶液(平行測定6次),精密度見表G.1.2。
G.1.2 測定IDS溶液的精密度
濃度(mg/L) 重復性 再現性
Sr r SR R
0.085 0.0011 0.003 0.0038 0.011
0.537 0.016 0.004 0.0064 0.018
0.918 0.0014 0.004 0.0107 0.030
G.1.10 干擾
二氧化氮使臭氧的測定結果偏高,約為二氧化氮質量濃度的6%。
空氣中二氧化硫、硫化氫、過氧乙醯硝酸酯(PAN)和氟化氫的濃度分別高於750、110、1800和2.5μg/m3時,干擾臭氧的測定。
空氣中氯氣、二氧化氯的存在使臭氧的測定結果偏高。但在一般情況下,這些氣體的濃度很低,不會造成顯著誤差。
G.2 紫外光度法
G.2.1 相關標准和依據
本方法主要依據GB/T15438 《環境質量 臭氧的測定 紫外光度法》。
G.2.2 術語
G.2.2.1 零空氣:不含能使臭氧分析儀產生可檢測響應的空氣,也不含與臭氧發生反應的一氧化碳、乙烯等物質。
G.2.2.2 傳遞標准:一個儀器及相關的操作程序或一個方法,能准確測量並重現與一級標准有定量相關性的臭氧濃度標准。
G.2.3 原理
當空氣樣品以恆定的流速進入儀器的氣路系統,樣品空氣交替地或直接進入吸收池或經過臭氧滌去器再進入吸收池,臭氧對254nm波長的紫外光有特徵吸收,零空氣樣品通過吸收池時被光檢測器檢測的光強度為Io,臭氧樣品通過吸收池時被光檢測器檢測的光強度為I,I/ Io為透光率。每經過一個循環周期,儀器的微處理系統根據朗伯—比耳定律求出臭氧濃度。
G.2.4 測定范圍
臭氧的測定范圍為2.14μg/m3(0.001mL/m3)至2 mg/m3(1mL/m3)。
G.2.5 試劑和材料
G.2.5.1 采樣管線:採用玻璃、聚四氟乙烯等不與臭氧起化學反應的惰性材料。
G.2.5.2 顆粒物濾膜:濾膜及其它支撐物應由聚四氟乙烯等不與臭氧起化學反應的惰性材料製成。應能脫除可改變分析器性能、影響臭氧測定的所有顆粒物。
註:①濾膜孔徑為5μm;
②通常:新濾膜需要在工作環境中適應 5~15 min後再使用。
G.2.5.3 零空氣:來源不同的零空氣可能含有不同的殘余物質,因此,在測定Io時,向光度計提供零氣的氣源與發生臭氧所用的氣源相同。
G.2.6 儀器
G.2.6.1 紫外臭氧分析儀
G.2.6.1.1 紫外吸收池:紫外吸收池應用不與臭氧起化學反應的惰性材料製成,並具良好的機械穩定性。吸收池的臭氧損失不能大於5%。光路長度為已知值的99.5%。
G.2.5.1.2 紫外燈:所產生的紫外光被檢測器接受的254nm的輻射至少佔99.5%。
G.2.6.1.3 光檢測器:能滿足在254nm波長下測量的靈敏度要求。濃度測量標准偏差不超過0.01mg/m3(0℃,101.325kPa)或濃度的3%。
G.2.6.1.4 臭氧滌去器:空氣樣品經過臭氧滌去器以後進入吸收池由光檢測器測出Io,臭氧滌去器的平均壽命由生產廠家給出。然而實際壽命由采樣環境而定。當臭氧滌去器對環境中的臭氧反應明顯降低、線性檢驗精度>1%時則應更換臭氧滌去器。
G.2.6.1.5 采樣泵:采樣泵安裝在氣路的末端,抽吸空氣流過臭氧分析儀,並能在儀器所需的流量和壓力條件下運轉。
G.2.6.1.6 流量控制器:控制流過臭氧分析儀的空氣流量恆定在選定流量值的±2%以內。
G.2.6.1.7 流量計:流量值在要求值的±2%范圍以內。
G.2.6.1.8 溫度指示器:能測量紫外吸收池的溫度,准確度為±0.1℃。
G.2.6.1.9 壓力指示器:能測量紫外吸收池的壓力,准確度為±0.1kPa。
G.2.6.2 校準用主要設備
G.2.6.2.1 一級紫外臭氧校準儀:一級紫外臭氧校準儀僅用於一級校準用。只能通入清潔、乾燥、過濾過的氣體,而不可以直接採集空氣。只能放在干凈的專用的試驗室內,必須固定避免震動。可將紫外臭氧校準儀通過傳遞標准作為現場校準的共同標准。一級紫外臭氧校準儀其吸收池要能通過254nm波長的紫外光,通過吸收池的254nm波長的紫外光至少要有99.5%被檢測器所檢測。吸收池的長度,不應大於已知長度的±0.5%。臭氧在氣路中的損失不能大於5%。
G.2.6.2.2 臭氧發生器:能發生穩定濃度的臭氧,並在整個校準周期內臭氧的流量要保持均勻。
G.2.6.2.3 輸出多支管:輸出多支管應用不與臭氧起化學反應的惰性材料,如玻璃、聚四氟乙烯塑料等。直徑要保證與儀器連接處及其他輸出口壓力降可忽略不計。系統必須有排出口,以保證多支管內壓力為大氣壓,防止空氣倒流。
G.2.7 步驟
G.2.7.1 紫外臭氧分析儀的校準
G.2.7.1.1 一級標准校準
G.2.7.1.1.1 原理
用臭氧發生器制備不同濃度的臭氧,將一級紫外臭氧校準儀和臭氧分析儀連接在輸出多支管上同時進行測定。將臭氧分析儀測定的臭氧濃度值對一級紫外臭氧校準儀的測定值做圖,即得出臭氧分析儀的校準曲線。
G.2.7.1.1.2 臭氧分析儀的校準步驟
a.通電使整個校準系統預熱和穩定48h。
b.零點校準。調節零空氣的流量,使零空氣流量必須超過接在輸出多支管上的校準儀與分析儀的總需要量,以保證無環境空氣抽入多支管的排出口。讓分析儀和校準儀同時採集零空氣直至獲得穩定的響應值(零空氣需穩定輸出15min)。然後調節校準儀的零點電位器至零。同時調節分析儀的零點電位器。分別記錄臭氧校準儀和臭氧分析儀對零空氣的穩定響應值。
c.調節臭氧發生器,發生臭氧分析儀滿量程80%的臭氧濃度。
d.跨度調節。讓分析儀和校準儀同時採集臭氧,直至獲得穩定的響應值(臭氧需穩定輸出15min)。調節分析儀的跨度電位器,使之與校準儀的濃度指示值一致。分別記錄臭氧校準儀與臭氧分析儀臭氧標氣的穩定響應值。
如果滿量程跨度調節作了大幅度的調節,則應重復步驟c~d再檢驗零點和跨度。
e.多點校準。調節臭氧發生器,在臭氧分析儀滿量程標度范圍內,至少發生5個臭氧濃度,對每個發生的臭氧濃度分別測定其穩定的輸出值,並分別記錄臭氧校準儀與臭氧標准儀對每個濃度的穩定響應值。
f.繪制標准曲線。以臭氧分析儀的響應值(mg/m3)為Y軸。以臭氧濃度(臭氧校準儀的響應值)為X軸作校準曲線。所得的校準曲線應符合下式的線性方程。
O3(mg/m3)=b×[臭氧分析儀的響應值] a
g.用最小二乘法公式計算校準曲線的b、a和γ值。a值應小於滿量程濃度值的1%,b值應在0.99~1.01之間,γ值應大於0.9999。
G.2.7.1.2 傳遞標准校準
在不具備一級校準儀和不方便使用一級標準的情況下,可以用傳遞標准校準。傳遞校準可採用紫外臭氧校準儀和靛藍二磺酸鈉分光光度法。用於傳遞校準的紫外臭氧校準儀只能用於校準。
G.2.7.2 臭氧分析儀的操作
接通電源,打開儀器主電源開關,儀器至少預熱一小時。待儀器穩定後連接氣體采樣管線進行現場測定。記錄臭氧的濃度。
G.2.8 結果的表示
G.2.8.1 臭氧濃度的計算
報告結果時使用mg/m3。儀器參數以mL/m3計時換算成mg/m3。臭氧mL/m3與mg/m3的換算關系為:1mL/m3=2.141 mg/m3。
G.2.8.2 精密度
五個實驗室重復測定濃度在 0.014~1.198 mg/m3的臭氧,濃度在 0.014~0.020 mg/m3之間時重復性變異系數小於9.0%;濃度在 0.020~1.198 mg/m3之間其變異系數小於5.0%。相對標准偏差小於1.0%。
G.2.9 干擾
本方法不受常見氣體的干擾,但少數有機物如苯及苯胺等(見表G.2.1),在254nm處吸收紫外光,對臭氧的測定產生正干擾。除此之外,當被測室內空氣中顆粒物濃度超過100μg/m3時,也對臭氧的測定產生影響。
表 G.2.1 對紫外臭氧測定儀產生干擾的某些化學物質
干擾物質(1mL/m3計) 響應(以%濃度計)
苯乙烯 20
反式—甲基苯乙烯 >100
苯甲醛 5
o-甲氧甲酚 12
硝基甲酚 100
下列物質在濃度低於1mL/m3時不產生反應:甲苯、過氧硝酸乙醯酯、丁二酮- 2,3、過氧硝酸苯醯酯、硝酸甲酯、硝酸正丙酯、硝酸正丁酯。
G.3 化學發光法
G.3.1 相關標准和依據
本方法主要依據ISO 10313 《Ambient air - Determination of the mass concentration of ozone – Chemiluminescence method》。
G.3.2 原理
臭氧分析器是根據臭氧和乙烯氣相發光反應的原理製成的。樣氣被連續抽進儀器的反應室與乙烯反應產生激發態的甲醛(HCHO*)。當HCHO*回到基態時,放出光子(hγ)。反應式如下:
2O3 2C2H4→4 HCHO* O2
HCHO*→HCHO hγ
發射300~600 nm的連續光譜,峰值波長為435nm。所發光的強度與臭氧濃度呈線性關系,從而測得臭氧濃度。
G.3.3 最低檢出濃度
本法最低檢出濃度為0.005mg/m3。
G.3.4 儀器和設備
G.3.4.1 臭氧分析器
儀器主要技術指標如下:
測量范圍: 0~2.0 mg/m3;
響應時間(達到最大值90%):<1min;
線性誤差:<±2%滿刻度;
重現性:<±2%滿刻度;
零點漂移:<±2%滿刻度(24h內);
跨度漂移:<±2%滿刻度(24h內);
噪音:<±1%滿刻度。
G.3.4.2 臭氧標准氣體發生裝置: 臭氧濃度用紫外光度法標定。
G.3.5 試劑和材料
G.3.5.1 活性炭:粒狀;
G.3.5.2 5A分子篩:粒狀;
G.3.5.3 乙烯鋼瓶氣:純度99.5%以上。
G.3.6 采樣
空氣樣品通過聚四氟乙烯導管,以儀器要求的流量抽入儀器。
G.3.7 分析步驟
按儀器說明書要求進行啟動(一般要預熱2h)、調零和校準等操作,然後進行現場測定。
G.3.8 計算
G.3.8.1 讀取臭氧濃度(mg/m3)。
G.3.8.2 根據測定時的氣溫和大氣壓力,將濃度測量值換算成標准狀態下濃度。
G.3.9 干擾
臭氧與乙烯氣相發光反應,發射 300~600 nm的連續光譜,峰值波長為435nm。由於此光譜范圍與通常的光電倍增管的光譜特性相吻合,因此共存組分的干擾極少。
『陸』 大氣環境監測的監測項目
大氣污染物按其存在狀態分為粒子狀污染物和分子狀污染物(亦稱氣態污染物)兩大類。根據污染物的存在狀態,大氣污染監測項目也分粒狀污染物監測和氣態污染物監測兩大監測項目。其中,粒狀污染物監測又分總懸浮微粒監測、飄塵監測、降塵監測和粒狀污染物成分監測;氣態污染物監測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碳、光化學氧化劑(O3)、氯化氫、氟化氫、總烴等。總之大氣環境監測的監測項目是相當多的,上面只列舉了其中的—部分。即使這—部分,也不是任何單位在任何—次監測工作中,都要進行監測。中國在《大氣環境質量標准》中,只對總懸浮微粒、飄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碳和光化學氧化劑六個項目的限值作了規定,其中飄塵作為參考標准。實際上,在大氣環境監測中,總懸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項是必測項目,其他項目則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監測目的進行選擇。 在監測范圍內,污染源較多而且很分散時,用此法布設采樣點。將整個監測區域畫成方形網格,在網格線的結點或方格的中心布設采樣點,點的數目和間距要根據人力、物力和實際情況決定。
同心圓布點法 有多個較集中的污染源,調查污染源周圍各個方向和距離的污染情況時,以污染源為中心,在地面上畫出若干個同心圓,再從圓心向周圍引出若干條輻射線,同心圓的間距越向外越大例如4:10:20:40,在每個圓上分別設幾個采樣點。 將要監測的區域按工業區、居民區、商業區、交通樞紐、文化區、公園等分成若干個功能區,各功能區布設—定數量的監測點。
在實際大氣環境監測中,上述幾種布點方法的使用,往往以—種方法為主,再用其他方法作必要的調整,以便采樣點的布設更具有代表性。此外,布點時還應注意:(1)在交通頻繁地方布點時,點的位置應離開道路邊緣l5~30m;(2)所有采樣點都應避開林地、高牆等明顯的障礙物;(3)在高大建築物下風側布點時,點與建築物的距離為建築物高度的10倍,無條件時至少要保持2倍以上。 當待測物在大氣中的濃度較低或分析方法的靈敏度不夠高時,要使用濃縮采樣法採集氣樣。使用最廣的濃縮采樣法有過濾法或溶液吸收法。
(1)過濾法。此法用於粒子狀污染物的採集。采樣時,將濾紙或有機濾膜夾持在專用的采樣頭上,將采樣頭與流量計、抽氣泵連接。啟動抽氣泵後,氣體分子透過濾紙(或濾膜)經流量計計量,再經抽氣泵外排,粒狀物則被阻留在濾紙或濾膜上,抽氣時間越長,濾紙上阻留的粒狀物也越多。
(2)溶液吸收法。多用於分子狀或蒸氣污染物採集,捕集待測物質的儀器為吸收管,吸收管中盛有能與待測物質發生作用的吸收液,將吸收管與流量計和抽氣泵連接。啟動抽氣泵,當大氣以氣泡形式通過盛有吸收管的吸收液時,在氣—液界面上,發生待測氣體的溶解作用或與吸收液的化學反應,使待測物留在吸收液中。與此同時,氣泡內的分子因本身的熱運動而迅速擴散到氣泡表面,繼續發生溶解作用或化學反應,如此繼續下去,即完成待測物的吸收過程。顯然,通氣時間越長,吸收液中待測物的濃度就越大,因此,采樣過程就是被測物的濃縮過程。濃縮采樣法除過濾法和溶液吸收法外,還有固體采樣管阻留法、低溫冷凝法等
『柒』 工作場所中氟化氫的最高容許濃度為1mg/m3 ,采樣組用10mL濃度為0.1mol/L的NaOH
問題闡述不清。
氟化氫(hydrogen fluoride),化學式HF,是由氟元素與氫元素組成的二元化合物。它是無色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 [1]。氟化氫是一種一元弱酸。氟化氫及其水溶液均有毒性,容易使骨骼、牙齒畸形,氫氟酸可以透過皮膚被黏膜、呼吸道及腸胃道吸收,中毒後應立即應急處理,並送至就醫。與五氟化銻混合後生成氟銻酸(HSbF6)。
『捌』 使用氫氟酸應該注意什麼
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膠耐酸鹼服,戴橡膠耐酸鹼手套。
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鹼類、活性金屬粉末、玻璃製品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鹼類、活性金屬粉末、玻璃製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8)氟化氫采樣連接方法擴展閱讀:
在人體內部,氫氟酸與鈣離子和鎂離子反應,正因為如此,它會使依靠以上兩種離子發揮機能的器官喪失作用。接觸、暴露在氫氟酸中一開始可能並不會疼痛,而症狀可能直到幾小時後氫氟酸與骨骼中的鈣反應時才會出現。如果不進行處理,最終可能導致心、肝、腎和神經系統的嚴重甚至是致命損傷。
接觸氫氟酸後的初始救護措施通常包括在接觸部位塗上葡萄糖酸鈣凝膠。如果接觸范圍過廣,又或者延誤時間太長的話,醫護人員可能會在動脈或周圍組織中注射鈣鹽溶液。但無論如何,接觸氫氟酸後必須得到及時並且專業的護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氫氟酸
『玖』 氟化氫氣體濃度對人體的危害,氟化氫氣體報警器報警值設為多少
氟化氫氣體濃度對人體的危害見下表,氟化氫氣體報警器一般有2級報警,低級設TWA值的50%,高級報警設TWA值,我們工廠用的氟化氫氣體報警器就是他們的,這些數據也是他們提供給我的,他們的產品質量很好,服務也好,值得信賴。
HF
氟化氫 TWA 值 2.2ppm
對眼、鼻、咽喉等粘膜開始有刺激作用,作用時間長時也可引起肺水腫 5-10ppm
已感到刺激,能耐受數分鍾 30ppm
引起眼和鼻黏膜刺激症狀,皮膚刺痛 60ppm
能耐受1分多鍾 120ppm
引起急性中毒致死 490-530ppm
『拾』 �工業廢物焚燒wh-12是什麼意思
國家環保總局特製定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准。全文如下:
1范圍
本標准從危險廢物處理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發,規定了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場所的選址原則、焚燒基本技術性能指標、焚燒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限值、焚燒殘余物的處置原則和相應的環境監測等。
本標准適用於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驗收以及運行過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引用標准
以下標准所含條文,在本標准中被引用即構成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HZB1-1999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15562.2-1995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9-90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HJ/T20-1998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術語
3.1危險廢物
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判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3.2焚燒
指焚化燃燒危險廢物使之分解並無害化的過程。
3.3焚燒爐
指焚燒危險廢物的主體裝置。
3.4焚燒量
焚燒爐每小時焚燒危險廢物的重量。
3.5焚燒殘余物
指焚燒危險廢物後排出的燃燒殘渣、飛灰和經尾氣凈化裝置產生的固態物質。
3.6熱灼減率
指焚燒殘渣經灼熱減少的質量占原焚燒殘渣質量的百分數。其計算方法如下:
P=(A-B)/A×100%
式中:P-熱灼減率,%;
A-乾燥後原始焚燒殘渣在室溫下的質量,g;
B-焚燒殘渣經600℃(土25℃)3h灼熱後冷卻至室溫的質量,g。
3.7煙氣停留時間
指燃燒所產生的煙氣從最後的空氣噴射口或燃燒器出口到換熱面(如余熱鍋爐換熱器)或煙道冷風引射口之間的停留時間。
3.8焚燒爐溫度
指焚燒爐燃燒室出口中心的溫度。
3.9燃燒效率(CE)
指煙道排出氣體中二氧化碳濃度與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濃度之和的百分比。
用以下公式表示:
CE=CO2/(CO2+CO)×100%
式中:[CO2]和[CO]-分別為燃燒後排氣中CO2和CO的濃度。
3.10焚毀去除率(DRE)
指某有機物質經焚燒後所減少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
DRE=(Wi-WO)/Wi×100%
式中:Wi-被焚燒物中某有機物質的重量;
Wo-煙道排放氣和焚燒殘余物中與Wi相應的有機物質的重量之和。
3.11二惡英類
多氯代二苯並-對-二惡英和多氯代二苯並呋喃的總稱。
3.12二惡英毒性當量(TEQ)
二惡英毒性當量因子(TEF)是二惡英毒性同類物與2,3,7,8-四
氯代二苯並-對-二惡英對的親和性能之比。二惡英毒性當量可以通過下式計
算:
TEQ=∑(二惡英毒性同類物濃度×TEF)
3.13標准狀態
指溫度在273.16K,壓力在101.325KPa時的氣體狀態。
本標准規定的各項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指在標准狀態下以11%O2(干空氣)作為換算基準換算後的濃度。
4技術要求
4.1焚燒廠選址原則
4.1.1各類焚燒廠不允許建設在GHZB1中規定的地表水環境質量一類、二類功能區和GB3095中規定的環境空氣質量一類功能區,即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殊保護地區。集中式危險廢物焚燒廠不允許建設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區、商業區和文化區。
4.1.2各類焚燒廠不允許建設在居民區主導風向的上風向地區。
4.2焚燒物的要求
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險廢物均可進行焚燒。
4.3焚燒爐排氣筒高度
4.3.1焚燒爐排氣筒高度見表1。
焚燒量(kg/h)
廢物類型
排氣筒最低允許高度(m)
≤300
醫院臨床廢物
20
除醫院臨床廢物以外的第4. 2條規定的危險廢物
25
300-2000
第4.2條規定的危險廢物
35
2000-2500
第4.2規定的危險廢物
45
≥2500
第4.2條規定的危險廢物
50
4.3.2新建集中式危險廢物焚燒廠焚燒爐排氣筒周圍半徑200米內有建築物時,排氣筒高度必須高出最高建築物5米以上。
4.3.3對有幾個排氣源的焚燒廠應集中到一個排氣筒排放或採用多筒集合式排放。
4.3.4焚燒爐排氣筒應按GB/T16157的要求,設置永久采樣孔,並安裝用於采樣和測量的設施。
4.4焚燒爐的技術指標
4.4.1焚燒爐的技術性能要求見表2。
表2焚燒爐的技術性能指標
指標/廢物類型
焚燒爐
溫度(℃)
煙氣停留
時間(s)
燃燒效率
(%)
焚毀去除率
(%)
焚燒殘渣熱灼減率(%)
危險廢物
≥1100
≥2.0
≥99.9
≥99.99
<5
多氯聯苯
≥1200
≥2.0
≥99.9
≥99.9999
<5
醫院臨床廢物
≥850
≥1.0
≥99.9
≥99.99
<5
4.4.2焚燒爐出口煙氣中的氧氣含量應為6%-10%(干氣)。
4.4.3焚燒爐運行過程中要保證系統處於負壓狀態,避免有害氣體逸出。
4.4.4焚燒爐必須有尾氣凈化系統、報警系統和應急處理裝置。
4.5危險廢物的貯存
4.5.1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必須有符合GB15562.2的專用標志。
4.5.2廢物的貯存容器必須有明顯標志,具有耐腐蝕、耐壓、密封和不與所貯存的廢物發生反應等特性。
4.5.3貯存場所內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險廢物。
4.5.4貯存場所要有集排水和防滲漏設施。
4.5.5貯存場所要遠離焚燒設施並符合消防要求。
5污染物(項目)控制限值
5.1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焚燒爐排氣中任何一種有害物質濃度不得超過表3中所列的最高允許限值。
5.2危險廢物焚燒廠排放廢水時,其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GB8978執行。
5.3焚燒殘余物按危險廢物進行安全處置。
5.4危險廢物焚燒廠雜訊執行GB12349。
表3危險廢物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1)
序號
污染物
不同焚燒容量時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mg/m3)
≤300(kg/h)
300-2500(kg/h)
≥2500(kg/h)
1
煙氣黑度
林格曼1級
2
煙塵
100
80
65
3
一氧化碳(CO)
100
80
80
4
二氧化硫(SO2)
400
300
200
5
氟化氫(HF
9.0
7.0
5.0
6
氯化氫(HCL)
100
70
60
7
氮氧化物(以NO2計)
500
8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計)
0.1
9
鎘及其化合物(以CD計)
0.1
10
砷,鎳及其化合物(以AS+NI計)2
1.0
11
鉛及其化合物(以PB計
1.0
12
鉻,錫,銻,銅,鐳及其化合物
4.0
13
二惡英類
0.5TEQng/m3
1)在測試計算過程中,以11%O2(干氣)作為換算基準。換算公式為
c=10/(21-Os)×Cs
式中:c-標准狀態下被測污染物經換算後的濃度(mg/m3);
Os-排氣中氧氣的濃度(%);
Cs-標准狀態下被測污染物的濃度(mg/m3)。
2)指砷和鎳的總量。
3)指鉻、錫、銻、銅和錳的總量。
6監督監測
6.1廢氣監測
6.1.1焚燒爐排氣筒中煙塵或氣態污染物監測的采樣點數目及采樣點位置的設置,執行GB/T16157。
6.1.2在焚燒設施於正常狀態下運行1h後,開始以1次/h的頻次採集氣樣,每次采樣時間不得低於45min,連續采樣三次,分別測定。以平均值作為判定值。
6.1.3焚燒設施排放氣體按污染源監測分析方法執行(見表4)。
表4焚燒設施排放氣體的分析方法
序號
污 染 物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來 源
1
煙氣黑度
林格曼煙度法
GB/T5468-91
2
煙塵
重量法
GB/T16157-1996
3
一氧化碳(CO)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T44-1999
4
二氧化硫(SO2)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
5
氟化氫(HF)
濾膜氟離子選擇電極法
1)
6
氯化氫(HCL)
硫氰汞分光光度法
HJ/T27-1999
硝酸銀容量法
1)
7
氮氧化物
鹽酸萘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43-1999
8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9
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0
鉛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1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1)
12
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1)
13
錫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4
銻
5-Br-PADAP分光光度法
1)
15
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6
錳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7
鎳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8
二惡英類
色譜-質譜聯用法
2)
1)《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北京,1990年。
2)《固體廢棄物試驗分析評價手冊》,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北京,1992年,P332-359。
6.2焚燒殘渣熱灼減率監測
6.2.1樣品的採集和制備方法執行HJ/T20。
6.2.2焚燒殘渣熱灼減率的分析採用重量法。依據本標准「3.6」所列公式計算,取三次平均值作為判定值。
7標准實施
(1)自2000年3月1日起,二惡英類污染物排放限值在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執行。2003年1月1日之日起在全國執行。
(2)本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