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才能快速離職
首先,建議先發一封書面辭職信,向自己的直屬主管提出辭職。盡量以郵件為主,如果能列印出來親自交給主管更好,實在不行微信、簡訊也可以。之所以優先採用郵件,是因為郵件的發送時間刪不掉,可以作為記錄,可以免去未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下家入職日期已定,或者因其他原因,比較著急要走,那郵件可以同時抄送給公司HR,以及領導的領導。這種情況,可以有效避免「奇葩」老闆糾纏不讓走的問題。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提出解約,從提出當天開始算,一個月時間(30天),可以離職。實習期內員工,提前三天申請即可。對於一個月的理解,並不是非要待滿一個月,如果公司同意,提出離職後一兩天甚至當天,就可以辦完離職手續。
再有,關於辭職信的內容,建議不要明說原因,可以直接寫「本人向領導和公司申請離職,請批准。」即使說的話,也盡量說是因個人原因、家庭原因等等不可抗力因素,簡單帶過。
很多人不好意思提出離職,可以不當著領導面提出來,選在下班後,或者下班前5分鍾,將辭職郵件發出來,或者找領導的休假日、出差日來發也沒問題。不管對方看見與否,離職已經默認開始倒計時。
其實,老闆和員工之間,永遠是僱傭與被僱傭者的關系,在公司輝煌時候,沒有哪個老闆會因不好意思而不去辭掉對自己沒有價值的員工,所以,作為員工,也不必因為不好意思而不去辭職。
離職要做好工作交接
做好工作交接,「不留後患」
辭職交接,除了工作內容交接之外,應得的權利也不要落下。比如,最後的工作日是哪天,是否涉及辭退賠償金,沒休完的年假或者調休怎麼辦,安排休掉還是按工資折現,離職證明會怎麼寫,非自願離職者怎麼申請失業保險,是否有其他福利,這些都心平氣和地,提前和HR溝通好。
每一個老闆對於去意已定的辭職員工,最後的期待都是能站好最後一班崗。預留好足夠的交接時間、提前做好工作交接表、和工作夥伴或客戶打好招呼、與交接人員熟悉和溝通,這些都能被同事和上司看在眼裡,使離職流程走得更為順利。
② 如何才能快速離職
離職之前需注意以下幾點:
1、「辭職原因,盡量不要如實相告,也不需要給公司提改進意見」
面談過程中,離職者,不可避免地會被問到辭職原因。還有可能,會有主管虛心請教公司的缺點和有待改進之處。但是大多數問題是,你的主管或者老闆,不一定能聽進你的建議,會認真反省和檢討。
2、「跳槽公司,入職之前都盡量保密」
一般離職常常是「跳槽」到另一家可能與現在有競爭關系的公司,因此保密相當重要。原則上來講,在踏進下家公司的大門之前,都盡量不要告訴主管或任何一位同事自己將要跳槽的公司。職場同行圈子就那麼大,保不齊你的哪個同事正好認識你的新公司HR,可能不經意的一句話,你就莫名的被對方公司從入職名單上給除名了。
3、「領會主管的真實意思」
離職面談時,你的老闆可能少不了會給你「畫餅」「許諾」「依依不捨」。不過,客套挽留,也多是緩兵之計,因為「你走了,你的職位空缺一時半會補不上來,你的工作沒人干」,再就是,你處在關鍵技術崗,或者掌握核心客戶資源,老闆擔心你會不會成為競爭對手,以後對公司造成威脅。
所以,如果你已經非常確定要走,就不要被「動搖」了。你要做的就是,提出離職之後,要馬上打消你老闆的顧慮,比如,離職後公司建議內部誰可以接任,為什麼他可以接任,如果公司內部沒人你還推薦誰。同時,表明你會努力站好最後一班崗等等。
4、做好工作交接,「不留後患」
辭職交接,除了工作內容交接之外,你的應得的權利也不要落下。比如,你最後的工作日,是否涉及辭退賠償金,沒修完的年假或者調休,安排休掉還是按工資折現,你的離職證明會怎麼寫,非自願離職者怎麼申請失業保險,你是否有其他福利,這些都心平氣和地,提前和HR溝通好。
每一個老闆對於去意已定的辭職員工,最後的期待都是能站好最後一班崗。預留好足夠的交接時間,提前做好工作交接表,和工作夥伴或客戶打好招呼,與交接人員熟悉和溝通,這些都能被你的同事和上司看在眼裡,使你的離職流程走得更為順利。
快速離職方法理由推薦以下:
1、身體不適,需要調理。
身體不適是一個非常好的辭職理由,公司不會強迫你留下。
2、不得不搬去其它城市。
這個辭職理由可以傳達自己對此也很無奈,公司也是可以理解的。
3、父母需要照顧,沒辦法。
這個辭職理由很好,不僅可以表達孝心,公司還非常容易離職。
4、不適應當前崗位。
這個辭職理由也相當不錯,將辭職的原因歸咎於自己,公司也不會強迫留下。
③ 離職方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1、在法定條件下無條件辭職;
2、提前三十天給用人單位書面辭呈;
3、勞動合同期滿;
4、與勞動單位協商一致離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④ 離職最快的辦法是什麼
1 怎麼快速離職?離職前做好市場調查工作,離職跳槽也是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必須事前要做好市場分析,要清楚的知道,你想要做的工作的市場行情,比如待遇,晉升機會等,了解自己離職後,憑借現在的條件可以很快的找到一份比上一份好的工作。
2 離職,要讓原先公司給你開具好離職證明、工作證明,涉及到的五險一金的停辦等等,與原先公司做好溝通,不可事後才想起來,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3 離職,不僅是你個人的事兒,也是公司部門領導的事兒。離職,意味著原先的工作崗位暫時失去人員,很多工作需要新人接替,因此,離職要先於部門領導做好溝通,讓領導心裡有準備,做好相應的安排,也好讓自己走的時候心裡舒服,大家再見還好做朋友。不可搞突然襲擊,讓大家都無法接受。
4 一個蘿卜一個坑,你離職了原單位會找一個同事來接替你的工作,在這段過渡時間,你需要把工作中的事項交接給這位同事。不要打什麼小心眼,你工作交接好了,以後你去到了新單位也不會被這邊的事情所拖累,否則新同事一天打電話問你原來工作的事,你也會很煩,並且影響你現在的工作。
⑤ 怎麼離職
一、正面回答
離職的方法:
1、員工本人提前一個月提交一份離職報告;
2、獲得上級及公司同意,雙方明確離職的具體時間;
3、辦理工作交接;
4、與公司處理個人社保公積金的轉移或封存;
5、離職最後一天領取離職證明,向同事們告別。
二、分析詳情
離職工資是需要一次性全部結清的。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的當天結清所有的報酬和費用,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結清,則屬於違法行為,建議勞動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和舉報,請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三、辭職跟離職的區別
離職,指的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辭職即辭去職務,指的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辭職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或者職工根據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⑥ 職場上,如何正確地離職
站好最後一班崗
很多人在打算離職,辦理交接的期間,就會應付工作,放鬆懈怠。離職最考驗一個人的人品,領導都看在眼裡,所以一個成熟的職場人,一定要做到對自己的工作負責,有始有終。
首先,和同事完成工作交接,包括工作賬號、項目資料、工作清單等,並且留下自己的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其次,把自己工作的電腦記錄,賬號,辦公用品進行交接,清除自己的相關賬號記錄,公司的資料進行備份,交接給相關人員。
最後,別忘了寫上你離職的日期,以便對方後續安排。
離職手續要辦齊,落筆簽字要謹慎。
公司規定辦的手續,就算你不在意,HR也會盯著,這點不用擔心。但是個人的特殊需求,就要自己多個心眼,提前說明了。
要你簽字的文件,有不明白的,問明白,得仔細看清楚了再簽。
⑦ 辭職怎麼提比較好呢
提離職方法如下:
1、提出離職。
第一句話就提出辭職。這不是通知別人的死訊,對方不會不接受。你拐外抹角,對方不僅能猜到,還能有對策。拖得越久,越不容易辭職。
2、解釋原因。
你的領導會問你,「為什麼辭職呀?」大部分時候,領導只是想知道自己的管理有沒有問題,這個時候你真跟領導提意見就刺激他了。你要給出一個正當理由,說說家庭、父母的原因、個人身體的原因,也許更好。原因可以俗一點,不要太離奇,免得領導感覺你在侮辱他的智商。
3、談論去向。
如果你確實拿到了offer,可以說出公司的名字,不然說出大方向就可以。極少數的領導會想著留人,如果不直接說加薪或者升職,就根本不要考慮了,領導只是客氣一下。
4、感恩祝福。
感恩的對象是領導,「您對我的關心我不會忘」「您對我好,我們就有交情」。祝福的對象是公司,這是一句客氣話,「祝公司發展越來越好,以後還有合作機會」。
提離職的一些注意事項
1、要走就態度堅決,不要被開出來的條件打動,領導給什麼承諾也不能回頭了。
2、一定要書面提出離職,不要相信老闆口頭的承諾,初步溝通離職想法後立馬郵件、釘釘、飛書、企微正式提出離職申請,避免日後撕逼。
3、一定要約定好明確的最後工作日期。
4、工作交接清楚。離職交接見人品,別藏私,也別怕麻煩,日後好相見,也為以後背調做准備。
⑧ 員工如何離職,員工離職的方式有哪些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通知可解除】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即時解除】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且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可以解除但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補償金】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裁員】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不可以解除】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通過以上關於勞動合同法員工離職的規定中,不難得出結論,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或者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大家可以放心的按照正常離職流程辦理即可。但對於企業或者事業單位,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員工是可以向相關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來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
我們產品可以根據員工在職離職情況自動生成人事分析表,十分便捷。
⑨ 辭職想馬上走最好的辦法
1、直接拍拍屁股走人
如果你真的很急著離開公司的話,那麼你大可以直接怕怕屁股走人,剩餘的工資都不要了!這也是最乾脆的一種辭職辦法,不需要等一個月,當天就可以走!不過如果你在入職時簽署了某些協議的話,需要賠償違約金的話,那這個辦法就不適合你了,因為你沒有按照合同的規則來,是需要賠償違約金的!
不過這種辦法還是有很多弊端的,並不建議使用,因為這可能會影響到你以後的職業生涯,並且也是一種沒有責任的表現,在職場上是很忌諱的!如果以後你進入到一家大公司,別人對你進行履歷調查的話,那麼就很有可能發現你的這個「污點」,最後甚至會拒絕聘請你,這就得不償失了!
2、和公司協商解決
可以和公司進行協商,達到一個雙方都滿意的條件,最後由公司來直接解除勞務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話,那你也沒辦法提前離職了,只有等到一個月之後了,那你就只能按照第一種辦法來執行了。
3、找公司的違法行為
如果上面兩個辦法都沒有辦法幫助到你的話,你就只能找公司的'違法行為了,公司出現違法情況,員工有權直接離職!比如公司沒有繳納員工社保、經常加班並且沒有加班費、試用期很長等等,去研究一下公司法和勞動法,總會讓你找到公司的問題,然後以此借口來離職,相信沒有那個老闆在原因留你了,你也就不用等3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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