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的攤銷時點的不同
說實話我也沒關注過這個區別,說明你是個很愛思考的人哦
不過我個人的理解,固定資產是有形資產,增加的當月可說主要是一些調試的准備工作,特別是一些大型的精密電子設備,實際上當月能創造的價值應該是有限的,主要是讓操作者適應,所以就規定次月開始計提,報廢的當月也需要計提折舊的
無形資產是無形的一種資產,從獲得該種無形資產開始起就能為公司創造巨大的無形的效益,無形資產應該是一種損耗性時效性的資產。
而且也為了區別本身兩種資產的一種折舊的區別而採取的一種方式。
希望對你有用
Ⅱ 為什麼用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計算的期間損益之間存在差異
變動成本法
與
完全成本法
的
區別
由於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對
固定製造費用
的處理方法不同,導致二者存在以下一系列差異:
(一)理論依據不同
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固定製造費用與特定
會計期間
相聯系,和企業
生產經營活動
持續經營期的
長短
成
比例
,並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其
效益
不應遞延到下一個會計期間,而應在其發生的當期,
全額
列入
損益表
,作為該期
銷售收入
的一個扣減項目。
而傳統的
完全成本
法則強調成本補償的
一致性
,其理論依據是:固定製造費用發生在生產領域,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其與
直接材料
、
直接人工
和
變動製造費用
的
支出
並無區別,應當將其作為
產品成本
的一部分,從
產品銷售收入
中得到補償。
(二)應用
前提
與成本構成的內容不同
變動成本法是在
成本性態
分析的基礎上,對產品成本按其與
產量
變動間的
線性關系
劃分為變動成本與
固定成本
,並進行粗略估計。其中,變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
製造費用
和變動性銷售及
管理費用
;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製造費用和固定性銷售及管理費用。
而完全成本法將成本按其
用途
分成
生產成本
與
非生產成本
兩大類。其中,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非生產成本包括銷售和管理費用等
期間費用
。
(三)產品成本構成內容不同
由於上述兩個方面的差異,使得兩種成本計算方法
在產品成本
構成內容方面也有所不同: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為生產產品而耗費的全部製造費用(包括變動製造費用和固定製造費用),成本隨著產品的流轉而結轉;而變動成本法則將製造費用中的
固定部分
視作當期的期間費用,隨同銷售和管理費用一起全額扣除,而與期末是否
結余
存貨
無關,產品成本中只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變動製造費用。
(四)存貨估價及成本流程不同
採用變動成本法,無論是
在產品
、
庫存
產成品
還是已銷產品,其成本都只包含變動成本,故期末結餘存貨只按變動成本計價而不包括固定成本。
採用完全成本法,固定性製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參與期末成本的分配,這樣,已銷產品、庫存產成品及在產品均「吸收」了一定份額的固定性製造費用。可見,完全成本法下的存貨計價必然高於變動成本法下的存貨計價。
(五)分期損益不同
由於對固定性製造費用的處理不同,導致兩種
計算方法
下損益表的
基本結構
也有所差異。
變動成本法下,產品的變動生產成本只與當前銷售量有關,而與期末是否結餘存貨無關,這也說明了變動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的固定製造費用並不隨產品的流轉而結轉,而在當期全額扣除,企業稅前
凈利
的多少僅與當前的銷售量呈線性關系。而完全成本法下,產品的本期生產成本取決於本期產量,固定性製造費用需要在已銷產品和期末結餘存貨間分配(當有未
完工產品
時還需在已銷產品、期末存貨和未完工產品間分配),由此二者稅前凈利產生差異。
Ⅲ 會計成本會計問題:簡述低值易耗品兩種常用攤銷方法及優缺點 企業各類人員職工薪酬如何計入費用,成本
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
(1)一次攤銷法。一次攤銷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將其價值一次轉入「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帳戶的攤銷方法。這種方法手續簡便,適用於價值較低、使用期短、一次領用數量不變的物品。
例
某企業職工領用工作服2套,每套90元。根據「領用單」,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
180
貸:低值易耗品
180
2)分期攤銷法。分期攤銷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按預計的使用時間,分次將平均價值攤入費用的攤銷方法。這種攤銷方法,費用負擔比較均衡,適用於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長的物品。採用這種方法,在核算上,領用時將低值易耗晶的實際成本全部轉入「待攤費用」帳戶,以後分期從」待攤費用」轉入「管理費用」或「營業成本」帳戶中。
例
某單位領用拉鏈袋30袋,每袋50元,分12個月攤銷。根據「領用單」作會計分錄如下:
領用垃圾桶時:
借:待攤費用
1500
貸:銀行存款
1500
每月攤銷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5
貸:待攤費用
125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Ⅳ 會計成本會計問題:簡述低值易耗品兩種常用攤銷方法及優缺點 企業各類人員職工薪酬如何計入費用,成本
一次攤銷法,即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將其成本全部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 一次攤銷法
費用。 借: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低值易耗品 這種方法適用於價值低、易損壞的低值易耗品。
五五攤銷法就是在周轉材料領用時攤銷其一半價值,在報廢時再攤銷其另一半價值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為了核算在用周轉材料和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應在「周轉材料」總帳科目下,分設「周轉材料---在庫」、 「周轉材料---在用」 和「周轉材料---攤銷」三個二級科目。 採用五五攤銷法,周轉材料的會計科目應該如下 領用時: 按其賬面價格,借記「周轉材料---在用」,貸記「周轉材料---在庫」 並攤銷一半的賬面價值,借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攤銷」 報廢時: 攤銷另一半的賬面價值,借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攤銷」 並轉銷全部的周轉材料已計提在用的攤銷額,借記「周轉材料---攤銷」,貸記「周轉材料---在用」 報廢有殘值時: 報廢的周轉材料的價值應沖減有關資本成本或當期損益,借記「原材料、銀行存款」等,貸記「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
Ⅳ 55攤銷法和一次性攤銷法有什麼區別
《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政法規,對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都規定了五五攤銷法和一次攤銷法,這兩種攤銷方法在會計處理的實踐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所謂五五攤銷法,是指購入低值易耗品時攤銷一半,待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再攤銷一半;而一次攤銷法,是指在購入時就一次攤銷完畢。究竟採用何種攤銷方法,制度上沒有作硬性的規定,給了會計在處理的自由。但是每個單位都有其不同的具體情況,根據所購入低值易耗品的數量,企業費用的承受能力,經過慎重的研究再決定攤銷的方法。攤銷方法確定之後,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是不允許改變的,不能把這兩種攤銷方法,在一個會計年度內輪換使用,藉以保證財務核算的連續性。以上特此回答!
Ⅵ 不同的成本攤銷方式會對企業利潤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影響是一定有的,攤銷方法的變更,會導致攤銷期各年的攤銷額變動,加速方法下,前幾年的攤銷額會增加,利潤會減少,後幾年的攤銷額會減少,利潤會增加。從整個攤銷期來看,不會有影響,但是從各個期間來看,會有影響。對嗎
Ⅶ 會計的攤銷方法的種類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攤銷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這里的「分次攤銷法」包括「五五攤銷法」、「分期平均攤銷法」和「降等攤銷法」。
其次是攤銷核算的操作問題:
「分次攤銷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帳戶下設置「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攤銷」三個二級帳戶,分別核算庫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歷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額。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問題:
在「一次攤銷法」下,由於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時就一次性將其全部價值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內,已用而尚未報廢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帳外資產,這無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難度。同時,「一次攤銷法」也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尤其是對大額、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攤銷法」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最後是「五五攤銷法」問題:
在三種分次攤銷法中,「五五攤銷法」的會計核算操作最簡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攤銷法」那樣要求確定攤銷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攤銷法」那樣要求確定低值易耗品等級及各等級單位價值標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報廢時各攤銷其價值的50%就行了。此外,與「一次攤銷法」相比,「五五攤銷法」下,不會形成帳外資產。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的後半程,「五五攤銷法」會導致「資產負債表」中虛列資產。因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的後半程,其實際價值已低於其帳面價值(即:其實際價值已低於其原取得成本的50%),會導致這段時間少計成本、費用,以致在「資產負債表」中虛列「存貨」金額以及在「損益表」中虛列利潤。這顯然不符合謹慎性原則要求。或許這也正是新的《企業會計制度》下多數人不願採用「五五攤銷法」的真正原因。
Ⅷ 無形資產會計處理與稅法處理差異的原因
一、無形資產的後續計量與稅前扣除
(一)無形資產攤銷范圍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企業應當於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合理攤銷。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但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2.自創商譽;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的無形資產。另外,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清算時,准予扣除。
(二)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准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稅務處理上,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按照其他方法計算的攤銷費用,要進行納稅調整。
(三)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未明確規定無形資產的最低攤銷年度。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在稅務處理上,一般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少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在有關法律或協議、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可依其規定使用年限分期計算攤銷。
(四)無形資產攤銷金額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企業接受投資或因合並、分立等改組中接受的無形資產,要求按公允價值攤銷。
在稅務處理上,無形資產以其計稅基礎作為可攤銷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無形資產,應進行納稅調整,稅法不允許扣除無形資產減值准備。企業接受投資或因合並、分立等改組中接受的無形資產,一般來說只有當有關無形資產中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已經在稅收上確認,才能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有關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否則,只能以無形資產在原企業賬面的凈值作為計稅基礎。
(五)無形資產攤銷復核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並按准則規定處理。在稅務處理上,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和期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二、無形資產處置和報廢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
在稅務處理上,企業出售、轉讓無形資產,應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確認為轉讓財產收入,並按第十六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該項資產的凈值和轉讓費用。企業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債務重組、分配股利和捐贈等,都要視同銷售。企業所得稅處理的無形資產損失,主要是指無形資產出現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形:1.已被其他新技術所替代,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2.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3.其他足以證明已經喪失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企業的無形資產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財產損失時,應扣除變價收入、可收回金額以及責任和保險賠款後,再確認發生的財產損失。
企業的無形資產應依據下列證據認定財產損失:1.無形資產被淘汰的經濟、技術等原因的說明;2.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或轉讓價值的書面申明;3.中介機構或有關技術部門的品質鑒定報告;4.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期限文件。
Ⅸ 用什麼檢方法(或者其他統計的方法)可以分析不同方法間是否存在差異
先說下解題思路:方法1,2對射門成功率做t檢驗,即可判斷是否存在差異。
第三次試驗數據方法2 射門48次 成功49次?
希望採納給分。
Ⅹ 完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各有何特點兩種方法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第一問:
1、完全成本法的特點
所謂完全成本法,是指在產品成本的計算上,不僅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還包括全部的製造費用(變動性的製造費用和固定性的製造費用)。其特點是:
(1)符合公認會計准則的要求。完全成本法強調持續經營假設下經營的「均衡性」,認為會計分期既然是對持續經營的人為分割,這種分割決定於企業內部和外部多種因素的共同影響。因此,固定性製造費用轉銷的時間選擇並不十分重要。
(2)強調成本補償上的一致性。完全成本法認為,只要是與產品生產有關的耗費,均應從產品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固定性製造費用也不例外。因為從成本補償的角度講,用於直接材料的成本與用於固定性製造費用的支出並無區別。
(3)強調生產環節對企業利潤的貢獻。由於完全成本法下固定性製造費用也被歸集於產品而隨產品流動,因此本期已銷產品和期末未銷產品在成本負擔上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銷售量的條件下,產量大則利潤高,所以,客觀上完全成本法有刺激生產的作用,強調固定性製造費用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2、變動成本法的特點
所謂變動成本法,則是指在產品成本的計算上,只包括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中的變動性部分,而不包括製造費用中的固定性部分。製造費用中的固定性部分被視為期間成本而從相應期間的收入中全部扣除。其特點是:
(1)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基礎計算產品成本。變動成本法將產品的製造成本按成本性態劃分為變動性製造費用和固定性製造費用兩部分,認為只有變動性製造費用才構成產品成本,而固定性製造費用應作為期間成本處理。
(2)強調不同的製造成本在補償方式上存在著差異性。變動成本法認為產品的成本應該在其銷售的收入中獲得補償,而固定性製造費用由於只與企業的經營有關,與經營的「狀況」無關,所以應該在其發生的同期收入中獲得補償,與特定產品的銷售行為無關。
(3)強調銷售環節對企業利潤的貢獻。由於變動成本法將固定性製造費用列作期間成本,所以在一定產量條件下,損益對銷量的變化更為敏感,這在客觀上有刺激銷售的作用。產品銷售收入與變動成本的差量為貢獻毛益,而以貢獻毛益減去期間成本就是利潤。不難看出,變動成本法強調的是變動成本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第二問:
變動成本法是管理會計中確定損益的方法,而完全成本法是傳統的財務會計確定損益的方法。兩種方法在成本和損益確定上均有較大的差異,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 應用的前提條件不同 應用變動成本法首先要進行成本性態分析,把全部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兩部分,尤其要把屬於混合成本性質的製造費用按生產量分解為變動性製造費用和固定性製造費用兩部分。 完全成本法則首先要求把全部成本按其發生的領域或經濟用途分為生產成本和非生產成本。
2. 產品成本以及期間成本的構成內容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產品成本全部有變動成本構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性製造費用;期間成本由固定性製造費用、固定性銷售費用、固定性管理費用、固定性財務費用、變動性銷售費用、變動性管理費用、變動性財務費用構成。 在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包括全部生產成本,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期間費用包括全部非生產成本。
3. 銷貨成本以及存貨成本水平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固定性製造費用作為期間成本直接計入當期利潤表,因而沒有轉化為銷貨成本或存貨成本的可能。 在完全成本法下,固定性製造費用要計入產品成本,本期發生的固定性製造費用要在本期銷貨和期末存貨之間分配,因此,被銷貨吸收的那部分固定性製造費用作為銷貨成本計入班期利潤表,被期末存貨吸收的另一部分固定性製造費用則隨期末存貨成本遞延到下期。
4. 常用的銷貨成本計算公式不同 變動成本法下,銷貨成本全部是由變動生產成本構成,當期末存貨量為零時,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和本期單位銷貨成本這三個指標相等,或者前後期成本水平不變,這時單位期初存貨成本、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和本期單位銷貨成本可以用統一的單位變動生產成本來表示,可以用下面的公式直接計算: 本期銷貨成本=單位變動生產成本×本期銷售量 完全成本法下,如果期初存貨等於零,則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和本期單位銷貨成本這三個指標等於單位生產成本指標,可以用以下公式直接計算銷貨成本: 本期銷貨成本=單位生產成本×本期銷售量 但在前後期成本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除非產量也不變,否則應當按照各期的產量來分攤所負擔的固定性製造費用。
5. 損益確定程序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確定損益因感召貢獻式損益程序計量,首先用營業收入補償本期實現的銷售產品的變動成本,從而確定貢獻邊際,然後再用貢獻邊際補償固定成本來確定當期營業利潤。 在完全成本法下,確定損益應按照傳統式損益確定程序進行,首先用營業收入補償本期實現銷售產品的營業成本,從而確定營業毛利,然後再利用營業毛利補償營業費用以確定當期營業利潤。 兩種成本法的損益確定具體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營業利潤的計算方法不同 在貢獻式損益確定程序下,營業利潤須按下列步驟和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變動成本=貢獻邊際 貢獻邊際-固定成本=營業利潤 在傳統式損益確定程序下,營業利潤須按下列步驟和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 營業毛利-營業費用=營業費用
(2) 編制的利潤表格式不同 變動成本法使用貢獻式利潤表,其中間指標是貢獻邊際;而完全成本法使用傳統式利潤表,其中間指標是營業毛利。
(3) 計算出來的營業利潤有可能不同 按照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計算出來的營業利潤可能不一致。但從長期的角度來看,這兩種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的營業利潤差額只有可能性,沒有必然性。
6. 所提供信息的用途不同 變動成本法主要為強化企業內部管理的要求而產生,有助於加強成本管理,強化預測、決策、計劃、控制和業績考核等職能。 完全成本法適用內部事後漿液間接成本分配給各種產品,滿足對外提供報表的需要。 如果連續考查一端較長時期內的銷售量與按變動成本法確定的營業利潤的相關資料,營業利潤有以下變動規律:
(1)當某期銷售量比上期增加時,該期按變動成本法確定的營業利潤會比上期增加;
(2)當某期銷售量比上期減少時,該期按變動成本法確定的營業利潤會比上期減少;
(3)當某期銷售量最高時,該期按變動成本法確定的營業利潤最高;
(4)當某期銷售量最低時,該期按變動成本法確定的營業利潤最低;
(5)當任意兩期銷售量相同時,這兩期按變動成本法確定的營業利潤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