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化解債務
法律分析:化解債務的方法有:
1.及時清償所有債務;
2.與債權人拖欠的債務相互抵消;
3.將債務提存;
4.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5.通過請求債權人免除債務等方式來使債務被化解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貳』 欠債太多無力償還怎麼辦教你四招應對
欠債太多無力償還的四種方法如下:
1、向親人朋友求助
欠債太多無力償還,這時候可以向家人坦白,訴說實情。尋求親戚朋友的幫助,幫你度過這暫時的難關,並且保證以後會慢慢將欠款還上,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寫個欠條。
2、變賣財產
如果你名下有房產或者車輛,可以先變賣錢出來還款,這些東西以後都可以再買,先度過眼前的難關再說。這個方法可以解燃眉之急,但是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
3、開源節流
自己要好一份工作,能夠讓自己持續的有資金入賬,才能慢慢地擺脫困境。同時,平時的生活開銷要減少,能不花的就不花,做好省錢攻略,先把欠款還上再說。
4、協商還款
不管是個人債主還是貸款機構,先不要逃避還款問題,欠錢總是要還的。表示自己良好的還款意願,然後說明自己的現狀,協商延期還款或者分期還款,減輕自己的還款壓力。一般相對於你不還款的分期,都會同意下來的,畢竟一味的逼迫也不能很好的解決問題。
欠債太多無力償還的注意事項
欠債太多無力償可以與債權人要求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麼在起訴後,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你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你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叄』 欠錢不還的人怎麼對付
對待欠錢不還的人,有時是很糾結的一件事,如果翻了臉,怕更不還錢,不翻臉,對方有賴著不還。對於借錢不還的方法:一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也就是你是債權人,債權人在借款期限到後,提醒對方盡快清償債務,也可以約定或者訂立新的延期償還合同;這是因為一旦借的錢超過還錢期限,就沒有法律效應了。
二是債務人拒不還款,雙方協商無效的情形,那隻能是打官司了,你可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不過這個很麻煩,你需要咨詢律師,雖然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遞交訴訟狀,法院依法也會受理。但真的很麻煩,而且時間也可能很長,有時是得不償失的,要是起訴的話,需要你事先准備相關證據,主要有:借條、雙方借款時的錄音或電話、銀行轉賬記錄以及對方收到借款等證據。
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還有一種不是辦法的辦法,可以找一個中間人,和你倆的關系都很好的那種,如果能讓他幫忙的話,雙方撮合撮合,也許也是一種方法,可以試一試,總之,現在錢寨河還錢跟以前都掉了個,雖然現在都徵信制度,也做除了相當的限制,但老賴還是很猖獗,雖然法院的判決是有力的,但很多時候是執行不下去的,所以如果錢不多,還是好說好商量,慢慢讓他還錢,如果錢數太大的話,那隻能走法律途徑,結果怎麼樣,還真不是判決就能決定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肆』 如何應對債務危機
如果是企業的債務危機,企業可以盡力還款,或者實在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法宣告企業破產;如果是自然人的債務危機,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或者延期償還,協商不成的,應盡力籌資資金進行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伍』 如何對付債務危機
應對債務危機有如下方式:1、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當事人之間債務清理應屬於意思自治的范疇。2、訴訟清償債務,讓法院合理判決應清償的債務。3、公司兼並清債。公司合並後由存續公司清償原公司債務。4、債轉股。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摺合為股份。5、提供擔保。為保障債務履行,向債權人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十七條法人合並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並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第一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陸』 債務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債務問題的解決方法有:
1、與對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可以展期或者分期履行;
2、協商不一致的,貸款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是申請支付令;
3、人民法院判決作出之後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柒』 債務問題如何解決
法律分析:解決債務問題的辦法有,按約定全部清償債務;為債務提供相應的擔保;經債權人同意,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或者向債權人申請延期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捌』 如何才能夠解決債務糾紛
法律分析:解決債務糾紛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互相協商的方式;邀請第三方調解的方式;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方式;以及依法向法院起訴,並在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時,申請法院執行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第五百八十一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註: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