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腳手架的搭設方法
普通懸挑架的搭設方法:
懸挑腳手架搭設的工藝流程為:水平懸挑→縱向掃地桿→立桿 →橫向掃地桿→小橫桿→大橫桿(擱柵)→剪刀撐→連牆件→鋪腳手板→扎防護欄桿→扎安全網。
定距定位。根據構造要求在建築物四角用尺量出內、外立桿離牆距離,並做好標記;用鋼捲尺拉直,分出立桿位置,並用小竹片點出立桿標記;墊板、底座應准確地放在定位線上,墊板必須鋪放平整,不得懸空。
在搭設首層腳手架過程中,沿四周每框架格內設一道斜支撐,拐角除雙向增設,待該部位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的連牆件可靠拉接後方可拆除。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連牆件兩步時,宜先立外排,後立內排。其餘按一下構造要求搭設。
腳手架的鋪設要求:
1、腳手架里排立桿與結構層之間均應鋪設木板:板寬為200mm,里外立桿應滿鋪腳手板,無探頭板。
2、滿鋪層腳手片必須垂直牆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滿鋪處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腳手片須用18鉛絲雙股並聯綁扎,不少於4點,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鋪設時要選用完好無損的腳手片,發現有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貳』 腳手架的安裝方法
6 腳手架
6.1一般規定
6.1.1各種腳手架應根據建築施工的要求選擇合理的構架形式,並制定搭設、拆除作業的程序和安全措施,當搭設高度超過免計算僅構造要求的搭設高度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設計計算。
6.1.2腳手架材料及配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腳手架桿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木腳手架立桿、縱向水平桿、斜撐、剪刀撐、連牆件應選用剝皮杉、落葉松木桿,橫向水平桿應選用杉木、落葉松、柞木、水曲柳。不得使用折裂、扭裂、蟲蛀、縱向嚴重裂縫以及腐朽等木桿。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0mm,縱向水平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80mm。
2) 竹桿應選用生長期三年以上毛竹或楠竹,不得使用彎曲、青嫩、枯脆、腐爛、裂紋連通兩節以上以及蟲蛀的竹桿。 立桿、頂撐、斜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5mm,橫向水平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90mm,擱柵、欄桿的有效部分小頭直徑不得小於60mm 。對於小頭直徑在60mm以上,不足90mm的竹桿可採用雙桿。
3)鋼管材質應符合Q235一A級標准,不得使用有明顯變形、裂紋、嚴重銹蝕材料。鋼管規格宜採用φ48×3.5,亦可採用φ51×3.0鋼管。
4)同一腳手架中,不得混用兩種材質,也不得將兩種規格鋼管用於同一腳手架中。
2 腳手架綁扎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鍍鋅鋼絲或回火鋼絲嚴禁有銹蝕和損傷,且嚴禁重復使用。
2)竹篾嚴禁發霉、蟲蛀、斷腰、有大節疤和摺痕,使用其它綁扎材料時,應符合其它規定。
3)扣件應與鋼管管徑相配合,並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3 腳手架上腳手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木腳手板厚度不得小於50mm,板寬宜為200~300mm,兩端應用鍍鋅鋼絲扎緊。材質不得低於國家Ⅱ等材標準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2)竹串片腳手板應使用寬度不小於50mm的竹片,拼接螺栓間距不得大於600mm,螺栓孔徑與螺栓應緊密配合。
3)各種形式金屬腳手板,單塊重量不宜超過0.3kN,性能應符合設計使用要求,表面應有防滑構造。
6.1.3 腳手架搭設高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管腳手架中扣件式單排架不宜超過24m,扣件式雙排架不宜超過50m。門式架不宜超過60m
2 木腳手架中單排架不宜超過20m,雙排架不宜超過30m。
3 竹腳手架中不得搭設單排架,雙排架不宜超過35m。
6.1.4腳手架構造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雙排腳手架的立桿縱距及水平桿步距不應大於2.1m,立桿橫距不
應大於1.6m。
2 應按規定的間隔採用連牆件(或連牆桿)與建築結構進行連接,在腳手架
使用期間不得拆除。
3 沿腳手架外側應設置剪刀撐,並隨腳手架同步搭設和拆除。
4 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高度超過24m時,應設置橫向斜撐。
5 門式鋼管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牆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6 竹腳手架應設置頂撐桿,並與立桿綁扎在一起頂緊橫向水平桿。
7 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設置抗風渦流上翻作用的連牆措施。
8 腳手板必須按腳手架寬度鋪滿、鋪穩,腳手板與牆面的間隙不應大於
200mm,作業層腳手板的下方必須設置防護層。
9 作業層外側,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
10腳手架應按規定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
6.1.5腳手架荷載標准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恆荷載應符合以下規定:
包括構架、防護設施、腳手板等自重,應按《建築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選用,對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可取自重標准值為0.35kN/m²(按厚度50mm計)。
2 施工荷載應符合下列規定:
施工荷載應包括作業層人員、器具、材料的重量:
結構作業架應取3kN /m²
裝修作業架應取2kN /m²
定型工具式腳手架按標准值取用,但不得低於1kN /m²
3 風荷載應符合下列規定:
作用於腳手架的水平風荷載標准值wk應按下式計算:
W k =µs µz Wo (6.1.5)
式中 µs——腳手架風荷載體型系數,按下表選用:
表6.1.5 腳手架的風荷載體型系數 µs
背靠建築物狀況 全封閉 敞開、開洞
µs 1.0ф 1.3ф
註:ф為擋風系數,按腳手架封閉狀況確定;ф=腳手架擋風面積/腳手架迎風面積
µz——風壓高度變化系數,按現行《建築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的規定取用;
Wo——基本風壓,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的規定,取n=5 。
6.1.6鋼管腳手架結構設計應符合下列方法和基本計算模式:
1 鋼管腳手架的結構設計應採用概率極限狀態計演算法,同時要求其計算結果應按單一安全系數法計算的安全度進行校核:強度K1≥1.5;穩定K2≥2.0。
2 鋼管腳手架結構設計應採用以下基本計算模式:
γ。S ≤ R (6.1.6)
式中 γ。—— 結構重要性系數,取γ。≥ 1.0;
S —— 荷載效應,
R —— 結構抗力,
6.2 落地式腳手架
6.2.1落地式腳手架的基礎應堅實、平整,並應定期檢查。立桿不埋設時,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墊板或底座,並應設置縱、橫向掃地桿。
6.2.2落地式腳手架連牆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雙排架高在50m以下或單排架在24m以下,按不大於40m²設置一處;雙排架高在50m以上,按不大於27m²設置一處。
門式鋼管腳手架架高在45m以下,基本風壓≤0.55kN/m²,按不大於48 m²設置一處;架高在45m以下,基本風壓>0.55kN/m² ,或架高在45m以上,按不大於24m²設置一處。
木腳手架按垂直不大於雙排3倍立桿步距、單排2倍立桿步距,水平不大於3倍立桿縱距設置。
竹腳手架按垂直不大於4m ,水平不大於4倍立桿縱距設置。
2 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牆件。
3 連牆件必須採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並與建築結構連接。
6.2.3落地式腳手架剪刀撐及橫向斜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沿全高設置剪刀撐。架高在24m以下時,可沿腳手
架長度間隔不大於15m設置;架高在24m以上時應沿腳手架全長連續設置剪刀撐,並應設置橫向斜撐,橫向斜撐由架底至架頂呈之字型連續布置,沿腳手架長度間隔6跨設置一道。
2 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架高在24m以下時,於外側框格總數的1/5設置斜
桿;架高在24m以上時,按框格總數的1/3設置斜桿。
3 門式鋼管腳手架的內外兩個側面除應滿設交叉支撐桿外,當架高超過
20m時,還應在腳手架外側沿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剪刀撐,剪刀撐鋼管規格應與門架鋼管規格一致。當剪刀撐鋼管直徑與門架鋼管直徑不一致時,應採用異型扣件連接。
4 滿堂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除沿腳手架外側四周和中間設置豎向剪刀撐外,當腳手架高於4m時,還應沿腳手架每兩步高度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
6.2.4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主節點處必須設置橫向水平桿,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單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插入牆內長度不應小於180mm。
6.2.5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除頂層外立桿桿件接長時,相臨桿件的對接接頭不應設在同步內。相臨縱向水平桿對接接頭不宜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立桿接長除頂層外應採用對接。木腳手架立桿接頭搭接長度應跨兩根縱向水平桿,且不得小於1.5m 。竹腳手架立桿接頭的搭接長度應超過一個步距,並不得小於1.5m 。
6.3懸挑式腳手架
6.3.1 懸挑一層的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懸挑架斜立桿的底部必須擱置在樓板、梁或牆體等建築結構部位,並有
固定措施。立桿與牆面的夾角不得大於30º,挑出牆外寬度不得大於1.2m。
2 斜立桿必須與建築結構進行連接固定。不得與模板支架進行連接。
3 斜立桿縱距不得大於1.5m,底部應設置掃地桿並按不大於1.5m的步距設
置縱向水平桿。
4 作業層除應按規定滿鋪腳手板和設置臨邊防護外,還應在腳手板下部掛一層平網,在斜立桿里側用密目網封嚴。
6.3.2 懸挑多層的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懸挑支承結構必須專門設計計算,應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穩定性和剛度,
並將腳手架的荷載傳遞給建築結構。懸挑式腳手架的高度不得超過24m。
2 懸挑支承結構可採用懸挑梁或懸挑架等不同結構形式。懸挑梁應採用型
鋼製作,懸挑架應採用型鋼或鋼管製作成三角形桁架,其節點必須是螺栓或焊接的剛性節點,不得採用扣件(或碗扣)連接。
3 支撐結構以上的腳手架應符合落地式腳手架搭設規定,並按要求設置連牆件。腳手架立桿縱距不得大於1.5m,底部與懸挑結構必須進行可靠連接。
6.4 吊籃式腳手架
6.4.1吊籃式腳手架吊籃平台製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吊籃平台應經設計計算並應採用型鋼、鋼管製作,其節點應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使用鋼管和扣件(或碗扣)組裝。
2 吊籃平台寬度宜為0.8~1.0m,長度不宜超過6m。當底板採用木板時,厚度不得小於50mm;採用鋼板時應有防滑構造。
3 吊籃平台四周應設防護欄桿,除靠建築物一側的欄桿高度不應低於0.8m外,其餘側面欄桿高度均不得低於1.2m。欄桿底部應設180mm高擋腳板,上部應用鋼板網封嚴。
4 吊籃應設固定吊環,其位置距底部不應小於800mm 。吊籃平台應在明顯處標明最大使用荷載(人數)及注意事項。
6.4.2吊籃式腳手架懸掛結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懸掛結構應經設計計算,可製作成懸挑梁或懸挑架,尾端與建築結構錨固連接;當採用壓重方法平衡挑梁的傾覆力矩時,應確認壓重的質量,並應有防止壓重移位的鎖緊裝置。懸掛結構抗傾覆應專門計算。
2 懸掛結構外伸長度應保證懸掛平台的鋼絲繩與地面呈垂直。挑梁與挑梁
之間應採用縱向水平桿連成穩定的結構整體。
6.4.3吊籃式腳手架提升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提升機構的設計計算應按容許應力法,提升鋼絲繩安全系數不應小於10,提升機的安全系數不應小於2。
2 提升機可採用手搬葫蘆或電動葫蘆,應採用鋼芯鋼絲繩。手搬葫蘆可用於單跨(兩個吊點)的升降,當吊籃平台多跨同時升降時,必須使用電動葫蘆且應有同步控制裝置。
6.4.4吊籃式腳手架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手搬葫蘆應裝設防止吊籃平台發生自動下滑的閉鎖裝置。
2 吊籃平台必須裝設安全鎖,並應在各吊籃平台懸掛處增設一根與
提升鋼絲繩相同型號的安全繩,每根安全繩上應安裝安全鎖。
3 當使用電動提升機時,應在吊籃平台上、下兩個方向裝設對其上、下運行位置、距離進行限定的行程限位器。
4 電動提升機構宜配兩套獨立的制動器,每套制動器均可使帶有額定荷載125%的吊籃平台停住。
6.4.5吊籃式腳手架吊籃安裝完畢,應以2倍的均布額定荷載進行檢驗平台和懸掛結構的強度及穩定性的試壓試驗。
提升機構應進行運行試驗,其內容應包括空載、額定荷載、偏載及超載試驗,並應同時檢驗各安全裝置並進行墜落試驗。
6.4.6吊籃式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吊籃升降應採用鋼絲繩傳動、裝設安全鎖等防護裝置並經檢驗確認。嚴禁使用懸空吊椅進行高層建築外裝修清洗等高處作業。
6.5 附著升降腳手架
6.5.1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架體結構和附著支撐結構應按「概率極限狀態法」進行設計計算;升降機構應按「容許應力計演算法」進行設計計算。荷載標准值應分別按使用、升降、墜落三種狀況確定。
6.5.2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架體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架體高度不應大於15m;寬度不應大於1.2m; 架體構架的全高與支撐跨度的乘積不應大於110m²。
2)升降和使用情況下,架體懸臂高度均不應大於6.0m和2/5架體高度。
2 架體結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1)水平梁架應滿足承載和架體整體作用的要求,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結構,不得採用鋼管扣件、碗扣等腳手架連接方式。
2)架體必須在附著支撐部位沿全高設置定型的豎向主框架,且應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結構,並應能與水平梁架和架體構架整體作用,且不得使用鋼管扣件或碗扣等腳手架桿件組裝。
3)架體外立面必須沿全高設置剪刀撐;懸挑端應與主框架設置對稱斜拉桿;架體遇塔吊、施工電梯、物料平台等設施而需斷開處應採取加強構造措施。
6.5.3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附著支撐結構必須滿足附著升降腳手架在各種情況下的支承、防傾和防墜落的承載力要求。在升降和使用工況下,確保每一豎向主框架的附著支撐不得少於二套,且每一套均應能獨立承受該跨全部設計荷載和傾覆作用。
6.5.4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設置防傾裝置、防墜落裝置及整體(或多跨)同時升降作業的同步控制裝置,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傾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傾裝置必須與建築結構、附著支撐或豎向主框架可靠連接,應採用螺栓連接,不得採用鋼管扣件或碗扣方式連接;
2)升降和使用工況下在同一豎向平面的防傾裝置不得少於二處,二處的最小間距不得小於架體全高的1/3。
2 防墜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豎向主框架提升設備處必須設置一個;
2)防墜裝置與提升設備必須分別設置在兩套互不影響的附著支撐結構上,當有一套失效時另一套必須能獨立承擔全部墜落荷載;
3)防墜裝置應有專門的以確保其工作可靠、有效的檢查方法和管理措施。
3 同步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升降腳手架的吊點超過兩點時,不得使用手拉葫蘆,且必須裝設同步裝置。
2)同步裝置應能同時控制各提升設備間的升降差和荷載值。同步裝置應具備超載報警、欠載報警和自動顯示功能,在升降過程中,應顯示各機位實際荷載、平均高度、同步差,並自動調整使相臨機位同步差控制在限定值內。
6.5.5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按要求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嚴密,腳手板底部應用平網及密目網雙層網兜底,腳手板與建築物的間隙不得大於200mm。單跨或多跨提升的腳手架,其兩端斷開處必須加設欄桿並用密目網封嚴。
6.5.6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後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進行升降作
業。且每次升降到位架體固定後,必須進行交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繼續作業。
『叄』 腳手架立桿的對接和搭接應符合哪些規定
腳手架立桿的對接和搭接應符合哪些規定具體如下:
當立桿採用對接接長時,立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於500 ㎜;各接頭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於步距的1/3 ;
縱向水平桿宜設置在立桿的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縱向水平桿可採用對接扣件,也可採用搭接。如採用對接扣件方法,則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如採用搭接連接,搭接長度不應小於1 m,並應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
腳手架主節點(即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三桿緊靠的扣接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主節點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應大150mm。在雙排腳手架中,橫向水平桿靠牆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於立桿橫距的0.4倍,且不應大於500mm;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於縱距的1/2。
『肆』 腳手架按平、立桿的連接方式劃分為哪幾類
(1)承插式腳手架 在平桿與立桿之間採用承插連接的腳手架。常見的承插連接方式有插片和楔槽、插片和楔盤、插片和碗扣、套管與插頭以及U形托掛等承插連接構造的形式(2)扣接式腳手架 使用扣件箍緊連接的腳手架,即靠擰緊扣件螺栓所產生的摩擦作用構架和承載的腳手架。(3)銷栓式腳手架 採用對穿螺栓或銷桿連接的腳手架,此種型式已很少使用。此外,還按腳手架的材料劃分為竹腳手架、木腳手架、鋼管或金屬腳手架;按使用對象或場合劃分為高層建築腳手架、煙囪腳手架、水塔腳手架、涼水塔腳手架以及外腳手架、里腳手架。還有定型與非定型、多功能與單功能之分,但均非嚴格的界限。
『伍』 外牆腳手架與主體建築的連接方式有幾種
窗口處拉結、牆面螺栓打孔固定、再有就是牆體預埋件固定,都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意拉結面積不要超標!
『陸』 腳手架連牆件有哪幾種各有什麼要求。
1、拉撐結合方法
拉撐結合方法通常適用於腳手架搭設高度小於24m的低層、多層建築,採用預埋鋼筋與腳手架拉結,再加水平鋼管撐住主體結構的方法或採用預埋鋼筋與短鋼管焊接後,再用扣件連接水平鋼管與腳手架連成一體。拉撐結合方法的連牆件做法詳見圖一。
拉撐結合方法具有成本低、無砌體後補洞工序,因此,在多層建築中使用較為普遍。
拉撐結合方法的不足之處是腳手架的橫向剛度相比於剛性連接方法較弱,起撐作用的鋼管無法緊密連接腳手架與主體結構,導致腳手架易產生晃動,並且在外牆粉刷時易被全部拆除從而產生安全隱患。
2、預埋鋼管方法
預埋鋼管方法是目前最為常用的連牆件做法,能起到剛性連接作用。預埋鋼管方法是在砼澆築前用一豎向短鋼管埋設於梁內約20cm,露出梁背約20cm,待砼澆築完成後,用水平長鋼管連接立桿與豎向短鋼管即可,如圖二所示。
預埋鋼管方法的連牆件優點是剛性好、埋設位置准確。
預埋鋼管方法的連牆件的不足之處是成本高,拆卸麻煩,並且必須對砌體的後留洞口進行後期封堵。
目前,鋼管扣件的租賃價格隨著鋼材原材料的價格的上漲而大幅上漲,預埋鋼管方法由於相比其他連牆件方法所使用的鋼管與扣件數量為相對較多,如預埋短鋼管方法必須採用2個扣件,且與短鋼管連接的扣件有相當比例無法拆卸,最終報廢,導致成本較高。採用預埋鋼管方法時,在砌體施工時必須對連牆件的豎向短鋼管位置留設洞口,待連牆件拆除後採用細石砼進行封堵。對洞口的封堵如稍不慎重,將導致洞口補不密實,從而給外牆防水留下難以彌補的隱患,尤其是東南沿海地區和內地多雨地區的建築,更應當引起重視。
3、後錨固方法
後錨固方法是針對上述預埋鋼管方法的不足而作的改進。後錨固方法是在梁的側面鑽孔,安裝膨脹錨栓或化學錨栓,再用事先與鋼管焊成一體的錨板連接即可。
後錨固方法的優點是剛性好,無補洞工序因而也無滲水隱患。
後錨固方法的不足是施工極其麻煩,尤其是鑽孔時極其麻煩。通常是採用2顆膨脹錨栓,承載力不高,易松動,不可承受低周反復荷載,施工要求高,並且施工完成後,錨栓也報廢,無法重復使用,造成成本也較高。
4、箍柱法
箍柱法是指不在主體結構內預埋,柱子模板拆除後,用四根短鋼管和四個扣件將砼柱箍住,並通過一根長鋼管與腳手架立桿連接的方法,見圖三。
箍柱法的優點是剛性好,施工靈活方便。
箍柱法的不足是所需要材料最多,相比於預埋鋼管法,增加了三個扣件和四根短鋼管,對於施工周期長的高層建築來說,經濟性極差。並且,同預
埋鋼管法一樣,仍存在牆件補洞工序,對外牆防水來說也是極其不利的。
『柒』 腳手架掃地桿的架設方法
懸挑腳手架搭設的工藝流程為:水平懸挑→縱向掃地桿→立桿 →橫向掃地桿→小橫桿→大橫桿(擱柵)→剪刀撐→連牆件→鋪腳手板→扎防護欄桿→扎安全網。
砼結構跨度大、荷載大、支架搭設高度高,因模板支架整體失穩而倒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故屢見不鮮,與之相比省幾百元鋼管租費或節省搭設人工那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憑狹隘的施工經驗而漠視建築技術和科學那更是不可取的。
因此希望各項目部在進行模板支架施工時充分重視掃地桿在模板支架中的作用,必須嚴格按技術規程操作,以防患於未然。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規定:
支模架在進行力學計算時以設置掃地桿的支模架為計算模式,立桿底腳的力學計算按固定鉸計算。而無掃地桿的立桿接地處只有垂直方向的一個自由度受到約束,在水平面內只有鋼管與地面的摩擦約束。
因各立桿的摩阻力實際上強弱不一並且不足以約束立桿水平位移,所以容易發生立桿「跑位」,難以形成固定鉸的作用,這樣支架的實際力學狀況就與原來的計算模式不一致了。因此即使原經過計算是安全的模板支架,由於立桿底部的位移而變得不安全或嚴重不安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掃地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