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親屬車更名過戶不換號可以嗎
可以。
親屬車更名過戶不換號的方法:
1、直系親屬間過戶,需要寫出申請,然後攜帶行駛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車輛登記證書、雙方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共同去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車牌不動。
2、非直系親屬間的過戶,則必須經二手車市場交易,交納評估費後,方可以按規定辦理過戶手續。
車輛過戶所需的證件有:
1、出示相關材料領取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雙方各自填寫資料。
2、拿上所有資料辦理「轉移受理」。
3、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
4、轉移受理。
5、車主把相關的檔案帶回要上戶的車管所本地,如數上繳,並辦理車輛的上牌手續即可。
⑵ 汽車過戶可以不換車牌號碼嗎
汽車過戶不可以不換車牌號碼。當二手車完成了過戶,那麼二手車所有權也會轉移給新車主,但由於車牌不能過戶,所以車牌還是屬於原來的車主。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七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轉讓登記時,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轉出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和變更事項,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製作上傳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⑶ 車子不變號能過戶嗎
車輛過戶號牌不可以不變。車輛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將原車牌提交車管所回收。車輛過戶不可以和原車牌一起過戶,車輛過戶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車輛過戶的流程:開據交易;車輛外檢;車牌選號;轉移遷出。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⑷ 二手車過戶能否不換車牌號,只換戶主
不可以的,二手車過戶必須換車牌。
現在機動車一個號碼只對應一個人,如果車輛過戶進行二次交易,就必須更換號碼,原號碼系統自動保留6個月。如原所有人6個月內購置新車,新車可以重新使用原先自己名下對應的車牌號碼。
超過6個月後號碼自動作廢回收到號碼庫封存。
《機動車轉移登記》第八條第五項規定:
機動車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時,可以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一年內提出申請;
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一年以上;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4)如何過戶後不改號的方法擴展閱讀:
過戶交易流程: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戶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過戶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戶程序:評估———驗車———打票。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後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戶或轉 籍手續。等評估報告出來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辦理好的過戶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復印件,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參考資料:公安交通管理局-機動車轉移登記
⑸ 車子過戶給自家人,不改車牌,怎麼做
我們知道就是車子是可以辦理過戶的,假如車子要轉讓給他人的時候就要去車管所辦理相關的手續,有一個問題就是車子過戶可以不換車牌的嗎?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車子過戶一般都是要更換車牌的,但是如果提前提出申請的話是可以保留原車牌的。以上這些就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疑問或者是進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詢華律網相關律師。
⑹ 汽車交易後如何保號
想保留原車號牌號段,該車必須在您名下滿3年,在辦理車輛過戶或車輛外遷手續的同時提交書面申請,保留購車指標和原號牌號段。等車輛過戶或外遷手續辦理完成後的15個工作日內車輛指標更新後就可以購買新車並上原號牌號段。
保留自己的原車牌號要在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汽車牌照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第五十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機動車登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