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項目管理的特點
為保證項目在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各個環節的順利進行,圍繞「安全、質量、工期、投資」控制目標,在項目集成管理、范圍管理、時間管理、成本管理、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溝通管理、風險管理、采購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項工作。
2. 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特點和研究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項目管理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www.pengye.com.cn
3. 工程項目管理研究生研究方向
項目可研,技術經濟
4. 工程項目的管理方式有哪些
目前主要有七種項目管理模式(屬於轉載)。 希望以下能幫到您。
一、DBB模式
即設計-招標-建造(Design-
Bid-Build)模式,這是最傳統的一種工程項目管理模式。該管理模式在國際上最為通用,世行、亞行貸款項目及以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合同條件為依據的項目多採用這種模式。其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按照設計-招標-建造的順序方式進行,只有一個階段結束後另一個階段才能開始。我國第一個利用世行貸款項目———魯布革水電站工程實行的就是這種模式。
該模式的優點是通用性強,可自由選擇咨詢、設計、監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標準的合同文本,有利於合同管理、風險管理和減少投資。缺點是工程項目要經過規劃、設計、施工三個環節之後才移交給業主,項目周期長;業主管理費用較高,前期投入大;變更時容易引起較多索賠。
二、CM模式
即建設-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模式,又稱階段發包方式,就是在採用快速路徑法進行施工時,從開始階段就僱用具有施工經驗的CM單位參與到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來,以便為設計人員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議且隨後負責管理施工過程。這種模式改變了過去那種設計完成後才進行招標的傳統模式,採取分階段發包,由業主、CM單位和設計單位組成一個聯合小組,共同負責組織和管理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CM單位負責工程的監督、協調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階段定期與承包商會晤,對成本、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並預測和監控成本和進度的變化。CM模式,於20世紀60年代發源於美國,進入80年代以來,在國外廣泛流行,它的最大優點就是可以縮短工程從規劃、設計到竣工的周期,節約建設投資,減少投資風險,可以比較早地取得收益。
三、DBM模式
即設計-建造模式(Design-BuildMethod),就是在項目原則確定後,業主只選定唯一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與施工,設計─建造承包商不但對設計階段的成本負責,而且可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選擇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專業人員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設計和施工等。唯一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與施工,設計─建造承包商不但對設計階段的成本負責,而且可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選擇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專業人員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設計和施工等。在這種方式下,業主首先選擇一家專業咨詢機構代替業主研究、擬定擬建項目的基本要求,授權一個具有足夠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的人作為業主代表,與設計─建造承包商聯系。
四、BOT模式
即建造-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模式是上世紀80年代在國外興起的一種將政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依靠私人資本的一種融資、建造的項目管理方式,或者說是基礎設施國有項目民營化。政府開放本國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授權項目公司負責籌資和組織建設,建成後負責運營及償還貸款,協議期滿後,再無償移交給政府。BOT方式不增加東道主國家外債負擔,又可解決基礎設施不足和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項目發起人必須具備很強的經濟實力(大財團),資格預審及招投標程序復雜。
五、PMC模式
即項目承包(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or)模式,就是業主聘請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由於PMC承包商在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等階段的參與程度和職責范圍不同,因此PMC模式具有較大的靈活性。總體而言,PMC有三種基本應用模式:1、業主選擇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供貨商,並與之簽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委託PMC承包商進行工程項目管理。2、業主與PMC承包商簽訂項目管理合同,業主通過指定或招標方式選擇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供貨商(或其中的部分),但不簽合同,由PMC承包商與之分別簽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3、業主與PMC承包商簽訂項目管理合同,由PMC承包商自主選擇施工承包商和供貨商並簽訂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但不負責設計工作。
六、EPC模式
即設計-采購-建造(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在我國又稱之為「工程總承包」模式。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僅包括具體的設計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個建設工程內容的總體策劃以及整個建設工程實施組織管理的策劃和具體工作。在EPC模式下,業主只要大致說明一下投資意圖和要求,其餘工作均由EPC承包單位來完成;業主不聘請監理工程師來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業主代表來管理工程;承包商承擔設計風險、自然力風險、不可預見的困難等大部分風險;一般採用總價合同。傳統承包模式中,材料與工程設備通常是由項目總承包單位采購,但業主可保留對部分重要工程設備和特殊材料的采購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在EPC標准合同條件中規定由承包商負責全部設計,並承擔工程全部責任,故業主不能過多地干預承包商的工作。EPC合同條件的基本出發點是業主參與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擔了工程建設的大部分風險,業主重點進行竣工驗收。
七、Partnering模式
即合夥(Partnering)模式,是在充分考慮建設各方利益的基礎上確定建設工程共同目標的一種管理模式。它一般要求業主與參建各方在相互信任、資源共享的基礎上達成一種短期或長期的協議,通過建立工作小組相互合作,及時溝通以避免爭議和訴訟的產生,共同解決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共同分擔工程風險和有關費用,以保證參與各方目標和利益的實現。合夥協議並不僅僅是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之間的協議,而需要建設工程參與各方共同簽署,包括業主、總包商、分包商、設計單位、咨詢單位、主要的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合夥協議一般都是圍繞建設工程的三大目標以及工程變更管理、爭議和索賠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溝通和管理、公共關系等問題做出相應的規定
5. 工程項目管理的具體方式有哪些 詳細03
業在合同中約定。 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1) 項目管理服務(PM)
項目管理服務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 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 為業主編
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 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 為業主提供招標
代理、 設計管理、 采購管理、 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 等服務, 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
質量、 安全、 進度、 費用、 合同、 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合同約定承
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2) 項目管理承包(PMC)
項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 除完成項目管理服務(PM) 的全部
工作內容外, 還可以負責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 等工作。 對於需要完
成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 工作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 應當具有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
項目管理承包企業一般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一定的管理風險和經濟責任。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 類型和業主要求, 還可採用其他項目管理方式。
6. 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方法
工程施工任務完成的全過程一般要求保證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組織工作:包括建立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工作制度,明確各方面業務關系,選擇組織好施工隊伍、材料和實施方案及安全施工的管理。
(二)合作項目:簽訂施工承包合同與專業分包合同,以及合同文件的准備;合同的談判、修改、簽訂及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管理等工作。
(三)進度控制:包括施工進度、材料設備供應以及滿足各種需要的進度計劃的編制和檢查,施工方案的制定與實施,做好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的比較及時調整進度計劃。
(四)質量控制:包括對施工質量、材料和設備質量監察,驗收工作以及處理質量問題。
(五)費用控制及財務管理:包括編制施工預算,費用計劃確定施工價格,對成本進行預測預控和成本核算,處理索賠事項和作出工程施工結算等。
7. 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哪些階段簡述其內容
為了順利完成工程項目的投資建設,通常要把每一個工程項目劃分成若干個工作階段,以便更好地進行管理。每一個階段都以一個或數個可交付成果作為其完成的標志。
可交付成果就是某種有形的、可以核對的工作成果。可交付成果及其對應的各階段組成了一個邏輯序列,最終形成了工程項目 成果。
每一個階段通常都包括一件事先定義好的工作成果,用來確定希望達到的控制水平。
這些工作成果的大部分都同主要階段的可交付成果相聯系,而該主要階段一般也使用該可交付成果的名稱命名,作為項目進展的里程碑。
通常,工程項目建設周期可劃分為四個階段:工程項目策劃和決策階段,工程項目准備階段,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和總結評價階段。
大多數工程項目建設周期有共同的人力和費用投入模式,開始時慢,後來快,而當工程項目接近結束時又迅速減緩。
階段:
1.項目建議書階段
2.可行性研究階段
3.建築策劃階段
4.建築設計階段
5.建設准備階段
6.施工安裝階段
7.竣工驗收階段
8.試運行交付使用階段
內容:
三控三管一協調。
即質量、進度、投資(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事務協調。
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並受業主委託監督合同的履行。
工程項目管理的具體方式及服務內容、許可權、取費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合同中約定。
8. 項目管理方法有哪些 求具體
項目管理是一個管理學分支的學科,指在項目活動中運用專門的知識、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項目能夠在有限資源限定條件下,實現或超過設定的需求和期望。項目管理是對一些與成功地達成一系列目標相關的活動(譬如任務)的整體。這包括策劃、進度計劃和維護組成項目的活動的進展。項目管理方法是關於如何進行項目管理的方法,是可在大部分項目中應用的方法。在項目管理方法論上主要有:階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優化管理三個方面。
階段管理
階段化管理指的是從立項之初直到系統運行維護的全過程。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我們可將項目管理分為若干個小的階段。
市場信息
1)市場信息方面可分為:信息採集、信息分析、工程項目立項及項目申請書的編寫。
①信息採集:可分為工程項目信息與常規設備與器材的市場信息的採集。這些信息通過業務員或其它通道獲得,一旦獲得後,信息提供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有關部門予以報告。
②信息分析:公司在這方面應該設立專門的部門對各種信息進行分類、編輯、管理、核實、分析與論證,在考慮項目時不但要看社會是否需要,而且還要研究個人、組織或社會是否有能力投入足夠的資源將其實現,實現之後能否為資源投入者和社會真正帶來利益。通過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為信息的確定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並監督業務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以及其績效評價。
③工程項目立項:根據信息分析部門所提供的分析與認證報告,確定信息的處理方式,並上報公司決策層予以決策。公司決策層通過信息分析部門的信息分析報告結合公司的經營狀況,對信息進行確定是否立項,一旦立項,就要分析會有哪些承約商參加投標,各自的優勢以及他們同客戶的關系。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自身的技術能力、項目風險、資源配置能力及其它因素。同時也可對信息分析部門的工作效率以及其績效評價。
申請書填寫
項目申請書:當決定參加投標競爭的時候上,就需要完成一份項目的申請書或稱為投標書,一份完整的申請書一般包括三個部分的內容,即技術、管理、成本三個方面。如果是一份較復雜的申請書,這三部分可能是三個獨立的冊子:
技術部分的目的是讓客戶認識到:承約商對其需求和問題的理解,並且能夠提供風險最低且收益最大的解決方案。
管理部分的目的是使客戶確信,承約商能夠做好項目所提出的工作,並且收到預期的結果。
成本部分的目的是使客戶確信,承約商申請項目所提出的價格是現實的、合理的。
這一部分任務將由公司的技術支持部門根據市場信息部門的有關報告完成,同樣也可以通過其工作效率及質量對其進行績效評價。
申請書完成後
在項目申請書完成的同時,市場信息部門的所有部門都應密切注視該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更新項目的最新狀況,並通報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技術支持部門,使該部門能根據項目的最新情況調整項目申請書。以增大我們在項目中的競爭能力。
在合同的簽訂即項目確定之後,項目管理又可劃分為項目准備階段、項目實施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及系統運行維護階段等。各階段的工作內容的不同,其實施與管理也應各異。
①項目准備階段:其項目實施管理方式的確定(即項目組織),各種資源的配備與落實,以及具體項目實施方案的進一步確定。即根據項目的特點,對項目作業進行分解,確定其階段性成果驗收,以及必要的監督反饋,這樣就能夠很好地解決項目組織與客戶的分歧,增加項目風險的可控性。
②項目實施階段: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方案,並以各階段性成果按其技術要求、質量保證進行驗收。這樣,在每個階段完成後,客戶和項目組織負責人都能夠比較清楚地了解項目的進展、完成情況,以及客戶對項目完成部分的滿意程度。同時,也方便對項目組成人員的績效評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與解決。如發現有利於項目管理的方法,應及時通報各部門加以應用,以提高項目管理的整體水平。
③竣工驗收階段:在完成各階段性成果之後。總體項目基本完成,就應該進行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竣工驗收主要是根據合同所規定的范圍及有關標准對項目進行系統驗收。並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文檔、技術資料等進行整理與編輯,根據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的有益經驗和教訓的記錄,編制工程總結報告,並由項目經理發布。證明該項目達到竣工驗收標准,各項指標達到合同要求,並可交付使用。進行最後的項目竣工決算。同時對整個項目實施過程及項目本身進行總體的績效評價。以積累項目管理的經驗。
④系統運行維護階段:主要是項目的後續服務,可由專門的部門負責,對於每一次服務都要有公司的派遣與使用方的確認。以確定其服務績效評價。
量化管理
量化管理也很重要,在公司的運作方面,應盡可能的進行數量化,做到責任清楚。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時常會碰到這種問題,客戶對前一階段內的工作成果認為符合要求;另一階段內的成果就不對或存在嚴重的問題;再就是雖然存在問題通過改進後還能使用等等。那麼這其中的問題出在那裡,責任該由誰負,責任又多有大呢,為此必須把各種目標、投入、成果等分類量化,比如:用明確的模塊或子系統表達客戶的需求,精確計算到每階段所需的人工、物力、財力等等。把各種量化指標存入資料庫,就能夠輕而易舉地解決上述的問題了。每個階段都有清晰的量化管理,也非常有利於整個項目進程的推進。
優化管理
優化管理就是分析項目每部分所蘊涵的知識、經驗和教訓,更好地發揚項目進程中的經驗,吸取教訓,在全公司傳播有益的知識。再如前面例子,前一階段的工作,由於管理得好,工作能順利完成並符合要求,就應該使這一階段內的管理經驗和知識更好地發揮成效。後面部分的工作為什麼不成功?是客戶的需求沒提清楚;是理解的錯誤;還是設計的問題。通過這些分析後,有利於進一步優化項目管理。
9.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哪些方法
傳統的項目管理模式(DBB模式):即設計-招標-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該管理模式在國際上最為通用,世行、亞行貸款項目及以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合同條件為依據的項目均採用這種模式。
CM模式:又稱階段發包方式,業主在項目開始階段就僱用施工經驗豐富的咨詢人員即CM經理,參與到項目中來,負責對設計和施工整個過程的管理。
設計—建造方式:(Design-BuildMethod)就是在項目原則確定後,業主只選定唯一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與施工,設計─建造承包商不但對設計階段的成本負責,而且可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選擇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專業人員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設計和施工等。
交鑰匙方式:(TurnKeyMethod)是一種特殊的設計─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為業主提供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融資、土地購買、設計、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給業主的全套服務。
建造─運營─移交方式(BOT模式) :建造─運營─移交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簡稱BOT方式。
項目承包模式 (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or):簡稱PMC模式。即業主聘請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