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研究方法 > 消費稅籌劃要點與方法研究

消費稅籌劃要點與方法研究

發布時間:2022-04-29 16:42:14

1. 如何利用定價策略進行消費稅的納稅籌劃

利用定價策略進行消費稅的納稅籌劃:
(1)合並會使原來企業間的購銷環節轉變為企業內部的原材料轉讓環節,從而遞延部分消費稅稅款。如果兩個合並企業之間存在著原材料供應的關系,則在合並前,這筆原材料的轉讓關系為購銷關系,應該按照正常的購銷價格繳納消費稅款。而在合並後,企業之間的原材料供應關系轉變為企業內部的原材料轉讓關系,因此這一環節不用繳納消費稅,而是遞延到消費環節再徵收。

(2)如果後一環節的消費稅稅率較前一環節的低,則可這屆減輕企業的消費稅負。因為前一環節應該徵收的稅款延遲到後面環節再徵收,如果後面環節稅率較低,則合並前企業間的銷售額,在合並後使用了較低的稅率而減輕稅負。

2. 酒類企業在應對消費稅納稅籌劃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第一,消費稅這一塊目前只能通過法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負擔。

第二,酒類企業可以通過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方面稅務籌劃,減輕企業總體稅收負擔。

白酒消費稅基本政策:

白酒企業生產銷售白酒課征消費稅源於1994年,經過多次調整和改革後,目前為止,白酒適用的消費稅稅收政策主要有:

(一)白酒消費稅基本政策

我國對白酒從生產到最終零售實施單一環節征稅,即設在生產或委託加工或進口環節,而在之後的批發、零售等流通環節不再征稅。為了限制價格低廉的白酒生產和銷售,我國於2001年5月起,《關於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調整對酒類產品消費稅計稅辦法,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實行從價定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辦法調整為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之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9號),指出了關於酒類生產企業利用關聯企業之間關聯交易規避消費稅問題;關於糧食白酒的適用稅率問題;關於「品牌使用費」征稅問題等。此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附件: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二)關於委託加工的征稅政策

對於白酒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為加工白酒的行為,目前我國稅法將其視為生產白酒的另外一種形式,也進行征稅,但征稅政策與自產銷售有所不同。委託加工業務中是由受託方(個體經營者除外)在加工完畢後交貨時負責代收代繳稅款。一般是按受託方銷售同類白酒的售價計算稅款,若無同類白酒售價,則使用組價計算稅款。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財法[2012]8號)規定,「委託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於受託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託方以高於受託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於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准予扣除受託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自此,白酒生產企業將委託加工的白酒收回後銷售,如果售價不高於受託方的計稅價,為直接銷售,不需再繳消費稅;如果售價高於受託方的計稅價,需要繼續繳消費稅,同時允許扣除上一環節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此外,《關於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37號)規定,納稅人將委託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低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情形,應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規定的核價辦法,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三)外部采購或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停止扣除政策

財稅[2001]84號文,從2001年5月起,對白酒企業外部采購或委託加工已稅酒生產的酒,其外部采購或委託加工已繳納的消費稅不得從當月應納消費稅總額中扣除。這一嚴厲的政策客觀上會對白酒企業造成重復征稅。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我們有園區可以接受酒類貿易的有限公司,企業在園區內是可以享受到高獎勵返還,得到地方的獎勵扶持,促進企業發展。

企業在園區內納稅之後,增值稅和所得稅都有地方留存的部分,目前園區的地方留存都是全額留存的,增值稅留存50%,所得稅留存40%。

獎勵扶持都是在地方留存基礎上給企業的,因此企業可以放心的,因為獎勵扶持是財政局給到企業的,獎勵扶持比例高可以達到90%,低就有70%

政策穩定,獎勵及時,入駐園區就可以享受!

其實企業在園區納稅越多,能夠享受到的比例也更高,而且是合理合法去享受的。

總部經濟招商的模式,不用企業實地辦公,在園區內經營就可以。

3. 簡述消費稅稅率的籌劃原則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消費行為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

確定消費稅稅率時通常要遵循的原則: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除委託加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消費稅的特有規定之外,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基本一致。

消費稅納稅地點: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委託個人加工以外,由受託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託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託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託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於應稅消費品銷售後,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卷煙批發除外);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 如何通過選擇合理銷售方式進行消費稅稅收籌劃

分別成立生產與銷售公司並進行單獨核算,將生產公司生產的產品低價銷售給銷售公司,以達到少交消費稅的目的。

稅收籌劃不僅是納稅人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為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有所發展,不僅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也要降低生產成本。

在經濟資源有限,生產力水平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收入的增長、生產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過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4)消費稅籌劃要點與方法研究擴展閱讀:

消費稅是單環節征稅,即對生產環節計稅,對流通環節和終極消費環節則不計稅。因此,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企業如果以較低的但又不違反公平交易的銷售價格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獨立核算部門則可以降低銷售額,以較低的計稅依據計算出來的應納消費稅稅額也較低;而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由於處在銷售環節,則不交消費稅只交增值稅。這樣可以起到節稅的作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或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的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這也就是企業利用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機構節稅的前提條件。

5. 消費稅籌劃有哪些方面怎樣籌劃 增值稅籌劃有哪些方面怎樣籌劃

除特殊委託加工和進口貨物的納稅人外均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基本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這樣,一般納稅人的避稅籌劃具體而言可以從兩方面人手。
利用當期銷項稅額避稅
銷項稅額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就銷售額依照規定的稅率計算所銷貨物或應稅勞務的稅額。銷項稅額在價外向購買方收取,其計算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利用銷項稅額避稅的關鍵在於:
第一,銷售額避稅;
第二,稅率避稅。一般來說,後者餘地不大,利用銷售額避稅可能性較大。就銷售額而言存在下列避稅籌劃策略:
(一)實現銷售收入時,採用特殊的結算方式,拖延入賬時間,延續稅款繳納;
(二)隨同貨物銷售的包裝物,單獨處理,不要匯入銷售收入;
(三)銷售貨物後加價收入或價外補貼收入,採取措施不要匯入銷售收入;
(四)設法將銷售過程中的回扣沖減銷售收入;
(五)採取某種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匯銷售收入;
(六)商品性貨物用於本企業專項工程或福利設施,本應視同對外銷售,但採取低估價、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銷售額;
(七)採用用於本企業繼續生產加工的方式,避免作為對外銷售處理;
(八)以物換物;
(九)為職工搞福利或發放獎勵性紀念品,低價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貨物;
(十)為公關將合格品降低為殘次品,降價銷售給對方或送給對方;
(十一)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銷貨退回或者在發生的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利用當期進項稅額避稅
進項稅額是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已納的增值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於增值稅稅款抵扣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和購進負稅農產品的價格中所含增值稅額,因此進項稅額避稅策略包括:
(一)在價格同等的情況下,購買具有增值稅發票的貨物;
(二)納稅人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不僅向對方索要專用的增值稅發票,而且向銷方取得增值稅款專用發票上說明的增值稅額;
(三)納稅人委託加工貨物時,不僅向委託方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要努力爭取使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盡可能地大;
(四)納稅人進口貨物時,向海關收取增值稅完稅憑證,並註明增值稅額;
(五)購進免稅農業產品的價格中所含增值稅額,按購貨發票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收購憑據上註明的價格,依照10%的扣除稅率,獲得10%的抵扣;
(六)為了順利獲得抵扣,避稅者應當特別注意下列情況,並防止它發生:第一,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委託加工貨物未按規定取得並保存扣稅憑證的;第二,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未有購貨發票或經稅務機關認可的收購憑證;第三,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委託加工貨物的扣稅憑證上未按規定註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或者所注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不符合規定的;
(七)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將部分固定資產附屬件作為原材料購進,並獲得進項稅額抵扣;
(八)將非應稅和免稅項目購進的貨物和勞務與應稅項目購進的貨物與勞務混同購進,並獲得增值稅發票;
(九)採用兼營手段,縮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以上兩大類策略,是從可供避稅籌劃的實際操作的角度著眼而提出的。從本質上說可歸納為:一是爭取縮小銷項稅額;二是爭取擴大進項稅額,其效果是從兩個方向壓縮應繳稅額。

6. 消費稅稅率籌劃的方法有哪些

1。關聯企業轉讓定價
比如企業集團內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機構,集團內生產企業低價銷售給銷售機構,就可以少交消費稅,因為獨立核算的銷售機構出於流通領域,只繳納增值稅。
2。選擇合理的加工方式
比如委託加工
3。包裝物的籌劃
比如先銷售後包裝

7. 稅收籌劃常見方法

稅收籌劃常見方法:
1、充分利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
充分利用國家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是納稅籌劃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種。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對產品的優惠、對地區的優惠、對行業的優惠和對人員的優惠等。從稅收政策角度來講,稅收優惠政策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1)、稅率低,稅收優惠政策少。這樣才能保證國家的稅收總量保持不減少;
(2)、稅率高,稅收優惠政策較多。這種政策也能夠確保國家稅收總量的完成,但是存在著大量的稅收支出。
我國現在的稅收政策大都屬於第二種,稅收稅率高,稅收優惠政策多。企業不能改變稅率高的法律事實,但一諾財務認為可以通過掌握稅收優惠政策來自覺地採用一些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納稅負擔的納稅籌劃方法。
2、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納稅籌劃的第二個方法是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企業在開展各項經營活動之前,需要有很多的替代方案。經濟學實際上是「選擇」的概念,使得資源配置最合理,從而使投入產出比最佳,納稅籌劃遵循經濟學的一些基本要求,不同的經濟活動安排對應不同的交稅。一諾財務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盡量選擇交稅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
3、充分利用稅法及稅收文件中的一些條款
盡量利用稅法以及稅收文件中的一些特定的條款是納稅籌劃的第三種方法。採用這種納稅籌劃方法要求企業對國家的稅收政策要有充分的了解。
4、充分利用財務會計規定
納稅籌劃的第四個方法是指企業應當充分地利用財務會計的規定。一諾財務發現如果財務會計規定與稅法有沖突,根據法律的規定,財務會計規定應當服從稅法的調整。
那麼,利用財務會計規定有什麼意義?如果稅法做出規定,企業運作就要滿足稅法的要求;如果稅法沒有做出規定,稅法就要自動地服從於會計的規定。
我國目前頒布了新的會計制度,這些新的會計制度如果沒有與稅法相沖突的,那麼稅務部門在檢查企業納稅的情況下,如果找不到相應的財務政策,就需要服從財務會計規定。
5、稅負轉嫁
納稅籌劃的第五種方法是稅負轉嫁。稅負轉嫁是一種基本的納稅籌劃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轉移價格,包括提升和降低價格。

8. 論述如何對消費稅進行稅收籌劃

消費稅的稅收籌劃思路 一、消費稅稅收籌劃概述 我國現行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
稅務部門對需要調節的特殊消費品或消費行為在徵收增值稅的同時再徵收一道消費稅,形成雙層調節模式。
其納稅義務人是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進口應納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其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行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稅收籌劃不僅是納稅人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因為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有所發展,不僅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也要降低生產成本。
在經濟資源有限,生產力水平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收入的增長、生產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過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納稅人可以通過研究政府的稅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針對自身的經營特點,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找到能夠為自己所利用的途徑,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減輕稅收負擔。
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進行消費稅稅收籌劃是維護企業利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二、消費稅稅收籌劃的方法 (一)在做投資決策的初期應考慮國家對消費稅的改革方向 徵收消費稅的目的之一是調節收入差距、引導消費方向和保護環境,但我國消費稅課稅范圍還存在「缺位」的問題,例如在對高檔消費品征稅方面並未涉及高檔傢具電器、古玩字畫、裝飾材料等;在高消費行為方面未提及卡拉OK、桑拿、按摩、電子游戲等娛樂業;在保護自然生態方面未對毛皮製品、珍奇異獸的消費徵收消費稅。
除此之外,塑料袋、一次性餐盒、電池及對臭氧層造成破壞的氟利昂產品都是不利於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東西。
這些存在的問題已經被大家意識到,因此,以上所列的項目都有可能要調整為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企業在選擇投資方向時要考慮國家對消費稅的改革方向及發展趨勢。
這是從源頭上節稅的一種方法。
(二)企業利用獨立核算的銷售機構節稅 消費稅是單環節征稅,即對生產環節計稅,對流通環節和終極消費環節則不計稅。
因此,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企業如果以較低的但又不違反公平交易的銷售價格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獨立核算部門則可以降低銷售額,以較低的計稅依據計算出來的應納消費稅稅額也較低;而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由於處在銷售環節,則不交消費稅只交增值稅。
這樣可以起到節稅的作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或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的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這也就是企業利用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機構節稅的前提條件。
(三)利用納稅臨界點節稅 納稅臨界點就是稅法中規定的一定的比例和數額,當銷售額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這一比例或數額時就應該依法納稅或按更高的稅率納稅,從而使納稅人稅負大幅上升。
反之,納稅人可以享受優惠,降低稅負。
利用納稅臨界點節稅的關鍵是必須要遵守企業整體收益最大化的原則。
也就是說,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不應過分地強調某一環節收益的增加,而忽略了因該方案的實施所帶來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益的減少,使納稅人的絕對收益減少。
1.利用企業整體收益最大化的原則 下面用此方法以卷煙的消費稅臨界點舉一例: 我國稅法規定:甲類卷煙,即每標准條(200支)對外調撥價在70元(含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比例稅率為56%;乙類卷煙,即每標准條(200支)對外調撥價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比例稅率為36%. 例:(1)某卷煙廠每標准條卷煙對外調撥價為68元,現銷售一標准箱,其成本為8500元。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忽略不計。
則此時企業應繳納的消費稅:150+68×250×36%=6270(元) 企業稅後利潤:(68×250-8500-6270)×(1-25%)=1672.5(元) (2)若產品供不應求,廠家決定將每標准條卷煙價格提高至76元。
其他均不變。
則此時企業應繳納的消費稅:150+76×250×56%=10790(元) 企業稅後利潤:(76×250-8500-10790)×(1-25%)=-217.5(元) 在此例中,卷煙每標准條卷煙的價格從68元提高至76元後,從表面上看銷售收入增加了2000元(76×250-68×250=2000),但由於提升後的價格超過了臨界點(70元),計算消費稅時的稅率也隨著計稅依據的提高而相應的提高,使得卷煙整體稅後利潤不僅沒有上升,反而下降,以致達到了負值。
當然,本人舉的這個例子有些極端,但可以充分的表現出納稅臨界點對企業成本效益的重要性。
2.將納稅臨界點與設置獨立於企業的銷售機構結合起來使用 繼續用卷煙來舉例。
如果某卷煙廠的卷煙市場直接售價為每標准條70元,並且不設置獨立於企業的銷售機構,那麼銷售一標准箱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為150+70×250×56%=9950(元);如果該企業設置獨立銷售部門,企業以每標准條68元的價格出售給該企業依法設立的獨立銷售機構(目前普遍設立銷售公司),那麼銷售一標准箱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為150+68×250×36%=6270(元)。
這樣計算的應繳納消費稅前後差額為9950-6270=3680(元)。
當然,正如前文所述,企業銷售給獨立核算機構的價格應該參照銷售給其他商家的平均價格,如果明顯偏低,稅務機關將會做出相應調整。
此方法實際上進行了兩次疊加的方法節稅。
由以上論述可知,在價格與稅率同時變化時,在臨界點附近納稅負擔變化比較大,會出現納稅負擔的增加大於計稅依據增加的情況。
當然這只出現在價格與稅率同時變化時。
如果價格變動後稅率不變,就不需要考慮納稅臨界點的問題了。
除了卷煙稅目,利用納稅臨界點節稅還可以應用在小汽車、摩托車和啤酒這三個稅目中。
(四)兼營多種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時的稅收籌劃 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
沒有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的從高適用稅率。
此外,對於糧食白酒除了要徵收20%的比例稅還要徵收0.5元/斤的定額稅。
因此,當與之相比稅率較低的應稅消費品與其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時,不僅要按20%的高稅率從價計稅,而且還要按0.5元/斤的定額稅率從量計稅。
與白酒類似的還有卷煙。
所以,企業兼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時最好獨立核算以降低稅負。
對於組成套裝的銷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影響銷售量,進而對銷售額有較大影響的,也就是說成套銷售消費品所帶來的收益遠遠大於因此而增加的消費稅及其他成本的情況,可以採用套裝銷售方式。
否則,可以採用變通的方式,即先銷售再包裝,先將套裝消費品分開按品種銷售給零售商,分別開具發票,再將消費品重新包裝成一套。
在賬務處理環節對不同產品分別核算銷售收入,以降低應稅消費品的總體稅負,或者將稅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費品組成成套產品銷售。
(五)這款銷售和實物折扣的稅收籌劃 在市場商品日趨飽和的今天,許多廠家和商家為了保持其商品的市場份額紛紛採取折扣銷售作為促銷方式,尤其是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企業為了吸引消費者往往會給出極大的折扣比例。
折扣銷售實質是銷貨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給予購貨方的價格優惠,是僅限於貨物價格的商業折扣。
這種方式往往是相對短期的、有特殊條件和臨時性的。
比如批量折扣、一次性清倉折扣等。
由於折扣銷售在交易成立及實際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對應收賬款和營業收入均不產生影響,會計記錄只按商業定價扣除商業折扣後的凈額處理。
此外,稅法也規定,企業採用折扣銷售方式時,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可按折扣後的余額計算消費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檢出折扣,因此就會多交消費稅。
實物折扣是商業折扣的一種,以上稅法對折扣銷售的規定是從價格折扣的角度來考慮的,沒有包括實物折扣。
而採取實物折扣的銷售方式其實質是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計算徵收消費稅。
由此可見,如果將實物折扣轉化為價格折扣,就可以減少稅負,即在銷售商品開具發票時艘實際給購貨方的商品數量填寫金額,並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實物折扣件數的折扣金額。
這樣處理後,實物折扣的部分在計稅時就可以從銷售額中扣減,不需計算消費稅。

9. 稅務籌劃的方法有哪些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選擇投資地區與行業
開展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投資於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行業以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形成了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區域稅收優惠只保留了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其它區域優惠政策已取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等方面。因此,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收入總額減計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等方面進行了界定。
2.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對農林牧漁業給予免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
3.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員(如下崗、待業、專業人員等)就業支付的工資也給予一定的加計扣除。企業只要錄用下崗員工、殘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分析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籌劃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在不影響企業效率的基礎上盡可能錄用可以享受優惠的特定人員。

二、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開展稅務籌劃

在有些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籌劃。例如,企業所得稅法合並後,遵循國際慣例將企業所得稅以法人作為界定納稅人的標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獨立核算的標准不再適用,同時規定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應匯總到總機構統一納稅。不同的組織形式分別使用獨立納稅和匯總納稅,會對總機構的稅收負擔產生影響。企業可以利用新的規定,通過選擇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

企業從組織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選擇。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要由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與義務的實體。企業採取何種組織形式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機構盈虧、分支機構是否享受優惠稅率等。

第一種情況:預計適用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盈利,選擇子公司形式,單獨納稅。第二種情況:預計適用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盈利,選擇分公司形式,匯總到總公司納稅,以彌補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虧損;即使下屬公司均盈利,此時匯總納稅雖無節稅效應,但可降低企業的辦稅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種情況:預計適用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虧損,選擇分公司形式,匯總納稅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總公司利潤彌補虧損。第四種情況:預計適用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虧損,這種情況下就要考慮分支機構扭虧的能力,若短期內可以扭虧宜採用子公司形式,否則宜採用分公司形式,這與企業經營策劃有緊密關聯。不過總體來說,如果下屬公司所在地稅率較低,則宜設立子公司,享受當地的低稅率。

如果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所在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通常要承擔與該國其他居民公司一樣的全面納稅義務。但子公司在所在國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稅務優惠,一般可以享有東道國給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稅務優惠待遇。如果東道國適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積累利潤還可以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而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所發生的利潤與總公司合並納稅。但我國企業所得稅法不允許境內外機構的盈虧相互彌補,因此,在經營期間若發生分公司經營虧損,分公司的虧損也無法沖減總公司利潤。


三、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務籌劃

折舊是為了彌補固定資產的損耗而轉移到成本或期間費用中計提的那一部分價值,折舊的計提直接關繫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折舊具有抵稅作用,採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所需繳納的所得稅稅款也不相同。因此,企業可以利用折舊方法開展稅收籌劃。

縮短折舊年限有利於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後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後移。在稅率穩定的前提下,所得稅的遞延繳納相當於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另外,當企業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時,延長折舊期限把後期利潤盡量安排在優惠期內,也可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稅負。最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異,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開展稅務籌劃

存貨是確定構成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重要內容,對於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企業所得稅法允許企業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但不允許採用後進先出法。

選擇不同的存貨發出計價方法,會導致不同的銷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產生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各期所得稅額。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不同納稅期以及盈虧的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使得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如,先進先出法適用於市場價格普遍處於下降趨勢,可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增加當期銷貨成本,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延緩納稅時間。在企業普遍感到流動資金緊張時,延緩納稅無疑是從國家獲取一筆無息貸款,有利於企業資金周轉。在通貨膨脹情況下,先進先出法會虛增利潤,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宜採用。


五、利用收入確認時間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企業在銷售方式上的選擇不同對企業資金的流入和企業收益的實現有著不同的影響,不同的銷售方式在稅法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也是不同的。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可在經營活動中獲得延緩納稅的稅收效益。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銷售方式及收入實現時間的確認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是直接收款銷售方式,以收到貨款或者取得索款憑證,並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的確認時間。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託銀行收款方式,以發出貨物並辦好托收手續的當天為確認收入時間。三是賒銷或者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企業收入的確認日期。四是預付貨款銷售或者分期預收貨款銷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貨物為確認收入的時間。五是長期勞務或工程合同,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可以看出,銷售收入確認在於「是否交貨」這個時點上,交貨取得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憑證的,銷售成立確認收入;否則收入未實現。因此,銷售收入的籌劃關鍵是對交貨時點的把握和調整,每種銷售結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確認的標准條件,企業通過對收入確認條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


六、利用費用扣除標準的選擇開展稅務籌劃

費用列支是應納稅所得額的遞減因素。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應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

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劃分為三類:一是允許據實全額扣除的項目,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項目,包括公益性捐贈支出、業務招待費、廣告業務宣傳費、工會經費等三項基金等,企業要控制這些支出的規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圍之內,否則,將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三是允許加計扣除的項目,包括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企業可以考慮適當增加該類支出的金額,以充分發揮其抵稅的作用,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允許據實全部扣除的費用可以全部得到補償,可使企業合理減少利潤,企業應將這些費用列足用夠。對於稅法有比例限額的費用應盡量不要超過限額,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額的部分,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要並入利潤納稅。因此,要注意各項費用的節稅點的控制。

閱讀全文

與消費稅籌劃要點與方法研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馬原中歸納的方法有什麼局限性 瀏覽:509
燈具遙控安裝方法 瀏覽:984
在家地震預警有哪些方法論 瀏覽:399
氣缸圓柱度的檢測方法 瀏覽:214
東風制動燈故障原因和解決方法 瀏覽:309
簡諧運動研究方法 瀏覽:124
幼兒異物吸入的搶救方法有哪些 瀏覽:211
開衫毛衣尺寸的經典計算方法 瀏覽:356
廣電有線連接方法 瀏覽:827
局解血管的檢查常用方法 瀏覽:988
瑜伽的技巧和方法 瀏覽:834
寫出五種植物的傳播方法 瀏覽:99
治療脾氣差的最佳方法 瀏覽:814
花卉滿天星的種植方法 瀏覽:967
風控未通檢測方法 瀏覽:767
根管治療術的步驟和方法 瀏覽:180
去腳臭的簡單的方法 瀏覽:934
二年級語文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 瀏覽:69
學前教育研究方法課題 瀏覽:867
瑜伽胳膊鍛煉方法 瀏覽: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