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丙烯腈單體的純化方法
我們實驗室用丙烯腈一般減壓蒸餾一下,然後放入無水硫酸鎂進行乾燥,注意放在暗處儲藏.
Ⅱ 丙烯酸的生產方法
1.丙烯腈水解法:丙烯腈先以硫酸水解生成丙烯醯胺的硫酸鹽,再水解生成丙烯酸,副產硫酸氫銨。此法在美國羅姆-哈斯公司得到了很大發展。 第一步水解溫度為90~100℃。向丙烯腈中加入稍稍過量的55%~85%的硫酸,1h後丙烯腈即完全轉化;然後加水進行第 二次水解,並將反應溫度提高到125~135℃;水解產物經減壓蒸餾而得丙烯酸。此法實際上是早期氰乙醇法的發展。由於水解後生成的副產品酸性硫酸銨處理困難,原料丙烯腈的價格較貴,因而影響生產成本;
2.氰乙醇法:該法以氯乙醇和氰化鈉為原料,反應生成氰乙醇,氰乙醇在硫酸存在下於175℃水解生成丙烯酸:若水解反應在甲醇中進行,則生成丙烯酸甲酯;
3. β -丙內酯法:此法原料為乙烯酮,故又稱乙烯酮法,其反應如下:先將乙酸裂解為乙烯酮,然後與無水甲醛反應生成β-丙內酯;用作催化劑在140~180℃、2.5~25MPa下,丙內酯再與熱 的100%磷酸接觸,異構為丙烯酸。用β -丙內酯法生產丙烯酸,產品純度高,收率亦較高,副產物和未反應物料能循環使用,並適於連續生產,但它需用乙酸為原料,特別是由於丙內酯被認為是一種致癌物質,故此法已不在工業上採用;
4.高壓雷佩法:將溶於四氫呋喃中乙炔,在溴化鎳和溴化銅組成的催化劑存在下,與一氧化碳和水反應,製得丙烯酸。此法的特點是:用四氫呋喃為溶劑,可以減少高壓處理乙炔的危險;同時催化劑不用原雷佩法所用的羰基鎳,只需用鎳鹽。將丙烯與空氣及水蒸氣按一定摩爾比混合,在鉬-鉍等復合催化劑存在下,反應溫度310-470℃,常壓氧化製得丙烯醛,收率達90%。再將丙烯醛與空氣及水蒸氣按一定摩爾比混合,在鉬-釩等復合催化劑存在下,反應溫度300-470℃,常壓氧化製得丙烯酸,收率可達98%。此法分一步和兩步法。一步法是丙烯在一個反應器內氧化生成丙烯酸;兩步法是丙烯先在第一反應器內氧化生成丙烯醛,丙烯醛再進入第二反應器氧化生成丙烯酸。兩步法根據反應器結構,又分固定床和流化床法兩種。丙烯酸的工業生產方法中,氰乙醇法,高壓雷佩法已經基本淘汰,以前採用的以乙酸為原料裂解為乙烯酮,然後與無水甲醛反應生成丙內酯,再與熱磷酸接觸異構為丙烯酸。稱烯酮法或β-丙內酯法也基本淘汰,丙烯腈法只有少數老裝置採用。工業上採用的主要是改良雷佩法和丙烯氧化法,而後者更為普通且最有發展前途。專利報道中,還有丙酸為原料的生產方法;
5.丙烯氧化法:丙烯與空氣及水蒸氣按一定摩爾比混合,在鉬鉍系復合催化劑存在下,氧化製得丙烯醛,再將丙烯醛與空氣及水蒸氣按一定摩爾比混合,在鉬-釩-鎢系復合催化劑存在下,氧化製得丙烯酸。此法根據反應器結構,又分固定床法和流化床法兩種。除美國索亥俄法採用流化床外,其他都採用列管式固定床。
① 固定床法。製法是:第一反應器進料丙烯含量為4%~7%,水蒸氣20%~50%,其餘為空氣,空速1300~2600h-1,反應溫度320~340℃,壓力0.1~0.3MPa;第二反應器空速為1800~3600h-1,反應溫度280~300℃,壓力0.1~0.2MPa,丙烯和丙烯醛的轉化率都在95%以上,丙烯酸的選擇性以丙烯計為85%~90%。工藝過程為:使丙烯、水蒸氣與經過預熱的空氣混合後進入第一反應器。丙烯被氧化成丙烯醛。再進入第二反應器反應,得到丙烯酸。第一、第二反應器均為列管式反應 器,用熔鹽作熱載體,從第二反應器出來的反應氣與原料空氣換熱後進入急冷塔,與塔頂加入的水逆向接觸,獲得含量為20%~30%的丙烯酸水溶液。該水溶液進入萃取塔,以乙酸丁酯或二甲苯為萃取劑,使水與丙烯酸分離。富含水的萃取液從萃取塔塔頂出來,進入溶劑回收塔,將萃取劑從塔頂蒸出,送回萃取塔循環使用。塔底排出廢水。萃取塔中的萃余液進入溶劑蒸餾塔。從塔頂蒸出溶劑 (萃取劑) ,送回萃取塔循環使用;塔底得到粗丙烯酸,再經脫去輕組分和重組分後得到丙烯酸產品。丙烯經氣相接觸氧化反應製造丙烯酸過程中,除產物丙烯酸外,還存有微量丙烯醛、乙酸、戊酮酸、蟻酸以及其他醛類雜 質。醛類是丙烯氧化副產物或由於丙烯原料中含有的雜質氧化而生成的,如乙醛、甲醛、苯甲醛、糠醛、丙烯醛等,含有這些副產物的反應氣體,經冷卻、抽提蒸餾後,殘留於丙烯酸產品中。採用常規方法精製的丙烯酸產品中,仍含有約 (50~500) ×10-6的醛物質。為了適應高純丙烯酸需要,北京東方化工廠以該廠聚合級丙烯酸為原料,開發出一種制備高純丙烯酸的方法,使其總醛含量小於5×10-6,達到或超過國外有關文獻報道的數據要求 ( 國外小於10×10-6) 。其實驗方法是:向燒瓶中加入一定量的聚合級丙烯酸,添加試劑DL,在常壓下經10~80℃范圍處理後,再進入填料塔中處理蒸餾,塔釜中溫度為60~80℃,塔頂溫度為50~70℃,真空93.33~99.99KPa,採用補加阻聚劑及氣相阻聚劑方法,可防止丙 烯酸在精餾過程中聚合。用此法收集的蒸餾品即為高純丙烯酸;
② 流化床法。製法是丙烯、空氣、水經過第一沸騰床反應器生成丙烯醛,再進入第二沸騰床反應器生成丙烯酸,然後經噴淋、冷卻、萃取蒸餾,再在減壓塔中脫除乙酸而得丙烯酸。氧化混合物配比為丙烯∶空氣∶水=1∶12∶8(摩爾比) 。第一沸騰床反應器溫度370℃,接觸時間2s;第二沸騰床反應器溫度260℃,接觸時間 2.25s 。丙烯轉化率75%~80%,總收率40%,丙烯酸含量97%,平均含量93%。國內在第一反應器中採用七元組分(鉬-釩-磷-鐵-鈷-鎳-鉀)的催化劑,丙烯氧化制丙烯醛;在第二反應器中採用三元組分(鉬-釩-鎢)的催化劑,丙烯醛氧化制丙烯酸,當丙烯∶空氣∶水=1∶10∶6,接觸時間5.5s,線速度0.6m /s反應溫度:一段為370-390 ℃,二段為270~300℃時,以進料丙烯計,一段丙烯轉化率為78.7%~ 87%,丙烯醛收率為 51.9%~57.2%,二段丙烯轉化率 為79.3%~89.4%,丙烯酸收率為48.3%~49.8%,丙烯酸的空時收率為55~60kg/(m3催化劑·h)。
Ⅲ 丙烯如何加工成丙烯腈
你好,
丙烯和丙烯腈都是三個碳,所以要麼把甲基換成腈基,要麼去掉一個碳,然後加HCN,第一種方法不能直接達到,所以只能用第二種方法。
先將丙烯通過臭氧化、還原性鋅水解,得到甲醛和乙醛,分離出乙醛,在低溫下和HCN加成,得到CH3CH(OH)CN,再水浴加熱一次,即得到丙烯腈。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不懂請追問!
望採納!
Ⅳ 丙烯腈的生產和應用主要在哪些方面
丙烯腈(AN)是三大合成材料的重要原料之一,在合成樹脂、合成纖維、合成橡膠等高分子材料中佔有顯著的地位並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目前世界丙烯腈產品用於腈綸生產約佔50%。隨著西方國家腈綸產量逐年減少,丙烯腈在纖維中的消耗比例正在呈逐年下降趨勢。丙烯腈用於ABS、丁睛橡膠生產約佔30%,用於生產己二腈約佔10%。丙烯腈還應用於己內酞胺、多元醇聚合物等生產中,消耗量佔10%左右。
丙烯的主要來源有兩個,一是由煉油廠裂化裝置的煉廠氣回收;二是在石油烴裂解制乙烯時聯產所得。丙烯大部分一直來自煉油廠,近年來,由於裂解裝置建設較快,丙烯產量相應提高較快。和世界市場一樣,近年來我國丙烯的發展速度也逐
漸超過了乙烯。2000年,我國乙烯需求量478.89萬噸,而丙烯的需求量卻達到498.85萬噸,首次超過乙烯,之後丙烯的需求量一種保持在乙烯之上。與乙烯相似,由於丙烯分子中含有雙鍵和α-活潑氫,所以具有很高的化學反應活性。在工業生產中,利用丙烯的加成反應、氧化反應,羧基化、烷基化及其聚合反應等,可得一系列有價值的衍生物。
丙烯腈是三大合成的重要單體,目前主要用它生產聚丙烯腈纖維(商品名叫「腈綸」)。其次用於生產ABS樹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的共聚物),和合成橡膠(丙烯腈—丁二烯共聚物)。丙烯腈水解所得的丙烯酸是合成丙烯酸樹脂的單體。丙烯腈電解加氫,偶聯製得的己二腈,是生產尼龍—66的原料。
Ⅳ 丙烯腈生產原理
氰乙醇法:環氧乙烷和氫氰酸在水和三甲胺的存在下反應得氰乙醇,然後以碳酸鎂為催化劑,於200-280℃脫水製得丙烯腈,收率約75%。此法生產的丙烯腈純度較高,但氫氰酸毒性大,成本也較高。
乙炔法:乙炔和氫氰酸在氯化亞銅-氯化鉀-氯化鈉稀鹽酸溶液的催化作用下在80-90℃反應得丙烯腈此法生產過程簡單,收率良好,以氫氰酸計可達97%。但副反應多,產物精製較難,毒性也大,且原料乙炔價格高於丙烯,在技術和經濟上落後於丙烯氨氧化法。1960年以前,該法是世界各國生產丙烯腈的主要方法。
Ⅵ 【250分】REPPE法生產丙烯酸
在其發展歷史上,丙烯酸及酯類工業生產有多種方法:如氯乙醇法,氫乙醇法,高壓Reppe法,烯酮法,改良Reppe法,甲醛,乙酸法,丙烯腈水解法,乙烯法,環氧乙烷法和丙烯氧化法等. 十一種方法中,氯乙醇法,氰乙醇法,Reppe法和烯酮法因效率低,消耗大,成本高已經逐步被淘汰;乙烯法,丙烷法和環氧乙烷法也只是在近幾年有人在開發,工藝尚不夠成熟,尚未有大規模的生產裝置,唯有丙烯氧化法獨佔大規模丙烯酸的生產工廠.時至今日,世界上所有丙烯酸的大型生產裝置均採用丙烯氧化法生產.
<高壓Reppe法> 該法為乙炔和一氧化碳的羰基合成法.
先由乙炔,一氧化碳和水在催化劑鎳鹽的催化作用下生成酯化級丙烯酸,再與醇反應生成丙烯酸酯.
1956年BASF公司以此法生產丙烯酸,使生產能力達到30萬噸/年,但是1977年,BASF公司用丙烯直接氧化生產丙烯酸後,此法不再上新裝置,以此法生產的德國路德維希工廠裝置於1995年停止生產.
<改良Reppe法>該法在Reppe法的基礎上經改進而形成的.
Rohm&Haas公司曾用此法於20世紀50年代中期進行工業化生產,並擴大生產能力至20萬噸/年,但是該公司1978年建設了丙烯直接氧化法生產裝置後,改良Reppe法生產裝置逐步停產.
就能查到這些了 我還發了一些圖和方程式到你的郵箱裡面,希望能夠幫的到你
Ⅶ 丙烯腈的作用
丙烯腈 【名稱】:丙烯腈
【化學式】:CH2═CHCN
三維模型【化學性質】:分子量 53.06
辛辣氣味的無色液體。熔點-82℃。密度0.806g/cm3。閃點-1.1℃(開杯)。自燃點48l℃。折射率1.388。溶於水、乙醚、乙醇、丙酮、苯和四氯化碳。與水形成共沸物。易揮發,有腐蝕性。有氧存在下,遇光和熱能自行聚合.易燃,遇火種、高溫、氧化劑有燃燒爆炸的危險,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極毒!不僅蒸氣有毒,而且經皮膚吸入也能中毒。生氣中的容許濃度為20ppm。
【物理性質】:為無色液體,沸點77.3℃,屬大宗基本有機化工產品,是三大合成材料——合成纖維、合成橡膠、塑料的基本且重要的原料,在有機合成工業和人民經濟生活中用途廣泛。
【應用】:丙烯腈用來生產聚丙烯纖維(即合成纖維腈綸)、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苯乙烯塑料和丙烯醯胺(丙烯腈水解產物)。另外,丙烯腈醇解可製得丙烯酸酯等。丙烯腈在引發劑(過氧甲醯)作用下可聚合成一線型高分子化合物——聚丙烯腈。聚丙烯腈製成的腈綸質地柔軟,類似羊毛,俗稱「人造羊毛」,它強度高,比重輕,保溫性好,耐日光、耐酸和耐大多數溶劑。丙烯腈與丁二烯共聚生產的丁腈橡膠具有良好的耐油、耐寒、耐溶劑等性能,是現代工業最重要的橡膠,應用十分廣泛。
wangjiaqiwjq補充:
丙烯腈,別名,氰基乙烯;結構式, CH2=CH-CN ;為無色易燃液體,劇毒、有刺激味,微溶於水,易溶於一般有機溶劑;遇火種、高溫、氧化劑有燃燒爆炸的危險,其蒸汽與空氣混合物能成為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為 3.1%-17% (體積百分比);沸點為 77.3oC ,閃點 -5 ° C ,自燃點為 481oC 。
賽科以丙烯、氨、空氣為原料,採用直接氧化法生產丙烯腈。
丙烯腈主要用作生產合成纖維、合成樹脂、合成橡膠、染料、醫葯等行業的重要原料。
化學名稱: 丙烯腈
英文名稱: Acrylonitrile;Vinyl cyanide
化學別名: 乙烯基氰
化學分子式: CH2:CHCN
主要用途: 用作有機原料;也用作穀物煙熏劑
毒性防護: 本品極毒,對溫血動物的毒性約為氰化氫的1/30。丙烯腈不僅蒸氣有毒,而且附著於皮膚上也易經皮膚中毒。對小鼠靜脈注射LD50為15mg/kg,大鼠LD50為93mg/kg。長時間吸入稀丙烯腈蒸氣,則能引起惡心、嘔吐、頭痛、疲倦和不適等症狀。工作場所最高容許濃度為45mg/m3。 生產設備要密閉,操作時要戴防護用具。丙烯腈若濺到衣服上應立即脫下衣服,濺及皮膚時用大量水沖洗。濺入眼內,需用流水沖洗15分鍾以上。不慎吞入時,則用溫鹽水洗胃。如果中毒,應立即用硫代硫酸鈉、亞硝酸鈉進行靜脈注射,並請醫生診治。
CAS號: 107-13-1
包裝儲運: 採用鐵桶包裝。貯存容器要密封,倉庫要有良好的通風,防止日曬,要遠離硫酸、硝酸等強酸性物質。按「危險品規定」貯運。
物化性質: 無色易揮發的透明液體,味甜,微臭。能溶於丙酮、苯、四氯化碳、乙醚、乙醇等有機溶劑。微溶於水,與水形成共沸混合物。相對密度0.8060(20/4℃)。冰點-83~-84℃。沸點77.3℃。閃點-5℃。折射率nD(20℃)1.3888。粘度(25℃)0.34mPa·s。蒸氣壓(20℃)11.07kPa。本品蒸氣可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25℃)為3.05%~17.0%±0.5%(體積)。純品易自聚,特別是在缺氧或暴露在可見光情況下,更易聚合,在濃鹼存在下能強烈聚合。
質量標准: GB 7717.1-87
分子量:
結構式:
消耗定額: 原料名稱 規格 消耗,kg/t
Montedison-UOP法 O.S.W.法
丙烯 100% 1180 1250
液氨 100% 480 500
硫酸 100% 200
專業法定編號:
制備方法:
國際儲運號:
丙烯腈中毒
--------------------------------------------------------------------------------
丙烯腈,CH2=CHCN,是一種無色易燃易揮發的液體,具有特殊的杏仁氣味。微溶於水,其低濃度水溶液很不穩定,易溶於一般溶劑。水解時生成丙烯酸,還原時生成丙腈。易聚合,也能與醋酸乙烯、氯乙烯等單體共聚。工業上丙烯腈主要用於:腈綸纖維、丁腈橡膠、ABS工程塑料及丙烯酸酯、丙烯酸樹脂的製造等。
丙烯腈屬於高毒類,進入人體後可引起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丙烯腈所致急性中毒的臨床症狀:輕度中毒時表現為乏力、頭暈、頭痛、惡心、嘔吐等,並伴有粘膜刺激症狀;嚴重中毒時除上述症狀外,可有胸悶、心悸、煩躁不安、呼吸困難、紫紺、抽搐、昏迷,如不及時搶救可發生呼吸停止。丙烯腈對人體的慢性毒性目前尚無定論,一般表現為神經衰弱綜合證,如頭暈、頭痛、乏力、失眠、多夢,易怒等。此外,丙烯腈可致接觸性皮炎,表現為紅斑、皰疹及脫屑,愈後可有色素沉著。
凡患有心血管和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及活動性肝、腎疾病的患者均不宜從事丙烯腈作業。
對於生產丙烯腈的場所應盡量採用露天框架建築,便於毒物擴散稀釋,進入反應器內進行清洗作業必須進行充分排風,以排除殘留的毒物,此外應佩帶使用防毒面具進行作業。
實例1 1984年3月28日上午9時,上海某石化廠裝卸區黃某等7位民工,在火車鐵柵車皮內裝卸桶裝丙烯腈,這批由沈陽大宮屯車站發往上海的丙烯腈中,有一鐵桶已完全漏盡,由於火車車廂內密不透風,泄漏的丙烯腈氣體全部積聚在車廂內,黃某等七人在作業1.5小時後出現2人中毒、5人吸入反應的丙烯腈集體中毒事故,中毒病人出現頭昏、胸悶、心慌、嘔吐等一系列中毒症狀,經醫院全力救治才先後痊癒。
從事化學品的存儲、運輸、裝卸等作業的工人應掌握化學品安全、衛生、洗消等方面的知識。這起因容器滲漏造成的事故,如果工人了解丙烯腈的危害,對漏桶所致的污染及時洗消並進行充分通風後再進行裝卸,並採取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則可以避免事故的發生或減少事故的影響程度和波及面。
生產廠家:
撫順石油化工公司
溶解性:稍溶於水,易溶於丙酮、苯、四氯化碳、乙醚、乙醇和二甲基甲醯胺等有機溶劑中。也易溶於硫氰酸鈉、氯化鋅等無機鹽水溶液。
危險特性:其蒸汽與空氣混合能成為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為3.1-17%(體積),空氣中最高容許濃度為20ppm。易燃易爆,遇火種、高溫、氧化劑有引起爆炸燃燒的危險,在火場高溫下能發生聚合,使容器爆裂,與氧化劑、強酸、強鹼、胺類、溴反應劇烈。有氧存在下,遇光和熱能自行反應。
毒性:屬高毒性類物質,丙烯腈蒸汽可經呼吸道侵入人體,造成急性中毒。吸入高濃度的丙烯腈蒸汽搶救不及時可造成傷亡。美國政府工業衛生會議(ACGIH)指出,丙烯腈為對人類可疑的潛在致癌物質。
貯運須知:貯存於陰涼通風乾燥的倉庫內,遠離火種、熱源,庫溫宜在30℃以下。不得與氧化劑、酸類、鹼類、胺類共貯混運。商品必須隨時檢查阻聚劑的含量,以便採取措施,搬運時,輕拿輕放,嚴防容器受損。 一旦泄漏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與膠手套,用水沖洗,污水排入廢水系統。火災時用乾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滅火。用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
---------------caoxinli163補充,能滿足專業操作人員需要--------------------------------------------------------------------------------------------------------------------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丙烯腈(抑制了的)
化學品英文名稱:acrylonitrile
中文名稱2:乙烯基氰
英文名稱2:cyanoethylene
技術說明書編碼:255
CAS No.:107-13-1
分子式:C3H3N
分子量:53.06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丙烯腈(抑制了的) ≥99% 107-13-1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本品在體內析出氰根,抑制呼吸酶;對呼吸中樞有直接麻醉作用。急性中毒表現與氫氰酸相似。急性中毒:以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為主,伴有上呼吸道和眼部刺激症狀。輕度中毒有頭暈、頭痛、乏力、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胸悶、手足麻木、意識蒙朧及口唇紫紺等。眼結膜及鼻、咽部充血。重者除上述症狀加重外,出現四肢陣發性強直抽搐、昏迷。液體污染皮膚,可致皮炎,局部出現紅斑、丘疹或水皰。慢性中毒:尚無定
論。長期接觸,部分工人出現神衰綜合征,低血壓等。對肝臟影響未肯定。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嚴重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易燃,高毒,為可疑致癌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徹底沖洗至少20分鍾。就醫。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對口)和胸外心臟按壓術。給吸入亞硝酸異戊酯,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用1:5000高錳酸鉀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並放出有毒氣體。與氧化劑、強酸、強鹼、胺類、溴反應劇烈。在火場高溫下,能發生聚合放熱,使容器破裂。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氫。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特殊防護服,在掩蔽處操作。滅火劑: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砂土。用水滅火無效,但須用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噴霧狀水或泡沫冷卻和稀釋蒸汽、保護現場人員。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連衣式膠布防毒衣,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通常商品加有穩定劑。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26℃。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大量儲存或久存。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2[皮]
前蘇聯MAC(mg/m3):0.5
TLVTN:OSHA 2ppm,4.3mg/m3; ACGIH 2ppm,4.3mg/m3
TLVWN:未制定標准
監測方法:氣相色譜法
工程式控制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蒸氣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連衣式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車間應配備急救設備及葯品。作業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 一級≥99%;二級 98%。
外觀與性狀:無色液體,有桃仁氣味。
pH:
熔點(℃):-83.6
沸點(℃):77.3
相對密度(水=1):0.81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1.83
飽和蒸氣壓(kPa):13.33(22.8℃)
燃燒熱(kJ/mol):1757.7
臨界溫度(℃):263
臨界壓力(MPa):3.5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0.92
閃點(℃):-5
引燃溫度(℃):480
爆炸上限%(V/V):28.0
爆炸下限%(V/V):2.8
溶解性:微溶於水,易溶於多數有機溶劑。
主要用途:用於製造聚丙烯腈、丁腈橡膠、染料、合成樹脂、醫葯等。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強氧化劑、鹼類、酸類。
避免接觸的條件:光照、空氣。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LD50:78 mg/kg(大鼠經口);250 mg/kg(兔經皮)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家兔經眼:20mg,重度刺激。家兔經皮: 500mg,輕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有嚴重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32162
UN編號:1093
包裝標志:
包裝類別:O51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盪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 57-93)中,該物質屬第四類 B級有機劇毒品。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參考文獻:
填表部門:
數據審核單位:
修改說明: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