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塔吊作業注意事項
塔吊作業注意事項
1、在塔吊施工前,工地施工、監理方當十分注意當地的風力,在風速大於15米/秒時,塔吊團隊應停止施工,注意休息。
2、各單位要針對惡劣天氣,強化救援隊伍、配備救援物資和設備,對高處作業人員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大風4級以上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大風6級以上禁止高處作業。嚴禁雨雪、大風等天氣強行組織室外施工作業,如果出現大雪天氣,要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如塔吊頂部、在建設施頂部出現超出設計承載力的較厚積雪時,必須組織人員撤離。
3、冬季施工閑暇時,塔吊尾部當朝向西北方向,吊鉤要收縮到操作室,可留小段距離,如果四周無障礙物的話,可任其自由隨風搖擺,吊鉤距離塔臂可控制在3至5米間,切忌過長。
4、由於冬季是塔吊安裝、塔吊拆卸的高峰期,也是高空作業危險期,故必須對使用或出租的塔式起重機械進行產權備案,在塔吊安拆資質許可范圍內開展作業。考慮到冬季風大、雨雪增多等氣候因素,作業前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嚴禁違規操作。
停工後的塔吊維護
1、通常北方冬季氣溫較低、風比較大,這些情況對塔吊非工作狀態下的穩定性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要先加固底座,底座上要有足夠的壓重塊,且固定牢靠,錨定裝置要可靠。
2、在塔吊停工保養前,應全面檢查一下整機各處的表面漆膜。對漆膜的破損部分,應重新把構件表面清除干凈,塗以防銹漆和裝飾漆膜,以保護在降雨雪後金屬表面不被銹蝕。
在塔吊的活動部分,如起重臂與塔頂的交接處,也要認真做好防銹工作。先用柴油把這些部位刷洗干凈,去掉可以導致銹蝕的雜質、水分、銹斑等,然後塗上一層潤滑脂。
3、在塔吊停工後應立即進行維保工作,定期檢查和保養制度;在來年使用前也應注意檢查塔吊各個部件是否完整,拆下活動的部位重新組裝上及調整好以及修復制動等部分零件。全部檢查完後方可進行開工。
塔吊安全運行管理措施
1、起重機的安裝、預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定進行,並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進行,並有技術人員在場監督。
2、起重機安裝後,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吊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作業前檢查傳動機構正常,主要部位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正常,各機構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後方可操作。
4、操作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運轉換向應將控制器回零,電機停止轉動後在轉向一方,嚴禁急開急停。
5、提升重物時,嚴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應高出起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上。
6、作業後,吊臂應轉向順風方向,放鬆回轉制動器,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米處,因1#塔吊目前不能360度運轉,作業後應拋錨固定。
7、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穩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維修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8、附牆的距離,撐桿布置方式及相互間隔應符合原廠規定,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
9、所有操作機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十不弔准則。
塔吊十不弔准則
(1)超負荷不弔
(2)歪拉斜吊不弔
(3)光線陰暗不弔
(4)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5)捆綁不牢不穩不弔
(6)吊物上站人不弔
(7)重物邊緣鋒利無保護不弔
(8)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
(9)重物超過人頭不弔
(10)安全裝置不靈敏不弔
B. 高空作業吊籃應對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基本不用擔心 有塔吊從旁邊人掛在吊籃上塔吊施救 如果沒掛在上邊 那恭喜您 可以破財免災了
C. 塔吊大臂斷了司機該怎麼做
首先是停止作業,報告項目經理和安全員、然後是塔吊吊臂范圍內所有人員拆離到安全區域,設立警示區,按應急救援方案實施。
D. 學開塔吊怎麼才能快速學會
我開了5年塔吊 熟能生巧是一個方面 你的意思吊不穩 就是說你穩吊鉤穩不好 想穩好吊鉤 要用慣性原理 吊的物品如果朝前晃 你感覺等它晃到最大位置預備往回晃之前 小車1檔前點 吊的物品如果朝後晃 你感覺等它晃到最大位置預備往前晃之前 小車1檔後點 就是順著它的勁 很好穩得 記住:是晃到最大點《預備》朝反方向晃就順它勁點動 左右也是一樣的道理 開塔機主要就是一個點動 和 打反檔把握好 很容易就學會了 。 找點 45度角 物品要放的位置要在你眼看的位置前方一點。。。。。。。。。自己的經驗 。。。。。希望對你有幫助
E. 塔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是在什麼方案之後編制的
需要應急救援預案每更新都需要備案變化應急預案簽發要跟著變需要重新備案
F. 談如何實現塔吊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實現塔吊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一、塔吊正常工作的影響因素
一般高層建築中,吊塔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機械裝備,而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往往容易造成許多安全事故,如塔吊折斷、吊塔倒塌、吊塔失控等。究其主要的原因在於:一是施工人員和操作、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安傘意識,違反安全操作的規程,在操作的時候總是忽略對安全的高度防範。二是吊塔沒有按要求進行日常檢修維護,日曬雨淋使機器銹損,不少吊塔沒有進行年檢,甚至沒有合格證,有的更是超齡服役。三是操作人員缺乏專業技能,違規操作導致事故發生。據一些事故調查中,有少吊塔司機是無證操作,甚至有個別是假冒偽造證件的。
二、塔吊的安全管理
1.塔吊的正確使用和科學管理
一般來說,塔吊事故之所以發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因此,必須加強對現場特種工作人員的管理。現場塔吊的操作工必須由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信號指揮員採用對講機與司機聯系指揮,每台塔吊專設頻道,嚴禁串台互相干擾。司機應定人定機。嚴禁私自調整崗位。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操作工要加強與項目部的溝通,根據項目施工的進度計劃,及時與項目部施工人員溝通,合理安排各台塔吊的頂升和維修時間。隨時掌握結構施工進度,及時設置預埋件,避免因錯埋、漏埋引起材料運輸中斷或者停工;協調塔吊在交叉覆蓋區范圍內作業時相互避讓,協調操作工與信號員和班組之間的關系。
2.塔吊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塔吊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是塔吊安全運行不可缺少的前提,只用不養必將加速設備的磨損與消耗,不正確的維護保養也將會埋下隱患,威脅安全,阻礙其效能的發揮。塔吊的檢查與修理工作要貫穿於設備管理與使用的全過程,每台塔吊要求司機做好班前、班後檢查,周檢,月檢;維修人員除日常修理外,每月應安排一次巡檢,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設備帶病運轉,不留任何隱患。
3.塔吊的安全管理
塔吊的安傘運行直接關繫到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在運行管理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第一,塔吊司機必須執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第二,每台塔吊運行前必須確保其性能安全穩定,定時進行沉降觀測和垂直度測量。
第三,塔吊運行之前必須制定有切實可靠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塔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塔吊交叉作業,服從統一指揮,防止忙中出亂。
第五,吊物時嚴禁起重臂從周邊街道上空經過。臨街作業,塔吊上從事頂升、維修等作業必須做好防護,嚴禁高空墜物傷人。
第六,運行中,如遇到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事故時,應立即將吊臂轉至無人安全部位,同時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開關,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現場人員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過人工盤動回轉電動機使吊臂轉至無人的安全部位,然後松開機構制動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緒後立即作出處理措施。
第七,如遇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或其它特殊情況,塔吊應視情況暫停或停止使用。
塔吊在現代工程建設的施工活動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並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運行過程中,我們必須加強安全管理,消除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4.塔吊的使用管理
①現場的塔吊工、信號工、司索工、塔吊維修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經過理論知識學習和專業技能培訓合格,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塔吊使用前應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②塔吊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變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 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③每台塔吊作業人員要相對固定,並為塔吊作業人員配 備對講機,設專用頻率,嚴禁擅自改變頻率。派專職管理人員對每台塔吊進行集中管理。
④塔吊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服從統一指揮。
⑤每天作業前,要對塔吊基礎節螺絲松緊、塔吊的機械和 電氣部分進行檢查,試運轉確定各限位、保險裝置靈敏有效後方可作業,嚴禁塔吊「帶病」運轉。
⑥遵守塔吊交叉作業運行原則:低塔讓高塔、後塔讓前塔、輕車讓重車、動塔讓靜塔,並堅持起重作業「十不弔」的原則。
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塔吊作業時,為了保證不與相鄰小區樓發生碰撞,對塔吊作了旋轉限位,旋轉的起終點始終保持在樓正前沿方向,並在地面設置地錨,塔吊工作結束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回轉到地錨方向,吊鉤放下與地錨可靠連接,確保其起重臂不位移。其他塔吊停止作業後,必須松開回轉制動器,將吊鉤起升到最高點,變幅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起重臂按順風位置停置。下機後切斷塔吊總電源,打開高空障礙燈。
⑧填寫好塔吊運轉記錄,做好交接班交底記錄。
G. 建築施工塔吊安全培訓的內容有哪些
一、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
1、《安全生產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四十六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四十七條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第四十九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十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五十一條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2、《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修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作業時存在的危險因素:
觸電 物體打擊 高處墜落 其它傷害
三、安全注意事項
1、塔吊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嚴禁酒後上崗,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聽收音機、玩手機等)。
3、熟知和掌握塔機的性能,經常檢查各機械部件是否正常,發現故障要及時排除,對自己不能排除的要上報領導派專業人員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4、吊車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必須服從。
5、吊車司機在起吊時要鳴鈴示警,必要時在吊運中也要鳴鈴,通知受吊物威脅的地面人員撤離。
6、吊車司機必須熟練掌握通用手勢信號和有關各種指揮信號,必須與指揮人員相互密切配合。
指揮人員所發出的信號如有不明確的時候,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待明確信號後,方可繼續操作。
7、塔吊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十不弔」規定: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楚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紮不牢不準吊;
8小零散物料無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8、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下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9、吊運任何東西時,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方可發出降落信號。
10、停止作業前必須切斷操作室電源。
11、有權對危險作業場所提出安全防護要求,拒絕執行違章指揮指令。
12、有義務提出改進安全管理及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和建議,並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事故應急程序
發生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事發現場有關負責人接警後要立即組織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按照「先救人,後護物」的原則,開展自救工作。在組織自救時,注意保護救援人員的安全,防止發生後續事故,同時以最快的速度向直管領導報告事故情況(主要包括事故類別、傷亡人數及傷情、組織自救的大致情況等);直管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作出相應的反應,同時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項目應急救援預案。
事故自救程序:
1、迅速檢查事故現場安全狀況,確認無危險因素後,立即對事故受害人進行救援。
2、將事故受害人轉移到安全地點。
3、利用各種有效的方法報告事故情況,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4、檢查傷者傷情,根據傷者傷情,對其採取止血包紮、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
5、盡快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
賽為安全-安全培訓
H. 上海市一在建工地塔吊突然傾倒,致1死2傷,有關部門採取了哪些急救措施
上海市一在建工地塔吊突然傾倒,致1死2傷,有關部門採取了哪些急救措施?
上海當地有一個建築工地正在施工的過程當中,塔吊突然發生了倒塌,最終開塔吊的司機不幸身亡,從旁邊道路上經過的兩名路人也被傾倒下來的塔吊給砸傷了,傷者很快就被送往了醫院進行治療,事發之後,救援人員就趕到了現場,周圍有很多的群眾紛紛駐足圍觀,現場的情況也是有一些混亂,好在警方趕到現場之後,就趕緊維持秩序疏散人群。
I. 塔式起重機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預案有什麼不同
應急救援預案就是應急預案,一樣的。
J. 塔吊吊裝重物時遇大風怎麼辦
1、塔吊吊裝重物時如果是突然遇大風,原則上應當立即停止正常作業並及時向領導匯報;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安全。
2、作業現場有條件時,立即操縱回轉機構將塔吊重臂盡量順風停放,操縱變幅機構向塔身靠近,操縱起升機構 降落吊鉤將所吊重物落到地面;
3、當客觀條件不能滿足塔吊向常規安全區域操作時,應相應採取非常規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安全。出現險情時,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4、塔吊司機一定頭腦冷靜,選擇安全、科學地逃離現場方法進行自救,避免失誤造成自殘或加劇事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