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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形成性考核冊

發布時間:2022-01-08 06:05:23

1. 《社會實踐活動記錄表》怎麼填其中包括背景、意義、實施條件 表達形式和活動預期效果 急`·`謝謝啦!

一、課程價值與目標
1.課程價值
普通高中綜合實踐活動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是普通高中學生必須學習的課程領域。設置綜合實踐活動旨在引導學生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獲得參與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的體驗,養成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學會分享、尊重與合作,增強服務意識與奉獻精神,發展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社會責任感以及良好的個性品質。
2.課程目標
綜合實踐活動的課程目標主要包括:
(1)獲得親身參與研究探索的體驗。通過參與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學生獲得親身體驗,親近並探究自然,走進社區和社會,增進對自然和社會的認識與了解,逐步形成關愛自然、保護環境、服務社會的意識和能力。
(2)培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引導學生自主發現和提出問題,設計解決問題的方案,收集和分析資料,調查研究,獨立思考與集體討論,得出結論並進行成果交流等方式,培養學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發展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培養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通過構建開放的學習實踐環境,培養學生利用多種手段、通過多種途徑獲取、整理、歸納、識別、判斷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學生的現代信息素養。
(4)培養學生積極健康的人生態度。通過團隊活動和置身於真實的社會環境,培養學生社會溝通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加深對社會的了解、理解和認同,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二、課程結構與內容
按照《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要求,綜合實踐活動由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三部分組成,各部分內容既有共同的教育目標要求,又各有側重。
1.研究性學習
研究性學習是以學生的自主探究學習為基礎,學生從生活中提出問題,選擇和確定研究課題,學習運用問題探究的多種科學方法,主要以個人或小組合作的形式進行的實踐性學習活動。
研究性學習的內容。研究性學習的內容是從生活中發現、提出的問題,涉及學生的學校生活、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具有開放性特點。與一般學科課程相比,研究性學習活動在內容上更廣泛、更靈活、更富有彈性。研究性學習可分為課題研究和項目設計兩種主要類型。
研究性學習的組織。研究性學習一般有三種組織形式:個人獨立研究、小組合作研究和以班級、年級或更大范圍的合作研究。小組合作研究是實施研究性學習活動的基本組織形式。
研究性學習的設置。學生在三年期間需完成3-5個研究性學習活動的研究課題。高中一年級、二年級和三年級上學期研究性學習活動,每學期或每學年開展一個主題或一個項目研究。
2.社會實踐
社會實踐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在實際社會情景中直接參與並經歷各種社會生活和社會活動,是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性學習,接觸社會、了解社會、認識社會、增強社會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重要學習活動。社會實踐一般以主題活動形式開展,主要包括社會參觀(考察)活動、社會調查活動、社會公益活動、社會參與活動、學校傳統活動等內容。
3.社區服務
社區服務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入居家所在的社區,在實際社會情景中直接參與社區的服務性、公益性、體驗性的學習活動。社區服務應是學生力所能及的社區活動,主要包括公益活動、宣傳教育活動、社區見習活動、幫貧助困活動等內容。三、學分認定原則與辦法
1.學分認定原則
學分認定是綜合實踐活動實施的關鍵環節。根據綜合實踐活動的性質和特徵,綜合實踐活動學分認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參與性原則。注重學生親身參與和學生全員參與,強調課程計劃規定的學時和參與態度的考核,同時重視學生的自我評價。
過程性原則。要特別關注學生參與活動的過程和實踐體驗,重視對過程的評價和在過程中進行評價,對學生的評價與對學生的指導要緊密結合起來。
綜合性原則。綜合實踐活動評價的內容、要求、過程、結論都應是綜合而全面的。
激勵性原則。鼓勵學生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長,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勵學生積極進取,勤於實踐,勇於創新,不斷促進自身的發展。
公開性原則。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情況要按照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監督。
2.學分認定辦法
學校根據學分認定原則和標准,對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學分予以認定,其中,研究性學習15個學分,社區服務、社會實踐8個學分。
研究性學習的學分認定。學生要獲得研究性學習的學分,應具備五個條件:(1)有符合要求的課題研究方案或項目設計方案;(2)有研究過程完整、詳細的記錄;(3)有學生的課題研究成果報告或實物作品;(4)有學生自評、互評、指導教師評價的記錄和學校管理部門審核結果;(5)有學時保證,高中三年研究性學習共270學時。
高中三年內學生需要完成3-5個研究課題,獲得15學分。學分認定的依據是學生用於研究性學習的時間、研究過程記錄、成果以及指導教師等多方面的評價,學校核實後予以學分認定。研究性學習不符合基本規范或弄虛作假者,不予認定學分。
社會實踐的學分認定。學生每學年要有一周時間(即35學時)用於社會實踐,完成一周的社會實踐活動可獲得2學分,三年共需獲得6學分。學校依據標准,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員、指導教師根據學生的實踐情況,填寫社會實踐記錄表,經過綜合認定給予學分。沒有參加或參加時間不足以及沒有提供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有效證明或弄虛作假的學生均不能認定學分。
社區服務的學分認定。完成社區服務規定學時(高一和高二兩學年內累計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共80學時),可獲得2學分。學生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服務對象(機構或個人) 的名字、活動日期、服務時間、服務項目或內容、學生簽名、服務對象的簽名和聯系方式以及學生自己的活動體會感悟等內容。學分認定以服務接收單位負責人簽章證明為依據,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員、指導教師簽名核實,經過綜合認定給予學分。沒有達到要求的服務時間,或服務內容弄虛作假者均不能認定學分。四、組織與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綜合實踐活動實施工作的領導,督促和指導學校按照《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要求開足、開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幫助學校解決在課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普通高中學校應成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領導小組」,制訂切實可行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對課程內容、實施方式、教師安排、資源建設、師資培訓、課程評價、學分認定等方面工作做好整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2.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原則上15個教學班應配備一名綜合實踐活動專職教師,若干名兼職教師,全體教師都應成為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的指導教師。專職教師全面、具體負責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方案設計、理論教學、課題指導、過程管理、課程評價和學分認定等工作;兼職教師在完成崗位主要職責的的同時,協助專職教師完成上述工作。兼職教師、指導教師工作計算一定的工作量。
要認真做好綜合實踐活動教師培訓工作。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培訓綜合實踐活動教研人員和專職教師,學校負責培訓兼職教師和指導教師。
綜合實踐活動專職教師屬專任學科教師范疇,在工資待遇、職稱評聘、評先表模等方面,與其它學科教師享有同等待遇。非綜合實踐活動專任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時,應有擔任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指導教師的經歷。
3.加強課程資源建設。各地要通過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爭取社會支持等多種方式,開發和利用校外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科技館、職業學校、大專院校、教科研機構、企業、社區、農村、部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社會資源,為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提供服務。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專用教室、食堂以及其它各類教學設施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要與當地駐軍、地方團委、文化局、文明辦、居委會、村委會等單位建立密切合作的關系,使綜合實踐活動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4.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開展誠信教育,塑造學生講誠實、守信用的人格,引導學生以科學的態度、實事求是的精神參加綜合實踐活動。學生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的關鍵環節、關鍵實證材料、學分認定情況等按照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學生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的關鍵環節、關鍵實證材料、學分認定情況等按照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要建立綜合實踐活動責任追究制,學生若對綜合實踐活動情況弄虛作假,要進行教育並不得賦予學分;學校和教師若對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情況弄虛作假,要追究責任。
5.加強課程常規管理。各地和學校要按照課程實施的要求對綜合實踐活動進行管理,實現綜合實現活動課程化、常態化。學校應成立綜合實踐活動教研組,並將研究性學習納入課表。學校職能部門負責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組織開展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活動,認定學分並記入檔案。各地應配備綜合實踐活動專職教研員,將綜合實踐活動納入常規教研活動之中,通過開展教學觀摩、優質課評選、專題講座、集體備課、課程評價等活動,不斷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學校課程實施質量。
6.加強課程評價管理。建立學分網路輔助認定製度,省教育廳以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庫為基礎,建立全省統一的綜合實踐活動網路管理平台,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材料由學生按規定格式上網提交,系統按綜合實踐活動基本規范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判定,符合規范者,授權學校認定學分,不符合規范者,不予認定學分。
7.加強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和學校要圍繞研究性學習教師培養、誠信制度建設、課程管理等重點、難點問題,採取項目研究、樣本試驗等方式,集中攻關,力求突破,不斷提高綜合實踐活動水平。

2. 誰有2011電大《證據學形成性考核冊》答案

《證據學》作業1答案
一、問答題
證據學研究對象和具體內容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證據法及其證明規則。作為證據學研究對象的證據規則分為兩大類:訴訟證據規則和非訴訟證據規則。證據規則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確規定,我國證據規則的內容散見於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檢有關證據的司法解釋中。
(2)證據及其證據力和證明能力。證據和證據力、證明力是三個密切相關的概念。證據是有關案件有關的一切事實。所謂證據力,是指證據材料進入訴訟,作為定案根據的資格和條件。所謂證明力,是指證據所具有的內在事實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價值和證明作用。,亦即人們通常說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研究證據學,其核心就是要緊緊抓住證據的證據力和證明力這兩個關鍵內容,學懂弄通後,案件的事實就迎刃而解了。
(3)證據的內容和形式的統一關系。證據的內容是證據本身內在具有的證明能力,它具有客觀實在性和關聯性;證據的形式是證據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現方式和正當的獲取手段。兩者具有對立統一的關系。
(4)證據制度及其傳統文化背景。證據學理論是於證據有關的司法和執法實踐經驗的概括和總結,是人類司法證明和「准司法證明」的智慧結晶。人類的文化傳統背景對證據制度的形成和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證據學的研究對象。
(5)證據制度和經濟制度、訴訟制度的關系。證據制度需要建立在一個相應的經濟基礎之上,經濟的發達程度,決定證據的獲得能力、偵查水平和社會進步程度;訴訟制度和證據制度都是屬於一定歷史范疇的東西,是歷史的產物。它們隨著歷史的演變而進化,呈現出不同的階段性。證據制度又是訴訟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與訴訟制度相適應的。
(6)收集、審查、判斷和運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經驗及證據理論。古今中外的司法、執法人員在證明活動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證據法學應當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研究這些證明活動的規律,並用研究成果來指導司法和執法等活動中的證明實踐。證據理論對司法實踐的指導作用,不僅是證據學的重要研究對象還是發展證據學的基本動力。
2、如何正確評價自由心證證據制度?
答:要對自由心證證據制度作出正確的公正的評價,就必須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對它進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證制度取代封建時期的法定證據制度具有一定的歷史進步性。自由心證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訴訟結構的變革,否定了法定證據制度的形而上學的形式主義,拋棄了法定證據制度中的封建特權,廢除了刑訊逼供的證明方法,確定了舉證責任由控訴方擔任的原則,使被告人獲導了辯護權。自由心證制度還實行雙方當事人對等辯護的原則,能使法官根據當事人雙方的舉證辯論,形成其內心確信,然後對案件作出裁判。這是歷史上構進步,對訴訟制度是一個重大的革新,它推動了訴訟制度的民主化進程。自由心證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擺脫了法定證據制度那些繁瑣規則的束縛,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經驗和良心對證據和證據的證明力進行自由判斷,從而為查明案情和正確處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動了證據科學的發展和證據理論的進步,自由心證制度是確認有審判權者即有真理的原則,它為法官利用司法活動靈活地為政治服務提供了廣闊的天地。這是自由心證制度能夠產生並長期存在的一個關鍵因素。但是,自由心證證據制度,在評價證據價值上及其價值的選擇上,給法官和陪審團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當今世界各國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理論上,對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斷證據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訴訟法》第318條規定:「證據的證明力由審判官自由判斷。」但緊接著第319條又規定,當被告人的自白成為對他不利的唯一證據時,法官不得將其作為有罪的根據。上述這些法律上或理論上對法官自由判斷權的限制,都體現了一些有價值的實際經驗,從而使自由心證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物證證明力的特點是什麼
答:物證同其他證據種類相比,更直觀,更容易把握;同言詞證據相比,它更客觀、真實性更大。言詞證據的運用一般要靠實物證據來檢驗,言詞證據同實物證據相結合,才能發揮其證明作用,物證則可以不依賴於言詞證據而存在。
物證的證明力按照物證的不同形態,可分為兩種情況說明:一種情況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狀的證物,是以其外部特徵,同案件事實產生的關聯性,而發揮證明作用的。所謂外部特徵,是指本證物的外部形態、規格、大小、結構。商標、圖案。出廠日期等特殊的標志。另一種情況是,凡沒有一定的固定形狀的證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質材料的特殊屬性同案件事實產生的關聯性而發揮證明作用,例如:各種毒殺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氣,就是通過技術鑒定所作的鑒定結論,而確定的屬性的同一性,來認定案件事實。
4、收集證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對證人的詢問應由指定的辦案人員進行。為了保證證言的客觀性,詢問證人時不能少於兩名辦案人員。
(2)詢問證人前應作好充分的准備工作,擬訂詢問提綱,認真分析案件,尤其是對詢問的重點要明確,還要對證人與本案和本案當事人的關系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數。
(3)詢問證人要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最好到證人所在的單位或在本人住所進行。詢問時必須出示詢問的證明文件;必要時,可通知證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詢問。
(4)詢問證人必須個別進行,不許採用討論會、座談會的形式啟發誘導進行詢問。
(5)詢問時,應當告知證人如實提供證據,實事求是作證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如果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
(6)詢問時,還要查明證人的身份及基本情況,以及證人與本案的關系,不得啟發、誘導、指名問證,要讓其全面、客觀地敘述他所了解的案件情況,然後,再根據詢問提綱要解決的問題,向證人提問。
(7)詢問證人要製作詢問筆錄,並交給證人核對或向他宣讀,允許補充、修正。在承認無誤後,由證人在筆錄上簽名或捺手印。
(8)詢問未成年證人時,要有他父母或監護人在場,要選擇他們習慣的場所。詢問的方式也要適應未成年人的特點,盡量消除他們不必要的顧慮。詢問聾、啞的證人,應當有懂得聾啞手勢的翻譯,並且將這種情況記入筆錄。
5、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概念和運用規則各是什麼?
答:直接證據,是指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直接證據的運用規則:
(1)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
(2)必須在法庭上經過控辯雙方的詢問、質證,並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3)孤證不能定案。即只有一個直接證據,而沒有間接證據印證的情況下,不能據以認定案件事實。
(4)直接證據必須得到間接證據的印證,才能認定案件事實。
間接證據的運用規則:
(1)必須審查每個間接證據是否真實可靠。
(2)必須審查間接證據與案件事實有無客觀的內在聯系,防止把那些與案件毫無關系的材料,當作間接證據加以收集和使用。
(3)必須審查各間接證據之間是否互相銜接,互相協調一致,互相印證,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鎖鏈。
(4)所有的間接證據結合起來,對案件只能作出一個正確的結論。這種結論必須具有肯定性和真實性,並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6、如何對證人證言進行審查、判斷?
證人證言的證明力反映在真與假的程度上,具有不確定性。辦案的過程中,必須認真審查、判斷。(1)按照證人證言形成的三個階段即感受、記憶、陳述三個階段,判斷證據力的大小與強弱,即使一個如實提供證言的人,其陳述的內容也有不符合客觀真實的可能,這主要是因為,證言的形成過程是一個復雜的、主觀能動地反映客觀事物的感知、記憶和陳述的過程。(2)審查、判斷證人證言同案件事實的關聯性。如果證人證言與案件事實本身無關聯,即使在內容上是符合客觀事實的,也無證據價值。(3)審查、判斷證人與案件當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關系,以確定其傾向性,判斷其真實程度。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一方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低於其他證人證言。(4)審查認定證人的品格、操行對其證言是否產生影響。總體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貫優良的證人,其證言則具有更大的真實、可靠性;反之,其證言的真實、可靠性較弱,即證明力不強。(5)審查、判斷證人的作證能力。證人的作證能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基本是相適應的。(6)綜合對比,實物驗證。任何一份證言必須要經得起實物驗證,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只有這樣才能使案件的質量得以保證。
二、選擇題
ABCD
B
ABD
ACD
ABC
ABCD
A

A
BCD
A
三、案例分析(題目見作業冊,答案只提供答題思路,具體內容自行發揮)
三、1、(1)、被告人詹國平的辯解為直接證據;而物證(如收繳的贓款、現場遺留的桶、鞋以及屍體等)、證人證言(如姜曉霞、李青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視聽資料(如電信局的通話記錄)都是間接證據。
1、答:(1)本案中全是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因為所有的證據都是間接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
(2)答案要點:要答出起碼2個要點a 孤證不能定案,但如果案件都是間接證據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符合一定的適用規則,同樣可以定案。(答出完全靠間接證據定案的規則) b 賦予被告人沉默權,不會必然導致漏罪。(注意展開分析)。
2、答:在本案中,主罪中作案工具的照片和次罪中現場照片及用於作案的氧氣瓶的照片是傳來證據,因為它們不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或原始出處,是經過了中間環節形成的證據是對無法直接取得物證的固定,所以屬於傳來證據;其他為原始證據,因為它們都是來源於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都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的證據。
主罪中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和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為言詞證據,不論記載方式如何,它們都是以人的陳述為存在和表現形式的證據,所以是言詞證據;其他為實物證據,因為它們都是以實物形態為存在和表現形式的證據。
主罪中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被告人的口供為直接證據,因為它能夠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因此是直接證據;其他皆為間接證據,因為它們都是無法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才可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因此屬於間接證據。


《證據學》作業2答案
問答題
1、簡要論述三大訴訟證明的異同?
答:三大訴訟證明的共同特徵:
證明是溝通實體法和訴訟法的紐帶,是橫跨兩大法域的綜合概念。因為,實體法的抽象規定和一般原則要落實到具體案件上,就必須對實體法規范的要件事實進行證明。從實體的規定上說,證明源自實體法的要求;從形式的規定上說,證明則是由訴訟法加以調整的。這一點,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訴訟法中的證明的共同特徵。三大訴訟證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採用邏輯椎理。司法認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訴訟證明的主體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機關或者司法人員。當事人和律師。
三大訴訟證明的差異:
第一,證明責任的分配不同。在刑事訴訟中,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責輕重的責任由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偵查機關承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行政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則由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承擔,原告不承擔證明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責任。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則不以訴訟地位的特定化決定證明責仟承擔的主體,而是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分別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
第二,證據的種類有所不同。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鑒定結論。勘驗筆錄、證人證言等,是三大訴訟共同的證據種類。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特有的證據種類;現場筆錄是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行政訴訟特有的證據種類。需指出,刑事訴訟法將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陳述」,分解為「被害人陳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兩項。
第三,證明標準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對證明標准,我國三大訴訟法採取的術語不同。《刑事訴訟法》第162條規定「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只有「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53條規定「事實清楚」,與刑事訴訟法相比,少了「證據確實。充分」的要求。《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定的是「證據確鑿」,與刑事訴訟法相比,不僅沒有「事實清楚」的要求,而且也沒有「證據充分」的要求。
第四,證明對象不同。刑事訴訟的證明對象主要是有關犯罪行為構成要件和量刑情節的事實;民事訴訟的證明對象主要是民事糾紛產生和發展的事實和民事法律關系構成要素的事實;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主要是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有關的事實。
第五,證明的程序規則不同。由於證明程序是訴訟程序的一個組成部分,與訴訟程序具有一致性,所以,三大訴訟程序的不同決定了相應的證明程序也不同。刑事訴訟特有的證明程序是偵查和審查起訴程序,如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民事訴訟特有的證明程序規則體現在處分原則和辯論原則之中;行政訴訟特有的證明程序規則是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調查收集證據等。
2、我國關於證明責任問題有哪些立法規定?
我國《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均沒有提到證明責任或舉證責任這一詞彙,只有在《行政訴訟法》第32條明確提到了「舉證責任」的概念,但是該條文並沒有揭示舉證責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不過,我國三大訴訟法實際上也建立了證明責任制度,表現在立法上,有如下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162條的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去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行政訴訟法》第32條:「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3、推定與證明責任有什麼關系?
答:推定與證明責任的關聯表現在:
A.在特定情況下,推定決定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之所以是這樣分配而不是那樣分配,其原因主要在於推定的客觀存在。
B.推定能夠改變證明責任的證明對象。當事人之所以可對此事實而不是彼事實負證明責任,關鍵的原因在於在此事實與彼事實之間有推定關系存在。
C.推定決定證明責任的轉移和變化。在訴訟過程中,證明責任之所以能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發生轉移,其原因就在於推定發揮了作用。
4、證據制度與訴訟制度的關系是什麼?
答:訴訟是司法機關為了維護統治秩序和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生產關系,對各種糾紛和犯罪現象進行揭示、證實、處理(懲罰)的一種司法活動。訴訟法就是對這些訴訟活動的制度化、條文化和法律化。那麼,什麼是訴訟制度呢了法律對於訴訟活動的任務、原則、程序、原告、被告的權利和義務,司法機關的職能和任務,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和義務都作了規定,這種規定的總稱就是訴訟制度,也就是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總和。證據制度是訴訟制度的組成部分和重要內容之一,它與訴訟制度的關系是從屬關系,即有什麼樣的訴訟制度就有什麼樣的證據制度。它與訴訟制度的關系是從屬關系,即有什麼樣的訴訟制度就有什麼樣的證據制度,訴訟制度決定證據制度。當然證據制度並不是完全被動和消極的,它可以影響並反作用於訴訟制度。總之,二者密切聯系,不能截然分開。
5、在證明中如何體現訴訟證明的真理性和正當性?
答:只有對案件事實的真理性認識,才能導致對法律規范的正確適用,從而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決結果。但是,受自然條件、經濟條件和科學技術條件等客觀因素和人的主觀能動性、認識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證明的案件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不可能完全吻合。所以,就證明結果的真理性來說,只能達到一種相對的真實性。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的認識具有主觀性和客觀性,主觀的認識結果必須完全符合客觀情況,認識才具有絕對的真理性。但是,不管從理論上還是從經驗上,我們都做不到這一點,因為主觀和客觀的兩極對立永遠無法消除。因此,作為主觀的人的認識,與客觀世界或者客觀發生的事情,只能達到最大限度的一致性,在訴訟證明領域,證明結果也只能達到一種相對性。
第二,訴訟證明制度本身的特點決定了其結果的相對性。在訴訟領域,案件事實必須通過證據來證明,但是,證據本身仍然要通過其他證據來證明,而其他證據的真實性要其他證據證明,因此訴訟證明從邏輯上說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人類的理性會在一個可接受的水平上讓無限推演的證明活動停下來。這是因為人們具有共同的知識框架或背景,是不用證明即可接受的經驗規則。而經驗規則並不是絕對的,所以訴訟證明的結論,也只能是相對的。
第三,法律價值的沖突和協調也造成了證明的相對性。一種訴訟程序不僅要追求對案件事實的真理性的認識,而且還要在正義、秩序、效率等價值之間做出適當協調,如果以犧牲這些法律價值為代價,則會造成物極必反的效果。
第四,司法活動與科學研究不同。科學研究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司法活動的證明對象不僅包括客觀存在的事物,還包括當事人的心理活動;科學研究揭示的規律具有普遍性,因而可以輕易地進行檢驗,司法活動證明的對象具有不可回復性,一旦發生,根本無法將其復原;科學研究的唯一目的是為了追求真理,司法活動在此之外,還要協調各種價值;科學研究可以採取人類所能承受的各種手段,甚至不計成本,而司法活動則必須使用法律允許的手段,而且有嚴格的期間、甚至人員限制。
司法活動不僅要靠國家的強制力來維護,還要靠它的理性來維護。這種理性,一方面,存在於訴訟證明的相對性之中,因為相對性蘊含著絕對性,絕對性通過相對性表現出來;另一方面,則是靠訴訟證明過程的正當性實現的。所謂正當性,就是在倫理上具有道德性。正當性有時又稱為合法性。具體來說,訴訟證明的正當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證據要合法,也就是說證據要具有證據能力或者可采性。證據合法,包括兩個方面:來源合法與表現形式合法。
其二,證明的程序必須正當、合法。由於證明的程序就是訴訟程序,所以,訴訟程序必須體現一定的法律價值,遵守一定的原則,而且,依據這些原則建立的訴訟程序必須在實際的證明過程中被遵守。就嚴格的法律調查和事實認定過程來說,舉證、質證、辯論以及評議等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
實際上證明結果僅具有相對性是不夠的,還必須具有正當性,才能最終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
6、我國證明標准有哪些特點?
答:從三大訴訟法對證明標準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三大訴訟法的證明標準是統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我國證明標準的最大特點,即實行一元化的證明標准,這與國外實行的不同訴訟有不同證明標準的多元化標准有鮮明區別。
我國實行一元化的證明標准,說明對訴訟中案件事實的證明程度的要求不但是一致的,而且都是很高、很嚴格的。將所有案件的結論都建立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無疑是好的。但是,盡管設定這種統一化的證明標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設定的是否科學、合理則需要進一步的探討。實際上,一些從事民事訴訟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研究的學者,已經開始對這種一元化的標准提出了質疑。我們認為,否定一元化的證明標准,實行多元化的證明標准,是符合司法實踐的實際情況的,也是符合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哲學要求的。
我們認為,在刑事訴訟中,可以繼續實行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准。但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則有必要降低證明標准。民事訴訟證明標准可以參考國外通行的「優勢證據」標准確定,而行政訴訟證明標准則應介於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之間或者接近刑事訴訟的證明標准。
二、選擇題
C
AD
C
D
ABD
B
C
A
C
A
三、案例分析(題目見作業冊,答案只提供答題思路,具體內容自行發揮)
1、答:(1)本案的法定證據種類有:a物證(包括查獲的部分走私集成電路、繳獲的全部賄賂物品等贓物)它們以物質的存在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屬於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物。
b書證(偽造的發票、審計部門的查證報告),以其所記載的內容反映案件的真實情況,即走私的數額。c 證人證言 d 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認自己犯罪事實的供述,即對走私和受賄事實的供述。
(2)上述證據中,直接證據主要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它能夠直接證明主要犯罪事實。
間接證據包括物證、書證(偽造的發票、審計部門的查證報告)、證人證言以及鑒定結論。這三類證據都是間接地證明案件的事實,其中物證和書證只能證明案件的結果。
2、答:(1)本案中的縣工商局應承擔舉證責任。因為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32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說明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應該由被告承擔。從理論上講,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來說,被告是處在主張者的地位上的:行政機關有舉證能力;由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能有效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這些也都說明應該由工商局承擔舉證責任。
(2)本案中應當證明的事實包括:a 縣工商局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和許可權的事實,即應當證明它有無對非法變更經營范圍以及不申領特種經營許可證而進行營業的行為進行處罰的許可權,還應當提供所依據的有關的規范性文件;b 劉某是否實施了被處罰的行為,即劉某是否實施了縣工商局加以處罰的非法變更經營范圍以及不申領特種經營許可證而進行營業的行為;c 縣工商局的行政處罰符合法定程序;d 縣工商局的處罰目的正當;e 該處罰行為與劉某的違法行為的情節、性質相適應,無顯失公正的情形。
3、答:本案中原始證據是(1)證人證言(2)法院的民事判決書(3)石油管理局的證詞,因為它們都是來源於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其中(1)和(3)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2)是來源於原始出處;傳來證據是(4)法院調查和庭審筆錄,它是對案件事實的部分證據的固定,不是第一手的材料,因此是傳來證據。
本案中言詞證據是(1)證人證言,它是以人的陳述為存在和表現形式的證據,所以是言詞證據;實物證據是(2)法院的民事判決書(3)石油管理局的證詞(4)法院的調查和庭審筆錄, (2)和(3)是書證,其中(3)石油管理局的證詞這種證據由於證人證言的主體應該是自然人,所以單位不能作為證人,(3)也就不是證人證言而是書證。(4)是物證,它們都是以實物形態為存在和表現形式的證據,所以是實物證據。
本案中的直接證據只有(4)法院調查和庭審筆錄,是對整個案件證據的固定,它能夠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因此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是(1)證人證言(2)法院的民事判決書(3)石油管理局的證詞,因為它們都是無法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才可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因此屬於間接證據。
4、問題一:本案中,公安機關收集的法定證據包括:(1)物證(作案工具麵包車、聯絡工具手機、贓物珍稀動物的皮革250張),它們以物質的存在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屬於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物、犯罪行為實施的方法和手段。
(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張某和王某的供述),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認自己犯罪事實的供述,即對販賣珍惜動物皮革事實的供述。
(3)證人證言(馬某的陳述),馬某因為非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此其所作的陳述不能作為口供而作為證人證言對待。

3. 2010年春——社會保障學形成性考核作業(一,二,三)答案

後面還有????

社會保障學—形成性考核作業(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共25分)

1.社會保障制度首要的影響因素是( )。

A.經濟因素 B.社會因素 C.道德因素 D.政治因素

2.社會保障制度產生與發展的基礎性影響因素是( )。

A.經濟因素 B.社會因素 C.道德因素 D.政治因素

3.在人類之初,對社會保障實踐活動起決定性影響的因素是( )。

A.經濟因素 B.社會因素 C.道德因素 D.政治因素

4.在產生與形成階段,社會保險制度的根本目的是( )。

A.解決社會成員現實困難 B.解決社會成員當前困難

C.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D.解除社會成員的後顧之憂

5.19世紀80年代,在世界上率先建立起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是( )。

A.英國 B.德國 C.美國 D.法國

6.「社會保障」一詞,最早出現在美國頒布的( )中。

A.《濟貧法》 B.《國民保險法》

C.新《濟貧法》 D.《社會保障法》

7.西方福利國家的代表是( )。

A.德國 B.美國 C.加拿大 D.英國

8.建立福利國家的理論與政策依據是( )。

A.空想社會主義 B.制度經濟學

C.產業經濟學 D.貝弗里奇《社會保險及相關服務報告》

9.首創完全積累型公積金制度的國家是( )。

A.美國 B.英國 C.新加坡 D.智利

10.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出發點是( )。

A.發展經濟 B.創造社會穩定

C.社會公平 D.促進效率

11.社會保險制度的保障水平是( )。

A.基本保障型 B.最低保障型

C.充分保障型 D.完全保障型

12.1883年,德國頒布的( )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產生的標志。

A.《社會保障法典》 B.《職業介紹和失業保險法》

C.《疾病保險法》 D.《工傷保險法》

13.社會保障進入高級階段的標志是( )。

A.參保人數的擴大 B.法制的日趨完備

C.保險項目的增多 D.社會福利的普及化與高水平化

14.社會保障法立法的首要原則是( )。

A.人權保障原則 B.公平優先原則

C.權利與義務相結合原則 D.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原則

15.社會保險待遇給付方式是( )。

A.現金給付 B.勞務服務

C.現金給付為主,勞務服務為輔 D.現金給付與勞務服務並重

16.社會保障領域選擇基金制的根本目的是( )。

A.實現基金保值 B.實現基金增值

C.防止資金缺口 D.應付人口老齡化

17.與資本市場結合的社會保障基金主要是( )。

A.失業保險基金 B.醫療保險基金

C.養老保險基金 D.工傷保險基金

18.在各種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方式中,屬於平穩型投資的是( )。

A.將基金存入金融機構 B.基金管理機構直接從事投資

C.委託投資 D.上述三者的結合

19.現代意義上的養老保險制度誕生的標志是( )。

A.法國《年金法典》 B.英國新《濟貧法》

C.德國《老年、殘疾和遺屬保險法》 D.英國《國民保險法》

20.養老保險最直接、最根本的目標是使勞動者( )。

A.老有所養 B.老有所樂

C.老有所為 D.老有所學

21.在醫療保險制度上,推行儲蓄醫療保險模式的典型國家是( )。

A.英國 B.德國 C.新加坡 D.美國

22.在醫療保險制度上,推行國家保險模式的典型國家是( )。

A.英國 B.德國 C.新加坡 D.美國

23.從各國實踐看,失業保險制度最明顯的改革趨勢是( )。

A.限制享受失業保險的權利 B.加強失業保險管理和運營

C.突出就業導向 D.擴大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

24.慈善事業的發展基礎是( )。

A.慈愛之心 B.民營機構

C.社會捐獻 D.社會成員的普遍參與

25.惟一實行全國統籌,現收現付的強制性企業年金計劃的國家是( )。

A.英國 B.法國 C.德國 D.美國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40分)

1.社會保障的公平性特徵包括( )。

A.保障范圍的公平性 B.保障待遇的公平性

C.保障過程的公平性 D.保障手段的公平性

2.社會保障的社會化特徵主要體現在( )。

A.制度的開放性 B.籌資社會化

C.服務社會化 D.管理監督社會化

3.社會保障的多樣性特徵主要表現在( )。

A.模式的多樣化 B.項目結構的多樣化

C.水平結構的多樣化 D.法律規范的多樣化

4.以不同時期的具體實踐內容為依據,可以把社會保障劃分為哪幾個階段( )。

A.社會救助型 B.社會保險型

C.社會福利型 D.商業保險型

5.傳統社會的社會保障主要是( )。

A.政府保障 B.教會保障

C.互助保障 D.商業保險

6.20世紀70年代以前,美國的社會保障的大背景是( )。

A.大政府 B.小社會

C.高稅收 D.高福利

7.從制度結構的角度,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社會保障體制的基本框架由哪幾板塊組成( )。

A.國家保障 B.城鎮單位保障

C.農村集體保障 D.個人保障

8.從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所包括的業務內容看,構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內容主要包括( )。

A.社會救助 B.社會保險

C.社會福利 D.慈善事業

9.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標包括( )。

A.差異性 B.完整性

C.協調性 D.層次性

10.作為一種社會化保障體制,社區服務的特點包括( )。

A.自主性 B.補償性

C.社會性 D.多樣化

11.從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安排出發,可以將各國的社會保障模式分為( )。

A.福利國家模式 B.社會保險型模式

C.強制儲蓄型模式 D.國家保險型模式

12.社會保障法制化的價值包括( )。

A.實體價值 B.理念價值

C.內在價值 D.外在價值

13.英國《濟貧法》中的救濟經費的來源包括( )。

A.濟貧稅 B.志願捐款

C.罰金 D.個人繳費

14.從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角度,社會保障所對應的特定稅收來源有( )。

A.個人所得稅 B.遺產稅

C.捐贈稅 D.利息稅

15.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原則包括( )。

A.依法管理,規范運行 B.專款專用

C.收支分離 D.預算管理

16.社會保障基金預算管理的方式有( )。

A.基金預算 B.政府公共預算

C.一攬子社會保障預算 D.政府公共預算下的二級預算

17.根據現行制度,中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需具備的條件有( )。

A.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B.在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保繳費滿15年

B. 在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保繳費滿20年

D.在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保繳費滿10年

18.我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包括( )

A.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B.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C.醫療救助 D.農村新型合作醫療

19.失業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 )

A.政府財政撥款 B.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C.勞動者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D.基金的運營和經營收入

20.在我國,社會救助的對象主要包括( )

A.「三無」人員

B.遭受天災人禍而生活一時陷入困境者

C.生活水平低於國家規定最低標準的公民

D.食物支出佔到家庭支出59%以上比例者

三、判斷題(每題1分,共20分)

1.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在各國實踐中表現出的規律,是先有社會保障項目的實踐,之後才有社會保障立法。( )

2.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規律,是社會保障在發展中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 )

3.日本就社會福利方面頒布過六部有名的法律,被稱為「福利六法」。( )

4.由於基金制無法應付人口老齡化挑戰,越來越多的國家選擇現收現付制社會保障。( )

5.就社會保障存在的危機而論,不是社會保障結構的危機,而是經濟基礎由於運營不良而受到侵蝕所造成的危機。( )

6.無論商業保險多麼發達,都不可能替代社會保障。( )

7.福利經濟學是福利國家型社會保障的理論依據。( )

8.智利和新加坡的養老保險都採取個人賬戶完全積累式。( )

9.國家保險型社會保障模式始於前蘇聯。( )

10.沒有成為國家法律之前的社會保障只能是國家的一種政策和措施,充其量是政府的一種公共福利計劃。( )

11.社會保險立法的出現,才真正意味著現代社會保障立法的產生。( )

12.目前,中國尚無一部真正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專門社會保障法律。( )

13.中國現階段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是1998年在中央政府機構改革中確立的。( )

14.經濟手段是社會保障制度解決社會問題的基本手段。( )

15.社會保險基金的結構與功能,取決於社會保險制度的結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方式。( )

16.社會救助在各國都是由政府財政承擔全部供款之責的。( )

17.與征費制相比,征稅制更能增進社會保險籌資的強制性。( )

18.與基金制相比,現收現付制社會保障基金的儲存才真正完整地體現了社會保障基金儲存的目的與價值。( )

19.基金儲存的關鍵是如何維護基金的現實價值並盡可能地使之增值。( )

20.養老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模式是和現收現付式聯系在一起的。( )

四、名詞解釋(每題5分,共15分)

1. 現收現付式

2. 完全積累式

3.企業年金計劃DB制

社會保障學—形成性考核作業(三)

案例分析:煤礦行業工傷事件頻發意味著什麼?

【案例描述】

近幾年,頻發的礦難,開始困擾著我們這個社會。根據有關部門的數據,從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我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礦事故188起,平均4到7天一起。2004年1月至11月間,我國共有5286名煤礦工人死於事故。2005年上半年,全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就達到2672人,同比上升了3.3%,其中特大事故死亡704人,上升114.6%。2005年光上百人遇難的礦難就有:2005年2月14日,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瓦斯爆炸,死亡214人;8月,廣東興寧礦難,123名礦工遇難;11月27日黑龍江七台河東風煤礦發生煤塵爆,截至12月6日,有171名礦工遇難。

有人說,目前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是不健全的,煤炭生產直接關繫到地方經濟利益,地方政府缺乏嚴格監管的意願,而且,政府體制內缺乏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行業監管部門的腐敗現象嚴重,造成行業監管很大程度上的失靈。官煤勾結是事故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導致非法礦主無視法律法規,無視政府監管,無視礦工生命,在不具安全生產最基本的條件下大幹快上,最終付出的往往是礦工生命的代價。同時,煤炭行業存在多頭管理的積弊。分段、分攤、多頭管理致使煤炭行業出現管理真空和職權交叉,多頭管理既浪費國家行政資源,又降低了行政效率。管理煤礦生產的不管安全,管理煤礦安全的不管生產,相互脫節,誰都管,但是誰都管不好。日常監管馬虎草率,以發證代替監管,以罰款代替監管,一罰了事,留下大量真空地帶和事故隱患。

還有人說,在中國經濟發展的快速時期,人們的安全意識普遍下降,雖然大家都知道「人命重於泰山」,但在經濟效益面前,安全生產向超產讓位,安全預防措施極度不力。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周鳳起研究員向中國經濟時報分析說:「隨著煤炭行業管理的弱化,以及前些年全行業虧損造成的嚴重安全欠賬,一些國有大礦的管理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嚴格,安全基礎弱化了。而國有大礦,規模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傷亡慘重。不執行安全制度、不嚴格按照操作標准進行超生產能力開采。」

站在社會保障的角度,我們更關心,在眾多的傷亡事件中,這些遭遇事故的礦工及其家屬們,他們的工傷保險權益是否得到落實與保障?有資料證實,在這些事故發生以後,一些礦主們運用最多的辦法就是「瞞」、「壓」、「堵」。「瞞」是瞞天過海,能躲則躲、能騙則騙;「壓」是欺壓百姓,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威脅群眾,為了微薄的經濟來源,礦工們也只能忍;「堵」則是在事情敗露、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礦主們只好拿出一部分錢「堵」住礦工們的嘴,也正好做給上級政府和媒體看,說明自己還是很關心勞動者生命安危的。這樣做,在事故後礦主們不會得到媒體的譴責、沒有正規的工傷認定、評級,也沒有規范的津貼補助,不用消耗大量的經濟和時間成本,也更助長了礦主們的「黑心」。

思考題:

1、你認為工傷保險制度對於避免上述類似事件的發生有什麼作用?(10分)

2、有人提出應當明確企業的主要責任,發生事故後重罰責任人,你認為這種建議是否合理?為什麼?(25分)

案例分析:未來中國農民應該靠誰養老?

【案例描述】

根據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截止到2000年11月,我國總人口12.95億人。其中,農村人口為80739萬人,占總人口的63.91%,而農村60歲以上老人已近億人,超過農村總人口的10.92%。由於大量農村青年遷移到城鎮,人為造成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提前到來。因此選擇一個合適的農村養老模式,處理好農村養老問題不僅關繫到民生,更加影響到國運興衰。

眾所周知,目前我國農村養老的主要形式還是家庭養老形式,約占整個養老保障的92%。可是隨著人口老齡化時代和經濟的發展,大家普遍開始質疑農村原有的養老保障體系是否已經逐漸失去了其傳統功效,很多研究還列舉了一些影響因素,諸如家庭規模縮小增加子女負擔、青壯年勞動力的流失弱化家庭養老的功能、農村經濟收入偏低使得養老缺乏經濟支持、道德觀念轉變導致逃避養老責任等。這些因素是否弱化了農村家庭養老模式?家庭規模縮小以及農村勞動力流動真的會導致農村家庭養老模式無法為續嗎?請看下列觀點:

家庭規模縮小真的會增加養老負擔嗎?我國自七十年代末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第一代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夫妻雖然生長於傳統的農村,但是經歷了改革開放,交通和信息的發展使他們目睹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造成的城鄉巨大差距,從而影響其收入支出習慣。他們不會像上一代人一樣花大筆的錢在建造房屋方面,而是將有限的財力用於子女的教育投資和自身儲蓄。很多農民的子女都通過出外上學的方式跳出了「農門」,有能力回報當初父母的教育投資,並且由於父母長期生活在農村,生活費用較低,還會有儲蓄的習慣,所以正常情況下子女對他們的養老支出不會增加子女的負擔。相反,農村若是家庭規模不變,子女的撫養教育支出就會占據家庭收入的絕大部分,有些家庭甚至會因此債台高築,他們的孩子就可能因缺乏人力資本投資而失去更多獲得良好收入的機會,時間一長,這些子女連自身生活都難以維繼,更談不上有餘力去養老供老。因此,子女個數的減少可能會提高子女的質量,在如今靠人口質量而不是人口數量取勝的年代,家庭規模縮小並不一定會增加子女負擔,父母反而可能因為初期的高投入在老年時獲得高回報。

農村勞動力流動會弱化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嗎?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需要大批勞動力,而農業的發展和農民追求更多利益機會的意願剛好迎合了這種需求,由此產生了農民工。這是一種必然的趨勢。由於農民工需求的特殊性,男性體力上的優勢更適合這個角色,農村因此出現陰盛陽衰的局面。這部分農民工的土地收入轉為工資收入,收入的一部分轉移支付給留在農村的老人,和以前的供養沒有區別。傳統觀念下,子女對父母經濟上的供給便是最大的孝順,農民工會比留在農村陪伴父母的農民,更有經濟實力孝順父母。所以,農村男性勞動力的流出增加了家庭收入,農村青年婦女完全有能力通過農業生產承擔看護老人的責任。

思考題:

1、請結合我國實際,分析未來中國農民應該靠誰養老?(15分)

2、根據案例所提供的資料及平常的閱讀積累,你認為影響農村養老保障的因素有哪些?如何解決?(30分)

案例分析:「孫志剛事件」引發的思考

【案例描述】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報》揭露了一起廣州執法人員粗暴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致人死亡的案件,這個案件的主角就是「孫志剛」。

孫志剛,男,27歲,湖北武漢人,2001年在武漢科技學院藝術設計專業結業。2003年2月24日受聘於廣州達奇服裝有限公司,是一名平面設計師,月薪2000元。2003年3月17日晚10時許,喜歡上網的孫志剛離開與朋友合租的住房,准備到附近一家網吧去玩。走到天河區黃村大街上時,孫志剛突然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攔住了去路。由於身上沒有帶任何證件,孫志剛被帶到了黃村街派出所。當晚,將近110人先後被帶進這個派出所,其中30多人被收容。孫志剛的同學聞訊後趕到派出所,說明孫有身份證和工作單位,提出為其補辦暫住證,並予以保領,當事警官仍拒絕放孫。3月18日凌晨2時左右,孫志剛被作為「無?葑≈?」、「無正當職業」、「無正常居所」等三無人員送到天河公安分局收容遣送中轉站。9個小時後(即18日上午),孫志剛向中轉站護師報告自己有心臟病,因為緊張而心慌、失眠,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療。當晚,孫因「身體不適」被轉往廣州市收容人員救護站。3月20日凌晨1時多,孫志剛遭受被護工脅迫的其他收容人員的輪番毆打,於當日上午10時20分死亡。救護站死亡證明書上稱其死因是「心臟病」。4月18日,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法醫鑒定中心出具屍檢檢驗鑒定書,結果表明,孫志剛死前72小時曾遭毒打。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報》以《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為題,首次披露了孫志剛慘死事件。次日,全國各大媒體紛紛轉載此文,並開始追蹤報道。後來的調查報告表明,正是由於待遣所民警極不負責任,才導致孫志剛「被錯誤地作為被收容遣送人員送至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即使依據廣東省人大通過的條例,一個人如果他沒有帶相關身份證件,但是他後來提供了證件,就不屬於應當收容的范圍,必須加以釋放。但是孫志剛提供了證件之後仍然被關押,甚至直接導致被毆打致死的情況,這種收容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徑。

2003年6月5日上午,孫案開庭。6月9日孫案一審判決:主犯喬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嬰被判死緩,鍾遼國被判無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孫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負責人、醫生及護士一共6人,因玩忽職守罪,被分別判處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時代發展到今天,像孫志剛之死這樣的慘劇,在中國恐怕已經不是一起兩起了,以中國的情況來看,這事雖然人命關天,但也是說大能大,說小也能小,尤其是在SARS病毒瘋狂肆虐於中華大地的同時,舉國上下都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全力抗擊非典的關鍵時刻。但孫志剛事件同「非典」一樣,同樣是用人的生命在實實在在的警示著我們:這個社會存在另一種「非典」——無法無天的權力——時時刻刻在威脅著我們。

思考題:

結合社會救助相關知識談如何看待「孫志剛」事件(20分)

註:本次作業不用列印,A4紙手寫,註明案例名稱及題號,直接回答即可。

4. 09電大社會調查研究與方法形成性考核冊的個別問題~會的進一下。

根據本人的興趣或條件的便利(以學習小組為單位亦可),選擇和確定一個社會調查研究課題,(P53-59)
並設計出調查總體方案。
1.知識點:社會調查的總體方案。
2.方案內容和要求:
①調查研究課題、目的和基本觀點。
在課題方面,要說明調查研究課題的名稱、生產過程以及這一課題的性質。
在目的方面,要具體說明調查研究要解決哪些 問題,解決到什麼程度,意義如何。
在基本觀點方面,要說明調查研究的主要命題和假設是什麼,所涉及的概念如何定義,變數及其關系
②調查研究對象、內容和范圍。
要說明調查對象有哪幾類,有哪些調查的基本單位;需要通過這些單位來調查哪些項目和指標,收集哪些資料,對資料的系統性和精確性有何要求;調查在什麼地區進行、在多大范圍內進行;調查對象的時間跨度有多大。
③調查研究的方式和方法。
調查方式包括個案調查,抽樣調查和普查等;調查方法即收集資料的方法,如訪談、實驗、文獻、問卷、觀察等;要說明資料整理、分析方法,包括採用的資料整理、分析的主要內容以及具體操作方法。
④調查研究的時間與步驟安排。
首先要確定調查研究的總的期限。其次要排出具體的進度表,標明調查研究中每一個具體步驟的所需時間,以控制調查研究計劃的進程。
⑤組織領導與人員安排。
要確定社會調查研究的組織形式,一般根據調查的內容和范圍,可選用調查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課題組等不同組織形式。必要時還可以在其下細分具體部門和小組。
要明確調查研究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凡是涉及到多學科或部門的,應該有有關學科的專家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參加,以保證調查的科學性和順利進行。
⑥經費預算和物質保證
在經費預算中,須詳列各項用途並計算出具體數目。經費使用要有一定的制度,大型調查研究的現金出納,應指派專人負責。
在社會調查的物質保證方面主要是對調查工具、技術設備以及資料整理與分析設備做出安排。

5. 操作化的定義和作用是什麼如何對概念和命題進行操作化任選一概念完成操作化,

包括概念的澄清與界定,發展測量指標

6. 訪談記錄表該怎麼寫,可以寫那些方面的

一、課程基本情況介紹

1、課程的性質、目的、內容

本課程是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專業)專科一體化教學階段的統設課程,是開放教育試點行政管理專科的必修課,計劃72學時,共4學分。所選教材為周孝正、王朝中主編的《社會調查研究》,這也是本門課程教學與考試的主要依據。

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希望通過系統、全面地介紹社會調查的原理和方法,使學生建立起關於社會調查研究與方法的基本概念,初步了解社會調查研究的主要理論和內容。

本課程得主要教學內容包括導論、社會調查研究內容體系、概念的操作化和測量、抽樣、文獻法、問卷法、訪談法、觀察法、實驗法、資料整理、資料分析、調查報告十三部分內容,以闡述社會調查研究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學科特點、與其他相關學科的關系,培養學生建立研究假設、進行問卷設計、完成抽樣調查、進行數據整理與分析、以及撰寫調查報告等實際操作運用的能力。 2、課程的教學基本要求

《社會調查研究與方法》是一門內容豐富、操作性很強的課程,教學上要求既要給學生以理論指導,以「廣、博、精」的原則,使學生集中了解社會調查的理論框架和研究脈絡,教學方法則本著「簡單易懂、可操作」的原則,在幫助學生熟悉各種調查方法和分析技巧的同時,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結合研究案例,把課堂教學和課外實踐結合起來,為他們提供操作範例和實踐指導,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為幫助學生學好這門課程,消化教學難點,將採用多種媒體作為教學手段,根據課程不同內容,運用不同媒體詮釋教學內容,輔助學生學習。
二、主要教學媒體
1.文字主教材
2.音像教材
3、計算機網頁
4、其他教學手段
三、教學過程和環節

1、教師設計、制訂好課程教學方案。

2、學生制訂好課程自主學習方案。學生應根據課程資源、課程學習手段、學校教學輔導安排以及個人實際情況等因素,制訂好個人學習方案。

3、學生自學。學生應在教師指導下,根據自身情況自主學習文字教材和IP課件,對重要問題和疑難問題應做好筆記,以便面授輔導時或通過其它手段向教師或同學尋求解答。學生應充分利用中央電大、省電大的網上教學資源和現代化手段進行自主學習。

4、面授輔導。重點對學生進行學習方法的指導以及對教材重、難點進行串講,反對面面俱到的講授。

5、答疑、討論。學生可通過電話、E-mail、課程在線討論、直播課堂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就學習方法、學習中的疑難問題等向有關教師尋求解答,或與同學進行交流、討論。

6、完成形成性考核。學生需完成4次由中央電大統一布置的書面作業以及網上討論、小組討論等教學活動。形成性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20%(平時作業佔10%、專題討論和上網學習佔10%),未完成形成性考核或形成性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該課程學分。

7、完成課程終結性考核。本課程終結性考核由中央電大統一命題,採用閉卷考核方式,成績占總成績80%。
四、教學活動安排

1、面授輔導課安排7次。重點精講重難點、答疑解惑、作業講評、與學生討論交流、專題講座、指導學員掌握自主學習方法等。

2、網上實時答疑4次。

3、網上期中考試。

五、本課程教學活動安排表(2008-2009學年第一學期)

六、對學生自主學習的建議

1、學習社會調查研究,需要學生有一定的社會調查方面的知識為基礎,這樣才能便於理解有關問題。與本課程相關聯的課程有:林楠著,《社會研究方法》,農村讀物出版社,1986年;阿特斯蘭德著,《經驗性社會研究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袁方主編,《社會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宋林飛著,《社會調查研究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水廷凱等編著,《社會調查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

2、本課程是一門理論聯系實踐的基礎學科,學習中要多注意實踐練習,通過必要的練習來吃透並掌握有關的知識。

3、本課程提供了多種學習媒體,因此在學習過程中應注意充分綜合利用本課程多種教學媒體,解疑釋難,加強自學。

4、充分發揮網路在學習中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中央電大在線和昌吉電大在線本課程頁面,並積極參與課程討論活動,及時解決學習中的疑難問題,這點尤其重要。

5、發揮學習小組在學習中的作用,相互研討和交流學習中的各種問題,協作完成各種學習任務。

7. 在前面作業的基礎上,擬定一份較詳的調查報告提綱,並另外寫一個完整的導語。

(1)知識點:調查報告的寫作步驟和基本要求。
(2)提示:調查報告的提綱內容通常包括:①標題。②觀點句。是概括全篇的基本觀點的語句,作用是使作者牢記報告的中心。③內容綱要。是提綱的主體部分,分條分項反映正文的構成狀況。它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邏輯框架,使觀點和資料在其中能居於最恰當的位置。內容綱要的詳略可自定。形式可以參見教材315頁。但不能照抄。

8. 社會調查研究與方法形成性考核冊答案2015中的抽樣調查和個案調查有什麼區別

華師的是隨機作業,每個人的題目都不一樣的,所以要現做的。

9. 10秋開放教育入學指南形成性考核冊的答案!誰有,發一下,謝謝!

沒找到2,有3、4的,提供給你參考:

開放教育入學指南作業3
一、 單選題
1. 實踐性教學環節有兩種:(課程實踐性教學)和集中實踐性教學。
2. 在每門課程的教學過程中,電大都會根據課程和學生的實際情況,在學生自學的基礎上,安排適量的(集中面授輔導)課。
3. 中央電大提供的音像教材一般由(著名專家、教授)主講。
4. 關於電大學生的學習特點,下列哪個說法是錯誤的?(和普通高校的學生一樣學習)
5. 下列屬於學習支持服務的是(網上教學平台)。[網上教學平台 計算機多媒體教室 多媒體教材 語音教室]
6. 下列屬於學習條件的是(視聽教室)。[學習小組 咨詢答疑電話 視聽教室 文字教材]
7. CAI課件是指(計算機輔助教學軟體)。
8. 現代遠程教育很注重小組學習活動,小組學習,又叫做(協作學習)或者合作學習。
9. 網上學習的最大特點是(交互性強),適合學員個性化學習需要。
10. (文字教材)是電大課程最基本、最主要的媒體。
11. 以下(集中短時間突擊學習)不是進行自主學習的好習慣。
12. 開放教育的學生在網上學習時,網上的學習資源(可下載到本機上離線學習)。
13. 開放教育教學計劃中的課程分為三類:必修課、選修課和(限選課)。
14. 平時作業是(形成性考核)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
15. 下列關於電大考試的說法,不正確的是(考試一律以筆試的方式進行)。[電大的考試分為筆試、口試、聽力考試和計算機考試等多種形式,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鍾]
16. 開放教育學員應制定個人學習計劃,是因為(學員的學習起點和主客觀條件不同)。
17. 下列哪一種學習方式,必須有計算機網路的支持(參加BBS討論)。[參加BBS討論 學習CAI課件 直播課堂 電話答疑]
18. 開放教育課程的成績分為形成性考核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未按規定完成平時作業、實驗或課程設計者(不能)參加期末考試。
19. 電大規定平時作業要完成(50%以上),才能獲得參加期末考試的資格。
20. 學習一門課程需要自學的時間至少應該是該課程教學大綱規定學時數的(1倍)。
二、 多選題
1. 網路學習資源按照使用的媒體分為:(文本資源、網路版CAI課件、網上討論)、視頻、音頻、網上答疑。
2. 開放教育學習過程中的網上交流有以下幾種方式(通過BBS與老師和其他同學討論學習中的問題;通過電子郵件與老師和同學聯系,尋求輔導和幫助;通過課程答疑室與在線的教師或同學進行實時地交流)。
3. 開放教育的學習是以學生自主化學習為主,老師輔導為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個人閱讀、做自學筆記、聽課、做聽課筆記、平時復習)。
4. 在開放教育中,具體到一門課程的學習,一般要完成以下幾個環節(自學文字教材;收聽、收視音像教材;到學校參加面授輔導或專題討論;上網學習並完成作業或實驗;參加期末考試)。
5. 開放教育的三級教學平台是指的以下(中央電大、省級電大、基層電大)三級。
6. 在制定自己的學習計劃時應注意(自己的主客觀條件、符合本人實際、指導教師的意見)。
7. 進行網上學習的基本步驟是(登錄進入教學平台;課程教學資源的查詢、瀏覽;教學信息查詢;網上交流)。
8. 非實時答疑是學員進行自主的個別化學習最重要的手段,網路中常用的非實時交互方式有(BBS、E-mail)。 [BBS 聊天室 視頻會議 E-mail 直播課堂]
9. 開放教育中,網上實時交互的方式有(聊天室、直播課堂)。[BBS 聊天室 視頻會議 E-mail 直播課堂]
10. 注冊成功的學員進入四川電大開放教育平台的課程討論區後,可進行以下(點擊論壇各帖子的主題,瀏覽其內容;點擊論壇各帖子的主題,回復帖子;加新帖子;搜索指定的主題)操作。
11. 開放教育學習中,具體到一門課程的學習,一般要完成以下各個環節:到學校參加面授輔導或專題討論,收聽、收視音像教材(自學文字教材、上網學習、完成作業或實驗、參加期末考試)
12. 課程教學大綱是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課程在教學計劃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課程性質、目的和任務而規定的(課程內容、體系、范圍、教學要求)等的基本綱要。
13. 課程教學設計方案主要包括課程說明、課程多種媒體教材一體化設計總體方案、(教學過程設計、考核評價方案)
14. 具體到一門課程的學習,一般要完成以下各個環節(六大環節):自學文字教材;收聽、收視音像教材;(到學校參加面授輔導或專題討論、上網學習、完成作業或實驗、參加期末考試)。
15. 四川電大的教學平台中課程的學習資源通常包括:教學大綱、考核說明、IP課件以及(網上輔導和教學信息;網路課程直播課堂;網上討論)等。
16. 網路學習資源按照使用的媒體分為:(文本資源、視頻、音頻、網路版CAI課件)網上答疑、網上討論等。
17. 學習小組一般是按照(同專業;同層次[同是專科或本科])居住地較近、所選修的課程相同、學習進度比較一致的原則組成。
18. 電大開放教育十分重視對教學過程的管理,平時作業是根據課程教學要求精心設計的,通過完成平時作業可以檢查自己對所學內容的掌握程度,找出學習上的薄弱環節,還可(有針對性的復習,重新學習,同 時也向 老師提供了反饋的渠道)。
19. 當在學習上遇到困難時,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E-mail)或信函;網上討論板(BBS);直接找課 程主講 老師)、上交的作業等要求教師給予解答或向學習小組的同學請教或與他們討論,也可約請教師單獨會面給予解答;還可以通過在網上查詢瀏覽尋找答案。
20. 集中實踐環節一般安排在最後一個學期進行,由中央電大統一制定教學大綱或要求,各地電大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或要求組織實施和考核。根據專業性質不同,一般採取(實習、社會調查、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形式開展。
三、 判斷題
(×)1.學生在制定個人學習計劃時遇到困難,可以聽取電大老師或管理人員的意見或指導。
(×)2.課程教學大綱規定了課程的內容,范圍,體系和使用教材。
(√)3.考核說明是命題人員編制、審定試題、試卷的主要依據,自然也是學生復習備考的主要依據。
(×)4.根據滾動開設課程的原則,既要安排開設課程的正考,也要安排開設課程的補考。
(×)5.課程設計(包括課程大作業或設計性實驗)是工科各專業的主要理論性教學環節。
(√)6.小組學習是目前世界各國學習方式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開放教育中的一種教學組織形式。
(×)7.考前復習是學習過程的最後階段,它能代替平時踏實、努力的學習,而是要對整個課程的學習進行檢查和補充。
(√)8.開放教育的課程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兩部分構成。
(√)9.在電大學習,需要具備或逐步培養自我學習的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10.在電大進行一門課程學習,一般要完成以下環節:自學文字教材,收聽、收視音像教材,到學校參加面授輔導或專題討論,上網學習,完成作業或實驗,參加期末考試等。
(√)11.為了聽好面授輔導課,首先應該在課前完成相應單元的學習,了 解 老師上一次課程涉及的主要內容,以便於知識的前後融會。
(×)12.如果學習中遇到了困難,可在任何網站通過BBS(課程討論區)、聊天室(課程答疑室)向教師提問;也可通過電子郵件或打電話 向 老師求助。
(×)13.開放教育的教學內容通常也是系統講授,因此在講授時,教師一般會全面介紹所有關鍵的知識或所有較難理解的問題,並著重介紹課程資源的使用、獲取方法,對課程進行整合。
(×)14.在聽課過程中,做好筆記是第一位的,要在努力聽懂和積極思考的基礎上做好作業。
(√)15.在閱讀過程或利用多種媒體教學資源學習的時候,做自學筆記是幫助學生理解和記憶學習內容,提高學習效率的有效方式。
(√)16.課程考核以考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為主,同時,重視對學生綜合能力的測試,考核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17.可利用計算機網路進行以下幾種形式的學習:教學資源瀏覽,音頻、視頻資料觀看,網上數字圖書館資源。
(√)18.在BBS中發帖提問前,最好先搜索查詢一下自己要提問的內容的主題是否已有人提問過,而教師是否已有問答。
(×)19.學習小組的特點可概括為以下三點:研究性、合作性、自由性。
(√)20.教學計劃中規定的作業、實驗、實習等課程實踐性教學環節和集中實踐性教學環節是學生必修的教學環節。
四、 問答題
1. 電大學生的學習有別於普通高等學校校園內全日制學生的學習,最大的區別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這些區別?
答:電大學生的學習,有別於普通高校校園內全日制學生的學習,其最大的區別是:電大學生以自學為主,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錄音、錄像課,利用網上教學平台進行學習,同時接受必要的面授輔導。
這是由電大遠程開放教育的特點所決定的。由於師生異地、「教」與「學」在時間空間上的分離,學生「以自學為主」是遠程開放教育的特點之一;學校並不是不組織教學活動,而是組織的方式有別於以面授為主的普通高校,各級電大都為學生提供更為完備的學習材料(如多種媒體的教材等)、學習條件(如視聽閱覽室、計算機多媒體教室、語音教室、網路教室等)和各種學習支持服務(如咨詢答疑電話、語音信箱、網上教學平台、學習小組等)。 所以,在電大學習,需要具備或逐步培養自我學習的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2. 電大學生的學習過程是怎樣的?具體到一門課程,又有哪些學習環節?
答:電大學生從注冊入學開始,學習的過程大致完成以下「程序」:
·制定個人學習計劃。按照學校提供的教學計劃,根據個人工作、家庭和學習基礎與學習時間等實際情況,制定個人的學習計劃。
·學習必修課程並通過考核。通常一個專業的必修課程為9~12門,約占最低畢業總學分的60%。
·學習選修課程並通過考核。選修課的學分約占最低畢業總學分的40%。
·完成作業、實驗或課程設計。按規定,作業、實驗或課程設計的成績為形成性考核成績,它是能否參加期末考試的前提,並按一定比例計入該課程的考核總成績。
·參加集中實踐環節。一般要參加3~4周的社會調查或實習,並在4~8周內完成畢業作業或畢業設計(論文)。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進行選題、撰寫論文,最後通過答辯委員會的評議。
具體到一門課程的學習,一般要完成以下各個環節(六大環節):自學文字教材;收聽、收視音像教材;到學校參加面授輔導或專題討論;上網學習;完成作業或實驗;參加期末考試。
3. 什麼是基於網路的課程考核?有什麼特點?
答:基於網路的課程考核的課程大大增加了形成性考核分數占總成績的比例,最少30%,最多則達100%,也就是說,達到100%的課程完全取消了期末考試。
學生的成績不再由一次考試決定,而是通過一系列的在線作業、離線作業、小組討論、自學報告等實實在在的學習過程的測評,達到對學生成績的評定的目的。
課程的考核採取形成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計分的方式,每次形成性考核均要及格,期末的終結性考核也要及格。形成性考核通過中央電大「形成性測評系統」完成,終結性考試通過中央電大網上考試系統進行。
4. 學習小組是電大開放教育要求採用的一種教學形式,學習小組一般按照哪些原則來組成?現代遠程教育很注重小組學習活動,小組學習,又叫協作學習或者合作學習。為什麼要提倡小組學習活動?你認為小組學習有什麼作用?
答:學習小組一般由3到7人組成。學習小組一般是按照同專業、同層次(同是專科或本科)、居住地較近、所選修的課程相同、學習進度比較一致的原則組成。
學習小組的成員可以經常在一起討論學習上的問題,交流學習心得和體會,交流學習方法和技巧,交流學習信息和資料,互相鼓舞學習信心,激發學習動機,消除個別化學習帶來的孤獨感,在互幫互學中共同提高。通過計算機網路、電話等通訊方式和學習小組的其他成員保持經常性的聯系,還是及時解決在學習中遇到困難時的一種求助途徑。
開放教育的學習理論認為,每個人在學習時是受到過去的經驗影響的,由於各人的經歷存在差異,學習中對問題的理解是千差萬別的,這種千差萬別本身是一種寶貴的資源。大家把個人的學習體會為小組成員共享,有助於形成學習動機,更多地得到他人的啟發、幫助和指導,協作學習對推進每一個學員的學習進程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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