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克里克提出的中心法則是
1957年,克里克提出,在DNA與蛋白質之間,RNA 可能是中間體。1958年,他又提出,在作為模板的RNA 同把氨基酸攜帶到蛋白質肽鏈的合成之間可能存在著一個中間受體。根據這些推論,他發表了《論蛋白質的合成》一文,提出了著名的連接物假說,討論了核酸中鹼基順序同蛋白質中氨基酸順序之間的線性對應關系,並詳細地闡述了中心法則〔1〕。克里克所設想的受體很快被證明為tRNA。 1961年,雅可布(F.Jacob)和莫諾(J.Monod)證明在DNA同蛋白質之間的中間體是mRNA。隨著遺傳密碼的破譯,到60年代基本上揭示了蛋白質的合成過程。這樣,就得到了中心法則的最初的基本形式。
克里克在提出中心法則時,根據當時有限的資料,把中心法則的公式表述為「DNA→RNA→蛋白質」,並且認為中心法則的一個基本特徵是遺傳信息流是從核酸到蛋白質的單向信息傳遞,而且這種單向信息流是永遠不可逆的。
⑵ 克里克中心法則適用於所有生物嗎
答:不是。解析:克里克中心法則適用有細胞細胞結構的生物。對於沒有細胞結構的病毒,就只能用中心法則的補充形式解釋。
⑶ 克里克提出的中心法則
1. D解析:克里克提出的中心法則主要包括 遺傳信息從DNA傳遞到DNA的自我復制 過程和從DNA流向RNA進而流向蛋白質 的轉錄和翻譯過程。
⑷ 克里克中心法則的實驗材料是洋蔥表皮細胞嗎
克里克中心法則的實驗材料不是洋蔥表皮細胞,而是T4噬菌體。
克里克以T4噬菌體為實驗材料,研究其中某個基因的鹼基的增加或減少對其所編碼的蛋白質的影響。克里克發現,在相關鹼基序列中增加或者刪除一個或兩個鹼基,都無法產生正常功能的蛋白質;但是,當增加或者刪除三個鹼基時,卻合成了具有正常功能的蛋白質。
⑸ 克里克的中心法則的詳細內容是什麼
1957年,克里克提出了著名的「中心法則」——一個基因(一小段DNA)上的每3個鹼基代表1個氨基酸;DNA把信息傳遞給RNA,然後RNA按照鹼基的排列順序把一個個氨基酸連接起來,從而製造出蛋白質。DNA正是通過製造特定蛋白質的方法控制著生命的運作。 中心法則是指遺傳信息從DNA傳遞給RNA,再從RNA傳遞給蛋白質的轉錄和翻譯的過程,以及遺傳信息從DNA傳遞給DNA的復制過程。這是所有有細胞結構的生物所遵循的法則。在某些病毒中的RNA自我復制(如煙草花葉病毒等)和在某些病毒中能以RNA為模板逆轉錄成DNA的過程(某些致癌病毒)是對中心法則的補充。RNA的自我復制和逆轉錄過程,在病毒單獨存在時是不能進行的,只有寄生到寄主細胞中後才發生。逆轉錄酶在基因工程中是一種很重要的酶,它能以已知的mRNA為模板合成目的基因。在基因工程中是獲得目的基因的重要手段。 遺傳物質可以是DNA,也可以是RNA。細胞的遺傳物質都是DNA,只有一些病毒的遺傳物質是RNA。這種以RNA為遺傳物質的病毒稱為反轉錄病毒(retrovirus),在這種病毒的感染周期中,單鏈的RNA分子在反轉錄酶(reverse transcriptase)的作用下,可以反轉錄成單鏈的DNA,然後再以單鏈的DNA為模板生成雙鏈DNA。雙鏈DNA可以成為宿主細胞基因組的一部分,並同宿主細胞的基因組一起傳遞給子細胞。在反轉錄酶催化下,RNA分子產生與其序列互補的DNA分子,這種DNA分子稱為互補DNA(complementary DNA),簡寫為cDNA,這個過程即為反轉錄(reverse transcription)。 由此可見,遺傳信息並不一定是從DNA單向地流向RNA,RNA攜帶的遺傳信息同樣也可以流向DNA。但是DNA和RNA中包含的遺傳信息只是單向地流向蛋白質,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蛋白質的信息逆向地流向核酸。這種遺傳信息的流向,就是克里克概括的中心法則(central dogma)的遺傳學意義。 任何一種假設都要經受科學事實的檢驗。反轉錄酶的發現,使中心法則對關於遺傳信息從DNA單向流入RNA做了修改,遺傳信息是可以在DNA與RNA之間相互流動的。那麼,對於DNA和RNA與蛋白質分子之間的信息流向是否只有核酸向蛋白質分子的單向流動,還是蛋白質分子的信息也可以流向核酸,中心法則仍然肯定前者。可是,病原體朊粒(Prion)的行為曾對中心法則提出了嚴重的挑戰。 朊粒是一種蛋白質傳染顆粒(proteinaceous infectious particle),它最初被認識到是羊的瘙癢病的病原體。這是一種慢性神經系統疾病,在200多年前就已發現。1935年法國研究人員通過接種發現這種病可在羊群中傳染,意味著這種病原體是能在宿主動物體內自行復制的感染因子。朊粒同時又是人類的中樞神經系統退化性疾病如庫魯病(Kuru)和克—傑氏綜合征(Creutzfeldt-Jacobdisease,CJD)的病原體,也可引起瘋牛病即牛腦的海綿狀病變(bovin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BSE)。以後的研究證明,這種朊粒不是病毒,而是不含核酸的蛋白質顆粒。一個不含DNA或RNA的蛋白質分子能在受感染的宿主細胞內產生與自身相同的分子,且實現相同的生物學功能,即引起相同的疾病,這意味著這種蛋白質分子也是負載和傳遞遺傳信息的物質。這是從根本上動搖了遺傳學的基礎。 實驗證明,朊粒確實是不含DNA和RNA的蛋白質顆粒,但它不是傳遞遺傳信息的載體,也不能自我復制,而仍是由基因編碼產生的一種正常蛋白質的異構體。 哺乳動物細胞里的基因編碼產生一種糖蛋白PrP。人的PrP基因位於20號染色體短臂,PrP由253個氨基酸殘基組成,在氨基端有22個氨基酸組成的信號 肽。在正常腦組織中的PrP稱為PrPc,相對分子質量為33 000~35 000,對蛋白酶敏感。在病變腦組織中的PrP稱為PrPsc,相對分子質量為27 000~30 000,是PrPc中的一段,蛋白酶對其不起作用。現在知道,PrPc和PrPsc是PrP的兩種異構體,氨基酸組分和線性排列次序相同,但是三維構象不同。PrPc的結構中。螺旋佔42%,β片層佔30%;PrPsc則是。螺旋佔30%,β片層佔43%。PrPc的4條。螺旋可以排列成一個緻密的球狀結構,這個結構的隨機漲落(stochastic fluctua—tion)會長成部分折疊的單體PrP*,這是一種中間體,即PrP*可以生成PrPc,也可以生成PrPsc。一般情況下,PrP*的含量極少,所以生成的PrPsc極少。可是外源的PrPsc可以促使PrP*變成PrPsc。PrPsc的不溶性使生成PrPsc過程成為不可逆轉。PrPsc在神經細胞里大量沉積,引起神經細胞的病變,破壞了神經細胞功能。因此,PrPsc感染正常細胞後,可以促使細胞內生成更多的PrPsc,PrPsc逐漸積累,需要有一個時間過程才會引發疾病,這也就是這種神經退化性疾病有一個很長的潛伏期的原因。所以說,PrPsc進入宿主細胞並不是自我復制,而是將細胞內基因編碼產生的PrPc變成PrPsc。由此可見,中心法則是正確的,至少在目前還是無需修正的。
⑹ 沃森和克里克運用什麼方法發現了DNA的雙螺旋結構
他們解析了富蘭克林的DNA的X射線衍射圖。
⑺ 克里克提出中心法則,表示了遺傳信息的傳遞規律,包括的DNA復制,轉錄等五個方面的內容 是三個吧……
錯的,剩下的逆轉錄,RNA的自我復制,是後人經過實驗發現後加上的
⑻ 比較克里克和尼倫伯格所採用的實驗方法,想一想這兩種方法有哪些優勢和不足。
克里克通過研究鹼基的改變對蛋白質合成的影響推斷遺傳密碼的性質,這種方法不需要理解蛋白質的合成過程,就能推斷出密碼子的總體特徵,但是證據相對間接,並且工作量大。
尼倫伯格通過建立體外蛋白質合成系統,直接破譯了遺傳密碼的對應規則,這種方法快速、直接,但是這種方法的建立需要首先了解蛋白質合成所需要的條件。
摘自高二生物【教材幫】
⑼ 克里克提出的中心法則是
1957年,克里克提出,在DNA與蛋白質之間,RNA 可能是中間體.1958年,他又提出,在作為模板的RNA 同把氨基酸攜帶到蛋白質肽鏈的合成之間可能存在著一個中間受體.根據這些推論,他發表了《論蛋白質的合成》一文,提出了著名的連接物假說,討論了核酸中鹼基順序同蛋白質中氨基酸順序之間的線性對應關系,並詳細地闡述了中心法則〔1〕.克里克所設想的受體很快被證明為tRNA.1961年,雅可布(F.Jacob)和莫諾(J.Monod)證明在DNA同蛋白質之間的中間體是mRNA.隨著遺傳密碼的破譯,到60年代基本上揭示了蛋白質的合成過程.這樣,就得到了中心法則的最初的基本形式.
克里克在提出中心法則時,根據當時有限的資料,把中心法則的公式表述為「DNA→RNA→蛋白質」,並且認為中心法則的一個基本特徵是遺傳信息流是從核酸到蛋白質的單向信息傳遞,而且這種單向信息流是永遠不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