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1、從企業角度出發,選擇不一樣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往往對最終的收益有一定影響,因此選擇折舊方法需要提高重視。在表面上看,對於固定資產價值恆定的情況下,折舊總額都是固定值,無法通過不同折舊方法的選擇而改變。
2、但這只是建立在理想狀態下的情況,現實中時間價值及其重要,尤其對於當今瞬息萬變的市場情況來說,時間不僅是金錢還是企業能夠發展的重要因素,簡單的考慮就是隨著時間的增加資金價值也在增加,時間越長這種影響就越大。
3、在企業實際經營時遇到的情況將更加復雜,影響大小取決於多方面因素。企業資金的時間價值應用,對企業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選擇折舊方法來獲取最大利益,需要充分衡量社會整體狀況,折舊抵扣後的稅收也是一個關鍵性影響因素。
4、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因素眾多,需要抓住關鍵用長遠的眼光動態的思維來判斷。在企業實際經營時,能夠利用已知條件進行計算,充分衡量各方利弊,最終在不超出法定范圍選擇能得到最大收益的方法。
企業衡量各方因素選擇合適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過程中,是否盈利是選擇的一個關鍵點,涉及到稅收的繳納問題,直接影響企業收益。
這些時候發生時,就可以查看企業的經營狀況。如果企業經營較好,有盈餘,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即收入總額扣除相應利潤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如果仍為正值即為盈利,需要按照盈利額和適應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種情況下的企業,一般為了盡快回收固定資產,幫助企業耗費的成本折扣費用盡量前移,達到降低年盈利進行合理避稅的目的,而選擇稅法規定范圍內的最低使用折舊年限。稅收的減少降低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在前期為企業帶來更多盈利,可以從容面對今後的風險。
㈡ 不同折舊方法對財務分析的影響
採用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以達到減少所得稅金額的目的,由於所得稅金額的變動,影響了企業的最終收獲凈利潤。
採用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進行正確計算,計算出來的折舊金額的大小結果,依然會使得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大小受到影響,進而影響企業獲取的利益水平,最終對企業繳納的所得稅產生影響。對於具有稅收優惠的企業可以利用加速折舊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計算,對於不具有稅收優惠的企業則可以優先採取直線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對於新成立的企業,應注重抓緊稅收優惠這一階段,使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延長;而對於成立年限較久的老企業,應使企業的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減少,以使得企業後期的成本費用減降低和企業後期需要繳納的稅務費用減少。此外,在研究固定資產折舊計算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時,首先最應該考慮我國目前所得稅的稅率,對於大多數的企業經營者來說,相比於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這兩個方法而言,加速折舊法更有利於企業減少稅務負擔,提高稅後所獲得的利益,幫助企業經營者可以更好地經營和發展企業。
單針對於企業的財務狀況而言,如企業的固定資產價值水平始終保持穩定,那麼無論該企業使用何種方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計算折舊金額提取中所發生的總額都不變,企業的經營和未來的發展受其影響都比較小。因此當企業的固定資產保持穩定時,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總額對於生產成本和企業利潤的影響均保持相同,但是當企業資金隨著時間的推移,並受價值等經濟因素影響,再加之企業選擇的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會使企業在經營時期中所獲取的利益資金和與之相對應的稅收負擔率不同,這就意味著企業採用不同種類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後,平攤所得的不同折舊額,進而使固定資產折舊對企業所得利潤的影響減輕,促進了企業的經營和發展。
㈢ 影響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因素,並且分析一下各個因素是如何影響折舊的急!在線等
因素主要有原價、預計凈殘值和預計使用年限。
公司一般使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所以,預計凈殘值越小,預計使用年限越短,計提折舊越多
相反:語句hi凈殘值越大,預計使用年限越長,計提折舊越少。
㈣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比較及分析的論文
折舊計算的方法 從上講,在選擇折舊方法時應考慮以上因素,但實際操作中,在多數情況下,僅是一個或少數因素起決定作用,作用小的其他因素則可以略而不計。通常在普遍使用的幾種折舊方法中假若某種方法一般來看是合理的,或是符合所得稅法要求的,就可選用這種方法。折舊的方法是經國家確認的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所應遵循的規則,通常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分為兩類,一類是直線法,一類是加速折舊法。財政部結合我國企業現狀和實際要求,改革了單一的折舊方法,增加了加速折舊法,允許企業多種折舊方法並存。企業可採用的折舊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駛里程法、加速折舊法等。加速折舊法包括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遞減法、年金法和償債基金法等。考慮我國實際情況,財政部規定企業可選擇的折舊方法一般有4種,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根據企業的現狀及國家的財政承受能力,我國對實行加速折舊方法的范圍也作了限定,對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生產企業、船舶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和汽車製造企業、化工和醫葯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行業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加速計提折舊。
2.2 對幾種常見折舊法的探討 雖然折舊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國允許企業選用的折舊方法只有以下4種:直線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要變更需在財務報表的附註中加以說明〔4〕。近年來,人們對加速折舊法表示強烈的興趣,筆者也認為此方法相對其他方法更加切合實際,覆蓋問題更全面,下面對4種方法進行敘述和比較。
2.2.1 直線法 直線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舊是由於時間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關系,認為服務潛力降低的決定因素是隨時間推移所造成的陳舊和破壞,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損。因而假定資產的服務潛力在各個會計期間所使用的服務總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實際使用程度如何。
由於直線法模式簡單,只有在以下各項條件之下才是正確的:(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計,或投資成本假定為零;(2)修理和維修費用在整個資產使用年限內是固定不變的;(3)最後一年資產的效率與最初一年是相同的;(4)使用資產所取得的收入(或現金流量)在整個使用年限內是固定不變的;(5)各種必要的估計(包括預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當確定的預計的。
由於以上各項因素的不確定性,要使任何折舊方法對所有各種因素都考慮到是有困難的。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適當抵消,通常都認為直線法最為適宜。例如: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維修費用的增加,恰好為收入的增加及保險費和財產稅的減少所抵消。此外,由於直線法通俗易懂,核算簡便,同時根據這種方法計算出來的固定資產有效使用期內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舊額相等,使企業產品成本穩定並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但同時直線法也存在著一些缺點,它忽略了折現因素,按直線法計算的凈利,會給人們以投入資本總額的收入率在不斷提高的假象。
2.2.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期內固定資產的預計完成的工作量來計提折舊的一種。實質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補充和延伸。根據規定,專業車隊的客、貨運汽車、大型設備以及大型建築施工機械可採用工作量法計提折舊。由於各種專業設備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標,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駛里程折舊法和工作小時折舊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舊是一項變動的,而不是固定的費用,即假定資產價值的降低不是由於時間的推移,而是由於使用的緣故。
對於許多種資產來講,工作量法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別是在有形磨損比折舊更為重要。
因而,如果某項資產在年度內沒有使用,就不應計列折舊費用,因為資產的服務價值並沒有降低。即使折舊是確定資產預期使用年限的一個重要因素,如其折舊是可以預見的,並且,資產的大概使用狀況是可以估計的,就可以使用以經營活動為依據的折舊方法,使用這種折舊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個服務單位分配投入價值,對服務價值降低的計量則是次要的。
盡管在資產的服務價值隨使用而降低的情況下,工作量法看來還是十分理想,但在使用中它往往存在一些嚴重缺點:(1)即使每年的折舊費用是變動的,工作量法仍然類似於直線法。因為它假定每一服務單位分配等量的折舊費,但是,假定每一服務單位的成本相等是沒有根據的。而且,由於在後期有些服務單位尚有待於日後使用,整個服務價值的降低事實上並不是均勻的,除非假定利率為零;(2)工作量法未能考慮到修理和維修費用的遞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遞減等因素。
2.2.3 加速折舊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都是加速折舊法的一種。主張採用加速折舊法的各項條件是:(1)在不考慮資本的利息或成本的情況下遞減每年的服務貢獻;(2)操作效率的降低會導致其他業務費用的增加;(3)資產價值早期降低很多,後期降低較少;(4)即使早期和後期耗用的服務價值相同,其折現價值也不同,因而早期服務價值成本要比後期大;(5)修理和維修費用的遞增;(6)現金收入逐年降低;(7)由於存在著折舊的可能性所造成的以後年度收入的不確定性。
主張採用加速折舊法的一個主要論據是資產凈收入貢獻的遞減與操作效率是相互關聯的,並對各期應負擔的折舊費具有同樣的。資產凈收入的減少可能是由於資產在後期需要更多的修理時間和修理費用,或過度使用易於發生事故,因而減少使用,也可能是由於操作效率降低而產量減少。操作效率降低還會造成燃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升高,或者在原料使用方面造成較大的浪費。所有這些均說明資產的凈收入在後期要少於早期,因而,即使不計利息成本,資產凈收入的減少也證明使用加速折舊法是合理的。
預期現金收入的遞減也是採用加速折舊法的一個理由,可以認為,資產的原始成本在早期獲取收入過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後期大,因此早期折舊費應大於後期。
修理和維修費是逐年遞增的,為了補償遞增的修理和維修費,應採用加速折舊法。修理和維修費用與折舊是相關的,應該包括在服務的總成本或凈收入的計算中。
折舊費分配中最難處理的一個因素是不確定性。預期使用年限、預期凈收入和未來的修理和維修費用,均具有不確定性。在大多數情況下,不確定性可根據風險選擇所調整的期望值,將不確定數值轉化為單一的確定數值。收入的不確定性為加速折舊法提供了一定的依據。因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在開始指定投資決策時,對晚期收入所打的折扣應當更大些,所以,應將大部分資產成本分配於早期。雖然這些不確定因素不足以證明加速折舊法就是合理的,但相對其他方法而言,加速折舊是最趨於現金收支的一種方法。
㈤ 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分析
折舊僅僅是成本分析,折舊不是對資產進行計價,其本身既不是資金來源,也不是資金運用,因此,固定資產折舊並不承擔固定資產的更新。但是,由於折舊方法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從而也會對現金流量產生一定影響。
可折舊固定資產並不是所有固定資產都計提折舊,可折舊固定資產應具備條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計,也就是說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會被逐漸損耗直到沒有使用價值。
㈥ 請問固定資產折舊方式的不同對企業現金流量表有影響嗎請詳細解釋一下,有例題最好
加速折舊相比平均年限法會使企業當期利潤減少,進而減少所得稅稅額,進而減少繳納稅金的現金流。
眾所周知,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折舊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數總合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同。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將影響到成本的大小,進而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由於在折舊方法上存有差異,這為企業進行減少所得稅提供了可能。加速折舊法又稱遞減折舊費用法,指固定資產每期計提的折舊費用,在早期提得多,在後期則提得少,從而相對加快了折舊的速度。納稅人在選擇採用加速折舊方法時,可以在相當程度上增加當年的管理費用,進而減少當年的應納稅所得稅額,最終可以達到少繳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因而加速折舊常常被納稅人當作減少所得稅的重要方法。比如某企業某一設備按直線法折舊,第一年計入管理費用的折舊費用為100萬元,而採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則可以達到近200萬元,那麼納稅人如果採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當年就可能少繳納企業所得稅約25萬元〔(200-100)×25%〕。雖然說這少繳納的25萬元稅款,在以後年度會因為折舊額的減少而被轉回,但對納稅人而言,資金是具有時間價值,因而納稅人仍然可以取得相當可觀的資金使用價值。假設同期銀行的貸款年利率為10%,則納稅人當年可取得的少繳納稅收的收益為2.5萬元(25×10%)。其實,使用加速折舊並非任何情況下都適用。以下兩種情況均不適用,提請納稅人應特別注意:1.稅收減免期不宜加速折舊。例如某公司2006年~2010年每年不提折舊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萬元,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6年、2007年為免稅期。如果採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舊額為400萬元;採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各年折舊額分別為800萬元、480萬元、288萬元、216萬元、216萬元。採用平均年限法,5年的實際稅負總額=(6000-400×3)×25%=1200(萬元),平均每年負擔1200÷5=240(萬元);採取加速折舊法,5年的實際稅負總額=(6000-288-216-216)×25%=1320(萬元),平均每年負擔1320÷5=264(萬元)。可以看出,加速折舊比平均年限法折舊平均每年增加稅負264-240=24(萬元),增加稅負總額120萬元。所以,在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的情況下,固定資產在使用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這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可以遞延繳納稅款。但若企業處於稅收減免優惠期間,加速折舊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是負的,不僅不能少繳稅,反而會多繳稅。2.加速折舊需考慮5年補虧期假設某公司採用加速折舊,2007年虧損總額1000萬元,此後2008年~2012年連續5年的稅前收益總額為700萬元,則此700萬元可全額彌補虧損,無需納稅,餘下的300萬元虧損須用稅後利潤彌補;而該公司若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2007年當年虧損總額700萬元,此後2008年~2012年連續5年的稅前收益總額為700萬元,則700萬元虧損可全額用稅前收益彌補,實際稅負為零。同樣的收益,因為折舊方法不同,採用加速折舊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稅負300×25%=75(萬元)。由於稅法對補虧期作了嚴格限定,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對以後年度的獲利水平做出合理估計,使同樣的生產經營收益獲得更大的實際收益。特別對一些風險大、收益率高且不穩定的高科技企業更要合理安排,避免加速折舊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
從這上述案例也可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任何一種折舊方法都有條件限制,在條件具備時,一般能夠讓納稅人獲得減少稅收的收益,但是,如果不具備其所必須的條件,則可能讓納稅人遭受損失。這也就要求我們的納稅人在進行確定折舊方法時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切不可照搬照抄他人的做法。總之,企業選用加速折舊時,要充分關注稅收優惠期、5年補虧期等因素,做到有效趨利避害;否則,納稅人不僅不能從中獲得稅收收益,反而要付出更多的代價,犧牲更多的經濟利益。
㈦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在工業企業中固定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很大,採用不同折舊方法對企業影響很大,
折舊方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含雙倍余額法和年數總和法)
我現在舉個例子說明一下不同折舊法對企業的影響
假若某企業有套新設備1000萬年初投入使用,(不考慮殘值 服務年限5年 企業所得稅率25%)
用年限平均法每年折舊200萬,前三年均是200萬;用雙倍余額法前三年分別是400萬、240萬、144萬;
可見第一年影響企業稅前利潤200萬、凈利150萬,第一年可以少交企業所得稅50萬,這50萬可以增加企業的現金流、提前收回設備投資、減少財務費用。
所以只要政策允許對企業來說還是加速折舊比較有利。
㈧ 固定資產不同折舊方法會對企業帶來什麼影響
(一)年限平均法對企業凈利潤的影響
年限平均法又稱為直線法,該方法主要以固定資產的原值為依據來扣除資產的凈殘值,然後通過平均年限來進行計提折舊,年限平均法的計算公式為: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一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年限平均法的核算方式有利於促進第三產業企業在經營生產上的科技進步,在保護我國的自然資源中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對保證企業設備的正常使用和企業機器的穩定都十分有利。年限平均法計算簡便,但是這種方法的局限性也十分明顯,因為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中可以獲取的利潤和利益具有差別。一般來說固定資產在使用年限前期的工作效率較高,因而可以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在使用年限後期中,工作效率與前期相比降低,因而獲取的經濟利益較低。
(二)加速折舊法對於企業利潤的影響
加速折舊法是指在企業固定資產使用的早期階段時計提較多的固定資產折舊額,是因為在早期時固定資產的維修成本相對於後期而言要低廉。採用加速折舊法可以均衡企業每年發生的固定資產成本,當企業固定資產的發生費用較高時,企業上繳的所得稅則會相應較少,進而使得企業所得稅的經濟效益增加。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法可以分為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兩種。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從使用年限最後兩年前面各年算起,使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來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凈值,進而得出各年的應提折舊額。到了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時再使用年限平均法,將最後兩年前的初始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的余額平均分攤在最後兩年中。這種方法的假設前提為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在前期存在較大的消耗,而在後期消耗較少,進而這種方法的特點為使用前期多折舊,使用後期少折舊,來達到相對加速折舊的目的。年數總和法是指使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凈額來作為折舊基數,並乘以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各期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是: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原值-凈殘值)尚可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
(三)工作量法對於企業凈利潤的影響
工作量法為固定資產折舊中直線法的一種,但是目前大多數企業都僅僅單純的將工作量法應用於固定資產的折舊中,因此工作量法在固定資產折舊中也屬於較為重要的一種方法。工作量法的方法首先等價計算固定資產中所生產的物品,從價值計算結果中判斷工作量所產生的價值,最後計算得出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剩餘年限。因此工作量法經常用於季節性比較強的固定資產,也應保證這類企業中固定資產的使用年度與固定資產間聯系緊密。企業在使用工作量法時,通常會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來分析企業的凈利潤,如若固定資產生產量少,就意味著固定資產具有較高的折舊價值;若固定資產生產量多,則說明固定資產的折舊價值較低。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多種多樣,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對企業所得稅產生著深刻的影響,而企業所得稅直接與企業凈利潤具有緊密聯系。如若企業的折舊額主要發生在前幾年,則可以使用加速折舊法,使得企業在後期集中獲得凈利潤;若採用直線法則會平均平攤企業每年所得折舊額。
㈨ 固定資產折舊有幾種方法,各優缺點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以下幾種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l-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10:甲公司的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80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2000000件,預計凈殘值率為3 %,本月生產產品34000件。則該台機器設備的月折舊額計算如下:
單件折舊額=680000×(1-3%)/2000000
=0.3298(元/件)
月折舊額=34000×0.3298=11213.2(元)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的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初賬面余額×月折舊率
例11:乙公司有一台機器設備原價為600000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折舊額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240000)×40%
=1440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360000-144000)×40%
=8640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五年應提的折舊額=(129600-600000×4%)/2
=52800(元)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例:承例11,採用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各年折舊額如表1:
表1
年份 尚可使用壽命 原價-凈殘值 年折舊率 每年折舊額 累計折舊
1 5 576000 5/15 192000 192000
2 4 576000 4/15 153600 345600
3 3 576000 3/15 115200 460800
4 2 576000 2/15 76800 537600
5 1 576000 l/15 38400 576000
一般常用的是年限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