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績效審計
政府績效管理,從一定意義上是機關效能建設,它以提高服務質量為核心,以公民滿意為標准,以構建服務型政府為基本導向,包括對政府部門事前、事中、事後行為的監督評價。而績效審計作為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獨立的審計機構或人員,依據有關法規和標准,運用審計程序和方法,對政府及各隸屬部門、事業單位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的審計及評價,它是對政府部門事中、事後經濟行為的監督評價,能及時發現和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以促進政府科學管理、提高績效的一種獨立性的監督活動。
一、政府績效審計的特徵
政府績效審計作為一種較高層次的審計活動,具有其獨特的特徵。
1、審查范圍的廣泛性。績效審計的被審計單位含義比較廣泛,它不僅包括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而且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資金的單位。由於政府部門的業務活動及對各種資源的運用,操作起來具有很廣的輻射面,故而審計時需同時涉及諸多單位。因此,績效審計的對象既包括物質生產部門,也包括非物質生產部門,還有對投資項目的審計等;應用范圍也寬廣得多,既包括被審計單位各項業務活動,也包括其他非經濟范疇的管理活動。它除了通常的政府機構財政收支和公共工程審計之外,還包括對政府投資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必要的審查。
2、審計標準的多樣性。績效審計往往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或指標作為評價的標准。非盈利機構業務活動的績效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衡量可運用價值指標,而社會效益難以從數量上概括,需運用定性標准。這就需要考慮分析各個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審計過程的延續性。政府及事業單位的績效,有些可以馬上體現出來,有些業務活動的績效則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表現出來。特別是公共工程項目,尤其是有些公共投入,如治理生態失衡,難以在短期內見到可以數字描述的效益。因此,在進行績效審計時只對當期業務活動的直接績效進行審查,難以在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來全面評價其績效。所以要進行追蹤審計,即對業務活動的滯後性效益進行審查。
4、審計方法的多樣性。審計內容的變化性決定了審計方法的靈活性。政府績效審計不僅採用傳統的、通用的財務審計的方法(如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抽查法等),而且更多的是採用分析法、系統論、論證法、評價法,有的甚至採用模糊綜合評判法等。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對象、目標的不同制訂不同的審計方案,選擇適當的審計方法。
5、審計結論的建設性。政府績效審計已擴展到經濟、社會、政治等方面,它通過全面評價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和業務活動的「經濟」和「有效」程度,揭示影響績效高低的問題所在,向被審計單位提出改進建議,指出進一步提高績效的具體途徑和辦法,建設性作用尤為突出。審計的全過程始終著眼於指出問題所在、挖掘潛力這一中心,著眼於提高效率和增強效果。
二、政府績效審計的意義與作用
開展績效審計,是政府審計發展的新階段,是深化政府行政體制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改善政府服務質量、提升政府管理績效的重要舉措。
1、開展績效審計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需要。審計制度作為一種上層建築,是社會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在社會的政治經濟體制中佔有一個特殊的地位-保證政治經濟制度的正常運轉,促進政治經濟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對政府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服務型政府要求其公共物質資財和人力資源的配置、消耗都必須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政府部門和機構工作效率的高低、為人民服務責任履行的好壞為越來越多的人所關注。建立完善有效的政府績效審計制度,有利於廣大人民對公共收支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有效的監督,提高人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從而更好地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的完善和發展。
2、開展績效審計是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的需要。實施績效審計可以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從政府開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來衡量其物質資源、人力資源配置與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而這些內容直接反映了政府機構設置是否合理,政府公務員是否負責,能力與責任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貪污、浪費問題,從而可以從源頭上發現和揭露腐敗現象,以促進黨風和政風的好轉,進一步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同時開展政府績效審計能夠揭示由於個別政府部門工作不力,而導致決策不當,錯誤決策、盲目決策、輕率決策,以至於出現違背社會經濟發展規律,脫離客觀實際,大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以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3、開展績效審計是提高財政支出績效,確保國家職能正常發揮的需要。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要求我國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盡可能經濟有效的使用資源。所有的財政支出,都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在我國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對財政支出的績效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和檢查,有利於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加強對財政支出的控制,提高財政支出的績效。這樣我國財政支出一方面可以維持國家職能部門自身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從而確保國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職能的正常發揮。
三、我國政府績效審計面臨的問題
然而,我國績效審計還只是剛剛起步,要真正建立起中國特色的績效審計體系,尚需相當一段時期的探索和嘗試,不僅要在整個政府審計界注入績效審計觀,還應在理論上繼續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給以充實和澄清。目前,在我國開展績效審計所面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審計觀念較落後。由於在我國審計界,對績效審計的認知還局限於一個比較小的范圍,有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只是對這個名詞有一些初步印象,至於它的實際內容是什麼、具體該如何操作,還知之甚少。從目前僅有的一些文獻資料來看,大多數還停留在對國外有關情況的介紹。甚至有些人認為,績效審計是西方國家的產物,不符合中國的國情,在現有的審計任務非常繁重的情況下再去搞這種花俏的東西,似乎意義不大。加之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舊的觀念被打破,新的觀念尚未樹立;社會上存在著不良的道德風氣,審計的社會地位與其所發揮的職能不相稱;財政、經濟活動透明度不高;法制的不完善導致假賬盛行;許多預算支出單位的負責人責任心不強、觀念陳舊、對審計工作不甚了解甚至有抵觸心理。這些因素無一不影響著績效審計的發展。
2、政府體制不夠順。雖然我國的政府體制改革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政府職能尚未完全轉化,許多機構仍在大范圍大力度的配置社會資源;缺乏科學的政府績效考核機制,政府辦事效率低下;政府部門的職權交叉,管理效率低下;政務活動的公開透明度不高;另外行政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健全;存在官僚主義、腐敗現象。作為績效審計主體的政府審計機關也存在同樣缺陷,而在更深層次上制約和影響著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
3、公共財政不健全。我國的公共財政體系尚不完善,政府越位、錯位和缺位現象仍然存在,人們對公共財政的認識不足,導致在實踐中存在偏差。隨著公共受託責任觀念的不斷增強,公眾對政府審計的要求不再只停留於對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上面,他們更關心的是財政支出的效果。但是公共財政體制不完善,將使得政府審計對財政收支的效果性審計力度不夠,重點仍集中在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上面,這也就從根本上制約了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
4、審計范圍較窄。目前,在我國政府審計實務中,真正意義上的績效審計並不太多,主要表現在:(1)對於主要的公共部門也即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開支、專項資金,現在還很少開展績效審計。(2)國有企業是開展經濟效益審計最早的領域,但最近一些年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現代企業制度以及有效激勵與約束機制的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方式得以改革和完善,注重企業績效已經越來越成為企業經營管理者的自覺行為,這些企業的績效似乎已不再是政府審計所關注的重點問題,有向內部審計傾斜的趨勢。(3)財政是公共資金的最初源頭,目前的財政審計把主要力量放在真實和合法上,出去的資金只要符合規定的開支渠道、對方也確實收到就可以了,至於資金是否用於原定的目標、其效用如何,則往往不太深究。(4)隨著政府采購工作的興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審計已經開展了好幾年,目前主要關注的仍是真實、合法和合規,對於整個采購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考慮不多。
5、審計標准缺乏。1999年以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陸續制發了《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操作細則》、《企業效績評價標准》、《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等,為企業效績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規范企業效績評價行為、增強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性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對於政府公共部門的績效審計,目前尚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既沒有績效審計方面的指標評價標准,也沒有績效審計方面的准則性質的可操作性指導文件,由於缺乏具有針對性的制度規范,導致政府績效審計難以深入。
6、審計人員素質偏低。我國現有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素質、工作能力等方面與開展績效審計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1)審計師實務知識較多,而理論基礎薄弱。目前的審計人員普遍缺乏公共管理、行政法規、財政財務和現代審計技術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並對政府管理知識不甚了解。(2)對傳統審計技術較熟悉,而對現代審計技術較陌生。(3)現場作業經驗豐富,而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不強,部分人員的政策理解水平、業務技能較低。所有這些都直接影響著政府績效審計的效果。
四、促進政府績效審計的對策
績效審計的觀念在我國政府審計工作中已經初見端倪,而且已經具備了開展績效審計的條件,已經到了非開展不可的程度。但是,我們不能以原有的工作定式和知識結構來勾勒績效審計,而應在新的審計環境和現代技術方法的平台上構造績效審計。具體地說,筆者認為應突出以下對策:
1、加強審計宣傳,樹立績效審計觀念。績效審計已成為政府審計的主流,並非是因為發達國家開展的多,我們才得出這樣的結論,而是客觀經濟發展的要求,也是審計機關審計使命所決定的。盡管在我國開展績效審計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困難,但是不能讓這些困難束縛人們的思想,羈絆人們前進的步伐。只有破除傳統觀念對人們的束縛,才能從根本上提高人們對政府績效審計的重視程度。這樣不論從政府角度、還是從審計工作人員或理論研究者角度來講,都會加強對政府績效審計工作的重視,審計工作的實施也會更具成效。加強政府績效審計宣傳是樹立績效審計觀念的方式之一,績效審計的宣傳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如領導在重要工作會議上提出、開展專業培訓班、通過媒體宣傳等,通過宣傳,讓績效審計的理念深入人心。
2、深化我國政府體制改革。深化政府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財政,轉變政府職能,理順政府關系,優化政府結構,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政府部門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的狀況,有利於建設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經濟,促進政府審計由純粹的監督機制向完善的公共財產激勵約束機制轉變,從而解決制約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深層次體制問題。政府部門效率的提高可以促使其致力於公共財產效益的提高和社會福利的改良,進而也會更加重視審計部門對公共受託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效益性、效率性的審計。這樣,政府績效審計也會得到深入發展。
3、完善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開展政府績效審計關鍵的一環,因為依法審計是審計的基本原則,只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把績效審計確定下來,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才有法可依。因此,我們要認真總結在政府經濟責任和專項資金審計中取得的績效評價方面的經驗,結合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准則,制定比較系統、操作性較強的政府績效審計准則。在准則中要對績效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報告基本形式等作出規定。鑒於政府績效審計具體情況比較復雜,可分門別類制定出具有各個部門特點的准則。同時,建立一套科學可行的指標評價體系也是開展政府績效審計刻不容緩的措施之一。指標的科學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公平。績效審計指標內容包括對經濟效益的評價和社會效益的評價。經濟效益的評價可以參考企業的經濟效益指標評價而定,對於社會效益的評價可以根據不同的行業、不同性質的內容而定。由於社會效益是一個很難用定量指標來衡量的,而定性指標有時難以保證公平。因此,在制定社會效益評價指標時,可以給出一些原則性較強的定性規定。另外,針對彈性較大的、容易使公平性受到損害的項目或領域,要通過認真總結經驗再作一些補充性質的規定,來不斷的完善。
4、處理好績效審計與傳統審計的關系。審計人員如何處理好政府績效審計與傳統審計的關系,是關繫到績效審計在我國能否得到順利發展的重要問題之一。國外績效審計從某種程度上獨立於傳統審計。因為,國外傳統審計開展的時間較早,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了一定的保證。我國則情況不同,目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法、違規現象仍十分嚴重,在這種基礎下開展政府績效審計,則不能脫離傳統的審計。要在績效審計實踐中,克服受舊習慣和定式的制約,將績效審計導入傳統審計,使績效審計缺乏實質的內容,跳不出傳統審計的圈子的問題。在具體實踐中,審計人員要制定好審計計劃,作好審計調查。如果發現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嚴重不實,則不能再進行績效審計程序而應進行傳統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如果只發現一部分資料不實或小范圍的違規,要看其是否影響績效審計的指標評價而定。
5、作好政府績效審計的試點工作。政府績效審計涉及面廣、難度較大,審計的方式方法又與傳統審計有很大的區別。在當前情況下不宜在所有領域全面開展績效審計,首要是搞好試點工作。選擇公共財政、投資等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對資金投入、佔用較大,政策性強及社會關注的焦點等項目,積極開展績效審計。如財政支出的重點是行政管理、國家安全、政權建設等政府運轉和維護國家利益領域,科技教育、環境保護、公共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領域,社會保障、民政等國家救濟領域,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宏觀經濟調控等彌補市場缺陷領域。因此,可從中選出一些具有典型的行業、單位或項目進行績效審計。加強投資領域的績效審計刻不容緩。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1990至2003年的投資審計表明,我國的投資績效很不明顯。還出現了不少「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造成了巨額的浪費,績效審計已經到了非搞不行的時候了。所以可將投資領域內的績效審計重點放在基礎設施、環保、公共服務設施上。
6、優化審計人員結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與財務收支審計相比,績效審計需要較高要求,如需掌握公共管理學、電子計算機、工程學、心理學等方面知識,而現有審計人員大都缺乏這方面知識。因此,應對現有審計人員進行強化培訓,以提高審計人員的理論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政府績效審計能力;考慮到現有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情況,還可以借用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部門的力量,以優化審計人員結構。另外,要實行嚴格的審計質量責任制、審計工作稽查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以進一步明確審計人員的審計責任,規范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提高政府績效審計的績效。
⑵ 淺談國有企業如何開展內部績效審計
(一)提高企業管理層對績效審計的認識,增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或協會要對國有企業內審機構的設立、組織構架和組織地位提出指導性意見,幫助企業提升對內部績效審計的認識。同時,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自身要加強與管理層的交流,讓企業管理層認識到開展績效審計的價值。內審人員在開展內部績效審計時,也要保持內部績效審計的目標與企業的目標相一致。在機構設置上,要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於公司其他部門,內審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聘任,績效審計結果可以同時向監事會和最高管理當局報告,以提高內部審計機構開展績效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二)結合國有企業實際,科學合理地制定企業績效審計評價方法體系。
績效審計指標體系是衡量、考核、評價審計對象績效高低、優劣的尺度標准,是提出審計意見,做出審計結論的依據。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有必要借鑒相關准則及成功經驗,建立適合自己企業特點的績效審計評價方法體系。由於國有企業開展績效審計還處在一個探索過程中,初步建設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宜簡不宜繁,評價指標應盡量是通用的,而非專業的;應盡量是實際產生的,而非理論數值;應是重大關鍵性指標,而非大而全指標體系,並且在制定評價指標時,應遵循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長期效益與短期效益相結合、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的原則。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快企業績效審計人才培養。
企業績效審計工作技術業性強,專業化程度高,審計人員需要具備相應的知識、技術技能和勝任能力,需要各方面的專業人才予以支持和配合。因此,國有企業要高度重視高級復合性內部績效審計人員的引進、培養和配備,還要注重內審人員的職業發展和後續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及積極性。一些優秀的跨國公司如福特汽車公司把內審部門作為管理培訓基地,是解決內審人員職業發展的較好思路,既滿足了內部審計所需的專業能力,又為企業吸引、培養和挽留了更多的優秀人才。內審人員的後續培訓應該根據內部審計人才的職業發展有針對性的進行,以各種方式支持審計人員在部門內外尋求培訓機會以實現其專業勝任能力的提升,保證審計人員素質和結構滿足開展績效審計的需要。另外,可以通過考核、評議、擇優聘用等方式選拔社會專家人才,在某些領域聘請社會專家人才參與審計工作,以保證績效審計的質量。
(四)規范績效審計程序,探索創新績效審計技術方法。
實施績效審計特徵決定了企業績效審計需要規范審計程序和創新技術方法。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開展績效審計時,審計人員必須靈活地選擇與審計項目相匹配的技術方法,不能再簡單地生搬硬套傳統審計的方法,除了運用常規審計方法外,應根據具體審計目標選擇數量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等不同的方法。在此基礎上,還要不斷開發和建立屬於企業自身的內部審計標准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實現內部審計實施過程的規范化。此外,還可以不斷探索應用計算機網路下的審計新途徑、新方式方法,研發適用於不同審計對象數據採集與數據挖掘的審計軟體,做到無縫銜接,信息資源充分共享,以提高企業績效審計工作效率。
⑶ 效益審計和績效審計有什麼不同
就我國而言,經濟效益審計是80年代末的提法,到90年代績效審計的概念較多運用起來。實際上既是我國審計與國際接軌的需要,也是我國由以企業效益審計為主擴大到行政事業單位領域。 績效型審計的術語使用問題,1986年4月在悉尼召開了最高審計機關第十二屆國際會議,「績效審計」列入了正式議題。會議建議以「績效審計」這一術語統一各種有關績效型審計的名稱,並在最後會議文件《關於績效審計、公營企業審計和審計質量的總聲明》中正式使用了「績效審計」這個叫法。因此就國家審計機關而言,開展的主要是對政府部門和公營企業的審計,因此採用績效審計術語是國際上較為通行的叫法。如果研究中西方績效審計區別,有以下五點:(一)審計范圍比較。西方國家審計機構開展績效審計是迫於外界壓力和自身生存發展需要,而我國是法律直接賦予審機機構這種權力。所以,我國更側重於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審計。理論研究也一樣,對行政單位的績效審計無論從實踐還是理論上都只是剛剛起步。西方國家強調一事一審,滿足議會需要,我國則側重宏觀績效審計,強調要滿足政府對宏觀調控的需要。(二)審計標准比較。西方國家政府績效審計發展亦較為完善,大都制定有詳細績效審計准則或指南。美國會計總署的出版物《政府組織、項目和職能部門審計准則》1981年修訂本中,制定了七條公共部門績效審計測試與評估准則,對難以量化的標准,建立了「優先實踐」概念作為衡量標准,並實行「金額化」法。澳大利亞制定有詳細的績效標准,包括工作績效、生產率、使用率、設備和職工允許空閑的時間等標准。而我國除《審計法》中提到效益審計概念外,審計署關於績效審計的系統規定還在研製中。(三)審計方法與手段比較。西方國家在績效審計中十分重視質量分析方法及決策模型研究,廣泛利用各方面專家的工作。審計手段上電子計算機的運用十分普遍,不僅對電子計算機系統本身進行審計,也將計算機運用於審計計劃、管理、計算、審計資料庫等方面。而我國以計算機技術為中心的金審工程目前正在建設之中。實踐應用中仍大量採用傳統方法如統計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圖表法和分析性復核等方法進行績效審計,電子計算機主要用來歸集數據,審計軟體包很少。中外的績效審計仍是一個手工化的勞動密集型過程,審計自動化都是當務之急。(四)審計人員結構比較。西方國家在績效審計的發展過程中大都形成了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美國。美國審計總署有工作人員5 200人左右,其中除約2500人的會計師外還有約1 500人的經濟師、律師、工程師、數學家、電子計算機專家等。多元化的審計人員結構是績效審計得以順利開展的根本前提之一。而我國審計人員主要是「財會型」人員。現在大部分的審計機構人擁有一定數量的審計、財務和會計人才,而其他的工程、經濟類專業人才很少,甚至沒有這類人才。(五)我國績效審計是先由政府審計推動,並且與政府要求緊密結合在一起,內部審計與民間審計中的績效審計幾乎是一片空白。而西方,績效審計則首先由內部審計中產生,其後被民間審計、政府審計借鑒,並在政府審計中得到廣泛的發展。所以,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更加任重而道遠。可以閱讀《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歷程研究》一文
⑷ 績效審計怎麼開展
績效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對政府及其各隸屬部門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及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的審計。績效審計也同樣要經過這四個階段。
1、制訂審計計劃。除了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或政府、人大等部門的指令項目,大部分審計項目都是由審計機關自主確定的。2、准備階段。主要工作包括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制發審計通知書等。3、實施階段。即收集審計證據、分析評估審計證據並得出審計結論、找出需要改進的地方並初步形成審計建議。4、審計結論。在審計證據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形成了審計結論,按照準則的要求編寫績效審計報告。在報告形成之前,審計人員要與被審計單位充分交換意見,落實審計發現。該階段的具體步驟與一般政府審計項目相同,大致是撰寫初稿、徵求意見、修改、正式報告。
⑸ 績效審計的程序
我國政府審計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准備、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四個階段,績效審計也同樣要經過這四個階段。 除了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或政府、人大等部門的指令項目,大部分審計項目都是由審計機關自主確定的。在選擇績效審計項目時一般應考慮三個問題:
被審計項目或單位的影響面大不大? 被審計項目或單位的風險也即發生問題的可能性大不大? 預期的審計結果可能引起政府決策層重視的價值是不是大於審計成本? 如果對這三個問題的回答都是否定的,那麼這種項目就可以排除在選擇范圍以外。原因是它的重要性不高,有限的審計資源應該分配在更為重要的領域。 准備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制發審計通知書等。
績效審計方案的構成內容與一般政府審計項目大體相同,比如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方法、審計程序、時間安排和人員分工等。與其它審計項目相比,績效審計特別強調以下兩點:
(1)在編制審計方案之前,應充分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基本情況,比如相關法規、協議、工作目標或項目目標、內控制度,單位或項目的產出情況包括產品或服務、社會影響等。
(2)關鍵工作是建立具體審計目標和績效標准。對於總體審計目標即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要進行分解,把它們化成一個個具體的分目標。建立績效標準是關鍵,也是一個難點。審計目標和績效標准都應該具體、明確,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審計人員在審計證據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形成了審計結論,按照準則的要求編寫績效審計報告。在報告形成之前,審計人員要與被審計單位充分交換意見,落實審計發現。該階段的具體步驟與一般政府審計項目相同,大致是撰寫初稿、徵求意見、修改、正式報告。
⑹ 如何開展績效審計
從揭露問題入手,具體找出當前導致效能低、行政成本高、公共資源配置失當、管理失度、利用率低的深層次原因,分析體制性缺陷和機制上客觀存在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予以充分揭露,深入分析,提出改進建議,從根本上促進規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績效)。具體講,在選擇項目的性質上,應選擇與民生關聯度大的公共項目,例如:環保、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三農、水利、循環經濟等;資金來源選擇財政投入的項目;資金量選擇適中規模資金量的項目,具有可操作性(資金量過大,審計時間拖長,審計成本高,時效性差,機會成本過大:資金量過小,影響小,效果差):同時應兼顧能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輿論認可,黨委、政府、人大關注的項目。二、確定績效審計目標績效審計目標對於整個審計項目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是審計行為的出發點,審計全過程都要圍繞審計目標開展工作。因此在確定績效審計目標時,應區分一般目標和具體目標。
⑺ 如何加強績效審計,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一、財政預算與績效審計
( 一) 我國財政預算的范圍
我國財政預算包括財政收入預算和財政支出預算兩個方面。財政預算收入是政府為滿足社會共同需要,以法定方式籌集並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其范圍的確定與公共商品的供給以及公共部門的活動范圍有著內在聯系
。由於公共商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通過市場無法滿足其最優配置的需求,故必須以非市場方式來解決其供求均衡的問題,而這種非市場方式來自公共部門的活動。財政預算支出是指政府為履行其職能和滿足社會公眾的需要而做的一種政策安排,其范圍是財政預算依據政府職能所確定的資金分配使用領域。
( 二) 績效審計的概念
績效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或人員所承擔的公共受託經濟責任所進行的檢查、監督和評價。它具體包括:其一, 根據健全的管理原則, 以及管理政策, 審計管理活動的經濟性; 其二, 對被審計的單位, 審計其人力、財務和其他資源的利用效率, 即效率性, 包括審計信息系統, 業績測定、監控安排以及各項工作程序; 其三, 對被審計單位, 根據其目標完成情況, 審計其業績效益, 並根據原來預期的 影響 , 審計其活動的真實影響, 即效果性。
二、我國財政預算績效審計的現狀分析
( 一) 缺乏財政預算績效審計的相關法規及完整的評價體系
審計署自1989 年起開始著手制定我國政府審計准則。1993 年 3 月, 審計署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審計准則( 徵求意見稿)》;1996 年 1 月, 審計署提出了《審計工作規范化建設規劃方案》,並於1996 年底發布了38 個國家審計規范, 但這些文件主要針對財務審計而沒有一個專門的規范或准則來規定績效審計。2003 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問題, 但目前我國還無完善的績效評價體系, 各評價指標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如只有財務指標, 沒有非財務指標, 只有 歷史 指標, 沒有未來指標, 缺乏「預警」指標等等;評價標准沒有統一規范, 有關 法律 、法規、公認的管理實務准則等不詳細, 影響了績效審計的質量和審計結論的可信度。
( 二) 審計監督檢查 方法 落後
我國的審計監督檢查方法手段落後,影響著審計 現代 化的進程, 目前, 隨著財稅信息化工作的不斷深入, 財稅管理的軟體開發方面有了較大 發展 。財稅系統已實現了電算化管理, 並先後建立了財稅信息 網路 , 實現了各地聯網, 而審計部門基本上仍是沿用傳統的手工操作方法, 審計軟體開發步伐則相對滯後, 這種落後的審計手段,與財政部門的現代化操作管理形成了明顯的反差, 制約著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效率的提高和服務經濟建設功能的發揮。
( 三) 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審計屬於較高層次的審計, 涉及面廣, 政策性強, 很多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還達不到要求,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對宏觀經濟政策、方針及法律、法規、經濟管理等方面的知識理解不夠透徹, 致使在評議業績時不能形成深刻而中肯的判斷;第二, 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 缺乏多學科知識, 視野相對狹窄, 並且缺乏評價政府工作績效的意識、知識和技術技能, 難以適應績效審計的要求;第三, 少數審計人員為了自身或小集體的利益, 不惜拿國家的財產做交易, 造成其在執行審計監督職責時, 不是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 而是有意偏袒被審部門或單位。所有這些都影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進行和監督作用的發揮。
⑻ 對我國績效審計的幾點思考
一、我國開展績效審計具有重要意義
績效審計作為一種獨立的審計類型,通過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微觀審計和深入分析,揭露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國有資產損失、浪費、流失等重大問題,對規范政府行為、減少財政資金損失、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均具有重要的意義。開展績效審計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是科學發展觀的內涵。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達到經濟發展的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才能不斷保護和增強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開展績效審計有廣泛急迫的社會需求。
二、目前我國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績效審計是指審計人員採用現代技術方法,客觀、系統地對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的羨慕、活動和功能就其實現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程度進行獨立的評價,提出改進意見,改善公共責任,為有關方面決策提供信息。績效審計是政府審計發展的一種趨勢,同時也是一種需求,在其開展和推廣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困難和障礙,目前我國開展績效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審計觀念滯後,對績效審計的認識不夠清晰。我國的審計制度是在計劃經濟時期建立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傳統觀念的影響,其中比較典型的一種觀點認為:只有物質資料生產領域才會產生經濟效益,而政府等非盈利性組織則沒有效益可言,因而也就沒必要進行績效審計。這樣會導致被審單位只重視經濟效果,不重視經濟效率,只重視財務指標,不重視資源的優化和節約。
2.在審計方法上,仍然比較落後,缺乏靈活性和多樣性。在我國,績效審計主要是由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進行的,國家審計機關盡管也試驗性地實施了一些績效審計,但主要是以國有企業為審計對象,把精力較多地集中在對其財務成果的分析上,而對經濟活動審計評價的深度和廣度均不夠,定量審計多,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審計方式少,幾乎沒有開展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相結合的全面績效審計。
3.現行的績效審計缺乏一套科學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對於不同的企業而言,績效的含義是不同的,難以用形同的標准來衡量不同的被審單位。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在審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開展績效審計,需要有科學的審計評價標准來評價被審事項績效的好壞。由於我國政府現行的績效審計缺少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處於無標準的審計狀態,即使做了大量的審計工作,由於評價制度的不完善,而使得工作成果得不到及時的評判和應有的肯定,或者由於其他原因歪曲了審計的結果。
4.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還不能適應績效審計的要求。目前的審計人員是以財務人員為主,人員的知識結構比較單一,業務素質還不能適應績效審計的要求。績效審計既要審查所審事項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又要評價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因此,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
三、採取相應的措施,完善績效審計制度
我國績效審計近年來取得長足進展,但是,我國績效審計仍處於起步階段,且各地發展不平衡,相關法律法規缺乏,審計人員素質結構不適應等嚴重製約了績效審計的深入發展。為搞好適合我國國情的績效審計工作,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首先要制定出操作性較強的績效審計准則,對績效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的基本形式等做出明確規定。其次,針對彈性較大的、容易使公平性受到損害的項目或領域再做一些補充規定。第三,應體現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原則,反映國際經濟一體化的要求,不斷強化審計監督的法律地位。依法審計是審計的基本原則,只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把審計確定下來,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才有法可依。
2.採取靈活多樣、科學適用的審計方法,提高績效審計效率和效果。由於績效審計對象的多樣性,導致審計目標的多樣性,也就必然導致審計技術和方法的多樣性,但這本身也是績效審計的特點和優勢。審計人員在績效審計中可以靈活地選擇與被審計事項相適應的技術和方法進行審計。因此,績效審計需要多樣化和創新的方法。另外,開展績效審計,必須提高績效審計本身的科技含量,走內涵式發展的路子。
3.注重業務培訓,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對現有審計人員的培訓,優化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是做好政府績效審計的前提條件。各級審計機關應對現有審計人員進行強化培訓,可以舉辦各種類型的學習班,強化教育;國家審計署應組織編寫績效審計的教目前審計人員主要是財務、審計方面的人才,不能滿足績效審計的要求,開展績效審計還需要經濟師、工程師以及高級管理人才,因此調整人員結構勢在必行。
4.建立完善績效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促進提高績效審計質量水平。建立完善績效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主要工作,一是可考慮建立規范化的審計機關內部審計制度,審計機關按照績效審計的程序,對本單位和下級審計機關內部管理、審計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績效審計,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促進提高審計管理水平和審計質量,規范審計行為。二是要抓緊研究制定績效審計准則、指南等績效審計規范,對績效審計的程序、內容、形式和報告等做出明確規定,完善我國績效審計的規范體系,規范績效審計行為。
⑼ 績效審計的方法
績效審計對象、領域和范圍不同,績效審計所應用的方法也存在較大差異。對於企業績效審計來說,除採用財務審計的一般方法外(如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抽查法等),還可適當運用一些現代管理的方法,如杜邦分析法、凈現值法、因素分析法、量本得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等,來分析經濟效益審計各指標變化的原因和未來發展的趨勢,為比較准確分析經營效果和經濟效率提供比較科學的依據。